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修复处记事》第4/138页


  梁京墨提溜着布娃娃出来,交代了一声就出门去了。这布娃娃还是要送到千慧寺去的,再可怜也不能让它为祸人间。
  “可惜你再也生不出来了。”李双从柳永身边擦过,幽幽留下一句话。
  柳永作为一个老怪物,假模假样地捋了捋根本不存在的胡须:“古往今来,国人为了生个男孩子,也是煞费苦心。时代在变化,男孩女孩有什么不一样吗,我就更喜欢女孩儿。”
  审讯记录拿出来几个人都围上来看了一眼,都不免有些悲哀。这种事情,也不是一例两例,遇到了也只能叹息一声。
  梁京墨背后一凉,总觉得自己被什么人给惦记上了。这几年下来,惦记着他的不是一个两个,他也不在乎。谁怕谁?
  宋初转身之际翻了白眼,脾气性格这么讨人厌,脸长得再好看也只是浮云。身材看上去也不错啊,不过谁知道脱了衣服什么样呢,身材嘛,勒一勒也就出来了。
  梁京墨只是扫了一眼,就转过了脑袋:“送去给苏木入档吧。”
  宋初立即呈上手中的笔记本:“保证一字不漏。”
  似乎被宋初陡然迸发出来的战意所惊扰,布娃娃看着宋初瑟缩了一下,梁京墨也回头看了宋初一眼:“记录做了吗?”
  宋初对着梁京墨的背影鼓了鼓腮帮子,即使是这样,她也不会放弃的。谁还不是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呢?她就不信,自己学不会这些东西!
  宋初站在梁京墨身后,唏嘘之余,只觉得霸气侧漏。她和楼半夏折腾了半天才搞定的破布娃娃,人只要敲敲桌子就搞定了。人比人,气死人,也怪不得人看不上她。看上去,她的确是这么多人中,最没用的一个。楼半夏、李双和柳永都不是人类,剩下的章邯会文物修复,苏木会画符,她到现在还只能见习,面对对手也只会用蛮力。
  梁京墨敲了敲桌子,布娃娃安静了下来,封闭的审讯室里悄然无声。
  “我不甘心,为什么不要我!”布娃娃开始剧烈颤抖,刚刚和身体缝合到一起的脑袋,又有掉下来的趋势。
  若若的父母生了若若之后,就一直想要再生一个女儿。一年前,若若的妈妈怀孕了,期待了很久,结果却是个女孩子。若若的父母觉得家里有一个女孩儿已经够了,于是商量着把孩子打掉了。而那个时候,若若妈妈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成型,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生命。
  令人意外的是,它真的差点成为若若的妹妹。
  被封住的布娃娃到了文物修复处老实了很多,几乎是问什么答什么。
  审讯,必不可少。
  梁京墨不知宋初的想法,此刻他的全副心神都落在那布娃娃上。
  在车上的时候,楼半夏就给梁京墨打了电话,她们回到四合院的时候,梁京墨已经在等着了。梁京墨似乎总是眉头微皱的模样,看上去十分严肃。但若是单单讲其样貌,也称得上英俊二字,有棱有角的,很符合宋初的审美。宋初有时候会觉得可惜,要是梁京墨没有那么不待见她,她还可以经常欣赏一下美男。而今这幅局面,实在是可惜了。
  果然,听到楼半夏的话,分成两截的布娃娃又开始骚动,却被符咒压了下去。
  楼半夏皱着眉头扯下若若手中的无头娃娃,掏出两张符纸将脑袋和身体分别封住:“不知道,得带回去给老大看看。”
  宋初也有些愣眼,她都做好被打的准备了,怎么就这么没动静了?宋初一只手捞住倒下的若若,看向楼半夏:“结束了?”
  不断结印打在布娃娃身上的楼半夏看着陡然没了动静的布娃娃,有些目瞪口呆――一共三十六道天罡印,她还没结完呢!
