《当天雷勾动地火》第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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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老喜欢问人家一个问题:如果可以选择,你是要活在一座富丽堂皇的城堡里,穿著全世界最美的衣服、吃著全世界最可口的食物、戴著最稀世的珍宝……只要是你想得到的物质条件,全都唾手可得,而唯一没有的,就是「爱」,在这座城堡里,没有人可以与你分享爱的感觉:或者,你宁愿活在一个平凡的世界,有苦有悲、有笑有泪……还有「分享」的喜悦。
  这问题,你们想过吗?如果可以,不妨写信来告诉我,你的感觉。
  是的,「分享」。这就是我创作这一部作品的重点。而我之所以想到要写这样的一个主题,是因为现代人太寂寞了,但,他们却始终弄不懂,寂寞的源头是什么。
  而我们为什么不懂?因为,我们的眼睛骗了我们,它总是在观察周遭的人们时,偷偷的在潜意识里对我们说,这个人是快乐的,因为他穿名牌的衣服;而那个人是幸福的,因为他开劳斯莱斯……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人家这样子、要那样子,才有可能获得快乐。
  其实,他们真的快乐吗?我相信,他们在物质上的痛苦是少一点,但,那不等于「快乐」因为,「快乐」是一种心灵上的品质,很难用物质去购买的。再说,谁都不愿在人前承认自己的不快乐,那像是一种失败,关系著自尊,所以,说自己快乐的人,真的快乐吗?恐怕有待商榷了。
  不过,这样的体会,不见得每个人都会懂,就像我书中女主角,有些事没经历过,根本无法去想像它的种种,就如同有人结了婚,却从来都没真正爱过。
  「爱」,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缘分,很多人会试著去界定它,但是,不容易,没真正爱过的人,说的不过是表面动作而已;而真正爱过的人,却早已失却了说的动力,因为,「真爱」无法言喻,冷暖自在心底。
  谈恋爱不等于「爱」,而恋爱也不是寂寞的休止符。不过,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有机会去印证这件事情,因为,恋爱很简单,遇见「真爱」却不容易。
  而你,遇上了吗?爱过了吗?还是错过它了?
  不管怎样,别遗憾。翻开这本小说,跟著梵朵,一起云游在时空交错的真情挚爱中……
  楔子
  应鸿雁怎么也没想到,她竟然也有这一天。
  她不过去了趟埃及回来,才刚下飞机,就阴错阳差地发现了这件事情:她那认识五年、订婚一年的未婚夫何伟群,竟然约了女人上宾馆开房间,而他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想到好死不死地,硬是让她半路逮个正著,就这么催著司机老大一路跟踪而来,最后,在郊区偏僻的一处汽车旅馆前,她眼睁睁地望著何伟群亲密地搂著一位穿著时髦的女郎,就这么谈笑风生地走进宾馆内。
  「何伟群!你完了--」应鸿雁龇牙咧嘴地说著,从背包中翻出了一把银色的古董枪。那是她从埃及带回来的纪念品,本来是想送给何伟群的,没想到,却在此刻派上用场了。
  「这次的礼物,包准让你感动得屁滚尿流--」应鸿雁用力地推了推弹匣,塞进了几颗「子弹」,再习惯性地抓了抓她那一头闪亮俏丽的短发,然后,她抬头挺胸,以阿诺?史瓦辛格式的冷冽,一路冲进了宾馆。
  「小姐,要住宿还是休息?」柜台的人还搞不清楚状况。
  「我要抓奸!」应鸿雁向来是大女人主义的鼓吹者,所以,就算再气愤,她也不能表现得歇斯底里的,坏了她的原则。
  「啥!?」柜台人员显然是吓了一跳,「小姐,你说笑吧?没带警察怎么抓奸?」
  想必这是他们的专业知识。
  「要警察做什么?我有这个就够了--」应鸿雁亮了亮她手上的银枪,「刚刚进来的那对狗男女,住哪一间房?」她有把握,他一定会告诉她。
  「1004!」果然,不出她所料,不到一秒,她就听到了她要的答案。「哼! l004一定你死--」她枪口朝上,迈开大步,怒气冲冲地搜寻著那个门牌号码。
  「小姐、小姐--别冲动啊--」宾馆的工作人员追出来,试著安抚她。
  「我是很冲动,而且瞄准力很差,如果你不想变蜂窝的话,最好别再跟来--」应鸿雁回过头,恶狠狠地撂下狠话。
  果然,他没瞻再啰唆了,只得开始替房里的那个男人祈祷了。
  「叮咚--」应鸿雁用力地按下门铃,然后举起枪瞄准前方。
  「谁啊!?」何伟群才刚从浴室出来,全身仅有一条浴巾围著下半身,他毫无预警地将门打开,愕然惊觉眼前有一把枪正对著他。
  「是我!我送礼物来给你的--」应鸿雁学人家皮笑肉不笑的,就这么用枪口顶著他的胸膛,直直地走进了房。
  「鸿雁!?你--你不是后天才回国!?」何伟群吓得脸色都青了。
  「人呢!?那女人呢!?」应鸿雁不理他,迳自朝四下搜寻著。
  「鸿雁,哪来的女人?我只是来这里--找灵感……对,找灵感--」何伟群是广告界的才子,也是花花公子,当然,这是向来埋首于考古学术研究的应鸿雁所无法知晓的;不过,是今天以前。
  「伟群,你在磨菇什么呀?啊--」这时,浴室里出来了一位身形婀娜的女子,身上也仅围著一条毛巾,不过,在她看见了那把枪后,她就在尖叫声中变得一丝不挂了,因为--毛巾掉在地上啰!
