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王幕后的真主》第122/214页


  这就是洛水人的脾气了,遇到了看不上眼的,鼻子比眼睛还高,遇到对脾气的,二话不说,马上就可以把心肺都掏出来。洛水有句俗话,叫做“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了。
  “恭敬不如从命!”云修微微一笑,行了一礼,说道。
  进了单间之后,云修先是使尽浑身解数,跟这老板诗词歌赋,文史政哲地大侃特侃了一阵,直让那老板把他当做神人,佩服得只差当下里跪下来拜做老师。
  云修一看这火候差不多了,于是便从怀里掏出那个杯子,递给那老板,说道:“昨天晚上,我遇到一个朋友,我们虽是第一次见面,但是喝得很投缘,说得也很投缘。只可惜我当时喝醉了,一觉醒来,便不见了他的踪影,只见到这个杯子。人生一世,知己难寻,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看看,看看能不能找出点蛛丝马迹,也好让我有机会跟他再痛饮一次。”
  那老板接过这杯子,只看了一眼,便说道:“使这杯子的人不多。”
  “哦?”
  “‘清风妙语’是我们忘情阁最好的酒,全都是二十年以上的佳酿,品质甘醇,喝完后口齿留香,但是价格不菲,一壶要一万六千奇亚币,不要说寻常人家,就是一般的有钱人也是喝不起的。而这酒杯正是随着这酒奉送的。”
  云修眼睛一眨,“你的意思是这种酒很少人买?”
  “极少,我们一个月也就买个三四壶而已。”
  “那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想想,最近以来,都有什么样的人卖过这种酒?”
  老板笑了笑,“一点也不麻烦,半年以来,买过这种酒的也不超过十个人。大部分都是当地有名气的商人,一看就是买去送礼的。只有一个人,我看他买的样子像是买回去喝的。不过他这个人有点奇怪,每次来买酒都戴着遮面斗笠,从来不见他拿下来。无论什么天,手上都喜欢带着一副白手套,喝酒的时候也不取下来。”
  听到这里,云修脱口而出道:“就是他了!”
  “就是他?”老板有些惊讶地看着云修。
  “对,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正是你说的这幅打扮。”云修掩饰道。
  老板笑了起来,“这种奇特之士,也只有像云先生这种才高八斗之人才可以折服他啊!”
  按照常理,云修这个时候应该说过奖过奖之类的谦虚话,但是这个时候云修没心情谦虚,他直接问道:“冯先生,不知道你说的这位奇特之士他一共来买过几次酒?”
  “这个说不准,快则十天,慢则一个月,他就会来买一壶酒。现在想起来,我们这酒肆的‘清风妙语’倒有将近半数是给他一个人买了去。他每次来这里都是买一壶‘清风妙语’,走到单间里喝上三杯,然后其他的带走。啊……说起来,他好像有些日子没来买酒了。”
  听完老板的讲述,云修坐着想了一阵,对老板说道:“冯先生,不知道能不能麻烦你一件事?”
  “相见投缘就是朋友,不要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只要能办到的,我自然尽力。”
  “好,谢谢了。”云修说着,看了看四周,这‘清风阁’里每个单间里都有笔墨纸张,以便那些有了雅兴的人即兴写点什么。他拿起笔墨,在纸上将自己的酒店和房号写写了下来,递给老板,“如果下次你还遇到这个人来买酒,那就麻烦你把这个酒杯和这张白纸交给他。”
  老板接过白纸,笑了笑,“举手之劳。”
  “另外……”云修从怀里掏出一张泛大陆银行汇票填上一百万的数额递给老板,“我替我这个朋友买上一百万的酒,以后他再来拿酒,不要收钱,就说是我请的。”
  云修的学识广博以及翩翩风度老板都是见识过了的,却没有想到他原来还是这么一位豪富的恩客,顿时惊得呆住了,许久之后,才答道:“能够见识云先生这样的人,冯某真是……真是三生有幸。”
第七集 第十三章 凭风来访  
  “我要一壶‘清风妙语’。”一双戴着白手套的手拿着十六张千元奇亚币放在了桌上。
  老板都不用抬头看,只听那冰冷的声音,就知道是是来了。
  老板从酒柜里拿出一壶“清风妙语”以及附赠的一套酒具摆在桌上,再将那一万六千奇亚币递了回去,“两天前,你有一个朋友在我这里放了一百万,说用来请你喝酒。”
  那人没有接钱,只是拿起酒壶,冷冷地说道:“我没有朋友。”
  “这个我就不知道,不过,他好像是当你是朋友。”老板说着,将那个竹杯和白纸也拿了出来,“除了请你喝酒,他还叫我把这个给你。”
  那人正待转身走到单间去,看到这个竹杯以及这张白纸,他便站住了。
  站了好一会之后,他把那杯子和那白纸都收了下来,塞到怀里,然后转身离开了“忘情阁”,这是他第一次买了“清风妙语”而没有在“忘情阁”自斟自酌三杯 ――因为他终于找到了可以对饮的人。
  “咚!咚!咚!”
