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了十年的女神终于嫁给我了校对版作者飞天的龙蛋》第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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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了十年的女神终于嫁给我了》
作者:飞天的龙蛋


内容简介:
  今天,我终于与我追了十年的女神结婚了,这一刻,我泪流满面,这一刻,我发誓,我会一辈子爱她,给她幸福,给她想要的一切。
  当我穿着笔挺的西装牵着她,走过那些祝福的人群,一刹那间,我感觉这一切都是那么的虚幻,如同在梦境之中,只有当穿着白色婚纱的她,伸出那只手指,让我为她戴上一枚金灿灿的戒指之时,我才有一种抓住了她,抓住了幸福的感觉。
  “梦中的婚礼”的旋律在一刻响起,我亲吻着并没有太多表情的她,感觉如梦如幻。眼泪居然当着数百亲朋好友夺眶而出,一时之间,这十年走过来的艰苦岁月,如同一部清晰的电影,划过我的脑海。


正文


第1章
  那是2005年,我17岁。嗯,她也17岁。我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县城最好的高中,最好的班,也就是大家口中说的尖刀班。我当时是全县第44名,还算不差。而我的女神,那是更不差,考了个全县第一。据说,她要不是中考那天来了大姨妈,估计会还要多考二十分,成为我们那个市里的状元——而不仅仅是县状元。在为她惋惜没有获得市状元从而进入市一中时,同时我也庆幸她的大姨妈——要不是她的大姨妈,我们就不会在同一个班,然后就不会认识,然后我就不会喜欢她,然后追她,然后再让她成为了我的妻子。所以,直到今天,我都异常的感谢她的大姨妈——她妈妈的大姐。我总会对她说,大姨妈,是你让我和谣谣结下了这段姻缘,以后我会对你像对亲妈那么好。
  那一年,超级女声还非常的火,记得当时路上都有小女孩在面红耳赤地争论着谁谁唱歌比谁谁好听,我们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踏入我们懵懵懂懂的高中青春的。
  记得,那时,我们刚走入一个全新的环境,彼此都是陌生的,所以迷茫与好奇的表情写在我们脸上,我渴望着,却又戒备着。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发现了默默坐在靠墙角落的她。
  记得,那天的她,穿着件有些老式的白色连衣裙,头发是盘成一团的,中间插着个很好看的发卡,几缕稀疏的发丝在金色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淡淡的金色。她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时不时会用淡淡的眼神,扫视一下这些新同学,时而抚摸一下她那迷人的发丝,望望窗外,心里好像有心事的样子。不过就是她这种“欲说还休”“欲拒还迎”充满神秘、带点诱人妩媚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我。
  说真的,刚进新学校的男生,哪一个第一件事,不是寻找那些长得好看的女孩,我也是在扫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好看的,或者好看的没被发现(我坐在倒数第二排,也就是我女神的右上桌位置,看到的只能是背影居多),却突然在想看一眼窗外透口气时,瞥见了她。
  我不知道,坐在我左后桌的她,有没有也在那么一瞬间看我一眼。虽然心里是渴望的,毕竟她当时是那么个扎眼的女孩。但是,我也知道的,她应该不会怎么注意我。因为我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不注重穿着打扮,对于那时城里的话来说,就是有点土。而且,虽然进的是尖刀班,但我是排在倒数几位的,我总觉得,比我优秀的人太多,我不过是大家眼中的沧海之一粟,人家怎么可能在意我。
  然后,后来我发现,她真的一点没在意我。反而是,在意她的,想追她的,可以排队从教学楼排到校门口,可以组成一个加强战斗连,去夺回钓鱼岛。