  「这就是你所谓的灵感?」鸿雁歪著嘴冷笑著,接著,她瞄了那女子全身上下,才发现,她有一对令人为之侧目的波霸山,突然,鸿雁心里有点酸,她直觉地挺起胸膛,输人不输阵,怎么说她的「山」也不能太差。
  「鸿雁,你听我说,事情不是你想的这样--我只是太寂寞,你知道,男人嘛!在所难免……」
  「放屁!我也不过才离开一个星期,你就偷腥偷到这种程度,以前人家说你是花花公子我都不信,可是今天,我却说你是下流胚于--」应鸿雁最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因为,她是大女人俱乐部的拥护者,因为,她还曾信誓旦旦地跟那些姊妹淘拍胸脯保证,她应鸿雁的男人绝对是个新好男人……
  然而,从今天起,她的招牌毁了,连同这六年来她的付出与关心,于是,她哭了,她颓丧地跌坐在沙发里,哭得歇斯底里。
  「鸿雁,不要哭、不要哭,是我错了,是我太懦弱,太没克制力……」何伟群一见她哭,心也软了,他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用著他惯用的温柔与呵护,来安抚应鸿雁的心伤。
  「你怎么可以这样?你以前都不会这样的--」她还是哭著数落他。
  应鸿雁自大学时代就认识他了,他是大她两届的传播系学长,而她则是考古学系的高材生,虽然两人的所学完全不同,可是,这六年来,她一直认定他是她此生可以白头偕老的男子,就因为如此,她才会在一年前戴上了他的订婚戒指,让自己这个大女人的未来有个归宿。
  「好啦!乖,不要哭喔……是我不好,是我不对嘛!」何伟群轻轻地为她拭著泪,「不过,你也应该体谅我的压力重,实在需要不同纾解压力的方式。」
  「那你也不能随便找人上床啊!你有我呀!」应鸿雁抬起泪眼,不满他的说法。
  「是……是没错啦!可是,我们的感情不一样嘛,像老夫老妻,很适合过一辈子,但--有点无力感,总觉得HIGH不起来--」
  「什么!?你……那玩意儿举不起来!?」应鸿雁听岔了,心头一惊。
  「是……喔,不是……你说什么呀?」他也让她搞乱了。「我是说,你不觉得,我们之间的感情好像太平淡--」他尽量小心措词。
  「不会呀!我觉得我们过得一直都很好啊--你有你的事业,我有我的研究。我们都给彼此一个相当大的自由空间--不过,没有随便跟别人上床的自由!」她一想到,冒火的神情又显露出来。
  「你还是没听懂。」何伟群试著说得更仔细,「我们做创意的,靠的是大量的感觉来生存,但……我们之间,一直都缺乏一些震撼性的电流因子--」
  「你晃我!?我们之间跟电有什么关系?」显然的,应鸿雁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就是那种看一眼就欲生欲死,浑身酥麻,心痒难抑,然后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何伟群说得口沫横飞,还万般陶醉。
  但,一旁的应鸿雁却是一脸的茫然,好像他说的是外星语言。
  「何伟群,你到底要说什么?」她终于沉不住气。
  「我说了那么多,你还是不懂!?」何伟群突然失笑起来,「我说的是爱!一种有人一辈子都可能碰不上的爱情呀!」他索性挑明了。
  「我们本来就相爱呀!难道不是吗?」应鸿雁这下子暴跳了起来。
  「也不能说不是,而是……唉!你不会懂的。」他的口气有点无奈。
  「我怎么会不懂!?我只知道你不过是想为偷腥的行为找个合理借口,」她终于回到主题了。「我告诉你,休想!今天的事,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的。」说罢,应鸿雁赌气地脱下了她手上的戒指,塞还给他,然后拎起她那把枪,气冲冲地转身离开。
  「鸿雁,你从来都不会这么小气的--」他喊住她,却没有留她的意思。
  不过,应鸿雁却突然地停下脚步,像想起什么似地,转过头问何伟群:「我一直忘了问你,当初你跟我求婚的理由是什么?」
  「啥!?你不知道?」何伟群的笑,顿时让应鸿雁有点困惑。
  「不要晃我,净说那种天雷勾动地火的夸张事--」她觉得那是小说家写来唬人的玩意儿。她只想听他说些真实的东西。
  「当然不是,」他倒是回答得很干脆。「因为我们相互了解;因为你能给我很多自由的空间;因为你不难缠,将来会是个好妻子,而我父母对你也挺中意的。」
  「就这样?」他的理由,顿时教她起了莫名的失落与不平。
  「喔!还有,你那种平淡的个性,是绝不会给我戴绿帽子的。」他自以为风趣地补上一句,却也有几分真实。
  「何伟群,你这个混蛋!」应鸿雁这一听更光火了,随即举起手上的枪,就这么扣下了扳机--
  「啊--」正从走廊赶来的一群人尖叫了起来。
  「不要啊--」何伟群连跑都来不及。
  「砰--」枪声响起。
  有几秒的时间,全室一片安静。
  「你你……」何伟群吓得说不出半句话,浑身被喷满了莫名的黏液,黏黏稠稠地,还有呛鼻的异味,搞得他狼狈一地。
  「原来是这玩意儿。」宾馆的人员连同警察们,又好气又好笑地看著这一场闹剧。「哇!惹到母老虎的下场,惨喔!」他们一脸同情。
  「应鸿雁,你是野蛮人哪!蛮不讲理--」何伟群气急败坏地破口大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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