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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不赢爱情》
作者:和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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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邓丽君早早离开了人世,严格地说,她并不算是美人。但是她是当年大陆能看见的惟一一个烫发的女人,这对于我们保持对女性的鉴赏能力善莫大焉。而且她能让人看见锁骨,锁骨又称“美人骨”,若锁骨都不可见到,又如何能分辨什么美女呢?那时女人们的确良衬衣扣到下巴,头发梳成板刷,宽大的军装下波平如镜,教人看了波澜不兴。若是没有邓丽君,没有她的那些歌,世界都是平坦的。
那些终究是一阵烟的红颜
冷兵器时代早已远去,世界大战只剩回忆。红缨埋于荒烟蔓草之间,马群消失在遥远天际。夕阳西下,我们勒马横枪的英雄又在哪里?泉水呜咽,月上高岗,只有美人,美人依旧。
看着蔡依林麻秆一样的身材在台上疯狂乱转,听着铃木保奈美嫁给相声演员的消息,参加完各位老情人的婚礼,我取下了邓丽君的黑白巨幅招贴。那些美丽的红颜呢?她们为什么如烟似雾,悄悄消失在了流光中了呢?
邓丽君早早离开了人世,严格地说,她并不算是美人。但是她是当年大陆能看见的惟一一个烫发的女人,这对于我们保持对女性的鉴赏能力善莫大焉。而且她能让人看见锁骨,锁骨又称“美人骨”,若锁骨都不可见到,又如何能分辨什么美女呢?那时女人们的确良衬衣扣到下巴,头发梳成板刷,宽大的军装下波平如镜,教人看了波澜不兴。若是没有邓丽君,没有她的那些歌,世界都是平坦的。
我听说过的最后一个英雄美人的故事就有关于她,她和成龙。毫无疑问,这个故事以悲剧结束。那时候的成龙不过是条莽汉,他的双肋可以为兄弟插满了刀,却不一定能分出一条肋骨给他的女人。
看着她的圆圆脸,那是属于五六十年代风行的美人类型。大战结束,男人都希望家里有个圆圆脸的妻子,那是养家的成就,也是富足的表现。现在邓丽君不再是流行美女,现在流行骨瘦如柴,看似清汤排骨,绝计不要红烧牛肉。我的红颜邓丽君消失掉了,因为食欲不振。
邻家大姐程琳也消失掉了,她是闪烁了一下就从此暗淡。据说是“台风不正”。我觉得台风就没有一个是正的,因为台风是气旋,在地转偏向力和地面摩擦力的影响下,没有一个台风是正圆的。也有说法是因为“挑逗”,如果美女从不挑逗,也就绝不性感。不性感而美丽的女人有周惠敏,她做不了亚当的肋骨,谁愿意口服一碗淡而无味的白水鸡肋呢?不性感也不美丽的女人更有孟庭苇,那简直是毒药,听完她的“你看,你看月亮的脸”,你整个人都会因为中毒而变成蓝色。
邻家大姐是性感的,她们的白衬衣上有一毛二一条光明肥皂和阳光的味道。如果你曾有幸听过她们给你讲解功课,你应该记得她们的脸上有“百雀羚”的香气。当你不小心向后靠在她们脸上时,其光滑的触觉会让你的脖子脱臼。如果她们长长的发辫垂落在你的脖梗,那种酥痒的感觉是纯洁而快活的。性感与味道、触觉有关,邻家大姐的性感,和纯真年代有关。
关于这方面的记忆,还要谈到杨澜。她简单的长发,简洁的衣着,还有她纯净的微笑,是我们刚刚进入金元时代时最值得回忆的一件事。她在CCTV的出现,让人想起《维纳斯之诞生》那幅画:在一片钞票的海洋里,一台电视缓缓打开,穿小翻领套装的女大学生杨澜从中升起。青春和活力,是我当年能想到的单词。她的出现,让多少人狂热地向往大学,我很高兴她当时没有出演征兵广告。需要补充的是,多年以后,程琳和杨澜都通过晚礼服显出锁骨,跟我先前想的一样:笔直。这两人都消失了,前者是因为商业化严重不足,后者的原因恰恰相反。我的红颜死于商业,没有比这更令人郁闷的了。
如果说卫视中文台有什么值得我肯定的地方的话,那就是《东京爱情故事》。商业浪潮开始了,淹死的人天天飘到岸边,有什么比赤名莉香更令人满意的女朋友呢?职场、上司、生意、生活,她都能“搞掂”,你永远不用担心她。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她都有一张微笑的脸。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这张脸还那么美丽,而且对木偶一般的永尾完治居然那么一往情深。她是商业社会中的完美女人,你不用考虑你的背部是否后防空虚,因为她足够强悍。但是你也不能不因为她的女人味而爱上她,因为她会到你的小学在刻有你名字的柱子上补刻上她的名字。我也在我的学校刻上了我的名字,遗憾的是我的学校每年给木柱刷一遍油漆。你找到你的柱子了吗?
