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的重生日子全集Zei8.com》第14/751页
她本就是个外表淡淡,内心纤细的人,却在今晨,蓦的有些忧伤。
不,或者根本不能称之为忧伤。
林夏拿起笔,在稿纸在胡乱写着:
我们本以为已经忘记的,却仍根植在心中,在脑海深处,被锁住,被尘封。然后循着前辈的痕迹,向前奔跑,义无反顾。
而当时光流转,我们的身影无法融入那繁花似锦的都市,只能将记忆遗留在那些苍白的故事里,将身体落在岁月之中。
待林夏停了笔,任洁突然将稿纸抢了过去,念了出来:
岁月尘封了记忆的楼阁,脑中一片空白。
这个小镇总是那么的平静,没有大是大非,却能带给我心境的安凉。
这是另一段人生的开始,我何必庸人自扰。
闭上眼睛,感受此刻暖暖。
窗外,阳光正好,撒在我的桌上,撒在我的眼角。
是否,也撒在了你的眉?
正文 010就这么办
任洁声音并不大,却也不小,待她念完,林夏四周霎时寂静了下来。
林夏一把抢过稿纸,只听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嗤嗤又听几声,那稿纸已被林夏撕成了碎片。
这一连串的动作太快,等到任洁反映过来,那纸已成了碎片,就是用胶也粘不起来了。任洁跺了跺脚,看着林夏道:“这么好的诗,你干嘛把它撕了。”
林夏环顾四周,只见她周围的同学也都看着她。忙伸手按住任洁的肩膀,压着她坐下了,遂压低了声音道:“你这么大声念做什么,我不过是随便涂鸦了几句,你还将它念出来,羞死人了。”
任洁瞪大了双眼,直直的瞪着林夏,“那句子是你写的,你没偏我吧?”语气中满是不可置信。
林夏瞧了她那样子,好笑的点了点头,“随手乱写的几句,你这么大惊小怪的干什么。”
任洁直勾勾的盯着林夏,将她从头看到脚。当然,鉴于两人都坐着,任洁自然看不到林夏的腿,只是那眼神,却将这个意思表达的淋漓尽致。
瞧了她这样子,林夏在心里暗暗笑了笑,从前怎么没发现任洁这么可爱的一面。正这样想着,却听任洁仍有些不可置信道:“没想到我身边竟然有个才女,林夏,你既然能写出这么好的句子,为什么不往这上面发展,当一个作家。天啊,作家,我居然是未来作家的好朋友,想想都不可思议。我不管,林夏,你必须得当作家,不然岂不是枉负了你这才华。”
林夏好笑道:“我不过随手写了几句,既没有章法,也没有内容,空乏的很,哪里当得起才女这个名号,你可别乱说。”
“切,”任洁白了她一眼,“你又不是老头子,想这么多干嘛!咱们年轻,有的是时间,没有章法你就写个章法大纲呗,不行就写意识流,那个意识流不是有一本很著名的书,叫什么《似水年华》么?”
“是法国著名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林夏纠正道。
“对对,就是这个什么特的,你看这本书,连个中心人物都没有,更别说完整的故事和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了。可人家不照样成了作家,还是个著名的作家。你现在这么年轻,随便写个几年慢故事不就有内容了么,一定比这个什么特的要好看。”任洁说道。
林夏心里了然,任洁正疯狂迷恋《金粉世家》,而现在那电视剧总是播放冷清秋爱诗,她也学着那主角,整天诗啊词啊的,借了很多书,却看不到几页便倦了。
倒是林夏将那些好的诗词都抄了下来,有时间就细细品读,从中学了不少东西。
林夏从小就喜欢古典的东西,特别是文学这一块。可是因为老爸重理轻文,最后便选择了理科。尽管她不讨厌理科,可对文科,她却实是喜欢的。
她喜欢那涓涓的文字,如小溪般流淌,喜欢那诗词,用最含蓄内敛的话,表现世上所有美好的东西。可惜后来生活所逼,让她不得不放弃了心中的梦想,一辈子庸庸碌碌的打工,直至生命的终结。
想到这里,林夏握了握拳。任洁说的很对,她还年轻,还有很多机遇和挑战,上辈子没有完成的梦,为什么不能在这辈子成为现实。若她从现在开始打算,还是有很大的机会的。
只是这事还需要细细想想,她不是小孩子了,要好好筹谋打算。既然重生了,在过一遍上辈子的日子,那她重生又有什么意义。
林夏仔细想了想,在心里做了决定,面上却同往常一样。
回到家,林夏将脑中的想法一一写出,并细细做了阐述。
首先,学习成绩好是必须的。只有成绩好了,才有同林老爸谈判的资本。别看林老爸平时笑嘻嘻的挺好说话,但是在大事上他却绝不含糊。不说服他,林夏所有的计划都会泡汤,什么事都做不了。
其次,增加文学素养和知识也是必须的。上辈子她是个理科生,从高一分文理后,林夏便没有在系统的学过语文了。而大学既然设了中文系,可见这文学是需要系统的学习的。因此,现在她尽可能的多看课外书籍,尽可能多涂涂写写,对她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