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鸟人的那几年校对版作者崔走召》第264/313页
“一定。”冯天养紧紧的攥着那根红头绳儿,然后对着那小珠说道:“我以后每天都来看你……只要你不嫌我脏丑就好。”
“不会啊。”小珠笑呵呵的说道:“怎么会呢,脏了就洗洗,而且你也不丑啊,你的眼睛……真好看。”
冯天养听到小珠的话后,又是一阵脸红,同时心中一阵莫名的感觉涌现,这种感觉,是他从来未有过的,也许,这就是幸福?
冯天养不知道,不过,当时的天色已经不早,冯天养知道自己该走了,他摸回了刚才的地方,用红头绳儿讲那野山参绑在了自己的手上,果然,这一次很顺利的就将它挖起,再也没有事端。
再和小珠约定好明天再来看他以后,冯天养便一瘸一拐的走了,只留下小珠自己站在原地望着他的背影,冯天养的不时回头望着,小珠一直在目送他,并且发出了会心的微笑,冯天养哪里知道,自己今天所经历的‘奇遇’,其实都是‘小珠’事先安排好的呢?
没有错,其实小珠就是那得了太岁皮的蜘蛛,话说十年之前的那个冬天,还未成道行的蜘蛛险些冻死,多亏了放牛娃冯天养的一张羊毛毯子才保住了性命,挨过了最冷的时辰,蜘蛛恢复了一些体力,可是那一晚,竟然又有人来抢夺羊毛毯,蜘蛛为了保命,就咬了那人一口,可是羊毛毯依旧被抢走,没有办法,树洞不能再待了。
幸好那半天的时间,蜘蛛恢复了体力,而且太岁皮在晚上的时候都会散发出妖气,蜘蛛幸免不死,于是它便衔着太岁皮连夜离开了树洞,希望能够再找到一个能够躲避严寒的地方,它漫无目的的向山上爬着,直到快要冻死的时候,终于在那山上发现了一处比树洞要好的地方。
那是一座窝棚,蜘蛛发现的时候,那窝棚已经快被大雪覆盖,幸好有缝隙够它钻进去,它钻到窝棚之中,发现里面别有洞天,有足够的稻草暖身,而且还有一句死尸。
这具死尸已经冻僵,显然死了很久,但是因为气候寒冷所以才没有腐烂,死尸的衣服足以御寒,于是燃西便在这窝棚之中熬过了这个要命的冬天。
等到春天的时候,死尸开始腐败,夏天的时候,死尸只剩下了白骨,蜘蛛从此就居住在了那窝棚之中,一直靠吸取太岁皮的妖气维生,太岁皮乃是天地间的一种奇物,妖气源源不断,依靠着这种天材地宝修行,远远要比那终日依靠着吸取日月精华的妖怪要好的许多,毕竟日月精华稀少不定,而太岁皮的妖气则从不间断。
如此这般,还没到十年,蜘蛛的体内竟然已经吸纳了将近普通妖怪二百多年的道行,它虽然平日里修行不断,但是心中,却依旧挂念着那个冬天所遇到的那个孩童,它很明白,是那个人救了自己,如果没有那个人,恐怕自己当时根本就撑不到天黑,也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岁月的变迁,蜘蛛心中对那人的思念竟然越来越深,以至于它想要下山寻找那个人。
可是它也明白,自己这副身体,是不能下山的,弄不好的话,即使找到了那个人,也会把它吓死,所以它知道在山上的边缘地带埋伏着,终于让他碰见了那个人,虽然岁月如梭,带走了稚嫩和天真,他的身形已经改变,模样也不像以前,但是,那双眼睛,却从不更改,而且还有他的歌声,那是多么动人的歌声啊,以至于蜘蛛一眼就能认出眼前的人,就是那个冬天的孩童。
见到他以后,蜘蛛心中十分的激动,心想着报恩的蜘蛛,便在暗中帮助他,有时候会引他寻找到果树,有时候会送一些野味到他的面前,从那一天开始,蜘蛛每日除了修行之外,便一直在暗处观察着这个少年,它自然是不能满足一直如此,它的心中,慢慢的出现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它也想要变成人,并且和他一直在一起,你想啊,就算是每天在暗地里偷偷的望着他都能如此开心,那么如果每天都厮守的话,那该有多么欢喜?
