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无限好全集.com》第6/472页


至今想来,我的胆子确实挺大的,那树可算上是老古董了。据李老太爷说,他出生时就已经有了,如果他知道那些树是我砍的,一定会狠狠地罚我了。村里的人对它们是视若珍宝,牵马牵牛走过时,都将牲口看得紧紧的,怕这些牲畜碰这些树。

他们说这是老天爷的恩赐,是给他们遮风避雨的,砍它们是要受报应的。我听了,有些毛骨悚然,难道真的有老天?我爸妈的死真的与我砍树有关?我偏不信邪,每次走这条路时,总是让大黄尽情地吃它们,看看老天有什么能耐!

大黄好像能理解我似的,撒着欢的吃,有时还跳起来吃,将我的那些菜颠出来,我也不介意,由着它。所以说,这条路是它的幸福之路。

村里的人看到这番情景,是敢怒不敢言,一是怕我,二是怕大黄,三是怕小狼。

秋风微凉,吹得干枯的树叶沙沙作响,天地间很安静,仿佛只有我跟它们,今天的路上人很少,路旁有很多玉米地,有些泛黄,是到收获季节了,几乎地上都有人在收玉米。我们慢悠悠的走,大黄挺着大脖子,勾着槐树的枝,可惜已经到了初秋,没什么叶子吃了,养成的习惯让它勾着树枝解闷,小狼敛首低眉的在我身边走。

我不着急,反正我的菜摊没人敢动,自从送了那次钱给税务所长,认了他当干爸,集市里卖菜最好的地方就一直是我的,没人敢占,早晚都是一样,想想以前为了占到一个好的摊位,每逢赶集天没亮就得爬起来,晚了就没有好地方了。

和现在相比,唉,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呀。

到了集上也已经是日上三竿,今天的天气不错,很爽朗,但集上的人并不多,毕竟正是农忙时节,家家户户正忙着秋收。

集市设在一个十字路口,路中央是卖水果的,一条是卖衣服布匹类,一条是卖吃的,一条是卖菜的,颇有条理,可以看出税务所的人还不是太脓包。这当然是我那英明的干爸领导有方了。

穿过熙熙攘攘的集中心,向我的摊位走去,果然,我的摊位还是空在那里,两旁都排满了摊子,见我过去都和我打招呼,我在这里也小有名气,大家跟我也比较熟,而且关键时候我能跟税务所的人说上话,帮帮他们,所以说人缘还是不错的。

其实这帮家伙有很多精明之人,是老油条,碰上这样的人,你可得小心了,还好我比较狡猾,对什么人用什么态度,对他们这些老油条就用横的。农村有句话,叫熊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像我这样,孤家寡人一个,身怀绝艺,谁也不敢来招惹,再加上我舅现在在整个镇里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且是李家嫡系,势力很大,有这么硬的后台,没人想找死。

在村里,真正说了算的是书记,村长只是二把手,什么事还是书记说了算。

每次农忙时,我总要帮书记家干活,也算巴结吧,但我叫这是会做人,为人就要识时务,要懂得以小搏大。你想想,你只是帮他家干点活,但你得到的可远远不止这些,这些都是些好机会。

赶了一上午的集,收益还不错,由于我的菜成色好,卖起来很快,我的菜比别人的贵,与别人的不是一个档次,来买我的菜的都是些衣着讲究之人,且大多是些关系户,她们买菜一般都到我这里来买。

这也是我的一点小聪明,要知道,在卖菜这一行里,最忌讳就是你比别人便宜,这是挡别人的财路,所以,一般情况下,菜市里菜的价格没什么两样,你比别人贵,可以,还很欢迎,但如果你比别人便宜,可就不行了,这可是行规。

我发现,现在的人已经有很多富了起来,这样他们便想显一显、炫一炫,当然要吃的比别人好,穿得比别人好,用的比别人好了。这样,我就顺应时势,我的菜在市场里是最贵的,但不敢说是最好的,可惜他们没这个胆量,怕贵了别人不买。买菜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便宜没好货,这条经济法则在老百姓心里根深蒂固。

我的手脚麻利,三下五除二的将菜卖个精光,数了数又赚了三十九块,便向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走去。我一直想买一本书《红与黑》是世界名著,讲一个农家男人个人奋斗,却最终失败的事,我对他佩服之余,却有些不以为然,看来他的手段不够高明,我想看它就是想吸取他失败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有书万事足,买了书,我就迫不及待的想读了。

于是,便骑在大黄身上,开始读我的书,至于它能不能驮我回家,那是不须考虑的,它可是头精明的牛,能绕着圈子,专找有草的地方走,还能走回家。小狼也跟着它,顺路抓抓兔子。

走着走着,我从书海中抬起头来看看,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站起来匆忙看一眼,已经回到了春水村的范围之内了,只是走的是山路,来到了我家的北面,脚下都是春水村的地,只需往前走就到村里了,看来这个大黄走了不少弯路,再往前走,到了村里著名的聚宝盆。

这其实是一个小型的盆地,田都是一梯一梯的,风吹不进来,所以比别的地方都暖和,因此庄稼熟得晚,长得沉实,这里的一亩地能抵得上别的地方的一亩三分,所以称这里是聚宝盆,玉米还是绿油油的,还没到收成的时候,我极力四顾,发现没有人。

咦,不对,半坡上的一块玉米地里,几株玉米在不停的摇晃,有人在!是不是有小偷?

我是艺高人胆大,也是沉浸在《红与黑》的世界中还没有完全出来,才会这么干蠢事,平时,这样的事,我是不会去管的,这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下了牛,拍拍它,让它在原地吃草,带着小狼走了下去。

小狼走在前头,很快来到那块地,我低喝一声:“谁!”

小狼口中也发出呜呜的低吼。

没动静,刚才摇动的玉米秆也静止了下来。

我道:“再不出声我放狗咬了!谁?出来!”

其实我已经从外面看到了一抹衣角,确定是个女人。

簌簌声响起,随着玉米秆的晃动,从里面走出一个女人。通红的脸却更显其动人,个子不高,很纤细,但身材极好,大大的奶子,大大的屁股,尤其是腰很细,走起路来一扭一扭,屁股像要跑出来一样,再加土楚楚动人的脸蛋,更让人上火。她是那天晚上在玉米地里想强奸玉凤的小痞子的媳妇,我嘿嘿一笑,想起了那晚上的事,恶向胆边生。

那个小痞子叫卫强,这个媳妇的娘家是春水村的邻村――李庄,他们俩就是在集市中相遇,一见钟情,经媒人一撮合,就成了。

婚后,日子过得也不错,可惜卫强不走正道,染上赌博的恶习,所以他们家很穷。卫强的媳妇漂亮是出了名的,很多人在打她的主意,可惜卫强是个狠角色,自从将一个老色鬼打断了一条腿以后,就没人敢起歪心了。因此,他对我很不服气,认为我并不是人们所传的那么厉害,别人不敢惹我,他偏要惹惹看,看我能把他怎么样,这点心态我怎会不知。

但是,他既然惹上我,那么我就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上!他现在已经不是个男人了,那么他的媳妇当然我有义务慰问一下,想到这里,下面又硬了起来。我想起看过的一本黄书,是小日本写的,讲的是如何驯服一个女子,将她变成自己的性奴,心里一直想有一个那样的女子,没想到天赐良机,机会来了!

我对满面通红的她道:“你是卫强的媳妇吧?”

她神情一定,点点头,可能是想到自己丈夫的威名,心中有些底气了。

我笑笑道:“这是你家的地吗?我记得可是二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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