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逍遥全集.net》第272/326页


她还真没有猜错,当初离开落日客栈的时候,姬云空偷偷地把赫连军叫到屋里,一脸奸笑地道:“听我说,烈女怕缠郎,你就一直缠着她。我再送你一样克敌制胜的法宝,这可比什么‘烈女吟’强多了,我跟你说,实在不行,就用这个。”说着,偷偷将一个小药丸塞到了赫连军手里。

到现在,那颗小药丸,貌似还被赫连军替身保留……

转天早上,赫连军走出营长,耀眼的眼光使他感到一阵温馨。经过了如此长的休息,不仅是他,包裹陈叔至和所有的军士们,体力都恢复了到了最鼎盛的状态。然而,所有的人,对山顶上发生的事情都三缄其口。

他们,无疑创造了一个奇迹,但是这个奇迹的代价实在太大!大到他们的付出,已经远远超过他们所背负的荣誉!所以,没有一个人敢提起山顶上的那些日子,甚至,就连做梦也不愿意见到。

一行人聚合到一起下山,下山的道路,虽然依旧艰辛,但对于他们来说,已经算得上是天堂了。

陈叔至的脸色很是难看,他走到了赫连军的面前,道:“你过来看看。”

“怎么了?”赫连军骑马和陈叔至上前。

只见队伍的最前方,一座军营挺立。只不过,这个军营,已经荒废许久,甚至,经过风吹日晒之后,只剩下的一些木桩,连营帐都被吹跑了。从木桩的分布来看,依稀是一个哨所的模样。

赫连军的冷汗瞬间就留了下来,没想到,在泥多山上,居然有这样一个哨所!幸亏是荒废已久,若是在这里驻扎,不许多少,只需击败精猛之士,就能将他们近万人伏击在山上!下山的路只有这一条,只要断其水源,他们就算有十万大军,又能坚持多长时间?这里易守难攻,地势险峻,人再多也是无用,只要将门户堵死,他们就成了瓮中之鳖!

“幸好!幸好!”陈叔至此刻,在心中都有些感谢番邦王庭之中的可汗了。

这个哨所,应该是前几代的可汗所建立,他们能够洞察出泥多山,既是万世不倒的屏障,也是最危险的暗箭。因此,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在这里派遣了一支常年驻扎的军队。

而这几代的可汗,越发昏庸,体内的黄金血脉,也越来越稀薄,草原上已经有不少反对的势力涌起。这个哨所,想来也被撤离了。长久以来的安逸,已经让他们忘记了居安思危的原则。尤其是现在王庭中的那个可汗,听说他昏庸无道,可比夏桀商纣,如今看来,并不是虚言。

“天使我成功呀。”赫连军也叹道。

随后,军队再次缓缓前行,离开了那座已经腐朽的营地。他们的目标,是比这座营地更加腐朽的番邦王庭。

赫连军眼中的坚定越发凝结,不仅是他,身后的人也是如此。他们创造了千年未有的奇迹,翻过了号称飞鸟也不可跨越的泥多山!现在王庭就在他们的脚下,他们从山上仰望,甚至可以看见王庭升起的炊烟!

罗刹军上马,玄甲军步行。人马加在一起大约有一万人。一路之上,已经有数千兄弟,永远的长眠在沙漠中、草原里,还有无尽的风雪中。

算上之前那些“先驱者”,已经不知有多少人长眠在了这条路上。这些人,无怨无悔,为的,就是此刻,他们能够一马平川地踏平番邦王庭!已经走到了这里,已经经历了这么多,他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成功!

不成功,便成仁?可是这一次,他们决不允许自己失败,只能成功!

这其中,又以翻过山顶的那群人最为坚定。没有人知道他们肩上背负着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如何翻过山顶的,创造这个奇迹的。

只有他们知道,那些跪在地上的面容,那一碗冒着热气的肉汤。他们的血肉,和自己融为一体,和自己的灵魂融为一体。绝不能失败!他们,要连那群人的努力一起。如果他们失败了,就算再九泉之下,都没有脸去见那些人!

正午的太阳,正是龙精虎猛之时。经过了两天的休整,这群面黄肌瘦的人,又重新恢复了生龙活虎起来。他们的气势凝结在一起,无论是玄甲军还是罗刹军,眼前只有一个目标。

所有的辎重都被丢弃,只留下了两天的口粮随身携带,还有锋利的长刀,锐利的长枪,他们知道,这一次,是去杀人的!而且要杀很多人!如果不把刀砍得卷刃,都可以说是逃兵!

赫连军也换了一身打扮,此时的他,黄金柳叶甲披挂在身,看上去倒像是百万大军的元帅了。

“前进!”赫连军长刀所指,顿时响起了无数的策马奔腾之声。

刺眼的阳光照在扬起的沙尘之上,顿时构成了一副波澜壮阔的画卷!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七章 史册书丹(上)

当远处出现一道黑影的时候,王庭上的守卫们却还在玩笑聊天。

草原之上,马匹的数量可能比人还要多。最常见的景象就是一对对草原男人骑着快马飞奔,他们或是狩猎,或是放牧,或是游戏……总之,出生在草原中的男子,一出生就和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虽然看到了极远之处的马队,但并未引起他们警惕的心理。

虽说如此,但经验老到的士兵,是能够从马匹的叫声、士兵的队形、人数的多寡等分别出这究竟是军队还是草原上的游民。可惜,现在王庭的守卫,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正如赫连军所说的,王庭犹如一棵从根部腐朽的大树。饶是表面上还维持着生机勃勃的样子,但树心却全都坏死了。只要稍稍施加外力,就能将这个大树彻底摧毁!

多年的安逸,已经让王庭中的可汗、大臣、士兵都丧失了狼族的野性。他们,再也不是那个能凭一把弯刀,一匹战马,打下整个草原的黄金家族了。甚至,懒惰的血液已经影响了他们最基本的判断。

等到他们真正发现,这不是草原中的游牧民族,而是从泥多山上降临的一支神兵之后,这支军队已经距离王庭近在咫尺!

“敌袭!”尖锐的声音从一名守卫的喉咙中发出。还未等他喊完,一只利箭已经穿破了他的胸膛。这一箭,是陈叔至亲自所射,也吹响了他们进攻的号角!

其实,纵然那名守卫喊出来也是没用,敌军已经近在咫尺,谁还看不出来敌袭呀。王庭的城墙之上,所有士兵顿时慌作一团。现在,他们将军恐怕还在府中抱着美人睡得正酣,群龙无首之下,怎么回事准备充分的赫连军的对手?更何况,他们也算不上龙,只能算是虫子罢了。

无数的箭矢划破长空,冲锋的号角在这一刻吹响。王庭之中的守卫力量冲出了城门。看来,他们也不是傻瓜,草原上民族,最强大的是骑射能力,而不是龟缩在城中防御。将敌人歼灭在草原之上,才是他们最引以为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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