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与夜歌全集》第9/128页


美塞娅回头数了数身后的人数,忽然发现多了一人,于是十余骑都停下来,众人的目光的停留在计划外的那个人身上。

“你怎么跟来了?不是跟你们都说好了吗,留在荷里底亚城里,自然有人会将大家安排妥当。”公主有些生气,尤其是她看到对方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而且你的年纪还小,跟我们出来是要吃很多苦的!”

女孩没有回答,反而是蒂法。瑞克修接过了公主的问话:“殿下,她是我的妹妹,昨天晚上我费了好大的劲儿,也没能够说服她,她硬要跟着我们一起。”

“哦,你是她的姐姐。”美塞娅点点头,“不过她实在是太小了,或许留在城里更适合她,因为城里有兰森侯爵照应……”

小女孩有些急了,慌不择言地说:“没关系的,我跟姐姐学过剑术、求生术,知道自己照顾自己,我绝对不会拖大家的后腿!公主殿下,求求您,让我跟着您一起行动吧!”

“姐,就让她和我们一起走吧,毕竟她是跟着她的姐姐呀!虽说留在荷里底亚城里有侯爵照应,但侯爵阁下有更重要的事,无法时时刻刻照顾她,相比之下还是跟着她姐姐比较安心。”莫兰斯王子说道。传闻中,小王子拥有天使一般的好心肠,果真不是盖的。

美塞娅恶作剧般地看着王弟:“哦,既然你喜欢,就让她留下来做你的亲兵吧!嘻嘻,年纪刚刚好呢!”旁边传来大家的窃笑。

“姐,你又贫嘴!”

“好了好了,姐姐不贫嘴。――小妹妹,你的姓我知道,是叫瑞克修吧,你的名字叫什么呢?”

“我叫艾宓尔,艾宓尔・瑞克修!”

“好的,艾宓尔,正如刚才我所说,你就去当莫兰斯王子的亲兵吧,专门照顾他的起居饮食。”

“姐姐――”

树林里充满了女孩们清脆的笑声。艾宓尔感激地望着小王子,若不是他帮着说话,或许她已经被撵回荷里底亚城去了。王子被她瞧得很不自在,加上刚才又被可恶的姐姐取笑了两次,两边面颊一直是熟透的苹果状。

玩闹了一阵,美塞娅感觉到肚子有些饿了。在饥饿的状态下,原本智谋丰富的脑袋会像生锈的机器一样无法使用。公主很优雅地用手揉了揉小腹,说:“如果在萨尔兰,现在应该是用餐时间了。华史・缪伦阁下,麻烦您去打几只野兔子来做烧烤对象吧。”

“我?”

“是啊,难道让淑女们去追着兔子满山遍野地奔跑吗?”

仿佛是受到公主的暗示,大家同时鼓噪起来。华史一百个不愿意,但却无法忤逆这么多人的命令,于是翻身上马,接过公主抛来的猎弓和箭袋,掉转马头向山坡上奔去。美塞娅坚信,这个华史不仅是优秀的指挥官,同时也是做苦力活的好手及打猎的行家,有他在身边,自己便衣食不愁,没钱了叫他去挣,没粮食了叫他去筹备。

果然,只过了一刻钟,宰相之子就提着两只很肥的野兔回来了。众“淑女”纷纷挽起袖子,为野兔开膛、洗身……好不勤快啊!从前跟着公主出去打猎,她们常常做这些工作,否则就没有美味可以享受;因此现在做起来简直是轻车熟路!

莫兰斯分配到的工作是去拾柴,给他帮忙的是艾宓尔。不用说这又是姐姐的恶作剧,可以预料,等会儿他拾够柴薪回去,姐姐又会用什么话来取笑他了。回头看看艾宓尔,她似乎很拘束,大概因为自己是王子的缘故吧。

“殿……殿下,我没做错什么事吧?”小女孩怯生生地问。

莫兰斯很灿烂地笑起来,说:“没啊,我只是觉得你的肩膀太僵硬了。全身放松嘛,不要想着我是什么王子,就当我是一个朋友――你愿意成为莫兰斯的朋友吗?”

“臣……臣感到荣幸之至,谢殿下恩典!”

“不要老是殿下殿下的,没有旁人的时候,你叫我莫兰斯就行。”

“是,殿……”艾宓尔的反应倒不慢,话到嘴边立刻吞回去了。

莫兰斯走上山岗,那里树木繁茂,地上的枯枝很多。当他举目远眺,看到的是一片广袤平坦的原野。星星点点的农家小院遍布于原野之上。他所能看到的都是克伊尼亚的领土,如今这一片领土却被依斯塔更残暴地统治着,遭受教皇与克里斯王的双重盘剥。莫兰斯叹了一下,现在还不是复兴国家的时机,他和姐姐必须等待。

“莫兰斯,时候不早了,再不回去公主殿下会着急的!”艾宓尔远远地喊道。

莫兰斯的思绪回到自己的工作上,在附近胡乱扯起几根枝条,匆匆跑下山岗。

是夜,大家围坐在篝火四周,美塞娅和华史开始讨论下一步的行动。

荷里底亚城方面,已经确认所有的部队都被安置妥当。绝大部分编入了军队,而公主的卫队则被送往修道院,由好心的修女代为照顾。荷里底亚城有好几座大修道院,从前城主经常从海盗或不法商人手中解救出一些悲惨的妇女,修道院成为了她们最好的去处。

公主的身上带着数百枚金币,华史也携带着同样数量的财富,而其余每一个女侍身上都有至少十余枚金币,可以说他们在两三年之内是不愁没有钱用了――公主和王子的生活虽然不算简朴,但也没有达到奢华的程度。她现在要考虑的是到哪里落脚比较好。

“我倾向于塔芝恩方向。那边暂时还没有被教皇国占领,即便被占领了,克里斯王的势力也没法渗透到那里。教皇控制了整个乌法尔,自然不会对我们这些小角色太注意。我们先在塔芝恩待一阵子,设法聚敛一些钱财,等到克里斯对我们有点爱理不理了,我们再出来活动,暗地里组建一支雇佣兵团。”缪伦折下树枝,在地上画起示意图来。

美塞娅想了想,说:“你的提议很不错,不过我再补充一些。塔芝恩的确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但我们要在那里活动,手脚会有些施展不开。因为克里斯即使不能将势力渗透到那里,至少可以在那里安插一些眼线。我们若组建部队,他很快就会知道。

“所以我倾向于到圣水湖附近去发展我们的势力,可能的话,做个山贼头目也好。自古以来,有不少英雄都是贼兵出身的。我向往的另一个地方是湖风之镇,传闻中,那里是英雄聚集之地,在那里我们可以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伙伴。”

“做山贼啊?”华史的脸色不太好看,大概是非常鄙夷这种职业,“有一点要注意,那边已经有很多山贼了,我们再过去占山为王,你想那些山贼头子会不会同意呢?”

“那样正好啊,把他们一起收编,我们的势力就很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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