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来借个火》第133/155页
“你同屋那个……是什么人?”元午问。
“厨师啊,跟我一样。”林城步说。
“哦。”元午应了一声,觉得林城步这个回答不完美。
但就像有时候你觉得身上有个地儿痒痒,但抓哪儿都没用,根本找不着是哪儿痒,现在他就是这感觉,总觉得有个地方不舒服,但似乎林城步怎么回答都消除不了这点儿不舒服。
“我发现个事儿,”林城步突然笑了起来,“大叔,你是不是吃醋了?”
“……你怎么这么渴望我吃醋?”元午有些无奈。
“曲线救国嘛,不好直接渴望你爱上我,”林城步说,“只好先曲线渴望你吃个醋。”
元午没说话,皱了皱眉。
吃醋么?
是因为这个舒服?
林城步跟另一个男人,三个月的时间,每天白天见面一起培训,晚上回屋一块儿睡觉,虽然不是一块儿上厕所洗澡,但是至少换个衣服什么的肯定不会朴素回避……
我操这跟同居似乎区别不大?
“啊,”元午如同吃了一管芥末,顿时觉得堵着的这些个窍全通了,“是。”
“什么?”林城步愣了,“是什么?”
“吃醋。”元午说。
电话里突然传出来的狂笑声把元午惊得差点儿把手机扔出去。
“你干什么?”他压着声音喊了一嗓子,“脑残片儿忘带了吧!”
“没,我就……”林城步还是笑得停不下来,但话没说完,听筒里传来了敲门声。
接着大概是被吵醒了的同屋的怒吼,吼得跟连珠炮一样,连元午这边都能听见了:“林城步你拉屎就不能安静拉吗!拉个屎一直说话就算了,拉个屎有这么开心吗!是不是便秘终于通了啊你乐成这样!让不让人睡觉了!”
“哎哎哎不好意思,”林城步赶紧说,“别推门别推门我没穿裤子……”
“你没穿裤子?”元午愣了,“你真是在拉屎么?”
“这小子愣得很,我要不这么说他生气了真能破门而入,”林城步小声说,“好了,他走开了。”
“你睡觉去吧,这大半夜的的确有点儿扰民啊。”元午说。
“嗯,”林城步应了一声,犹豫了一下又问,“不是,你这醋就吃完了啊?他都要进来了,你居然不继续吃了?”
“……他进去了你俩能怎么样?”元午说。
“不……不能怎么样啊。”林城步说。
“那不得了,”元午叹了口气,“醋这玩意儿我就随便吃一口,还能当真一直吃么,会反酸的。”
“有一口算一口吧,”林城步笑着说,“行吧,我睡觉去了,现在每天五点半就得起来了。”
“睡吧,”元午说,“晚安。”
“晚安。”林城步挂了电话。
元午把手机放回兜里,盯着外面的路灯又出了一会儿神,然后下了车。
太晚了,今天还是在林城步家睡吧。
刚走到电梯口,手机又响了一声,元午拿出来看了一眼,林城步发了一条消息过来。
-遮阳板别换啊,我要留着的。
-有病,睡吧。
元午叹了口气,进了电梯。
破了一个眼儿的遮阳板留着干嘛么,纪念么?
元午有时候不太理解林城步的这种心思,但还是决定听他的,不换就不换吧,反正那玩意儿关着的时候肯定没人抬头看它,要抬头看的时候肯定会把它移开了。
回到林城步家,元午照例是每个屋子转了一圈,弄了点儿水给苏铁浇了,代表自己不是专程来睡觉的。
打开衣柜的时候又看到了天父和阿门,他有点儿无奈地把天父拿了下来,卷好放在了柜子的角落里,然后在林城步桌上找了支笔,把那俩字涂掉了,中间的留了两个圆形的空白,外面涂成了一个黑圆饼,再上黑圆饼上加了两个三角。
多好看,一只小黑猫。
元午退后一步看了看,又在空白的地方加上了两个竖条,嗯,更像了。
艺术家。
他关上了门。
然后拉开。
再关上。
再拉开,拿了件林城步的普通人的规矩t恤出来换上了。
早上起床的时候元午觉得有些悲伤。
林城步走的时候大概万万没有想到会有人在他家过夜,所以厨房冰箱全都收拾得一干二净,除了一包干香菇,元午在他屋里连一块饼干都没有找着。
正想着是要出去吃午饭还是叫个外卖上来的时候,门铃突然被按响了。
这还是元午第一次听到林城步家的门铃声,居然也是被他改过的,一本正经地他自己的声音。
“哈喽。哈喽。”
这动静一出来,外面按铃的人估计都愣了,没再按,而是回答了一声:“哈喽。”
“谁啊?”元午走过去问了一句,从猫眼看到了一个拎着餐盒的外卖小哥。
“您好您订的餐给您送过来了。”小哥说。
自己已经开发出了意念订餐的超能力了?
元午立马非常警觉:“我没有订餐。”
“您订了啊,”小哥从兜里掏出了一张纸,带着些南方口音认真地对着上面念出了林城步家的地址,然后问,“这是您的地址吧?名字是您成不?”
元午愣了愣:“成什么?”
“不?”小哥说。
“……林城步啊?”元午打开了门,“林城步订的餐?”
“是的,”小哥把餐盒递了过来,语速很快地说着,口音没控制全出来了,“蛋包饭娘拌手撕鸡和饮尿。”
“谢谢。”元午接过餐盒。
林城步给他订了午饭,蛋包饭手撕鸡加上小菜例汤和饮料,摆出来占了大半张桌子。
元午看着这一堆吃的,半天才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给林城步发了过去。
-你让我想起了自动化喂猪。
林城步没有回消息,这个时间他估计还在接受那个刘主厨的修理,元午啧了一声,不知道回来以后厨艺会不会有什么突飞猛进。
他拿两个碗过来,准备把菜分一下,留点儿晚上吃,但想了想,又把碗放了回去。
以林城步的性格,中午订了餐,晚上就肯定还会订餐,如果自己一直住在他这儿,那么估计这三个月能吃偏附近所有的饭店。
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