铃木保奈美其他的片子我也找来看过,但是脑子里晃来晃去的全是莉香的影子,竟然怎么也看不下去。她嫁给了日本的相声演员,那男人我看过,不如我。美人还有一种消失的方法,就是嫁人,过上相夫教子的生活。林青霞也是如此。
我在琼瑶时代对林青霞没有任何好感,花瓶而已。真正喜欢上林青霞是因为《风云再起》,她在里面反串东方不败,竟然将这死人妖演得让人欷不已。当她一掌震开情人落入深谷时,美得不可方物。到今天我都不知道“不可方物”是什么意思,但是我觉得只有这一句最能形容她那“临去的一瞥”。她后期反串的角色都给人一种很锋利的感觉,而一旦恢复女身,却又是温柔无限。具有刚烈之美的女子之所以显得可爱有时候是基于男子驯服烈马的心理需要,骑手很难分清自己是喜欢上先前马的暴烈,还是忘情于人马合一的驰骋,或者这两样都有,不可分割吧?
听一个朋友说,他曾经在昆明乡村高尔夫球场见过林青霞――她陪老公来打球。根据朋友的汇报,她当时穿了件很简单的素色衣服,很安静地坐在那里。从远处看,你一点都不会感觉这人有什么不同。但是,当你走近她五步以内,就会感觉到她的美如杀气一般笼罩住了这方圆五步的范围。她坐在那里,但是你却感觉自己是在仰望着她。而最让人心动的是,她有一种已婚妇人的那种宁静和满足,来往索要签名的人只是走近,签完名鞠躬即走,全程不发一言。朋友感叹说:“那才是女人。”我只冷冷道:“已婚。”
后来看《大话西游》,看到至尊宝问青霞仙子贵姓,她冷冷答道:“姓林。”我突然觉得被什么触动了一下,心头不知是喜是悲。红颜嫁人,这是消失最彻底的方法。
在英雄走后的时代里,美人也开始逐渐消散。或者是因为我已经老了?欣赏不了新鲜出炉的美女?所有的红颜最终也都会烟流云散,不知道你最后手中是否还有可以盈盈一握的温柔?如果还有,祝贺你。
初恋故事
每当我心神不宁的时候,总是会发生一些什么事。你知道,垂老的动物能预先知道自己的死亡,大象总会走回神秘的象冢。人是万物之灵,也有类似的功能。我既为这种预感的能力而高兴,同时也感到无比的悲伤。它出现的时候,很多事其实已经无法避免。我只能像个死刑犯,忐忑不安地等待牢门拉开的那一瞬间。这种感觉让人觉得苍老。
所以我还很年轻,却开始回忆了。昨天,我得知我的文章在MIT上转载了。昔日的大学同学在海外得知我的消息,给我写EMAIL,要我到网上的原班去报到。我去了,这像是个阴谋,只等着我一步步走近,最后陷落。我的心神不宁时时在提醒我,前面会有什么发生,但是我无法拒绝昔日友情的诱惑,还是顽固地抵抗着这种警告,一直到我展开了原班的相册。
我又看见了她,站在纽约州阿尔巴尼的灿烂秋日阳光下。四年都已经过去了,我以为自己早已能平静地面对她,何况是一张照片?但是我做不到,看着她的笑容,我突然体会到巨大的隔离感和伤心。她一点都没有变,连指甲和小手指头都和四年前一样,我甚至能感觉得到她的发丝的光滑。怎么会不熟悉呢?整整四年的时光我们都在一起,足够打完一次世界大战的时间了。她的小手在冬天里是冰凉的,夏天里却如火一般烫。她喜欢牵着我的手,一起走在校园的林阴道上,玩着只有我们两个人才知道的小游戏:彼此飞快地握对方的手一下,快到中间已经没有空隙了,就一起大笑起来。