于是它便努力修炼,终于十年过去了,它终于修行圆满,可以通过妖气幻化成人,幸好,之前那死尸的衣服被它收藏不至于同尸体一起腐烂,就在变成了人形的那天,它换上了那套尸体的衣服,然后就决定要见那冯天养一面,于是,它便策划了这一‘奇遇’,那只野兔,在被冯天养砸死之前,其实就已经被它的妖气所杀,之后的事情,也就不用再多说了。
它望着冯天养已经走远了的背影,心中当真是一阵甜蜜,果然,这是一个值得喜欢的男子,因为,他俩有相同的东西。
虽然,那个时候的蜘蛛,还不知道爱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但是它的心中,却已经滋生了这种情感,十年的修行,让它感觉到了孤独的滋味,现在孤独的人不止它自己,我也孤独,他也孤独,两个孤独的人在一起,应该就不会再孤独了吧。
第三百一十四章 他的眼睛(下)
冯天养如愿以偿的娶上了一房媳妇儿,就好像是那些早已经被写烂了的故事书一样,穷小子遇到了个仙女儿垂青,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那株人参,当真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当然了,引起轰动的并不是人参,而是钱,那药铺的老板并不傻,他深知宝不外露的道理,如果将此等宝物现世的消息泄露的话,恐怕十里八村儿的响马子都会前来抢夺,这不太平的世道儿,还是低调点好,名声虽然不是小事,但是跟闷声发大财比起来,还真就连根毛儿都不如。
药铺的老板也是一老油条,他明白,这等宝物,能有吊命续阳之功效,如果给别人用的话,那简直是太浪费了,现在自己岁数也大了,早晚都有那么一天,到时候再独占这人参,多活个十几年二十几年的,岂不快哉?
这也正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整理,难怪当年的秦始皇会穷极一声寻找长生之法,看来,跟命比起来,钱这东西,也就显得十分微不足道了。
当然了,虽然微不足道,但是这个世界上依旧有很多的人为此以命相搏,不得不说这确实挺讽刺的,药铺的老板知道这冯天养就是山野一穷汉,估计他也不清楚这株山参的价值,于是便取了一笔钱给他,这笔钱不算多,但是在那个村庄里面,足够冯天养盖一间新的草房风光一阵了。
村子里的人十分的惊讶,要知道这个扫把星怎么忽然有了这么多的钱财?前一日见他还衣不遮体的,但是几天没过,这小子就打扮的人五人六儿的了,外加上他天生模样俊俏,若不是大家几十年在一个村子里面,那些村民还真的会把他当做一外来的公子哥儿。
冯天养会打扮了,因为他不想在小珠的面前出丑,毕竟在心上人的面前,谁都想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不是么?
冯天养遵守了诺言,买了新的头绳和衣服上山去看小珠,他头一次去到了小珠的家,那是一座破烂不堪的窝棚,窝棚前有个小土包,听小珠说,那是他母亲的坟墓。
这也正是日久生情的道理,两人正值青春年华,外加上冯天养虽然有了钱,但依旧每天都上山去看望小珠,跟她在山上一起玩耍,一来二去,两人还真就走到了一起,那时候讲的是明媒正娶,但是两人都是孤儿,哪儿来的什么媒介儿啊,就算是请了媒婆儿,让她跟谁说去?
这玩意儿,其实就是一张窗户纸儿,捅破了,也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只要有钱,也还是这么一回事儿,上次那株山参挣来的钱还没有花完,冯天养就准备请全村的人吃顿饭,也就算是拜了一回天地。
想想以前,村子里面的人都把他当瘟神,恨不得看见他都绕道走,但是现在却不同了,人靠衣服马靠鞍,当衣冠楚楚的冯天养挨家挨户的散播消息时,整个小村庄跟着震惊了!
真没想到,这个没爹没娘的小叫花子,竟然也能娶上媳妇儿!!村民当晚就议论纷纷,真不晓得,是哪家的姑娘看上了这个小瘸子,于是他们都十分好奇,这是一个十分神奇的国家,贫穷在这个国家里面,能间接性的代表一些罪恶。
之前大家之所以厌恶冯天养,但是说到底,他们也是穷苦人,在这贫瘠的村庄里面,一年到头都捞不到什么油水,有的人家里面有红白喜事,吃完面条,都算是普涨了,哪儿成想,这个‘小叫花子’竟然跟他们说要请流水席呢?
