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幸的异界幸福生活》第124/157页


另外一些禁忌之处,也得好好思量一番,种族之间很多不同,各有各的特点。子云也不过是初出茅庐,许多地方并不明白,只是爱人要去了,少不得一番叮嘱,绞尽脑汁将所有能想起的事情都好好想起,再将自己戒指中的东西塞给林大幸大半,其实林大幸戒指中什么东西没有?倒也未必需要。只是那小小的一枚空间戒指,那里能塞得下这许多情意?

依依惜别后,林大幸踏上了去兽人国的旅途。他是一个好热闹的人,这段时间身边也习惯了子云在身边,这时候一旦别离,心里却撕心裂肺的疼了起来,心知这半年尽管他心存疑虑,但感情这东西掺不得水分,爱便是爱了,没有道理可讲,也只能以泪水衡量。只是一个大男人只是苟活于一个山洞,如何能活得舒心?至于一起出去闯荡世界,那更是想都别想,只不过是让子云白白跟着吃苦,眼看着和自己一道遭罪不说,还性命难保。这那里是他想要的生活。

尽管心如刀割,尽管知道前路渺茫,尽管知道未必能再有减免的机会,但心里还是忍下,泪无一滴,心中硬得和石头一般,只挥挥手,便离去了。

那子云初尝人事,半年来过的和蜜水一般的日子。心情正是最好的时候,如此分别,端得是伤口上撒盐,心肝上面割肉,心疼得直要昏厥过去。但男人做事,女人也不便在一起跟着,尽管她几次欲跑上去抱住他,哪怕只是在这山洞中过上一辈子,她也心甘情愿。只是嘴唇都咬出血来,但却没有迸出一个字,只是眼睛中的泪水不停地流下来,直如两道小溪潺潺不停。但眼睛却不曾眨巴一下,生怕少看了一眼。

九十五章 总算见到人了

 半年来林大幸的神识增长还是极速,已经远远超越了他的实力。乾坤呆在他的灵魂空间里也受益匪浅。这许多年来他动刀动剑次数甚少,若非乾坤有灵,他都快忘记了这功力非凡的神器,此番探险,少不得要将乾坤请将出来。

将乾坤握在手里,心里立刻便多了一份安全感。他虽然不知为何,但乾坤的实力增长到可怕的境界,便是他不加力,其自身的实力也堪比圣阶。宝贝功力远超越他,这倒是从来未曾见过的事情。

进化出灵智的宝贝自然也就有提升实力的能力。乾坤呆在林大幸的灵魂空间内,受益匪浅,他也忙于习练,灵魂空间内虽无时间概念,但有机会出世,自然开心得很,一路上有他相伴,倒也不寂寞。

小狮子也随同他一起。他给这小狮子起名辛巴,取得是丛林之王的意思。半年来用光明之心恶魔之心喂养,这小狮子竟然慢慢变了颜色。原本火红色的皮毛变成黑白两色,若非是有狰狞的狮子脸显示出一些尊严,这小狮子便如一条小哈巴狗般可爱。魔法也变异了,火狮一族擅长的火系和嗜血功能固然还在,但却多了几份奇怪的能力,可以释放出圣阶的光明魔法和空间魔法,实力比林大幸强劲得多。好在辛巴一直是他养着的,直把他当成了父亲,否则他还真没能力驾驭。

空间按戒指中也有几块来自神魔空间的封印板。这些封印的怪物撒冷魔神不以为然,但对林大幸来说可是顶级的宝贝。认主之后他讶然发现,这里封印的魔兽最低级的也是圣阶,有五六头已经有神阶实力。本来他是探查不出来的,但因为是这些封印卡的主人,他才能知道这些封印魔兽的实力。有如此实力,这天下大可去得,虽然当不上称雄大陆,但探险之类应该是没问题的。

林大幸第一次详细整理了自己的东西,终于感觉有了些子底气。只是他自己的身子骨太弱,还是需要好好锤炼一下。好在他神识厉害,已经可以扩展到五六里之外。一般的魔兽都逃不过他的探查。

他利用这神识,很快便发现了一些适合练级的魔兽。比如,他现在想要处理的一只黑风豹。

他老早就发现了这黑风豹,如果只是想拿下,只需祭出乾坤,或者干脆让辛巴上,都可以轻易解决问题,只他明白,外再的实力固然可以帮到他,甚至可以算成是他实力本身的一部分,但真正要做到有强有力,能保护自己的女人,却是必须要用自己的拳头。

所以,他只是拿这一普通的树枝和这黑风豹进行战斗,伤痕累累后,终于这将魔兽放到在地。这对他的体力倒无损害,但经此一次血淋淋的战争,交手的经验倒是丰富了很多,知道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样的招数,大致知道对付速度流的方法。

他走了有一年,总算到了兽神族的区域。

这一年来,他终于已经算是地阶高手。即使不借用任何力量,他也可以将一般的魔兽踩在脚下。如果用上乾坤,一般的圣阶不在话下,加上辛巴,足可力敌圣阶,如果使用了封印卡,神阶的魔兽放到都不是问题。

他的内丹也增加到了九个,如此快速进步,却是因为他在矿藏中发现的不知名的石头。上次他进入空间戒指探查,发现除了一块石头仍旧普普通通,其他的竟然全部都产生了变异,都变成亮晶晶的蓝晶。对于这些财富他倒不在意,毕竟森林中,根本连用的机会都没有。但这快石头显然并非凡品。所以他将这石头便随时放在身边,果然天地间的灵气吸收速度快了三倍。虽然相对于他的庞大的真元需求来说还是不够,但好在这灵石的吸收速度竟然是持续增加的,现在他武力的增长速度倒是不慢于一般人,他在实力上能达到地阶,更多还是因为这灵石的作用。

