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假面爱人》第292/368页


  林荫路,花园就像街心公园一般,几百米外是一座暗红色的小洋楼,小楼前一个类似于圣米歇而广场的雕塑一样古希腊神话人物的喷水池。看式样,这座宅子是几百年前的建筑了。
  楼面上爬着翠绿的苔藓。
  等了一会儿,胭脂有些疑惑,怎么,门房不是用电话通知主人,而是用走的?
  就算用走的难道几百米的路要走二十分钟?
  或者主人在睡觉?洗澡?
  胭脂耐着性子,又等了十分钟,里面还是一片静寂,小路安静,绿树随风清扬。
  小手再一次按了门铃。
  不久,换了一个年老的女仆出来,眉目十分的不友好。
  “请您不要打扰我们午休,这里不欢迎你,请走开。”
  女仆说着便抱着胳膊立在铁艺门里等着胭脂走,眉目斜睨,带着白人的那种棱角和傲慢。
  胭脂心里一沉,本来就是做好了被排斥的心里准备,但是此时还是不那么适应。
  “您好,请再麻烦帮我通报下女主人好吗?我要见这里的夫人。”
  女仆手指朝下做个了轻蔑的手势,声调十分嚣张:“知道吗?我们大小姐是不想人家笑话,在自己家门前。所以在我们把你这个坏女人扔出去之前,请赶紧在我面前消失,否则,大小姐会报警。”
  “你们大小姐和二小姐对我的态度我可以忽略,也不是你能了解的。我要见的是这里的夫人,女主人。而且是很重要的事情,要是因为你不去通报耽误了大事,你付得起责任吗?”
  胭脂最看不惯的就是狗奴才。她自己对人十分随和,对比自己境遇差的人更是和蔼尊重。
  这些年社会经历,她明白看见这种仗势欺人的,就只能是不客气。
  一条狗,你尊重它,它就会以为你怕它而来咬你。
  只是没想到这样狐假虎威的人中国有,法国也有。
  果然,白人女仆瞪着眼,蹙着鼻子,合计了一会儿,走回去,走的还挺急的。
  胭脂其实已经对此行不抱希望了。
  金婉柔的大姐在家。那是个傲娇霸道唯恐天下太平的女人。
  这次想见到金母,估计困难。
  五分钟后,刚才第一次的白人中年人带着女仆气势冲冲的走来。
  态度十分恶劣:“大小姐有客人在此,否则会给你好看,大小姐说您不要自取其辱,请快点滚开!”
  暑气下,胭脂白了脸:“转告你们大小姐,我找的是夫人不是她,如果,她不让我见夫人,我就真的让她自取其辱,她不是有客人吗。”
  “呵呵,我们夫人根本不可能见你这个坏女人。你要等就等到月亮出来好了。”女仆嗤笑悻悻的说。
  白人男子瞪了多话的女仆一眼:“夫人确实不想见你,请快走吧,免得我报警。”
  胭脂上来了倔脾气,她千里迢迢来这里就是为了见金母,既然她在,自己岂能无功而返,那不是白来了,金婉柔和自己的事情就怎么也弄不明白了。
  “我也严肃的告诉你们,金夫人我是一定要见到的,否则我不会走,你们喜欢报警就报警好了,到了警察局我也是这样说。况且我不是来无理取闹,事情很重要。”
  “报警,还和这个坏女人啰嗦什么?”忽然小路上走出来一个红衣女子,烈焰般的身姿发出烈焰一般的狠戾声音。
  胭脂虽然只和她见过两次,一次四年前,机场,远远的;一次林瑾寿诞,和她互相扇了嘴巴。
  但是印象却是很深刻。
  一眼便看出事金婉柔的大姐金婉秋。
  “金婉秋,请你尊重自己的身份,豪门小姐是你这样没有半点礼貌的吗?我要找的是金家的夫人,不是你,你没有理由拒接我。”
  金婉秋此时已经走到门边,两个剑拔弩张,互不相让的女人隔着一道铁艺门怒目而视。
  “胭脂,你还要脸吗?你厚颜无耻的抢我妹妹的未婚夫,害的她还不够吗?现在,你还敢找上门来,我母亲不会见你的。你也没资格见金家的人。滚!”
  金婉秋边说边拿出手机,眼睛看着胭脂,一字一顿:“你不走,我就要报警,电话已经按了,再给你最后留一点脸面。”
  胭脂被气的发抖的身子,此时却笑了。眉目冷醒不惧。
  “好,报警可以,金婉柔,在你们的豪宅门口闹事,我真的一点不怕,到时候上报纸上头条的应该是你们金家吧。并且如果警察知道我来的原因,估计还会帮我的忙呢。”
  金婉柔眼角斜楞着胭脂,深深的出气。
  人就是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遇到一个豁出去的人,蛮横还是没什么卵用。
  再说,金婉秋真不敢把事情闹大,她刚交的男朋友还在楼上,欧洲富豪,她难得中意的男子。
  缓下口气:“胭脂,你找我母亲什么事?”
  “很重要。”胭脂挑眉,细细地弯眉挑起来竟充满了气场。
  “我母亲平时根本不住这里,如果你不信,就等吧。我会对人说,你是迷路乞讨的。呵呵。”
  金婉秋依旧呈了口舌之锋,转身往回走。
  两个白人仆从也耸耸肩,女仆对胭脂做了个轻蔑的手势,随着金婉秋屁颠屁颠的走回去。
  门口又归于一片静寂。知了在叫。
  胭脂喝了一大口手中的矿泉水。表情凝重,坚毅。
  转身,她不是一点办法没有就来的。这件事,她既然想做,就想了很多的办法,做了很多的准备。
  坐上公车到城里,胭脂细细看地图,上次殷斐带她去的金母植物人时候住的医院,她有些模糊,印象不那么深。应该是巴黎市郊。而且既然还是金家住的一定还是有名气的,打听起来应该不困难。
  巴黎市外的中世纪小城桑利斯。
  石块铺就的街道狭窄曲折,被高卢罗马式城墙围绕着。
  这里是历史上法国皇家的行宫所在地。
  古城中心的房子还是中世纪时候的式样。远远的便看见小城里最高的教堂的尖顶。
  其他黑色、灰色、红色的屋顶有秩序的排列环绕。
  如果不是有心思,胭脂几乎迷醉在这样的绿树、窗棂、烟囱的中世纪美景里。
  桑利斯的金家房产,还是那家医院当时给金母做特护的张阿姨告诉胭脂的。
  金母出院后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里修养,和巴黎的喧嚣比,这里更是个幽居。
  244 身后一双男人的手,手指上还带着很重的汗毛,按响了门铃
  桑利斯的金家房产,还是那家医院当时给金母做特护的张阿姨告诉胭脂的。
  金母出院后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里修养,和巴黎的喧嚣比,这里更是个幽居。
  手里捏着张阿姨给的地址,半天转了不少街道却没找到具体地方。
  这种小城小路,就像迷宫一样。
  走着走着便转到了宏伟的大教堂边上。
  一个白衬衫条纹西裤的男人从教堂里走出来,黄种人青年在欧洲呆久了便有种特别的味道,既不同于西方男人的彪悍也不同于大部分国内男人的伪娘。
  气质占主要。
  “先生,您好,请问这条街道怎么走?”男人停下脚步,皮肤白净,墨一般黑的眉毛微挑,打量胭脂。
  “你从哪里来?中国?韩国?台湾?”声音很是磁性好听的法语。
  “我是中国人。”胭脂解释。

当前:第292/368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