流水席,就是谁来谁赶上就谁吃,最起码也要几个荤菜啊,得知这冯天养如此张扬操办,即使冯天养跟他们有杀父之仇,估计他们都会义无反顾的冲上来吃他娘个滚瓜肚圆了。
其实,小珠也不怎么赞成冯天养如此高调,但是她也明白,这可能就是冯天养一直以来的夙愿吧,他从小到大都没被人看的起过,而且,他心中所想的是,自己再怎么穷都好,但是不能亏到小珠,自己一定要体体面面的把她娶进门儿。
那一天,冯天养起了个大早买了一车的菜蔬,请了几个村子里面的大嫂帮厨,快到傍晚的时候,全村的人都到齐了,桌椅摆在院子里面,简直要比过年还要热闹,那些一个个吃的眉飞色舞的,但纵然这样,他们的心中依旧有些好奇,这到底是哪儿家的闺女要加瘸子啊。
就在这时,去接小珠的冯天养回来了,当他领着有些害羞的小珠走进这个院子的时候,全村人再次惊呆了,这不是闹笑话儿呢吧!
这小妞儿,长的也太标志了啊!不是夸口,恐怕十里八村儿,就算是县城里面也寻不见这么好看的女人啊,院子里的女人们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而那些男人们望着如此美丽的小珠,有的竟然还留下了口水,就连碗里的酒撒了都没有发觉!
你小子真是有福啊!气氛顺脚沸腾了起来,那些酒肉当前,那些村民们此时也忘记了冯天养身上的灾星一说,他们对冯天养轮番敬酒,然后不住的打探着新娘子的消息,这是哪家儿的闺女啊,咋这么俊俏,冯天养有些不好意思,倒是那小珠十分的大方,她将自己的身世将给了那些人听,到底人都有人情,听了小珠的‘悲惨身世’之后,大家也都一阵的惋惜,就她自己一个人住在山上,确实够难的了,想想这两个年轻人都是苦命人,他俩在一起,也算是门当户对,真是让人羡慕啊。
酒席一直持续到了天黑,村民们都相当的尽兴,很是讽刺,他们对冯天养十年的歧视,竟然就让这么一顿饭给搞定了,有的年轻人喝道最后甚至还恬不知耻的拦着冯天养的肩膀,然后十分豪情的说道:“哥,以后我认你当哥得了,有什么事儿就吱一声,老弟绝对随叫随到。”
所有的人都很开心,小村子里面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但是事情没有绝对,有人欢喜,自然也就有人气恼,就在那晚,冯天养和小珠洞房花烛的时候,却有人闹心的睡不着觉了。
睡不着觉的,正是那地主一家,这地主家姓万,老地主万聚财正是十年前叫人打断冯天养腿的那个人,他平常就十分的尖酸刻薄,仗着有钱有地,对村子里的人是百般的看不起,俨然是地方一霸,弄的大家敢怒不敢言,而且他心胸狭隘,平日里最看不起的就是那冯天养,要知道当年他偷了自己家的钱,简直就是罪该万死,平日里见冯天养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他的心中都很是快活,要知道这就是跟自己作对的下场,他之所以没有赶走冯天养,就是为了警示村民,跟自己对着干,是不会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可是真想不到,十年之后,这冯天养也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一笔银子,竟然让他这条瘸腿的咸鱼翻了身,而且竟然还宴请了全村的老少,这要让他这个地主的脸往哪儿搁?虽然他也请了自己一家,但是那地主今天酒席之上,可真是食之无味,如同嚼蜡一般,见那些平日里对自己点头哈腰的人,如今竟然围着那个瘸子转悠,他的心中便十分的恼火,要知道你这贼小子有什么资格办这种酒席?要知道自己儿子成亲的时候,也只不过是请了村民吃了顿高粱米饭而已。
当然了,并不是他没钱,而是他抠门儿才如此,但是要说有的人的心理就是不正常,自己不做的事情,也不允许别人去做,这种心态在东北,有一句俗语叫做‘气皮眼涨’。
他是如此,他的儿子也是如此,地主的儿子叫做万发,标准的公子哥,仗着家里有钱平日里仗势欺人,虽然自己娶了两个媳妇儿,但是这两个媳妇儿跟那冯天养的妻子比起来,简直就是云泥之别,他真是无法忍受,这个自己平时总是欺负的死瘸子,凭什么就能娶那么漂亮的大白妞儿?他天生好色,见到小珠之后,就心痒难耐,一想到现在冯天养正和那小珠同床共枕,他的心里面简直要比被猫挠了还难受。
于是两父子便坐在了一起,探讨了起来这冯天养的事情,老地主万聚财对小地主万发绷着脸说道:“不能在这样下去了。”
“我早就等你这句话呢爹!”那万发一拍大腿,然后站起了身十分激动的说道:“我现在就找一帮人,把那个小妞儿抢回来,吗的,那个死瘸子,他怎么配娶这么标志的媳妇儿?”