  缓慢而均匀的敲门声响起,云修顿时长身而起,“请问是哪位?”
  “一个来跟你喝酒的人。”门外的人说道。
  云修一听到这声音,马上便知道门外的人是谁了,于是赶紧走上前去把门打开,一看,虽然门外的人依然戴着遮面斗笠和白手套,但是云修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人正是星野凭风。
  “我就知道你会来。”云修说着,笑着将星野凭风让进房间,然后把门关上。
  星野凭风径自走到房间内的一张桌子边,将斗笠和手套都取了下来,然后别过脸问云修道:“你不介意吧。”
  “我觉得你说这话的时候应该笑着才象话。”云修说着,坐在了星野凭风的对面。
  “我笑起来很可怕。”星野凭风眨了眨眼睛,将尚未开封的“清风妙语”和喝酒的酒具放在了桌上。
  “只有看不懂你的笑容的人才会觉得你的笑容可怕,在我看来,你的笑容比绝大多数人的笑容都要可爱。”云修笑了笑,说道。
  “我笑的样子我在镜子里看过,确实很可怕。”
  “那是因为你自己也不懂得你自己的笑容。”
  星野凭风抬起头来,看着云修,问道:“难道你觉得你比我更了解我自己吗?”
  云修耸耸肩,答道:“至少,我比你更懂得你的笑容。”
  星野凭风眨了眨眼睛,打开了酒瓶,说道:“你比我想象中还要有趣。”
  说着,他已经将两个竹酒杯都斟满,他自己端起一杯,然后说道:“这个杯子是你上次用的杯子,我想你应该比较习惯。”
  云修笑了笑,端起杯子,“看不出你还是个这么心细的人。”
  星野凭风看了看云修,笑了一下,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狰狞,寻常人见了估计吓得晕过去都有份。
  不过,云修倒是真心觉得这笑容很可爱,“干杯。”
  星野凭风将酒杯端到嘴边,毫不犹豫地一口全干了下去,喝完之后,他的眉毛轻微地皱了一下之外,就不再有任何的表情了。
  但是云修却看出了不对,“你有很严重的内伤。”
  星野凭风眉毛都没抬的继续给两个人倒酒,“你眼力不错。”
  “眼高手低型。”云修笑着说道。
  “你不是寻常人吧。”星野凭风问道。
  “你真的不是寻常人啊。”云修说道。
  星野凭风停下手,看着云修,“你知道了什么吗?”
  “不多,我只知道你是‘影武者’星野凭风。”云修也抬起头,看着星野凭风。
  星野凭风的手微微颤了一下,但是到底还是什么都没有做,“你是权商的人吗?”
  云修仰起头大声笑了起来,“你就这么看不起我?”
  星野凭风怔了一下,再次笑了起来,端起酒杯,“我向你道歉,自罚一杯。”
  他正要喝,云修身手将他拦住了,“以你现在的内伤喝酒跟喝毒药没有区别,还是便宜了我吧。”
  云修说着,拿过星野凭风手中的酒杯,杯中酒喝得一干二净。
  喝完这杯酒之后,云修便说道:“我的名字叫云修,今年十八岁,我是风宇国大将军赫连勃之子,我的父亲以及弟弟都是因为袭莱洛王的阴谋而死于非命。在我手里抱着我弟弟的头颅的时候,我就发誓我要为他报仇。两年来,我在通海国苦心经营,终于积攒下一些实力,复仇稍微有些希望了。这次我来到璀璨星空就是为了能够在自由都市里找到一个都市收留我控制的一个二级佣兵团。在我的计划中,这支一万五千人的佣兵团将成为一支举足轻重的军事实力。”
  云修说完这番话,过了好一会,星野凭风才问道:“跟我说这个干什么,有什么想要我帮忙的吗?”
  云修摇摇头,“不是,我只是觉得在我想别人说出他自己之前,我必须真实地把自己说出来。”
  “你为什么那么想知道我的事情呢?”星野凭风问道。
  “因为好奇。”云修答道。
  云修的答案让星野凭风哑然失笑,笑了一阵之后,他终于如云修所愿,讲出了他的经历,“我的名字叫星野凭风,今年二十八岁。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就已经是映月国数一数二的剑客。那个时候我还没有修炼影武术,我的相貌也不像现在这般可怕。但是我那时候的脾气跟现在一样坏,所有我所遇到的所有人都怕我。但是有一天,当我受邀在某个地方官的家中小住的时候,我遇到了她,她叫做洋子。她不怕我,一点也不怕,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把我逗得气得暴跳如雷,而一点也不害怕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她之所以不怕我,是因为她知道我爱她。在从前,我的心中除了无限的武道之外,别无他物。但是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除了武道,我还需要女人的爱。我立下誓言,要成为映月国最伟大的武士。于是,我前往琉璃岛竞争仙果,我争到了。然后,我跟其他三个人在一起在这个岛上修练影武术。第一年,有一个人练成,走了,第二年,又有一个人练成,走了,第三年,第三个人练成,走了,第四年,除我之外的最后一个人走了。而我一共用了七年才修练成功。”
  “为什么你会要那么久?”云修不解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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