  宋初也顾不得抽回自己被咬住的手,松开另一只手乘机抓住了布娃娃的脑袋,使劲扭,似乎誓要把它的脑袋扭下来。布娃娃开始剧烈挣扎,若若松开了嘴巴去看它的功夫,宋初双手抓住布娃娃的脑袋,使劲一拉――一阵布帛破裂之声之后,布娃娃的脑袋被宋初扯了下来。
  布娃娃发出凄厉的哭叫声,原本没有动作的若若突然像疯了一般对宋初拳打脚踢。别看孩子小,那力度可一点不亚于成年壮汉。宋初死扛着不放手,要去抢她手中的布娃娃。若若一时情急,一口咬住了宋初的手。
  这种时候,用玩儿捉迷藏的语气说出这种话,真的是很欠揍啊!宋初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两步上前,一把揪住若若的手臂,将若若拉个了个趔趄。楼半夏看准时机,将法印打在了布娃娃上。
  布娃娃的眼睛从若若的肩膀上露出来:“咯咯咯咯,若若会保护我的,你们抓不到我,咯咯咯咯。”
  若若突然转身,用自己的身体,将布娃娃牢牢护住:“我要保护妹妹,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妹妹的。”
  楼半夏上前一步,双手结出一个法印来:“不管怎么说,它蓄意害人就是不对,先收服再说。”
  宋初怔怔地转过脑袋,看着楼半夏:“现在怎么办?”
  布娃娃生气了,声音变得尖锐起来:“我就是她的妹妹!如果妈妈把我生下来的话,我就不会是现在这样!我也想可以跑可以跳,可以上学可以做游戏,有什么不对!”
  楼半夏从卧室出来,听到了布娃娃的话,嗤笑一声:“你算她哪门子的妹妹,上辈子的?”
  布娃娃将脑袋扭过一百八十度,用那双真眼一般的眼睛看着宋初:“我是她的妹妹啊。”
  宋初心如擂鼓,脸上却是一副淡定的模样。再开口,声音有些低沉:“为什么要缠上若若?”
  宋珠紧紧皱着眉头,嘴角一直挂着的笑容也僵成了一条直线,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夺人生气、害人性命的恶鬼。布娃娃却是露出大大的笑容来,客厅里的彩灯突然开始闪烁,亮堂的灯光此时却成为了攻击人心理防线的工具。
  若若立即抱紧了布娃娃:“妹妹不怕,姐姐一定会保护你的!”若若的眼神对上宋初,一片空洞,仿佛没有灵魂一般。此时的若若,比她臂弯中的布娃娃,更像是一个玩偶。
  那布娃娃的脖子扭曲成了一个奇诡的弧度,直勾勾地盯着若若,说话的声音竟然和若若一摸一样:“姐姐,这些人要欺负我。”
  米珠被楼半夏一个手刀打晕送回了卧室,这种场景,还是不要让普通人看到比较好,消除记忆还是比较麻烦的。

  ☆、第六章:古镜(1)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的小镜子就在我手边上,一直觉得会有个脑袋会从里面爬出来!