现在,这个人在照片上笑着,和以往一样地笑着,却不是面对着我。我看见她的小手,却永远没有可能去握一下,甚至是礼节性的。我们中间不止隔着一个浩瀚的太平洋,她的心已经飞驰离去,和我间隔了百万光年,我甚至已经看见中间有美丽的星云生成。我想,我和她将终生不复见面了,从现在到死亡,我们虽然都在这颗小小的蓝色星球上,但是命运已经把我们错开。我每时每刻都能感觉到她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她的味道,她的气息,她的心跳,只是不能再见。我们虽然还活着,却已经参商永隔。
同学的第二封来信到了,告诉我她将回国看她的男朋友,她的初中同学。我在大学时代已经见过他,那时我像是个伟大的胜利者,而他却像个失败透顶的人。四年后,一切都颠倒了过来,我彻底地失败了。我迅烈如火的攻击,远远不能和他水滴石穿的韧性相比。我输得心服口服。烈火燃烧时非常炫目,异常美丽,却总有熄灭的时候。至柔的水在无声无息中蔓延开去,力量在暗中滋长,即使是冻成了冰,也具有迸裂岩石的力量。烈火带来的是交辉时汹涌的爱火,似乎整个世界都在这光芒下黯然失色,但是,却没有将来。流水像平静的生活,等你明白了其中的脉脉无语后,会甘愿沉醉其间,变成一条温柔的水草。
我到今天才能明白这个道理,已经太晚太晚了。我宁可在网上对我的爱情唱一首首挽歌,却不能写一封信去问她的冷暖。我能对辩论的对手鞠躬致意,诚挚地祝贺他的胜利,却不能温言向她说声抱歉。我对她说我等你十年,然后转身离去,却不明白十年后,她在我心中依然,而不用一年,我早已经被遗忘。我们对于永恒的理解是不同的,我的永恒是不变的将来,女孩子要的却是每一天每一天。
我曾经以为自己已经洞悉了人性,却没有意识到我只是站在黑暗的一边,利用人们的欲望,操纵他们的行为。面对美好的爱情,我哪里有资格去操控她呢?我无往而不利的武器失去了效用,感觉是在撼动万丈绝壁。我陷入了绝望的流沙之地,一点点被吞噬。即使是平凡生活中的平凡夫妇,与我相比都是大师,而我只是个匠人。
我拒绝了内心给我的无数次善意提醒,顽固地相信自己的力量,相信自己可以在最后一刻挽回一切,挽回曾经的美好。我既然没有办法给人欢乐和幸福于每一天,那么现在,我就必须面对自己的每一天。当四年变成了思念,思念变成了永恒,我还是不会在每一天思念,但是我会在所有的未来思念。直到藤蔓爬满了我的身体,我的面庞在夕阳里片片凋落。
就让别人在每一天里幸福着,让我在永恒里思念。我只希望路过我的人,看见我雪白的骸骨,抓紧自己爱人的手,就像抓住他们手里面的每一天。
真诚地祝福大家。
女子如鱼
回想起记忆中的任何一个女孩子,她们都在回忆中睁着一双眼睛看着我。我很奇怪为什么没有关于闭着眼睛的女孩子的记忆,她们似乎不需要眨眼睛。人需要眨眼的,用泪水浸润角膜。鱼从来不眨眼,整个海洋就是它们的眼泪,它们就生活在自己蓝色的眼泪里。这一点,很像是女孩子。
