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公寓》第436/637页


虽然三个人并不想卷入一场莫名其妙的战斗,但是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所以三个人仍然做好了战斗准备。丁尘把皮卡车上的rpg火箭筒拿了过来,随同火箭筒一起的还有四发榴弹。

冷月则把机枪架在路基上,除了机枪上的弹箱之外,她还有一个备用的百发弹箱。

他们并没有费力去收拾公路上的尸体,毕竟设伏一方知道自己在这里留了人,一会没看到有人出现,肯定知道出事了,有没有尸体其实区别不大。

很快丁尘就看到一辆黑色的汽车从公路的拐角处冲了出来,在刺耳的轮胎抓地声中,司机突然看到前面的公路上竟然堆着两根粗大的树干。

这个时候车身还在侧滑,如果不恢复动力,就要滑到公路下面去了。所以司机只能咬牙加速,四轮驱动的汽车迅速从滑行过弯的状态当中恢复过来,然后一头撞在公路上的树干上,轰然巨响当中,沉重的树干被撞得飞了出去,但是汽车的车头也被撞瘪了,汽车歪在一边,有白色的水蒸气从车头盖板的缝隙处冒了出来。

过了几十秒钟之后,汽车的车门被推开了,几个黑衣人踉跄着从车里爬了出来,七手八脚地从车里拉出一个男人,架着他向公路下的树丛里跑去。

这时公路上又冲出了几辆车。它们显然早就预料到弯道后的情况,所以很好地控制住了速度,在黑车后面纷纷刹车。

车还没有停稳,就有人从车里钻了出来,向着正跑向树丛的几个人射击。枪声当中,一个跑在后面的人一头栽倒在地上。其他的人不敢继续冒着弹雨逃跑,只好扑倒在地上,寻找可以隐蔽的地方开枪还击。

很快追过来的几辆车上的人都从车上下来,展开一个扇形向着公路下开枪,把逃跑的几个人牢牢压制在了草丛当中。

看到公路上发生的这一幕,丁尘摸了摸鼻子,向冷月说道:“这个人是谁看上去有点门道。”

那辆一头撞

在树干上的汽车并不是这个时代常见的越野车,或者是普通小汽车,是一辆黑色的加长型轿车。丁尘在沙漠中醒来后,还是第一次在这个时代看到类似的车辆。

如果是在他从前的时代,这很明显是一辆护送重要人员的重型汽车。不但有防弹车体,而且车身也经过特别加固。也多亏是这样一辆汽车,如果换成普通车,以刚才的速度撞到那么重的树干上,就算汽车不变成废铁,车里估计也剩不下什么活人了。

看样子这辆车虽然在刚才的撞击中损坏了,但是仍然很好保护了车里的人,所以那些人才可以在车祸发生后迅速从车里逃出来。可惜他们还是慢了一点。如果让丁尘来指挥的话,他肯定会留下两三个人在转弯处打伏击,虽然不能消灭敌人,但是至少可以为同伴争取到逃离的时间。总好过像现在这样,被敌人压制在平地上动弹不得。

冷月并没有理会丁尘的问题,她皱眉说道:“如果他们在这里被干掉,那些人一定会在附近搜索,弄清楚黑草他们是怎么死的。”

“你的意思是打一下”丁尘说道,公路上现在有四辆车,大概十七八个人,对于丁尘三人来说,消灭他们不算太难。但是那些被压制在草地上的人是个麻烦。所以他低声说道:“要不要等一下”

冷月并没有犹豫,每当这种时刻,她总能比丁尘更加果断,她说道:“等草地上的人被干掉,你用rpg射击公路上的汽车,截断他们逃跑的路线。”说完她又转向凝霜,“他打响后,你优先清除重火力,顺序自己决定。”

丁尘和凝霜纷纷表示自己明白了,然后缓慢后撤。凝霜当然是去寻找更合适的射击位置,丁尘则比她更需要一个好的地点来发射rpg,这玩意对于发射阵地的要求比狙击手还要高,选择不当的话,不等敌人发现,自己就变成烤猪了。

冷月并没有过去给丁尘充当副射手的意思,而是留在原地,仔细观察敌人的位置。丁尘的攻击只是第一波,接下来战斗的顺利程度就要取决于她手里的机枪了。只有她发挥得足够好,才能给凝霜和丁尘创造出歼敌的机会。一旦她没能压制住对方而形成对射,就会变成一场苦战。三个人的战术水平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对于一个合格的指挥官来说,如何让自己指挥的士兵不需要发挥优秀的战术能力就能取得胜利才是至关重要的。

公路下逃亡的一方人数明显不足,武器也以手枪和冲锋枪为主。无论人数还是火力都明显比不上对方,被压制在草丛当中后已经毫无还手之力。几个保镖倒是仍然在不停的还击,但是手枪子弹在敌人的自动步枪面前显得单薄无力。

追兵们在公路上分散开来,利用车辆和地型的掩护,缓缓向前逼近。有人大声喊道:“张路,你现在投降的话,我给你留个全尸。”

这个人喊话的时候,他的同伴们都停止了射击。现在局势已经很明显,猎物无论如何也跑不出包围圈,猎人们当然也不用急着收拾战场。

很快草丛当中还击的枪声也停了下来,有人高声喊道:“螳螂,你不得好死。”

公路上的人大笑了起来,“那就看是谁先死吧。”他挥手叫道:“拿我的火焰喷射器来,送张先生上路。”

第371章 叫破喉咙

“送张路先生上路”,这句话在平时说出来,可能是个不错的笑话,但是放在现在这个场合说,就一点都不好笑了。特别是在听到“螳螂”要人去取火焰喷射器的时候。

在七十一区,很多老大都有一些怪癖,像猫叔最著名的是护犊子,所以娇惯出了个无法无天的虎哥。而“螳螂”的怪癖则是喜欢放火,尤其喜欢看人在火焰当中挣扎。

这个怪癖听起来很恶心,但是轮到自己的头上,就只剩下恐惧了。

张路身边剩下的几个保镖顿时心慌意乱起来,互相交换着眼神,都在心里打自己的主意。

“螳螂”手下的人动作不慢,或者说因为“螳螂”有这个习惯,所以身边常备各种放火器具,大家都成了熟练工。

“螳螂”哥喜欢自己放火,所以虽然火焰喷射器是一种有两个大罐子的沉重武器,但是他仍然很有兴致地让手下人帮他背到身上,然后拿起喷射管,仰天喷了一下,试验喷射器的工作状态。

这个动作成了压垮张路保镖们意志的最后一根稻草,一个保镖大叫着从地上爬了起来,转身逃走。

“螳螂”皱眉看着那个飞快逃离的人,叫道:“小戴。”

“小戴”是“螳螂”身边很有名气的神枪手,不过现在已经不怎么出手了,刚才他就没参加战斗,这时正叼着一根烟卷,靠在一辆越野车的车头上看热闹。听到“螳螂”的呼唤声,这才不慌不忙地吐掉烟卷,还没忘记拿脚碾灭,作一个很有公德心的烟民。

“螳螂”身边的人都见识过小戴神乎其技的枪法,所以并不着急,看着小戴懒洋洋地扛着爱枪走到人群前面,端平手里的来福枪,马马虎虎地瞄了一下,就扣下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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