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假面爱人》第167/368页


  “小吴,万宝路留在车里了。”
  男人忽然,淡淡的开口,声音十分低沉,压抑。
  “殷总那我马上下去取。”
  十分钟后,小吴拿着烟上来。一起进来的还有胡大。看见胡大进来,男人雕塑般僵硬的英俊五官有了丝表情,转过身,逆着的光线里,他一双沉墨般的深眸更加深的让人看不出内容。
  胡大接过小吴手里的烟盒和火机,走到殷斐近前,一边把烟递给他,同时低声说:“少爷,太太她,确实带着小少爷回国了。已经三天。在方达广场买了公寓。这是栗茹拍的照片。”
  殷斐皱眉,视线落在胡大谨慎掏手机翻照片的手上,又缓慢收回。
  心跳不断加速。他像忍受折磨般的点起一根烟,薄唇抿成一条微弯的直线,生硬刻骨,粗眉卧蚕一样攒起。
  接过胡大的手机。一张张浏览。他深邃视线搁在了小馒头胖嘟嘟的小脸蛋和藕节一样的小小身子骨上,眼圈暗红,发怔。
  一张一张,有和胭脂逛超市的,有在快餐店吃饭的,有母子俩前跑后追在小区草坪嬉戏打闹的。
  沉沉的呼吸,急促起来。
  “胡大,我小时候的照片你带来了吗?”
  “少爷,带来了。”胡大从商务皮包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玻璃镜框。
  里面是个大胖小子在电动小汽车里大笑。
  除了肤色有黑白的差异,其他的五官和神韵,真的是百分之八十的像似。
  殷斐视线对比着,一手将烟放在唇瓣里,微微打颤的嘴角使劲儿擒住烟嘴,狠狠裹吸了一大口。
  胡大瞧着他努力克制也禁不住的复杂的表情变化,半眯的素来理智冷漠寡淡不动声色的眼眸,此刻竟泛起了湿漉漉的水汽。
  殷斐夹着烟的食指指腹抚在手机画面上,那么轻柔,呵护,柔的滴水。
  这是他的女人和儿子啊。
  他竟然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有了一个大胖儿子,还是最爱的女人给他生的。虚岁都三岁了。
  垂下眼睑闭上,用力,再用力,睫毛像一张大网,压制住眼窝里的热度。
  泪珠却透过睫毛挂在眼梢。他骗不了自己。面对这个女人,这个女人给自己生下的孩子。
  他是感动的,也是疼痛的。此刻,却是思念的不行。
  她能不顾生死,在异地他乡,拿命来给自己接续生命的种子,但是却像逃避瘟疫一样逃避自己。
  胡大看着殷斐的纠结,克制的难受的表情,一张老脸也是非常难受。
  殷斐是他看着长大的。不是真正动情不是深深在乎,他不会这样。
  胡大叹了一声:“少爷,上次我说取一根小少爷的头发做亲子鉴定,您不同意,其实做一个,有直接证据了,我们就可以申请孩子的监护权,少爷就不用这样纠结。”
  殷斐的身躯一颤,又僵下来。拉上窗帘,咖啡室里顿时晦暗不明。
  “那样的手段,我就可能永远得不到胭脂。他们对我――都――很――重――要!”
  “唉。少爷,你对太太是真的,认真的,可是太太她,她就是躲着你啊。”胡大对这位胭脂太太的别扭倔强也实在不能理解。
  少爷为了他硬生生的伤了从小护到大的婉柔小姐。可人家婉柔小姐还不死心,想方设法的接近少爷。可是她倒好,少爷放下生意,放下公务,放下身段,几次三番的追逐,她是越追越躲。
  殷斐的脸上,紧紧的绷起肌肉的棱角,吐出一大口眼圈仰头,看着眼圈飘散。
  “没关系,她会来,求我的!”话是无情,语气里,却带着生生的疼痛。
  胭脂,为了躲我,你连垃圾车都能坐。你行!你绝!你能作!