  ------题外话------
  “失去了戏曲的我,就像是一具行尸走肉。后来,我终于耐不住寂寞,悄悄地在自己的院子里唱戏。但是这种事情怎么可能瞒得下来呢?没过多久,老爷就在我唱戏的时候闯了进来。他说我就是犯贱,打了我五十棍子。”
  这把镜子,是她入门的时候,带入高门的唯一一件东西。那是她的父亲留给她的遗物,她一直带在身边。新欢旧爱,更替总是很快。入门不过五个月,她就成了被忘却的旧人。那时候,也只有这把镜子,能够日日夜夜地陪伴着她,每每枕着这把镜子入睡,她就可以睡得很安稳。柳三娘觉得,一定是父亲在保佑着她。
  在那个时候,戏子是个低贱的存在,比之奴仆都不如。柳三娘的扮相上佳,喜欢唱戏,又有一副好嗓子,一时成为名角儿。戏子,只有在台上是风光的,一旦下了台,也就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风华正茂的柳三娘是幸运的,遇到了一个肯为她赎身的人;她也是不幸的,为她赎身的人不过是看上了她的美貌,在她之前,那人已经有了三房小妾。
  这个身穿长袍的女人生存于明朝,生前是个戏子,人们都叫她柳三娘。
  “前些日子,她去了杭州,住进了那座宅子。我的镜子就放在她睡觉的卧室的梳妆台上,有一天晚上,她起夜的时候,将镜子碰掉了。这镜子是我顶珍惜的物件,也是我仅有的物件了,所以我才会跟着她。”
  “小默……是怎么把你的镜子弄坏的?你们又是在什么地方遇到的?”宋初将王默的包放回原来的位置上,继续询问,总要知道前因后果,才能找到解决的方法。
  长袍女人的手从宽大的袖子底下露出来,手中赫然就是一把古镜。深沉黑夜,房间中只留了一盏昏黄的床头灯,鬼魂周身又笼罩着一层黑雾,宋初视力再好也看不清。
  “镜子?”宋初拿过王默的包一阵乱翻,并没有看到什么镜子,于是疑惑地问,“镜子在哪里?”
  宋初靠在柜子上,等着她的解释。女人挪了挪步子,让自己能够看到床上的王默:“那个人,”她指着王默的方向,“她弄坏了我的镜子。”
  女人的头发动了动,却没有露出脸来:“你能看见我。”女人的声音就如同出谷黄莺一般,清脆可爱,生前一定拥有一副好嗓子。
  “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宋初警惕地看着女人,一只手中捏着一张镇魂符,随时准备出手。
  有了宋初温热的身躯在身边,王默终于感觉到了一丝安全感,沉沉睡去。在王默熟睡之后,宋初悄悄地下了床,走到了一动未动的长袍长发女人面前。女人身上穿着一件青灰色的长袍,衣摆上绣着一簇夕颜花。及腰的长发笼住了脸面,看不清面容。
  宋初怜惜的看了王默一眼,这可怜的孩子,要是她不回来,岂不是要憋一夜吗?
  王默却干脆下了床:“我跟你一块儿去,我刚好想要上个厕所,一直没敢去。”
  宋初抬眼看了看在角落里站着的长袍女人长发女人,点头:“我先去洗漱,一会儿就来,你先睡。”说完,宋初在心底默默汗了一把,这种对话,有种夫妻的即视感,
  王默将被子掀开,眼巴巴地看着宋初:“你今天跟我一起睡呗。”
  宋初坐到王默床边,递给她一杯水:“好了,今晚我也在这儿,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我就是从家里逃过来的,可是那种阴森森的感觉就是甩不掉啊!我也没干什么特别的事情啊!”王默忍无可忍地嚎了出来。
  “可怕你干嘛还睡在这里,回家睡呗。”
  王默一下子又坐了起来,哭丧着脸:“对吧,你也感觉到了吧!好可怕!”
  宋初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连忙喝了一大口水压惊:“小默,你最近……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事情,或者买了什么特别的东西?”
  宋初吞了口口水:“你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哪有那么容易被鬼缠上?”说话间,宋初下意识地去看梅梅经常呆的地方,结果却看到了一个陌生的身影。
  王默“啪”地一下倒下:“我不敢睡觉,这两天只要一睡觉我就做噩梦,总觉得宿舍里阴森森的。阿初,我不会是被鬼给缠上了吧?”王默生无可恋地捂住脸,她最怕鬼了。
  “小默,你怎么不睡觉啊,吓死我了。”宋初拍拍自己的胸口,有的时候,人比鬼吓人。
  研究生宿舍一片寂静,大多数人并没有住在这里。宋初刚刚打开宿舍的门,就看到室友顶着两个黑眼圈坐在床上。
  宋初从医院出来,夜已经很深了,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十二点。这时候,宋初才感觉到疲惫不堪。也懒得再回公寓了,宋初决定到宿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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