  不过我并失落,这只能说明,她的确像我眼中的那么优秀。也侧面说明,我是个极其有眼光的男孩子。尽管那时其实也已经近视400度。
  我觉得对于17岁的我来说,既是想去爱的,但又是自卑着的。而且那是爱对我们来说还是禁忌,在高考面前,所有的喜欢与思念,皆只能用一张纸,一本日记本,写下来然后深深地埋藏在心里。对我而言,也不能免俗——在分配好座位后,她坐在了我的前面(不是前排),然后我就喜欢在上课或晚自习的时候,静静地看上她几眼,然后默默地对自己说,好好读书,只要成绩好了,她就会喜欢自己的。对于那时成绩排名是唯一的一切的学校,我想每个人都是这样想的。
  高中的学习是非常忙碌的,在我们这个被学校甚至整个县城寄予了厚望的尖刀班,更是如此!每天除了学习就是学习,每个老师好像一个机器操作员,我们则是一台台的机器,每天围着书本,试题,参考书,转个不停。
  而每天,耳边被灌输的思想便是,高一是整个高中最关键的,一旦落下,整个高中就很难翻身了;也会灌输这样的思想,你要是学习成绩不好,有什么资本喜欢你喜欢的女孩子,要想喜欢人家,就要读好书,考核好大学,以后有个好工作,然后人家才看得起你。
  我也觉得老师说得有道理。那个我暗恋的女神,以中考成绩排,稳稳地排在第一位,而且甩开第二名好几条大街。而我,更是被甩出数百条大街。每当看到排名册上,一个位于最顶端的名字,和一个位于差不多最底端的名字,我都自卑得恨不得将那排名册倒回来。
  所以,我暗暗发誓,要凭我这个天才的脑瓜,考到她前面,最后是我第一,她第二,然后月考,期中考什么的时候,可以挨着坐,可以拉近彼此的关心,她碰到不会的题了,还可以来个英雄救美。没准,这么一弄,她就被我追到手了……
  可是,第一次月考,我被她甩出了几百条大街……我居然才考了一百多名!而她居然还是第一名!数一数,我靠他妈的,整整隔了四五间教室(每个教室30个座位),她要是考场上昏了还是虚脱了,我他娘的还怎么个英雄救美!就因为这次,我开始恨透了物理老师,因为是只比及格高一点的物理分数拖了我后腿!——先剧透一下,因为这道阴影,我高考的物理,总共一百多分的,考了三十分不到——这直接导致了我,去了一所位于边疆的破大学!
  本想通过月考,拉近与女神的距离,没想到,一不留神,女神理我更远了,我开始有种触摸不到她脚跟的感觉!
  在那个唯分数论,排名就是一切的时代,成绩差对一个人来说几乎是致命的打击——不仅遭到老师的白眼,父母的谴责,社会的鄙视,也会受到所谓同窗的歧视。真的,那时候,班上那些学习好的,就算长得比潘长江还丑,也能嘚瑟得不行,如同世界上最有优越感的君王,无比享受地接受着美女们的崇拜!而我,就更自卑得,失去了追求心中所爱的勇气!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失去了对学习的信心的,也可以说是被压力逼得失去了勇气,总之,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抬起头过,而且心里越是着急,考得越差,直到与女神的距离,从最初的数公里,变成了千里之外。也是从这时开始,我不再敢用正眼去看她,更害怕她用正眼看我一眼——我怕看到她这种优越感极强的女神眼神里透射出来的那种对差生的不屑与鄙夷之色。
  嗯,当时我心里就是那么想的,排名靠前的,就是会自然而然地瞧不起排名靠后的。不过现实也的确就是那样,成绩好的,不管长得多丑,人有多下流,都有去公开泡美女的资本。当然这种泡还是比较隐蔽的,毕竟当时老师盯得严,一不小心就会被他们找去谈话。
  总之,在当时,成绩被我认为是我与女神无法靠近的唯一原因,而那些成绩相当他妈牛逼的被我理所当然地当做该死的情敌。
  当然,那些整天将排名挂在嘴边,甚至将排名公开出来的老师,更是被我当做世界末日来临的前一刻必杀的妖孽。
  不过正当我绝望之际,靠近女神的机会却鬼使神差地降临了,二这也直接导致了,我和她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记得那时不知班上出了什么状况——大概就是有些喜欢安静的学习成绩比较好的学生,去班主任那里举报说谁很会讲话。而为了班级高考大计,班主任当然是立马采取行动——那就是立即调换座位!将那些不爱学习爱讲话的男生,直接扔到最后几排的位置。
  而这种大换血的举动,直接导致了我与同桌的排名,不知不觉往前靠了两排!
  而女神刚好又下降了一排,于是她就这么鬼使神差地坐在了我的前排。
  我当时愕然,这是老天非要让我与女神擦出火花的节奏么?