快出森林的时候,他碰到了兽神族的人。

兽神族的人与普通人并五二样,只是看脸面,基本上没有任何差别,体型也基本一样。只是有些特殊的特征一直保留,比如牛角,比如猪耳朵,比如狐狸尾巴,让你可以一目了然,知道这个人是那个族人。

他碰到是一个佣兵小队,队旗上写着雄武。想来是这佣兵队的名字。只是这佣兵却名不副实,正对这一个天阶的魔虎发愁。

佣兵是平民赚取银子的一种方式。这魔虎的魔核至少值个十几万白晶,也就是相当于一块紫晶。雄武佣兵团显然没想到这魔虎如此强悍,三十几个地阶居然还是拿不下,还给他伤了几个人。

理论上说,天阶的魔兽,有三十几个人围攻是足够的。林大幸小心惯了,仔细探查一下,才发现这魔虎居然也是在孕期,不远处的洞穴中,有一个小虎正在嗷嗷待哺。这魔虎如此拼命,想来也是因为如此。不过他仔细看时,发现这魔虎也有些子与众不同,他的额头上,赫然有个王字。尽管这字不明显,但却说明这魔虎并非凡物,三十几个佣兵即使全部交待在这里,也未必就能拿下。

同为人类,他忍不住要出手帮个忙。随手扯出一把长剑便冲了上去,在这些人面前,自然乾坤是不方面露面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他可不想一个地阶的人手里拿着神器到处招摇,那和活腻歪了没什么区别。佣兵团一个人见他胆大,忙喝道:

“那个汉子,别乱上,你不是他对手。”却是担心他有所闪失,果然是厚道人。

林大幸那里会怕?现在的他即使不借助外力,也可以和天阶魔兽都得有来有去,且不说魔法已是地阶,足可发出天阶攻击,单纯肉体的强悍,也足以让他当得起杀不死的小强。他对经脉运用,灵力运行经由这一年训练,早都已经烂熟于心,细节到任何一处经脉控制都完全没有问题。即使受伤,他也只需控制一下经脉,几乎是连血都不流,稍微调整一下,伤口便可复原。

那魔虎见他一个人冲上来,大怒之下,一个黑色的光球向着他飞过来。这魔虎果然非同凡响,竟然是很少见到的暗黑种族。林大幸虽是第一次见到,却也怡然不惧,太极剑挥起,将暗黑光球隔开。人却已经揉身前进,到了肉搏能及之处。这一年多来他对魔兽知之甚详,虽然大多数魔兽魔武双修,但魔法能力强的魔兽,肉体往往就相对薄弱。宰杀起来反倒更容易一些。

不料这魔虎身体也极其强悍,一爪子砸下来,将他的剑也砸得乒乓乱响,他急忙闪开,随手一脚踹了老虎屁股上。老虎本就在前冲,此时两力相加,顿时速度飞快冲向一颗大树。那老虎却不闪不避,尾巴一挥砸向林大幸,竟然发出呜嗖怪响,速度竟然不慢于他,他躲避不及,用剑去挡。只是这剑还是来自人间界的产品,虽是林氏优质产品,但分量不足,硬度不够,一下便断为两截。只是这老虎也不好受,尾巴上一撮毛掉了下来,显见得吃了大亏。

“好汉子,接剑!”适才提醒他的那汉子将剑扔了过来。林大幸正愁没合手的兵器,这长剑入手极好,分量也够,质量却比他林氏出产得好的太多了,当下道谢一声,却发现那些佣兵都已经分散开来,却不上手帮他。

他心头一转,立时便已经明白原由。兽族以勇武立族,最尊重勇猛的汉子。他不过是地阶,居然敢硬撼天阶魔兽,说不得他们是佩服的。若他不敌,他们一定会出手帮助。但若他能解决,雄武佣兵团也绝对不会分享他的荣光。想到此处,心中却很是佩服。如此尊敬强者,正是兽神族的立身根本。试想谁人不想获得真心尊敬?谁不发愤图强?只此一点,便知兽神族与龙神族能与人神对立绝非偶然。

他提起精神,长剑指向那魔虎。魔虎自知对手强悍,他最强的两个招数已经用掉,都无法奈何此人,只是护犊心切,也由不得他?身体一纵,肋下突生双翅,显然是打算利用空中优势。他看的出此人并无天阶实力,只能寄望于对方没有远程攻击力。如此近战搏斗,如对方有远程能力,在空中非但不是优势,反而很容易被对方袭击得手。

数个黑色光球冲向林大幸,他也不急,太极运转如意,倒是不怕他。他现在虽然不能飞,但梯云纵一纵十余米还是做得到。只是未到胜负时刻,他便打定主意要和这出生消磨时间,待到他力尽了,只需要一剑,便可将这魔虎解决。

一时间从场面上看他是左突右挡占尽劣势,但所有魔法总能在间不容发间躲过,引得众人一阵阵心惊胆寒,却又忍不住阵阵喝彩。强悍如佣兵团首领,已经看出林大幸是有惊无险,眼见他似乎不过是地阶初段,却有如此强悍实力,心中大是敬畏不已。

九十六章 又猛又持久的男人出炉

 刚则易折,猛则不久。

兽神族武学昌盛,这等道理人人醒得。大家初次见林大幸时,只觉得他刚猛无匹,担心他不持久,难免有些担心,此时见他游刃有余,却是刚猛而持久,心下大是佩服,尽管同为地阶,这实力差距可就海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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