“还能不能有点出息?!”老地主对着那小地主大吼了一声,对这个贪财好色的儿子,他可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见他对着那万发说道:“能不能长点脑子,咱们又不是胡子,这么做的话,村里人怎么看?以后谁还敢给咱们做事儿?”
万发被自己的老爹吼了一声后,顿时蔫儿了,他就像是个泄了气的气球一样,又灰溜溜的坐在了椅子上,然后有些委屈的对着自己的老爹说道:“那咋整啊,你不也看那个瘸子不顺眼么?”
那老地主想了想,便十分阴沉的对着自己的儿子说道:“整还是要整的,不过我要告诉你,要整就整到底,不光要他的命,还要他的钱,到时候什么不都是咱们的了?这个小杂种,真不知道叫了什么运气,明天我派人查一下,他的钱到底是哪儿来的,到时候再说。”
夜已经很深了,此时的冯天养和小珠正是如胶似漆难舍难离的光景,哪里想得到,灾难已经悄悄的临头了呢?
冯天养和小珠成亲了以后,日子还要照常的过呀,之前那株人参换来的钱财,已经花的差不多了,为了不让小珠受苦,冯天养依旧每日都进山采药,那山谷无人之地的药材甚是丰富,由于无人踏足,所以每天冯天养都够有个很好的收成,小珠见自己的郎君每天都如此辛苦,便劝他不要再这样拼命,毕竟身体要紧,可每次冯天养都是对他笑笑,然后十分随意的说没事没事,我还年轻。
他心里很明白,小珠跟自己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委屈她了,所以他要努力,要给小珠更好的生活才行,所以依旧是终日忙碌,他哪里明白小珠的心啊,小珠又不好贪图享乐,相反的,身为妖怪的她,始终没有弄明白,为什么人类会这样的执着于物质上的满足,要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只要相爱,且平平淡淡就够了,这样的快乐不好么?如果不相爱的话,即使有再多的钱又能如何?还不是每天都活的像个傀儡?
一个妖怪的眼睛,所看到的事物,自然和人类不同,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讽刺。
不过,既然自己嫁了个人类,就要接受他的一切吧,小珠不想冯天养太累,但是也不想让他发现自己是妖怪的破绽,她接触了冯天养这么久后,对人类眼中的妖怪,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在人的眼中,妖怪和鬼怪都是一样的邪恶,所以她不想暴露身份,于是只好趁那冯天养上山的时候,悄悄的跟在他的身后,然后施展神通,俘来一些个成了气候的人参山精让他发现,要说这山,确实是一座宝山,正如之前小珠所说,这山上的人参不止一株,早在蜘蛛还不能变成人形的时候它就发现了,这里有一个‘人参窝’。
人参窝,传说之中人参通灵,百年老参修成了道行,能化成人形,从此分雌雄,人参的别名是为‘山精’,有了灵性,就有可能雌雄交配,汇聚彼此灵气,能够繁衍出众多小参,这个时候的人参是群居,一家扎根在肥沃而包涵灵气的土壤内,这就叫‘人参窝’,虽然这只是个传说,但是近代长白山附近确实发现过类似的事情,而且还上过报纸,讲的是一农妇上山时发现了一株老参,周围竟然还有十余株小人参,不过,这也是话外之事,这里就不细说了。
人参窝中的人参,长成了以后,就要各自寻找各自的土壤生长,之前小珠引那冯天养见到的,不过是其中一株而已,虽然人参已经成了气候,但是哪儿有借助太岁皮得道的小珠本领高呢?于是,它和冯天养成亲之后,又帮着他寻觅到了三株‘大胖小子’。
要说最高兴的,还真当属那药铺的老板了,寻常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续命人参,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他得手,而且还只用了很少的一笔钱,要知道这可都是无价之宝啊,有故事说过,早年间有皇上生病了,民间一个老道献上续命人参,最后皇上病愈之后加封了他万户侯,那药铺老板望着自己手里面的四柱大胖小子,心里面都乐开了花儿,要知道自己想要续命,留一株也就够了,还有三株呢,如果现在城里面的那位贵人病危的话,那他不得发死!如果有足够的机缘的话,就算一步登天也不是梦想啊!