  既然是那些话唠同学直接帮助我靠近了女神,我便不再怨恨他们,尽管我当时其实也是老师眼中的垃圾,只不过我不会讲话、捣乱,骨子里还是个积极向上,喜欢读书的好学生,不会影响那些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
  第一次如此近距离靠近女神,我都忘记了,我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的了。
  我唯一记得的是,我一整天没看见一页书,没听见老师一句话,有时更连上厕所都忘记了——尿神经完全被荷尔蒙分泌出来的激素导致的兴奋完全盖住了。我就那么趴在桌上,用隐蔽、委婉地眼神,偷偷地瞄着我女神那迷人的背影,我小心翼翼地发动嗅觉神经,一下又一下闻着她身上那醉人的芳香——我发誓,那时的我是纯洁的,绝没有任何出格的非分之想。


第2章
  我一直以为我的女神虽是城里人,但一定只是那种普通的书香门第——这从她那浑身散发出来的书卷气息,以及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可以看出来。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父亲居然是我们那个县的国税局的局长,母亲是我们那个县最大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而且爷爷是曾经的县委副书记,奶奶是妇联主席,舅公是当年的革命烈士!我的天,我都不敢在打听下去了,真害怕忍不住自惭形秽的情绪一把从五楼(我们当时在五楼)跳下去……
  得知这个惊人消息的一个星期里,我没再趴在桌上偷瞄她,甚至不敢再去想她,每当忍不住想她的时候,我就扬起一巴掌甩自己一耳光,然后恨恨骂自己:去你丫的!癞蛤蟆想着吃天鹅肉!醒醒吧!别自找没趣!
  我这种有些古怪的行为,被同桌发现了,他用一副看神经病的疑惑表情瞪着我:阳仔,你作甚?手抽筋了,还是脸寂寞了?你要不嫌弃,我来给你两巴掌?
  我当时真想踹我同桌一脚,然后扯开嗓子对着世界大吼:他妈的这个世界病态得让我心烦,你丫的就不要再他妈烦我了!要不然我他娘的踹你楼下去!
  同桌看着我要吃人的眼神,扭过头继续写作业,喃喃自语地叹道:哎呀我滴妈,期中考又快到了,我也快疯了……
  可是我发现,我这么做,并没法改变我对她的喜欢,反之,对她的喜欢是更加的强烈了!
  我居然开始有意识无意识地早点到座位上,只为了她来的时候从我身边走过,然后我可以偷偷地瞥一眼她的侧脸;我居有意无意地去跟她前面的那几个男孩子开玩笑,只为了能让她在抬起头的时候,突然就看到我;当然我也故意地跟她的同桌打打闹闹,而且故意暗示喜欢她的同桌,以此来试探我在她心目中的位置……然而,她就宛如一蹲菩萨,连鸟都不鸟我一眼!
  失落之余,我更加的不甘,争强好胜的年纪,我的征服欲被她激发出来,我开始了各种获取她好感的方式。当然,如今看来,这些方式是那么的幼稚。但也非常的单纯,亦如那溪边的野花,简单而干净。
  首先,我在观察发现,她的头发很长,偶尔也有没有盘起来的时候,那时候的她,偶尔会靠在凳子靠板上,然后甩甩头发,那被金色阳光照射得散发金晕的发丝便自然而然地垂落在了我的桌上。于是我趁着所有人都在认真听老师讲课之余,将铅笔盒移到她发丝会垂落的区域,然后再狠狠地将铅笔盒给合紧!等她一扭头的时候,我的铅笔盒就被她头发给吊起来了!
  其实在做完这个动作之后,我是有一些紧张的,因为我害怕铅笔盒被她吊起来之后,脱落,摔在地上,引起巨大的响动,从而把老师给招惹了。或者说,铅笔盒太重,把她的头发给扯疼了。可是,年轻的时候就是年轻,有时候明明知道有些事可能要承担一些很不好的结果,也要强抱着一丝禁不起考验的侥幸心理去尝试。
  而当然,我的第一次对女神的恶作剧,以我被数学老师狠狠瞪了一眼而结束。——而这还是我故意装出一副“真是巧啊,林梦瑶的头发怎么落我铅笔盒里了”的惊讶表情而换来的结果。而当我弯下腰捡铅笔盒的时候,女神用脚狠狠碾压了一下我的一根水笔。不过她并没有看我,动作做得几乎是滴水不漏,连老师都以为她真的在无比认真的听课。
  我看着被她踩成碎片的水笔,心里哀叹道:我的姑奶奶,我爹妈又不是像你爹妈那么牛叉,你能不能有点脚德?知不知道一根水笔的钱,我可以打一顿肥肉酸菜了?
