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假面爱人》第194/368页


  就是后面的猜疑,期待,林瑾不用说林可思也知道,他急忙点点头。
  “爸,看看你的大孙子。小馒头,叫爷爷。”
  小馒头刚睡醒,一看已经不是在大街上,对面一个白头发的老爷爷,长的有点凶。他最不喜欢凶巴巴的人了。
  就像晚上在王好婆家楼下的那个凶巴巴的男人,他骂他,他才捶了他们家小孩几巴掌。
  所以小馒头紧紧缩在林可思的怀里,转过身去,给林瑾一个大厚被,对着手指头。
  林瑾闹个大红脸,有点尴尬的放下手。正好胭脂走进来:“伯父您看上去好点了。”
  “嗯。”林瑾淡淡的应道。
  现在他对胭脂总有点说不出的感觉。
  说不喜欢吧?不是,毕竟她是自己迷恋过的女人的女儿。
  说喜欢吧,他清清楚楚的感到自己的儿子因为她,受到了委屈,煎熬,虽然说感情是两个当事人的事情,儿子迟迟不放手或许还苦在其中乐在其中。但是,作为家长,却是为自己的孩子揪心的。
  胭脂也明显感到林瑾一直以来的讪讪的尴尬,便接过小馒头立在一边不做声。
  林可思却把胭脂和小馒头推到林瑾的床边上:“爸,告诉您一个好消息,胭脂答应我的求婚了。”
  “哦。”林瑾一直垂眸似闭没闭的眼睛这才挑开:“你们两个年轻人啊,兜兜转转,年纪也都不小了,孩子都这么大了,是该有个结果。”
  林瑾说完眼光掠过林可思落在胭脂身上。
  似乎就是有意说给胭脂听的。
  “嗯。”胭脂低下头轻轻的应了一句。
  “爸,我看后天就是个不错的日子,阴历阳历都是双数,您这边病怏怏的,我和胭脂也不想铺张大办,就在报上登个公告,在新锦江开席好了。”
  “后天?”林瑾很意外,瞪大了本来睁不开的眼睛:“太急了点吧。要不我找人看看日子?”
  依林可思来说,后天他都嫌远。他恨不得今晚上就木已成舟做成事实。毕竟胭脂的心还没有完全的归附于他。
  想要征服女人的心就要先征服女人的YIN道。这是男人帮里流行的一句话。
  林可思也是男人,没毛病有**。他却一直不敢在胭脂身上动粗,他怕她翻脸,他太在乎她才不敢轻举妄动。但是不等于他对她没有男人对女人的**。
  如果没有,他也就不会如痴如翠的爱她了。
  无数次,他简直都要憋成前列腺患者了。
  174 你愿意娶,她愿意嫁。那我呢?
  林可思却一直不敢再胭脂身上动粗,他怕她翻脸,他太在乎才不敢轻举妄动。但是不等于他没有**,无数次,他简直都要憋成前列腺患者了。
  “爸,日子就后天吧,日子不错,正巧这几天您身体也不错。拖到后面也是办,不如早点办完我好全力解决公司的事情。”
  林瑾此时算是知道了自己这个没出息的儿子。
  他是怕等久了黄瓜菜凉了啊。
  自己身体这种状况,已经没办法干涉太多,但是老林家就这么一个公子的婚事却不如想象中的隆重,确实令他十分遗憾。
  但是,儿大不由娘,林可思明显的翅膀硬了,有自己的考量。
  林瑾只得移开视线看着窗外长长的叹口气;“唉,我老了,很多事也帮不上你,你肩上的担子重,成家后更重,自己方方面面多考虑周到吧。你母亲那边,看看你能联系上不,总归你是人生大事,请不请你自己看着办。”
  几句话说的林可思心里酸酸的。
  他知道林瑾现在对胭脂不太满意,对小馒头也不太认可。但是,谁让自己现在已经认准了这条道。
  他挨着林瑾坐下来,爸,这件事就算我自私了点。
  “爸,您放心吧,儿子已经这么大了,凡事心里有数,至于我,妈,那边我也联系了,来不来随她。
  林可思和他亲妈自从父母在他小时候离婚,他归了林瑾,除了开始几年还联系的密切一点之外,后来基本都不通消息。
  林可思后来打听到,他母亲早就成家,找了一个老外又生育了几个子女,他的心慢慢也就冷了。
  好在他是天性乐观的人,并没有因此得什么心理阴影。
  日子就这么的定下来。从头到尾,胭脂好像是个看客。她一点也没有溶入的心理,好像是在旁观别人的婚礼。
  好像她就是在做一件让自己良心好过,还了林可思人情的事情。
  但是不淡定的是沈曦。
  她随着父亲,有每天早上看报纸的习惯。
  自从那天在医院被林可思无视的羞辱之后,她已经从大华外贸辞职。
  相信,她沈曦不久会以另一种方式站在他林可思面前。
  想象着那种扬眉吐气,那种可以以另一种立场接近林可思,她的郁闷渐渐也就清空。
  无聊郁闷的日子,看报纸更成了不可少的消遣。
  端着一盘子自己刚烤好的曲奇饼,懒散的趴在厨房吧台的高脚凳上吃。
  沈曦喜欢厨艺,尤其是她坚信在自己郁闷时,吃是爱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塞嘴里一块曲奇,然后扯过来当天的报纸。
  先是A市十佳青年的几个字映入眼底。
  字是红色的,再接着看:A市十佳青年林可思周日与女友结束马拉松恋爱长跑,即将完婚。
  呃――
  吃了一半的曲奇饼噎着喉咙里,干干的,几乎窒息,最后被腮腺上涌出的泪水融化。
  这么快?就要结婚了?
  林可思,你竟然等不及解决完公司的问题,你竟然等不及融资,就真么迫不及待的要娶了?
  你愿意娶,她愿意嫁。那我呢?
  我呢我呢我呢?木有愿意啊!
  啪的扔下叉饼干的叉子。
  爬起来坐正了在仔仔细细的看那则报道。
  是的,他要结婚了,后天周日,四月二十八号,新锦江酒店。
  这是真的,真的,真的!!!
  心就像被揪出来扔在了坑里。
  那颗六年来爱他的心,就在这样一瞬间,被他揪出来扔在坑里又用他张扬的婚礼踩上几脚。
  他就要结婚了,成为被人朝夕相守的男人,早上一睁眼看见的是胭脂,晚上一关灯拥抱的是胭脂。
  从此以后,时时刻刻,贴上的是胭脂的标签――
  就和她沈曦,没有关系了!!!
  哦,不。
  沈曦抱起脑袋疯狂的甩,她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明明,最早在海边酒店吃饭时,林可思不是对胭脂一见钟情的,明明那时候,她沈曦才是林可思跟屁虫,是公司里人人都以为的一对儿。
  到底从什么时候起,胭脂挤进了他们的生活,挤进了他们的感情,抢走了林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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