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仙全集》第950/1063页


眼看这样一个如仙般超凡脱俗、美丽到极点的孤身女子在这里与自己偶遇。早已心动了起来。

自幼向往成为武修者的他。心里更本有梦。

许多耳闻的那些、武修者游历天地,行侠仗义、锄强扶弱,偶遇既美丽又武功高强的女侠客的情爱故事他更曾听说无数。这时候,他觉得自己就是这类故事中的男主角,而面前的这个女子,就应该是女主角。

“女子无才便是德,本王从来不相信的但今〖日〗本王才发觉,原来美丽又如此聪慧的女子之美,竟是如此震撼人心。尚未请教一”

平王说着,微微将衣袖抖到手腕恭敬作礼。

“贱妾姓白,过去的名字早已不愿再用。如今只是今天南地北孤身游走的可怜人。就为自己起了个雁做名。”

说着,她也款款作福。

平王觉得这名字好。

大雁东南飞。不正如她孤身南北游走的情形么?

平王想着,突然纵声哈哈大笑一阵,收起笑声时拍手叫好道:“本王与姑娘在此相遇,实属有缘。这北地孤寂,神魂国人都去了打仗,到处不见活物,凄冷寂静如鬼地、鬼城。姑娘如不嫌弃不如你我结伴同游北地风光如何?”

“同是沦落人,有幸相遇。有缘相识。理当如此。贱妾初来此地,一切全不熟悉,劳烦平王沿途指引了。”

“好说好说。本王来子许多日,对这北阴城倒还真是熟悉。姑娘如愿端杯,不如你我这就寻他一处好地方边饮边聊。”

“但凭平王做主就是。”

平王大喜过望,没想到她如此容易相近。

看着平王毫无戒备之心的在前面引路。

白灵暗自冷笑。

但她不是一个莽撞的人。她从来都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过去失败的经历更让她学会了,任何时候都不能轻敌大意。

她知道平王好女色,故而如此花费心思。

她根本不打算第一个出手而是要利用楚国同来的高手去试探平王的本事高低。

她现在当然不怕会死,但她害怕失败,也根本不愿意失败。

白灵的威名伴随时间的流逝,早已经没有多少人知道。

如今她以仙人身份死而复生,落凡楚国。

人们都觉得她是楚国武尊白铃的母亲。所以才被重用。真心敬服她的。也只有楚国为数不多的几个老一辈的武修高手而已。

为了她自己也好为了白宫、白铃也好。她白灵都不允许失败。

如果平王不堪一击她自信也能够抢在别人之前,亲手把他拿下。

如果飞仙宗那时追捕平王半途而废是因为平王的修为非常高深。那她可以按兵不动,另谋别的办法。

但此刻白灵看来,这平王实在是个没有闯荡经历和经验的人,对于这种相遇的情景完全没有任何疑虑,只是被女色所吸引。

,一见不如百闻倒希望你果真是大卑若愚,倘若如此愚蠢。楚王的叮嘱倒显得可笑了”

白灵陪着平王饮酒聊天,接连喝了不少。

平王又喝干一杯后,突然放下酒杯,面色酒红之态的、口吐酒气道:“本王醉了!”

“平王说笑了,以平王的高深武功修为。多少杯都不会醉。”

平王不由哈哈大笑道:“白姑娘果然是女中豪杰,连本王的武功高低都一望既知。白姑娘说的固然不错,然而,白姑娘必定也听过一句话“酒不醉人人自醉”本王此刻,正是如此呐”

白灵淡淡然笑道:“虽相逢于天涯,却也离别于天涯。

也许今夜、也许明日,不是平王将去”就是贱妾将去。又或许。离别在经月之后。而这些,谁又能说的准呢?贱妾与平王都是无家可归的孤独人,有缘相遇彼此心中都倍感温暖。平王本是花丛好手”此刻心中自然想的是露水夫妻之事,但也未免太过着急。如此急切,岂非如身处寒冬之人,骤然投身于烈火之中寻求祜寒呢?贱妾心无牵挂。有幸相逢平王,无论离别之期或远或近,离别之前,总不会忍心让平王遗憾的,平王又何需如此着急?”

平王听到一半的时候,已经不再表现出那副醉醺醺的神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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