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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的宗旨是:被甩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甩了之后不敢再去追。另外250还说过两句令我十分佩服的话;一,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以鞭相许;二,问世间鞭为何物,直教人以身相许.

“250”长相的唯一缺憾是脸上长满了青春痘,后来当他明白青春痘是由于雄性激素分泌过多而造成的时候,“250”明显的增加了看大黄加*的次数。

也许是大黄看多的原因,对女人的需要就显得比一般人饥渴。每到晚上,“250”就会发春般的在床上呐喊:“上帝啊!赐给我一个女人吧!”

偶尔下床嚷叫着嫖妓去,但一个人又觉得不好意思,还想着玩3P,于是就来拉我:“伟哥,咱们嫖一把去!”

我当时就琢磨啊,一晚上200块钱,带着学生证算半价的话,那是100。100也不是个小树目,嫖妓的话撑死爽一晚上,就咱们这能耐,估计也就个把小时,如果通宵的话,却可以爽10个晚上,并且还不得病。我觉得太不划算,只好作罢。

尽管“250”看起来很“彪悍”,但也有初生的牛犊没见过虎。记得一次在学校澡堂,我和“250”互相擦完背后,准备打道回府。旁边一个瘦弱的学弟,拦住了“250”的归路,估计是手短够不着背的原因,对“250”说:“大哥,帮忙搓搓背,中不?”

当时我的感觉是很震惊,你眼神真好,澡堂里这多人,你咋地就逮住他替你搓背呢?你如果问的是我的话,我或者会温柔的告诉你:“兄弟啊,回家找你妈搓去!”“250”的反应就显得很直接,一脚把学弟踹在那儿,“去你妈的!”

在下象棋的时候“250”的水平应该和节哥旗鼓相当;对于打牌嘛!“250”不会打升级,只会打勾级,水平一般化,不过这家伙特别爱出老千,但是手段又不是怎么地高明!有的时候,“250”打出四个“6”,一个“9”,他大喊一嗓子:“五个‘9’!”弄的我们傻傻的,你难道真的以为天天看高等代数的我们会不认识阿拉伯数字?有的时候,“250”会藏牌,不过哥们,你在下次洗牌的时候记得把藏的牌放回去啊!本来是两把牌,打了一会儿的工夫,变成了一把,我们也会怀疑点儿事情地!

当时,我们一个班的男生分了三个宿舍,我们在101,还有两个是102,103。宿舍彼此都紧挨着,没事的时候就两边串门,所以都混的很熟。在这里,我想提一下的是旺财,因为他也算是我的一个狗友。

旺财,学名周绪,妮称“狗狗”,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叫他一声“死狗”,他也不会反对。旺财这名字是我给他取的,因为没事和他闹着玩的时候,他老是拿手挠人,而且他的手指甲倍儿长,挠过之后,就是五条血印。

旺财和我差不多,属于那种倍儿贱的那类人,就是【文】别人欺【人】负到脑【书】袋上也【屋】不会发脾气,我两个在一块,真的有点像“贱贱相惜”。不过他再贱也只能算是贱人中的三号人物,因为我们班上有个叫吉建灰的哥们,我们称呼他为“极贱”!

说起“极贱”,想起点儿事来。旺财天生有点儿白,恰好“极贱”天生有点儿黑。于是,宿舍里出现了一条“白狗”和一头“黑猪”,猪狗之间经常发生口角。作为观众的我们,在观看“动物世界”的同时,也不时的煽风点火,或者是友情提醒“黑猪”的“领地”遭到了侵犯;或者是善意忠告“白狗”的“犬格”受到了侮辱。虽然我们可以说这说那,但是也要切记两人的大忌,那是一个词语:猪狗不如!哈!不过,我们是不会让不愉快的事情发生的。

对于“极贱”,虽然已经贱至极矣,也不能算是贱人中的老大。因为我们还有一个王建――“贱王”,贱中之王。

旺财很懒,早上7点醒的,到不了10点,他绝对不会从床上爬起来;不过他又经常装勤奋,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订上闹钟,而且订的时间倍儿早,声音倍儿响,以至于第二天早上的时候,闹钟声会把整个宿舍的人都吵醒,除了他。那时候我们睡的是双层床,旺财每次订闹钟的时候,都会把闹钟放在下层的抽屉里,然后去上层睡觉,所以第二天的早上,总是一个被吵醒的哥们骂骂咧咧的下床去帮他关了闹钟。

旺财还很有个性。经常吃完晚饭,背着书包上网去。天天通宵的我,经常看到他,但我也懒的问他,他肯定会说自己走错了门。不过教室和网吧之间隔着二里地,中间还一个条桥,你这样解释我是不相信地!

