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一棍》第98/284页


张三爸用手指(而且不是拇指便是尾指)去对抗那样长如此粗这般尖而且还这么凌利的棍!

――朝天一棍!

米苍穹以长棍直取张三爸。

他的兵器,气势凌厉,但越是迫近张三爸,他越有一种感受:这一切都是直见性命的。

甚至是迫出性情的。

一句话,四个字:――性命攸关!

米有桥的棍长。

长一丈二。

而且它竟似会伸缩,能缩能伸的。

伸长了、伸直了,竟长足一丈八。

那是一种绝长的兵器。

张三爸的手指,再长也不过三四寸。

但他居然敌住了这长棍。

棍子虎虎作响,当头砸下。

张三爸用手指(而且还是指尖)去接。

――血肉骨指怎能随这疯狂疯魔疯癫的棍子?

但每次棍子眼看要击着张三爸身上时,张三爸都是急不容缓但总能及时从容的用手指的指尖在棍身的首部位上一弹、一顶、一抵,棍子所带的所挟着的无匹巨力,竟就完全给抵消了、不见了、转化了。

――要是用别种兵器,还绝对没办法那么圆滑这般巧妙简直妙到颠毫的做到这点!

张三爸却一一做到了。

米苍穹每攻一棍,他就不退反进。

待打到了第十一棍(张三爸也接下了第十一棍)时,张三爸米苍穹,也不过是三尺之遥了。

这一来,大家已几近肉搏,十分凶险,招招专打罩门、式式攻死穴。

最长的棍子,对上了最短的手指。

其实张三爸不是不感受到那可怕的压力,那可怖的死志,以及那可畏的:空!

但他己为为这凌厉攻势迫得退无可退了,他只有反击再反击唯有反击!

米苍穹也没有办法。

张三爸越接近他,他自己便越凶险:他的棍子宜长攻不宜近守,然而张三爸却已迫近咫尺。

他开始的攻袭是用棍尖。

到第七棍时,他已改用棍身。

至现在第十一棍之际,他只能用棍尾。

――然而,这时张三爸的手指(不管拇指还是尾指),已随时可以戳着他的要害和死穴了。

两人对决。

已绝对没有退路。

也失去了余地。

越接近米苍穹,张三爸就越知道自己的胜算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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