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全集》第146/186页
“小提琴,并且演奏水平高超。”
“最欣赏的女性谁?”
“Irene・Adler.”
“他有个助手……”
“华生。”
“福尔摩斯跟华生不有一腿?”
“……”
……
家讴一头黑线地看着他,顿了顿,想说什么,最后又放弃了。
第一次看到家讴吃瘪,场面居然还那么有趣,宝茹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家讴摇头失笑,他这种总一本正经的人,一点想不到她居然会耍贱招吧。
不过,宝茹还惊讶了一下:“你福尔摩斯的粉?”她很惊讶,家讴居然也会有偶像,她一直以为他不会崇拜他人和迷信权威的那种人呢。
“我福尔摩斯的粉。”家讴点头。
“我也。”宝茹很开心地说,他们开始有共同的爱好了呢。
她想想,“……性情冷漠、孤僻,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这些用来形容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词,某种程度上,不就程家讴先生的写照吗?
“我们下午去贝克街福尔摩斯博物馆吧?”宝茹突然提议。
“下午计划的行程里没有这一项,不过……”家讴微笑,“有何不可?”
他们坐双层巴士回到leicester square,去诺丁山market的咖啡馆吃brunch。到诺丁山的时候天气正好放晴,露出一阵短暂的太阳,又恰好赶上每周六的露天古董集市,狭窄的街道上热闹得很。宝茹流连在挂满了波西米亚首饰的摊头,街头艺人在她身后表演手风琴。家讴在花店买了一小束勿忘我送给她,他们抱着花束、简奥斯汀的小说和面包店刚出炉的咖啡核桃吐司,赶在中午灿烂的太阳消失掉之前往公寓的方向走。
“真希望夏天的时候还能来伦敦,”宝茹说,“到时候就可以坐在露天的酒吧喝着桶装的啤酒聊天,一边听人家讨价还价,一定很有趣。难怪人人都喜欢伦敦,这里到处有看不完的风景。”
“7月份的时候你还没毕业,还可以来伦敦。”家讴淡淡地扬起嘴角。
“但那个时候你已经不在英国啦,”宝茹有点沮丧,“就算夏天的时候这里更美,但一个人看,总归觉得很寂寞。”
家讴顿一顿,却笑了。
“做人不能太贪心。”他说。
宝茹想一想,也笑了。
走到路口的时候遇上红灯,他们停下来。
“对了,”宝茹抱着花,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我刚才好像赢了你吧?”
“?”家讴等她说下去。
“所以我明天可以不用早起跑步了!”宝茹简直想要欢呼。
“别忘了晚上还要接着玩scrabble。”家讴在一旁淡淡地说。
宝茹的脸垮下来:“至少你不能拿跑步当赌注了。”
家讴不慌不忙地点点头:“没问题,只输了的那个人要负责用英语去问路。”
“……”宝茹的脸再次垮下来。
家讴每次都能轻易击中她的弱点,真太可恶了!
在伦敦的最后一天,宝茹跟着家讴去丽兹酒店参加了一个世界骨科论坛,家讴投稿的论文被通过而收录其中,成为发言人之一,也为他这次的交流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坐在台下当观众用力鼓掌的时候,宝茹没有任何一刻比此刻更能感觉到家讴的优秀,也第一次领悟到,原来从多年前在姨妈家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即使后来她努力装作不在乎,然而其实在她内心深处,一直仰慕着家讴。
这的确她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