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公寓》第6/637页


老爹点了点头,三十米已经是一段不短的距离了,所以他相信了丁尘的话。

因为等丁尘耽误了一点时间,所以今天准备跟陪老爹一起出门的人,现在都等在楼前,其中就包括早晨在他房间外面值班的那个年轻人。

他看着丁尘肩头的刀柄,好奇地问道:“那是什么?”

“刀。”丁尘简单地说道,他并没有把刀抽出来给大家观赏的意思。

因为今天他背的背包不大,不能完全遮挡住背部,所以大家可以看到短大衣下皮制刀鞘的形状和大小,所以年轻人有些吃惊地说道:“这刀好长。”

通常情况下,武器的大小也预示着使用者的技巧和力量。

丁尘笑了一下,“这是我自己打造的。”

“你还会打造工具?”年轻人吃惊地说道:“听说有人会给自己打造的武器取名字,你这把刀有名字吗?”

丁尘沉吟了一下,“好船。”他说道:“这把刀的名字叫‘好船’。很好的好,小船的船。”

“我不明白。”年轻人疑惑地说道:“这明明是一把刀,为什么叫好船?”

显然老爹觉得两个人说的话太没营养,这时开始招呼队伍出发。趁着大家整理行装的时候,丁尘向年轻人解释道:“这个名字是有典故的。其实这把刀还有一个名字,叫做‘老司机的哀伤’,所以他绝对不能落到女人的手里。”

“那是为什么啊?”年轻人被丁尘神神秘秘的解释勾起了好奇心,连忙追问道。

“那就说来话长了。”丁尘说道:“有机会我再告诉你吧!”

第5章 玉米地

这个和丁尘攀谈的年青人叫郑宇,今年只有十七岁,但是据他自己说,已经是一个资深猎人了。

和他们在一起的还有郑宇的同胞哥哥,那是个很结实的壮汉,名叫郑泰。与弟弟不同,郑泰不怎么喜欢说话。看着一脸沧桑沉默寡言的哥哥,丁尘很不厚道的想,你这样抢爬爬的名头真的好吗?

老爹的队伍里加上丁尘一共有六个人,除了郑氏兄弟外,还有两个三四十岁的男人。一个叫刘驰,算是队伍里最强壮的男人,力气也大,背着一个不亚于丁尘出现时背着的那个大包的背包,走起路来也并不显得吃力。

而另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男人叫霍斯,他对丁尘也很有兴趣,在丁尘和郑宇聊天的时候,不时也会插上几句。

这几个人当中,郑宇年纪最轻,也最健谈,很快就和丁尘聊到了一起去。据他说,这栋公寓在很久以前是一个高速公路的服务站,大灾难后被改建成了避难所,再后来政府就没了,全靠生活在这里的人们自行维护。

郑家兄弟都出生在这里,不过他们的父母都是在避难所建成后才到达这里的。那个时候公寓楼已经存在很久了。现在楼里有一个人的曾曾祖父就曾经生活在这里,但是他也不是公寓的第一代人口,这栋公寓楼至少已经存在了一百年。

对于一栋楼房来说,一百年已经是一个很长的时间了,如果不是一代一代人的精心维护,恐怕它早已经被废弃了。

丁尘用膝盖想,也知道郑宇和自己聊天得这么火热,应该是得到了老爹的指示,不然他说了这么多,其他人早就要干涉了。

所以他猜测这是交换自己情况的条件,于是很上路的在郑宇问他从哪里来的时候,说出了早已经编好的故事。

他说自己出生在西面的一个避难所里,那里紧邻沙漠,条件比这里艰苦多了。他出生后不久,那里发生了一场瘟疫,大部分人都死了,也再没有婴儿诞生。一年前他埋葬了最后一个同伴的尸体,独自出来寻找新的住所。

丁尘从前有大量阅读的习惯,记忆力也强,所以编起故事来各种风土人情信手拈来,由不得大家不信。所以当听说他的那个乌有乡最终衰败后,同行的几个人都有些黯然。

霍斯叹息着说道:“我们这里也是一样,人越来越少了。”

“通常减员的原因是什么?”丁尘问道。

霍斯看了他一眼,“生病,受伤,也有人像你一样去城里碰运气……”

“然后发现运气不好,就回不来了。”郑宇接口说道。

丁尘尴尬的笑了一下,顺手摸了一下脸。大热的天在脸上涂了厚厚油脂后汗出不来,脸上会很难受。

看到他的动作,郑宇终于问出了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在脸上涂油?”

“保持皮肤湿润。”丁尘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这才想起来老爹他们都没有这个习惯,于是问道:“阳光和风很伤皮肤的,你们也可以这样做。”

“大老爷们要细皮嫩肉有屁的用场?”老爹不屑的评价道:“你那边的人都像你这样?”

丁尘沉默了一下,很惭愧的发现自己坚持了三年的习惯居然很娘炮。他解释道:“我从前生活的地方靠近沙漠,风沙很大,空气也不像这边这么湿润。”

老爹嗯了一声,表示自己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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