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乍现全集》第43/121页


“你想干嘛?”我吓一跳,我不打架的。

“我有话对你说。”

她说话的时候神情很平静,跟前一阵那又哭又闹的传闻完全判若两人,然而我想到其实神经病没发作的时候也都特淡定,可一旦发作了就要人命,再说我跟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可她没等我答应就站起来了,旁边那对情侣也瞪着我。我没法子,只好叹口气跟了出去。

孙艺珊一直默默的走在我前面,到了教学楼外头的雕塑下我实在忍不住了,问她到底什么事,她“刷”的回了头害我连忙往后退了一步,就怕她也来一招下跪抱大腿什么的。

显然我是高估了自己的魅力,孙艺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我,我接过一看,是一个地址,城市在北京。

“这是阿哲的公司地址。”

我无语。这女人真执着。

“还有件事,”孙艺珊张了张嘴,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那天……你看到我……请别说出去。”

“什么看到你?”

“就是……我在香格里拉……”

“哦!”我恍然大悟,“放心吧,我不会说的。”

“我……我其实是实习……”

“是是是,”我点头如捣蒜,“实习好哇,在香格里拉实习多好呀。”说完我发现孙艺珊表情有点难看,我这才意识到对于拉门这份工作来说,就算是在美国航天局实习那也没啥值得骄傲的,于是我立刻改口道:“我也该找实习单位了,现在行情怎么样,好找吗?”

孙艺珊不吭声,使劲瞪着我,俩眼珠子那么大!

我讪讪的,心想怎么了嘛,家里有钱难道就不用实习了?

作者有话要说:Mar.7

今儿一口气把《四英寸》全文发完了,各位要看的速度去,因为过两天要开始倒V,当然乃们花钱看我是一点意见都没有的哈!

***

回到上海了!二月二龙抬头的好日子,更新呗!

这个文我喜欢倒着写――先H,后解释,我觉得这比较符合丝丝的性格。还有那啥……H是需要理由的么?蠢蠢欲动,肾上腺素激增,手速快过脑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美男当头不上白不上……要啥理由啊?

三月份我要开始用功了,除了《春光乍现》还有一篇文要交稿,三月三十一日的Deadline,哎呀呀我好想Shi,还差十几万了喂!请各位赐予我力量吧,阿门! 阅读该文章的读者通常还喜欢以下文章 《姻缘》长着翅膀的大灰狼《客官不可以~》蓝白色《当糟糠遇见黑色会》瞬间倾城《房客别这样~》蓝白色《养我一辈子?!》香朵儿《金龟记》阮棹

那传说中的订婚宴……

不过话说回来,实习这档子事,对我来说属于可有可无,学校无非是要我们交个实习报告而已,我可以随便找家亲戚朋友的公司混两天,或者我直接买个萝卜刻个章就完了――但这样真没劲!我们这帮人从小就沉浸在自我价值无处实现的苦恼里,我知道这话说了一定有人觉得我装逼,可事实就是这样,我这辈子也不可能比我爹挣得更多,沈恪那样的俊杰毕竟是极少数。所以我念书的时候很用功,拼了命真才实料的考上F大,就因为我爹连初中都没毕业。本来我还打算本科完了硕士博士一路念上去,可我娘不干,她认为女孩子学历太高会嫁不出去,在一次促膝长谈后终于确定了她女儿从此吃喝玩乐为主自暴自弃为辅的人生道路,后来一次我告诉她我每一门课都只是低空飞过时她居然乐得眉开眼笑的,你说谁摊上这种老娘还不得前途如尘一片渺茫?!

我决定找工作,可我既不想在自家公司实习,也不想去任何一个老乡开的公司上班,可我又懒得投简历找面试,于是我当机立断把这件事拜托给了洪胜花。接到我电话一开始这姐们吓了一跳,以为我也打算投身夜场这项很有前途的事业,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她明白我真没想跟她抢饭碗。

“成!这么点小事儿,”洪胜花声若其人,隔着无线电波照样千娇百媚,“包在你姐姐身上了!”

日子跟流水一样过,除了复习功课迎接期末,我还投入了轰轰烈烈的婚前准备工作。我娘给我制订了极其严苛的减肥护肤计划,一、三、五游泳二、四、六瑜珈外加各种面部保养精油Spa。我对我娘说临时抱佛脚根本没用,可我娘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说您年轻那会儿也没这么折腾老来不还是一样呼风唤雨?我娘冷哼一声说你老娘那叫驴粪蛋表面光,你爹身边那些个小狐狸精跟敢死队似的前仆后继层出不穷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这么一说我就不言语了――毕竟那是我的爹娘,我这个不孝女既然没法为二老解忧,总不能还招出些伤心事儿来不是?

于是我娘给我找的私人教练每晚八点到我家敲门,我们把瑜伽垫子铺在客厅地板上拗造型,面面相觑而大汗淋漓,一星期下来我果真瘦了五斤,照镜子腰是腰背是背屁股是屁股的,看的我自己都欲罢不能。(W//R\S/H\\U)皮肤也是与时具进的好,跟新剥鸡蛋似的光洁滋润,我现在连妆都懒得画,素面朝天在大街上心想什么叫容光焕发?这就叫容光焕发!

与此同时,我那未来婆婆也没闲着,几乎每天都打电话来嘘寒问暖,各种养生补品不断的往我家送,隔三岔五的叫我去虹桥别墅吃饭谈心,话题基本集中在两点:一是例举她儿子从小到大的光辉事迹,暗示我能嫁给她儿子是我前世修来的福气;二是以身说法教育我做女人最要紧是懂得对自己好,该摆的谱要摆该花的钱要花,只有心胸宽广才能肤白貌美气色佳。

我很明白她的意思,看在她送我的那只贵到离谱的包包份上我决定接受她的教诲。那只包是鸵鸟皮的限量版,托人才能订到的。卡片上的署名居然是沈恪。要说我未来婆婆还真是用心良苦。

沈恪一直在三亚忙他的地产项目,每天他会给我打电话,通常都是在中午,我一般刚睡醒,会躺在床上跟他聊一会儿废话,上海越来越热,明明靠海却没有沙滩和椰林;弥尔顿太烦人了,《失乐园》写了两千多行他不累我还累呢,还是饭岛爱阿姨拍的片子好,多么直观……有时候我是在吃午餐,就会一样样报给他听我在吃什么再一一点评,不得不说他对我很有耐心,听我唠叨半天都不嫌烦,每次都是我先挂电话,他再挂。

我们从不电话调情,正经的宛若相处多年的老夫老妻。

有一件事我没告诉他:好几次跟他通电话的时候,我都同时在看电脑上唐思甜的博客。

唐思甜其实不是什么大明星,也就是个二线模特,还没有到出现街头就能引起骚动的地步,和绝大部分娱乐圈新生代美女一样,她喜欢一边贴图片一边报告行踪,在香港半岛酒店午茶啦,在台北101看夜景啦,在新加坡牛车水吃黑胡椒螃蟹啦……而这几天,唐姑娘则是在亚龙湾拍片,一身橘色比基尼从海中走来,比007里的哈利贝瑞还要撩人。有时旁边还会缀上些解说词,唐姑娘喜欢古典文学,比如一张昏暗灯光下回眸一笑的配了“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而另一张躺在沙滩上作眩晕状的照片则配了“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我经常就着她的三点式照片吃沙拉或者背单词,有滋有味的,这已经成为了我私人时间里一项最新的爱好。

农历五月十八,黄道吉日,我和沈恪的订婚仪式终于华丽丽的开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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