有很聪慧的女孩子,也有很愚钝的。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女孩子,她们都善于伪装自己。我想她们这方面的心智远比男子成熟得早,要不是上天安排了爱情让她们变得蠢一点,她们早已经统治了这个世界。她们不能没有爱情,就像是鱼不能没有水一样。很早的时候,她们真的统治着这世界,但是从第一个女酋长用手中的权杖换取一束鲜花开始,她们就永远地留在了水里。很多年过去了,当网络时代来临的时候,也有女孩子走上陆地,我们却称呼她们为“恐龙”。当男人学会了女孩的伪装时,就成为了政客,我们称之为“为政治拖下水”、“滑得像泥鳅”,也是水生动物。只是因为不纯粹的缘故,泥鳅总有一股子土腥味。
没有一个女孩子是容易追到手的,这一点就像是清亮小溪里的游鱼。她们就在你的眼前,像是悬浮在空中一般灵活地游来游去,就在你伸手可及的地方。但是,你就是抓不到她。原因是水,水的折射率和空气不一致,你看见的鱼只是在她真实位置上方的一个虚影。据说,这种使人视觉错乱的水还有一个名字,叫爱情。除非那条鱼心甘情愿,否则你永远抓不住她。在爱情的水中,她永远能先你一步躲开你的追击。于是,就有了网,有了饵。有的人永远站在岸上,水从不曾打湿他的鞋。他们是钓鱼的高手,有技巧、耐心、智慧的大师,也有管他们叫“情圣”的;我们多数人却做不到这一点,为那金色的鳍、闪亮的鳞片所吸引,为自己抓不到的懊恼心情所驱使,最终,我们深陷进那水里。在波光粼粼中,鱼终于游到你身边,轻吻着你,就像吻着一条水草。所以,很难说,到了最后,是谁钓到了谁?
女孩子的感情是细腻的,像一条多刺的鲢鱼。每一束肌纤维里都藏着几根细小的刺,一不留神,你就会被扎到。要分清楚这些错综复杂且难以计数的情感,是很需要定力和智慧的。所以,鲢鱼从来不适合宴会,只会出现在居家的厨房里,在无事的黄昏,用盘子盛了,放一点酱油和葱丝,蒸好端上来,用灵敏的嘴唇,轻捷的筷子,和一颗宁静的心,才能品出众多鱼刺之外鱼肉的鲜美。和一条多刺的鲢鱼相处,你需要的是一整个安详的黄昏。也有人图省事,直接用暴虐的热油,或者残忍的高压,彻底摧毁鱼刺柔弱而坚强的抵抗。只是那样一来,你就再也无法欣赏到鱼的鲜嫩滋味了。就像塑料的玫瑰,永远不会扎伤你的手,但是它也永远不会有一朵带着刺的新鲜玫瑰在清晨里徐徐苏醒的动人姿态和流水一般流泻的芳香。
女孩子的心是神秘莫测的,像珊瑚礁上的热带鱼群。它们一刻不停地变换着身体的颜色,改变游动的方向。你戴着潜水镜,试图悄悄接近她们,一直到非常接近。就在最后的那一瞬间,它们整齐地一齐转过身去,像是无数的旗帜突然翻转,然后就消失在某个方向。等你面对着海葵海星们一脸沮丧的时候,它们却又从什么地方钻出来,围绕着你打转。而在你的笑容刚刚浮起四分之一的时候,它们却又如飞鸟乱投林,箭一般从各个方向向你冲来,就在贴近你的一瞬,巧妙地转身,擦着你惊慌失措的眼睛,掠过你不知所措的身躯,重又消失在蓝色的海洋深处。听说鱼是不会说话,也不会笑的。但是,在它们身影消失之处,那一串串逐一爆裂的气泡,真的和欢快的笑声没有什么不同。是啊,有什么比一个笨重的蛙人更可笑的呢?
那么多年里,我见过了如此之多的鱼。有优雅而暴躁的金枪鱼,有美丽而危险的蝴蝶鱼,有沉静而孤独的鳟鱼……惟一的遗憾是,我没有见到传说中的“美人鱼”。这种鱼只适合出现在童话里,因为她太过珍贵而浪费,美好的事物总是珍贵而浪费的。在现实里,我们会选择什么样的鱼呢?而大家也许非常好奇,我的餐桌上经常出现怎样的一条鱼呢?
