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一棍》第41/284页


他的“活色生香掌”虽然打败了叶云灭的“失足掌”,但也迭遇凶险:“失足掌法”的妙处,是以极奇特的步法来配合掌法的运用,看似一失足间,以为有机可趁的,便立时毁于他账?迷,他虽气盛,但更珍惜他自己的老命,立即且战且逃、边退边打,总算能保住性命?

这一役之后,发生了两件事:一、他与吴惊涛誓不两立,总之,惊涛书生站在哪一边上,他就一定与之对立、跟他作对到底,完全不问原由、不分皂白。

二、他放弃掌法,练拳。

这一下子,他在拳法上苦苦浸淫,终于有了大成。而且,他也发现了自己一个特点:原来他在拳法上比掌法还要有天分!

这本也极其合理:拳掌都是用一双手为攻击防守的武器,擅掌功者攻习拳法必较易上手、容易成功。

叶云灭练成了“失手拳”,并再战吴惊涛。

这一次,吴惊涛再也胜不了他。

可是也并没有败。

他们两人都伤了,但谁也没有败。

只是俱伤,并没两败。

其实这对叶云灭而言,已经形同胜利了:因为他前一次与吴惊涛交手是铩羽而归,这一次居然能战成平手,等于是另一种形式的得胜了。

不过,叶云灭虽和了这一战,但也并不好过。

他为吴惊涛所伤。

重伤。

这伤重得使他在这一战后的八年里,每天都得要外敷内服一种药,才能抵住伤口的迸发和复发。

而这一种药油,是远来自天竺的奇药,搽下去、服下去,都有一种像卤鱼一般的异味,这使得一向好摆架子、重威势的他,每天都得为此服、敷下不少香料才能勉强掩饰部分的臭味。

经这一役,叶云灭终跻身入了“当世六大高手”其中之一。

同样,吴惊涛在这一役也没讨着了便宜。

他给叶云灭的“失手神拳”击中,所以,全身容易冒油发汗,内热难当,以致成天都得常常洗脸揩面才可以降温减热。

这些症状也使一向注重仪表的惊涛书生痛苦莫名。

这使他也恨透了神油爷爷。

叶云灭虽然一战成名,但因要每天都得吞服大量的天竺神油(所以江湖人称之为“神油爷爷”,虽然他自己当然极端不喜欢这个称号),而这些药酒又价格十分昂贵,所以,当他达到他人生第一阶段的理想:要在文才(这当然已是不可能的了)或武略上,有权出色及予人已经认可的成就――这之后,他还有三路理想并进:他要赚很多很多的钱(至少使他可以继续购得神油)。

他一定要打倒吴其荣,他与惊涛公子已立下不解之仇(同理,吴惊涛也立下非杀叶云灭不可的决心)。

他还想望能一展身手、大展抱负,能展身手、抱负之途径,那当然是莫过于凭自己的身手,来谋个官职当当了。

所以,他今天才来拜会蔡京。

而且,他今天来拜会蔡京的心情,才会十分紧张。

一个人,武功再高,才学再厚,地位再高,只要一旦有求于人,那么,再也难以挺得起背脊壮得起气来。

谁都是这样子。

叶云灭也是这样。

他可不想当一辈子武林人。

他更不要只当一个江湖人。

他要权,他要地位,他要名成利就。

所以他要当官。

而且是大官。

当他一旦有了这个“想望”,他就有求于人了,自然,就再也自然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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