  不过这一次我还是有收获的,毕竟她在愠怒地瞪着我的时候,我第一次近距离看清楚了她的正脸,真的是第一次,以前,我都只敢看侧脸,或后脑勺。这一次绝对是近距离,的正脸!
  美到极致,精致到极点,两只藏在镜片里的眼睛倍儿大又倍儿有神——我承认在这一刻,我被深深地电到了——以至于,十年后,我依然记得这双能时时让我夜不能寐的眼神。
  我承认,她的这双眼睛,让我更加地迷恋她迷恋到不能自拔!以至于在多年后,在听到萧煌奇那首《你是我的眼》的时候,我依旧会心潮澎湃地幻想着,她的这双眼睛,某一天,会带着我去领略人山人海,去走遍世界各地,会成为一盏明亮的灯塔陪着我一辈子坚强不屈地走下去。
  从这次铅笔盒夹头发事件后,我再也看不到她那被金色阳光染成淡金色的发丝在飘在我的书桌上,我突然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我在心里想,我如此惨淡的成绩已经够被她视作渣子的了,如今又夹了她头发,想必在她心目中,我连渣子都不是了吧——估计是厕所里一坨坨的那个。
  不过我就是这么个自卑但是又厚脸皮的人——在我的铅笔盒夹头发阴谋失败之后,我又开始绞尽脑汁策划我的下一场行动。我也不知道我当时是被青春期的荷尔蒙冲昏了头脑,还是她确实太过太过美貌以至于让我迷恋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总之,在那么紧张急迫的学习生活中,我居然还是会一冥思苦想就是老半天,以至于老师上课检查作业,第一个骂的总是我。
  可是骂又如何呢,虽然我知道,那时的成绩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但我是个爱情主义至上者,觉得爱情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其他的东西,在它面前,就是天上的浮云,地上的狗屎。可是,十年之后,我才发现我当时的这种想法是极其幼稚和错误的——成熟以后的我明白,爱一个人,不是抛弃一切,而是抓住一切,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变得更优秀,直到让她觉得你确实是个不错的人。
  经过一天一夜的冥思苦想,我是终于想出了一招,那便是掐准她来学校上课的时间点,然后我也在那个时间点到学校,来个“不经意”之间的偶遇,为所谓的缘分制造机会。嗯,其实以当时她对我的印象,她不会觉得与我同时出现在学校是缘分吧——她觉得应该是造化弄人,老天瞎了眼。
  经过几天的观察,我已经掌握了她来学校的时间点——她是个极其讲究作息时间的人,每天早上到学校的时间是7点05分,到班里的时间大概是7点09分,收拾一下之后7点12分,然后拿出一本英语书,开始背单词(那时我们早读课是7点20分)。中午来学校的时间是2点20分,傍晚来上晚自习时是5点40分。她几乎每次来都是背着她那个有些孩子气风格的粉色双肩包,手里端端正正端着一瓶500毫升容量不到的哇哈哈瓶子,脸上一抹淡淡而神秘的微笑。
  情报工作做好之后,那当然就是采取行动了,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掐准了时间(这时间当然是比女神出现时间会提前那么三五分钟)故意从学校另一头(我当时住在学校宿舍,宿舍与大门差不多是一南一北,我就从西侧绕到位于南面的大门),绕到了大门旁边的食堂,躲在食堂门口的铁树下,等待着女神停好自行车后,我便走过去,来个偶遇。
  我觉得我虽然学习成绩很烂,但是人长得还算可以帅的(身高快一米八,五官端正,气质还行,打篮球还打得不错,偶尔也会搞点文学),跟《那些年》里的柯景腾有得一拼——但我的女神可就要比沈佳宜漂亮和有气质不止一百个倍了!我真弄不懂那时的我,会以自己长得帅为傲人的资本。我也不知道,那时的我,为何有时自卑到别买里不能自拔,为何有时又高傲到可以捅破云霄天下第一的模样。我只知道,我喜欢一个人,总会失去理智,我是个非常靠感觉和情绪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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