回答是:鱼罐头。
将品茶
看来我这辈子注定是要当个粗人,因为茶的缘故。我不懂得什么叫“品茗”,只知道喝茶,而且方法也粗鲁得很。记得高考前,我整晚地做物理题玩,因此染上了喝浓茶的习惯,而且一直就没有打算改回来。后来我去了香格里拉,在那里的一年时间里,这习惯愈演愈烈,我甚至习惯了煮茶喝。
香格里拉因为海拔高的缘故,水只到七十多度就开了。因此,开水只放一分钟就可以直接喝了,用这样的水来泡茶,那是真的“泡”。茶叶在杯子里懒洋洋地缩作一团,心情也就舒展不开。房间里电炉一年四季不灭,因此我就用不锈钢口杯放了茶叶煮着喝,靠近杯底的地方温度大约有三四百度,这么煮出来的茶就勉强有了茶味。惟一的遗憾是,越是好茶,也就越不经煮,不到半个小时,杯子里就是乱七八糟的一团,喝一口,满口都是茶叶末子。
我对着杯子苦思冥想了一个下午,终于在百货商店关门前想到了一个解决之道。香格里拉在古茶马道上,自古都有马帮贩运砖茶,那东西比较耐熬。我赶到商店,真正看见如城砖一般的茶砖时,我又犹豫了。那东西味道刺鼻不说,而且肉眼可见有大量的茶梗和茶树枝,我疑心到底能不能用来口服,它实在是太像牧民的压缩牧草了。
最后,我还是找到了下关坨茶,那东西类似窝窝头,却坚逾铁石。回到宿舍,用斧子砍碎,捡大块儿的扔进茶缸里,加水一气狂煮。煮出来的茶水呈深棕色,味道浓烈。三杯落肚,可以一直坐到天亮,且全无倦意。在很多个下大雪的夜晚,窗外雪花无声飘落,我在电炉上大烤牦牛肉,口渴了就大口喝茶,满室茶香,我觉得神仙也不过如此。
我以为这就是品茶。
上星期,朋友带我上街买茶。我们挑了一家老店坐下,因为是熟客的缘故,老板很客气地请我们喝新茶。头一杯叫“青山绿水”,玻璃杯晶莹剔透,那茶叶经沸水一冲,立即变作翠绿色的“水草”,在杯里轻轻招摇。茶的颜色并非一般茶叶的碧绿,颜色要浅而明亮,像是春草,只能用明丽可爱来形容。入口极苦,属苦丁茶的一类。但是茶水在舌头上停留大约不到一秒的时间,就立即强劲“反弹”出甘甜来。妙的地方是这种苦和甜都一样强烈,苦不多于甜,正如甜不多于苦一样。两种滋味交织在一起,每一种都无比清晰,每一样都无比强烈。“青山绿水”生于云南南部,是一种野生山茶。我因此想起金庸笔下的阿紫来,在大理的段正淳想起他的这个女儿的时候,怕也是在喝着“青山绿水”吧?
第二杯是台湾的乌龙茶,这种茶我也煮过不少,觉得比起坨茶的耐煮,尚有很大提高的空间。老板拿出一套福建茶具,一通“韩信点兵”、“关公巡城”之后,用小陶杯倒了两钱出来。我拿起来正想倒进嘴里,却被老板拦住,叫我先闻一闻再说。我依言闻了一闻,一股浓烈的奶香扑鼻而来。我失声惊呼:“奶茶?!”老板大笑,说这种乌龙有一股特殊的乳香,叫做金萱。大陆没有这种茶叶,只有台湾才有出产。我连饮三杯,却又被老板止住。老板说:“先生,茶是用来品的。像你这样大口大口地喝,岂不是一点意思都没有了?”我听了有些惭愧,速度慢了下来,但还是喝了两壶。不过经他提醒,我却发现品一品茶,也别有一番滋味。
一边坐着,一边就和老板天南地北地聊天。我问老板,他这里除了普洱茶以外,还有什么茶比较好卖?老板回答说是龙井。我大笑着说,龙井?天下哪里有那么多龙井给你们成吨地卖?老板略感吃惊,问我怎么知道。我告诉他,我曾经在江南念过四年书,对龙井还多少有点了解。老板又问我,先生可曾喝过真的龙井?我脱口而出:“当然喝过,旗枪龙井!”