  既然你不肯接受我的庇护,不肯乖乖的和我过一家三口的小日子,就要接受我设计的规则。
  视线再次掠过画面上笑容轻松甜美的一大一小。
  他本应该是这幅画面的主角,现在却生生的被排斥在外。
  嘴角一丝冷笑:女人,我看你能犟多久!
  胭脂从林可思的车上下来后,一看时间也不早了,五点多,要是在以前不管多晚,她都要回公司转转,但现在心里却多了个牵挂。
  算了不回公司直接去王阿姨家把小馒头接回来,晚餐带他去吃牛扒。
  回来三天吃了三天中餐,小家伙又想西餐了。
  必胜客在周末的晚上时间段里是可以用拥挤来形容的。
  胭脂紧紧牵着小馒头在大厅里穿梭不停的服务员中间,找到最里面的僻静一点的座位。
  不觉的发笑,国内的西餐厅就和国外的中餐馆一样,都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物以稀为贵。
  “妈咪,这里的牛扒和迈克思家的不一样哎。”小馒头没有白白吃他老妈这些年供给他的大餐。
  瞬间就发现了国内的牛扒和国外的牛扒的区别。
  “恩,因为地方变了,加上了当地的口味。”
  胭脂边给小馒头擦嘴边解释。
  “那,地方变了,我也没变啊,妈咪也没变。”小馒头扎着双手挥舞:“妈咪你看我没变。”
  这个孜孜不倦的不吃瞎问。胭脂割下一块肉塞进小馒头嘴里:“老师有没有说过,食不言寝不语?”
  “老师说,小朋友要多说话锻炼口才。”
  “……”
  胭脂今天真是没什么心思搭理小馒头,大华的事情,她一直替林可思愁。
  白天看了公司账面还有三千万的流动资金,如果大华需要,随时等着借出去,问题是,林可思不对她说。
  艾玛!胭脂重重的叉上一块肉,还有借钱借不出去的。
  “胭――脂――”忽然斜对面的桌子一个漂亮的女人在喊自己。
  胭脂吓一跳。
  迎上喊声,那女人小巧玲珑,团脸大眼睛,有点面熟――
  “呀,胭脂,真的是你呀。”正在胭脂琢磨这谁的时候,那女人已经穿越几张桌子,坐了过来:“不会是,忘记了老同学吧。”
  老同学?胭脂急速搜索记忆,中学的不是。大学的?
  大学时她是个书呆子,本就少言寡语再加上家庭BT一般的冰冷,排挤,胭脂过的十分压抑孤独。
  因为内心小小的自卑和自尊,又没有经济能力和同学吃吃喝喝玩玩乐乐,最主要,还有胭济打扮入时挥金如土作为校花的不时挑唆,所以胭脂是被孤立的,她也几乎不和同学来往,被男生称为冷美人,女生骂为装叉。
  毕业后,大家都各自有比较圆满的职业和家庭,一些同学去了外地发展。
  胭脂却没正式工作,基本上同学聚会也没人找她。她也渐渐忘记了那些同窗。
  所以现在这女人很可能是自己大学时期的某位同学而自己却忘记了。
  “胭脂,我是栗茹,记得不,班上的学生会干事。”哦,想起来有那么一位。很喜欢炫耀学生会男神在追求她的一个女生。
  好像和胭济不太对付。
  胭脂笑了笑点头:“记得,怎么会不记得呢。”
  “我说呢,老同学怎么会忘记,胭脂,你比大学时还漂亮了,时光是把杀猪刀,怎么就杀我们这样的没杀你啊。哈哈。”
  “不许杀妈咪!”小馒头吃着吃着感觉不对劲儿,握着小拳头一墩手里的叉子,他知道杀啊杀的不是什么好话,所以坚决的站出来替妈咪出头。
  “哇,这小毛头,简直,太帅了。胭脂,是你儿子?“栗茹的眼光完全被小馒头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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