我对他的评价是:如果懒惰也是一种罪的话,你TMD早该枪毙了。

特别补充一下,旺财在每个年头里都会有一个“发春期”,就是接近暑假的几天里。在那时候,毕业生马上就要滚蛋了,都会有一些不用的日常用品或者书籍资料,扔了又觉得可惜,就在楼前摆摊大甩卖。

尽管价格确实够低,不过,大多数学生都对这种二手的东西不大感兴趣。面对这种情况,毕业生们就玩起了花样。大夏天里短裙一穿,台上一坐,双腿一张,倒也秀色可餐,于是,路过的兄弟们就开始蹲了下来。

我并非君子,偶尔打水回来,蹲下身子,装模作样随便拿起一本书:“姐姐,嘛价?”“二十!”

我打开书,余光瞥向裙底的时候,突然想起刚才的对话,不由得笑了起来。

“咋地啦?”

“没…没什么!这本书挺逗的!”

“这本书挺逗的?”声音的变大表示了姐妹的吃惊。

我才看清楚手里拿的是一本《解析几何》,慌乱之中,吞吞吐吐的说:“这本书确实不逗!”扔书走人。

回到宿舍,却见窗口处,旺财在伸着脖子往下探望,手舞足蹈的同时,不时的发出一阵阵淫笑。谈话中了解,原来是在俯瞰女生的咪咪,我们是五楼啊!我只能说:“哥们,好眼力!”

第四章 大学篇(4)

在高中的时候,曾经偷着抽过几支烟,但三年抽的数量累加起来,也不会超过20支。进入大学之后,去旁边103宿舍溜达,看到一个哥们在烟雾缭绕之中如痴如醉,甚是羡慕,于是这个哥们就成了我踏入烟民行列的启蒙老师。

第一次买烟的时候,买了两盒软红梅,掉了两盒,回去拣着一盒,还不算太亏。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也已经有了四年的吸烟史。现在差不多一天一盒吧!飞哥也是个烟民,不过我认为经常不带火的烟民不算是一个合格的烟民。

并不是相信不抽烟的男人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也不是企图让呛人的烟味来增加自己身上的男人味道,我抽烟就是觉得无聊,嘴里想叼点东西。

抽烟对身体不好,是个人就知道。我也曾经试着用口香糖代替烟以求达到戒烟的目的,但一天下来,买口香糖花的钱够我买两盒烟抽了!

呵!没办法,既然戒不了的话,那就让肺部激情燃烧吧!

喝酒,是在大学里从零开始的。开始是喝啤酒,但是那种胀肚子的感觉和去厕所的频繁,确实让人不爽;试着喝白酒,一口酒下肚,胃里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这种感觉确实让人觉得热烘烘的。可能是觉得自己个子高,所以肚子长,能装的东西也自然多点,我的酒量还算凑合。

喝酒的时候,我一般在清醒的时间找一个参照物作为标准,比如灯或者酒瓶子之类的东西。随着一口口酒下肚,我会时不时的看着这个参照物。如果看到参照物在眼睛里一个变成了两个,我就会明白自己已经达到了极限,不能再喝了。

喝酒,喝到八分醉的时候,就是东摇西晃,站不稳,但又神志清醒的时候,个人认为是最佳状态。摔个瓶子,敲个桌子,别人会原谅你,你那是在耍酒疯;说话变多,心里话毫无保留的吐了出来,那是酒后吐真言;偶尔调戏个小姑娘,很明显嘛,醉翁之意不在酒嘛!

特别是在郁闷的时候,喝两口小酒,说平日所不想说,做平日所不敢为,确实让人感觉十分的痛快。正应了:人生几何?醉酒当歌!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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