我当然喝过,在我念大学的时候。有一天女友从杭州回来,从家里带了一小包龙井给我,叫我泡一点看看可有什么特别?我抓了一把扔进大玻璃杯里,冲进沸水,却因此看见一幅奇景:所有的茶叶都随着水流飞快地旋转着,叶片是扁平的,在水里却能一片片站立着,像极了一面面飞旋的小旗,又如刀枪林立。茶色淡绿,味道很是清香。因为只有一小包的缘故,我舍不得一下喝掉,只是慢慢品。记得她看着我惊奇的表情,在一边满意地说道:“知道了吧?这就叫旗枪龙井!茶厂的亲戚送给爸爸一小包,我好容易要了这些给你。”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品茶。
然后就是在虎跑,泉水顺着山坡流下,阳光穿过树影落满一地斑斓。我们在虎跑的小亭里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喝茶,喝龙井,然后在夕阳里唱着歌骑着自行车回家。右手边是西湖,遥遥地可以看见苏堤和断桥。那是夏天,还有很多红色的蜻蜓在红色的天空下飞翔。温暖的晚风中隐约有饭菜的香味,我的汗水在脸上风干,留下些粗糙的盐渍。那可能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一次品茶。
旗枪龙井早已经喝完了,大学毕业了,和女友分手了,女友结婚了。我飞来飞去,居无定所,一直喝着浓茶,甚至煮茶。我想我都已经忘记了什么是品茶。我习惯了拿起斧子劈开坨茶,用大号不锈缸杯子煮开了痛饮。那种苦涩粗粝的液体让人整夜清醒,心里却虚得厉害。于是,我整晚整晚地上网,就这么用一晚上的时间写出了我第一篇小说《寻找劳拉》。我通宵通宵地和人开砖战,于是变成了砖手和菜头。
很多事情我都以为忘记了,但是总是在很偶然的时刻想起。父母前两个星期去华东五市旅游,回来妈妈告诉我说,她背着我给她家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她的母亲,听说是我的母亲,老两口抢着电话听筒问我的情况,问我结婚了没有,像是父母在焦急打听自己远方儿子的消息。当年他们的确是把我当儿子对待,只差那么一点点,只差那么一点点就错身而过,然后就是遥远的沉默。妈妈说他们叫我去杭州看看他们,我背着身子听完,请妈妈离开书房。一想到两位老人家年事已高,不知今生是否还能真的“再见”,我觉得面前的那杯浓茶苦到让人想吐。
我忘记了,其实我曾经品过茶。
老板看我很久没有说话,请我喝了最后一道茶。那是一种大理产的茶,叫做“苦瓜露”。茶叶像是发霉的树叶,喝起来在喉头略微有一点回甜,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我又喝了三杯,说是要走。老板倒了一杯白开水,请我一定喝一口。白水入口,突然之间觉得满口、满心都是甘甜。老板笑着说,没有这杯白水,先生你又怎么能品出这茶本身最真实的味道呢?