可是,这药铺老板的如意算盘又打错了,他等来的,并不是什么天大的富贵,而是一场天大的浩劫。
那地主万聚财还真是说到做到,他平日里派遣手下跟踪那冯天养,可是后山那么大,总是被他们跟丢,好几个月下来,眼见着那个小杂种竟然越来越富,而且还盖了新的房子,这不由得让这个老地主恼羞成怒,娘的,他一个小损贼凭什么能这么有钱?
就在他一张老脸快要挂不住爆发的时候,事情终于有了转机,那天,一个手下来报,说自己无意中在镇子里面闲溜达的时候,忽然看见了那冯天养,见冯天养满脸笑容绷着一个布包,自己便悄悄的跟了上去,没过一会儿,那冯天养便来到了镇子中的药铺,那药铺的老板打远见到冯天养,就满脸堆笑的迎了出来,跟迎祖宗似的,他拉着冯天养进了药铺之后,竟然提早将药铺打样,地主的手下见这事情有些蹊跷,便绕到了药铺后面,跳墙进了院子,然后趴着后窗户听到了两人的谈话。
地主听到这件事情之后,顿时大喜,怪不得这小瘸子发财了呢,原来他是在后山发到了宝贝,嘿嘿,这下好了,看他还能小张到几时,地主想了想,然后也不管马上就要天黑了,慌忙穿好了衣服,下山直奔那县城的衙门,使了些银子,见到了县太爷,县太爷在听到这件事后,也是十分的欢喜,要知道,这可真是一个天上掉下来的大馅儿饼啊!成了气候的山参!那可是无价之宝,怎么能任凭愚民独享?要知道,当时可是有王法的,这等宝物,必须充公!
于是,县太爷便连夜带着手下前往了那镇上的药铺,将那还在睡梦之中的掌柜擒住,方开始,那个药铺的老板也死不承认自己有人参,但是一晚上的严刑拷打之下,那掌柜终于熬不住,便招了,四株成了气候的胖小子乘上,县太爷乐的合不拢嘴儿,他也知道此事不能声张,便随便摆了摆手,愣是说这药铺的老板私藏宝贝,那药铺老板这个冤枉,他连声说这人参是后山自己长出来的,也不算国宝啊,怎么能说我私藏呢?哪成想,那县太爷翻了翻白眼儿后,便慢条斯理的说道:“怎么不算?这土地是属于朝廷的,地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属于朝廷,没杀你头好不错了,还叫冤那你?”
土地属于朝廷,土地上的一切也属于朝廷,这句话说的真好,只是苦了那老板,被抄了家以后,将他收监准备充军。
虽然说县太爷得了四株人参,占了天大的便宜,但是那地主却等于百忙一场,县太爷自然不会分他一分一毫,不过,这地主也没言语,他心中已经有了打算,要知道这药铺的老板并没有说出那冯天养之事,而县太爷也只知道这四株宝贝,本来嘛,这等天材地宝百年难得一见,有四株已经是极大的造化了,那县太爷哪里想得到,那凤凰山上还有许多呢?
老地主想到了,他心里想着,这冯天养挖人参挖的这么勤,就证明了应该还有,恩,就算没有的话也没关系,要知道他这一次给县太爷办事,已经得来了县太爷的信任,那县太爷当时就说了,从今以后,那片儿镇子里面没人敢管你,你就好好的混吧。
这下可好了,不知不觉中,多了几分权利,于是那老地主便连夜回家,召集了一些手下,要知道以前也许他还有些忌讳,但是现在的他可当真是有恃无恐了,他心里想着,小杂种啊小杂种,让你这么嚣张,看你明天怎么办。
他连夜想出了一个十分阴毒的计谋,就等天亮执行了。
天色蒙蒙亮,丝毫不知情的冯天养又一次上山采药了,小夫妻俩起的都很早,当时的他们小日子已经过的很有声有色,平日里冯天养上山采药,小珠就在家织染布料,毕竟钱财对她来说算不得什么,虽然卖了几株人参,但是她却不知道如何去花,便还是找了个活计来打发时间,冯天养也是这样,虽然有钱了,但是他还是待不住,于是每天还是上山,不过很早就会回来,而小珠,也就不再跟着由他去了。
两夫妻有了钱后,并没有向那地主一般的吝啬,反而经常接济邻里,按冯天养的话说,他以前穷怕了,知道这是什么滋味,以至于邻居的大嫂经常对他俩半开玩笑的说,说他俩有钱也闲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