在我27岁这一年,我觉得自己终于慢下来,可以品茶了。
游人只合江南老――杭州印象
中国人总有去国怀乡的感叹,离开家乡一点点,就开始思念了。觉得什么地方都没有自己的家乡美。但是也有例外,苏州和杭州就被誉为天堂,为历代的文人墨客所吟咏赞叹。似乎所有的人都在苏、杭一游后,就都有了终老于斯的打算。
在我去过的中国所有大城市里,我最喜欢的是杭州。我觉得关于江南的一切话题都应该是发生在杭州。在大学四年里,我找了个杭州的女朋友,提前欣赏了杭州的一道风景――美女。
应该是在1994年的暑假吧,我被邀请去杭州,让她的家人观摩一番。记得是坐汽车去的,途中还经过了太湖。印象最深刻的是江苏和浙江两省的交界处,一块巨石的两面上刻了两个省的名字(是不是太湖石,看不出来)。而就在经过那块石头的瞬间,你会觉得两边的风格被那石头一分为二。浙江的一边,连护道的树都和江苏一边不同,多了一种妩媚的感觉。那感觉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我觉得一下子有什么东西从空中就这么降了下来,让你的心变得柔和和轻快,像是去度假。而在那里,你能用你的第六感,确定有什么事一定会发生。温柔如羽毛,清凉如朝露。
我到了女友家就不想出去,天天等着两顿饭。一方面是因为学校的伙食实在烂;另一方面是因为我确实可爱,女友的妈妈给我烧了很多很好吃的菜。曾经有一次,我极为满意地靠在沙发上,发出了我平生第一次的豪言壮语:“就算看在你妈妈的霉干菜烧肉的面子上,我也娶定了你。”
女友的家人说:“没有去过西湖,就不算是到过杭州。”女友也一再用西湖边的宋嫂醋鱼引诱我,我终于很勉强地下了楼。西湖是个很拥挤的地方,各色人等川流不息。我们手牵着手走在著名的苏堤上,湖面上吹来的凉风,让人觉得非常惬意。湖边的石凳子全被情侣占领了。夜晚还没有来临,爱情却在正午十二点发生了。就在那堤上,我才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柳如烟”。柳树过于纤细的枝条,远远看上去,真的有如笼罩了一团绿色的烟雾。眺望远方,山势柔美,遥遥地可以看见山上有一塔,记得仿佛是保塔,看上去很老旧的样子,颜色都有些黑了。我靠在一棵柳树上,凉风拂面,风里隐约有荷花的味道,觉得这就应该是江南了。
再往前走,就真的发现了一湖的荷花。荷花的茎秆很高,静静地开放着;也有的结出了莲蓬,沉甸甸地低着头。真有蜻蜓在飞,或者站在花瓣上。它们的翅膀能在阳光下发出蓝紫或者金红的光晕。我转头看自己的女友,觉得她清丽无比。一双皓腕,真的是凝霜胜雪。想她在小舟上,双腕缠着红丝绳和玉石,轻灵地采着莲蓬,真是人间最美的景致。我同她说了,她并不作答,只是抿嘴笑了一笑。远处一只蜻蜓点了一下水,涟漪就那么一圈圈地散开去。在1994年的夏天,我决定留在杭州。
我被她抓去喝茶。她知道我喜欢茶,在学校的时候,她经常送我一包旗枪龙井。看那如同小旗一般的茶叶在淡碧色的茶水里旋转,就让人想亲自去用虎跑的泉水完整地享受一回。我们在夏日里最热的时候走进了虎跑,泉水顺着山势往下流淌,头顶是枝叶交通的大树。听着淙淙的水声,暑气顿消,一片清凉。我们随便找了地方坐下,点了一壶茶,在寂寂无声中度过了一整个下午。如果真的有条件,一个人应该每个星期到虎跑去喝一回茶。我甚至想,应该从泉水的出口,建一条竹子做的水道,一直蜿蜒接到门口。茶客们在两边坐定了,茶博士就把杯子放在水里顺流而下,自己抄起来就可以喝。那该多好啊!
1995年的“五一”假期,我又去了杭州。浙江大学有一大帮子昆明人,“三八”节曾经访问过南京。我们喝光了青岛路上小店里所有的酒,居然都没有醉,双方约定再战。这次我是专程过去回访的。那天杭城大雨,当我们冲进侧门外的小店时,全身都在淌水。那雨真的很大,打在屋顶,打在水面,打在昏黄的路灯上。整个世界里都是雨声,都是湿漉漉的。从窗口看出去,一片伤心的绿色在阴暗的天底里摇曳。那天喝的是“西湖春”,八瓶“西湖春”。人在那样的天气里只想去喝酒,想念家乡。喝到后来,身上便腾腾地起了水汽,然后再喝到骨头发冷。以前我一直以为杭州只适合浅斟低酌,没有想到这里一样适合豪饮。我开始想家。
前前后后去了杭州十多回。我几乎会讲杭州话了,也不再迷路。我总能正确地感觉到女友家的方向。就在这时候,大学也该毕业了。1997年,我回了昆明。1999年8月20日,女友出国留学。2001年4月,我在抽屉里意外地发现了女友送我的小口琴。那琴很小,只能吹一首“长亭外,古道边”。空荡荡的房间里回荡着已经很久没有听过的琴声。我想起了她给我的毕业留言:人人只道江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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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水碧于天
画船听雨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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