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农家日常》第142/171页
经过这事,常喜乐也更加肯定了桃源村人的厚道,且十分大气。即便心中有些小算盘,却也并不是坏事,说明他们现在脑子想得明白且愿意付出劳动去冒险罢了。
常家院子堆着十几个大缸,因为还需要用酒糟发酵,所以满院子都飘着一股酒味,让常喜旺每次回来都想要喝一杯。
桃源村现在日子好过了,不少人家都开始自己酿酒,用作节日或者偶尔喝的。而常家每年也会酿些米酒,常喜旺的酒虫子也被勾出来。可这东西精贵,所以挺长时间才能喝一次,使得常喜旺每次都馋得不行。
“小五,你说你这不是折腾我吗,明知道我好这口,偏偏还在家里弄这玩意。”常喜旺郁闷道。
其实家中的米足够用来酿酒,能让他每天喂喂酒虫子,可家里人没人同意这么糟践粮食的。虽然酒好喝,可从前的经历让他们觉得酒再好也不如粮食好。
常喜乐不仅对自家有这样的要求,还直接让里正和族老们立下规矩,哪一家酿酒都得打汇报,不可擅自酿酒,数量还有限。因为不是用来贩卖,所以官府是不管这事的,所以村子里自哥立下规矩。
现在村子里的粮食都是不建议拿去卖的,从前的收粮队伍虽然还在却也是帮附近村名找买家而已,中间利润很小。
这是在鼓励大家屯粮,现在虽然粮食多了,也不至于多到吃不完要烂掉的地步。而现在桃源村的人基本上也不需要用卖粮食来为自己创造收益,因此几乎所有人家都不会卖粮,基本都会囤着。
现在大家一说起自家的粮仓,那都是笑得见牙不见眼。
而常喜乐不让大家用粮食酿酒,不仅仅是担忧遇到天灾的时候,没有粮食填饱肚子,也是担忧过多的酿酒也就会养出酒鬼来。人一喝酒很容易就不受控制,会做出一些不合时宜的动作。
这便是罢了,常喜乐也是不希望大家太过沉迷于享乐之中,没有个节制。他主张可以喝酒但不可以多喝,适当为妙。
虽然这些都是一些很细小的事,可常喜乐觉得量变产生质变。况且喝太多酒对身体没有好处,村子里定下的规矩已经足够让大家喂肚子里的馋虫了。
“这是在锻炼你不要受到外界诱惑,你就得这么治才行。”常喜盛笑道。
“这也忒狠了,哎,我要是晚上被熏得梦游直接挖这些玩意吃下去可咋办哦!”
杨子眼珠子一转,咯咯笑道:“那三叔你就变成蓝色的了!”
“连你这小子都笑话我!看我怎么收拾你。”说吧,常喜旺伸手要去抓杨子,可杨子哪会在原地等着他,早就窜一边去了。
常喜旺本来只是玩笑,可看杨子动作这般灵敏,便是想要逗他玩,在院子里玩闹起来。
院子不大,若是从前杨子瞬息就会被抓住。可现在他现在毕竟已经近十岁,手脚比小时候灵活许多,又经过常昱的训练,常喜旺发现一时半会儿竟然抓不到这跟泥鳅一样的杨子。
杨子得意不已,对着他做鬼脸,“三叔,你抓不到我抓不到我!”
“你们两个别玩了,这院子里那么多东西,若是磕着碰着可怎么办。你也是的,多大年纪了,还跟孩子似的。”孙婆子见院子里闹哄哄的,训斥道。
这一大一小这才停了下来。
常喜旺:“你这小子还越发能耐了,虎爷不会只教了你逃命的本事吧,怎么跟猴似的?”
常喜乐笑道:“他可不就是练了这本事,你是没见他到了林子里什么样子,你现在都没法追上了。”
常喜乐虽然没有参加过孩子们的捕猎,可每次常昱都会详细跟他说当天的情况。一来也是让他了解孩子们的动向;二来也是为了表功。常昱知道常喜乐就喜欢看着大家一点点的进步,变得越来越厉害。
常喜旺没想到还真的如此,他虽然也被常昱训练过,可因为不少项目是按照各自特点分开练,而他属于力量类型的,所以没见别的人是如何练的,并不知道还能专门练逃跑了。
“就练如何跑,那以后真遇到事了,就只会逃可咋办啊?”常喜旺有些不赞同道。
不等常喜乐发话,一旁抱着小儿子晒太阳的丁三嫂忍不住道:“小叔说了多少次,命最重要,能跑也是本事。”
“可要真遇到匪徒了,他一个大老爷们跑了……”
这话实在不好听,丁三嫂连忙打断,“平日让你多读书你不听,就知道埋头干活,脑子都转不动了,说什么傻话呢!要真遇了事,有个人赶忙跑走去搬救兵,不更好?你咋就不知道多想想,就知道用蛮力。”
被自己婆娘凶了常喜旺也不生气,还乐呵呵的拍了拍脑袋,“对,对,瞧我这脑袋都不带转的,还是我孩子娘有见识!”
大家伙都在院子里,丁三嫂本就不是个脸皮厚的,听到这话耳朵都红了,身子歪过一边不想搭理他。
常喜旺嘿嘿傻笑,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尴尬,直接去逗小儿子去了。
家里对这样的情形早已习惯,家里人心中都暗叹,还好当初给常喜旺娶了个丁三嫂这样精明能干,又能降得住他的老婆,否则这傻乎乎的劲以后可咋整啊。
人家都说一孕傻三年,结果这两口子傻的是当爹的。也不知是常喜旺越来越傻还是因为丁三嫂因为当了工坊管事越发聪明能干衬托常喜旺傻,如今他都外号都快成大傻子了。
常喜乐将这种傻气叫做幸福傻,如果不是有个值得信赖、对自己好的人全心全意的为自己着想,为自己安排好一切,怎么有这个机会和条件愉快的傻。
染布实验因为三娘和蓝婶的经验以及常喜乐的指导,一切进行得颇为顺利,可两个嫂子的手也变成了蓝色,虽然每天都在清洗,可依然会有淡淡的印子在上面。如果长期在染料缸里劳作,以后整只手都会变成没法洗掉的蓝色。
常喜乐前世就曾见过传统的染布人,他们的手就好像阿凡达一样的肤色。他也曾将这结果告诉两位嫂子,她们听了都笑了起来。说能有这样的双手说明才是合格的染布人,是被人尊敬的。
在忙活了一个月之后,第一匹蓝布终于染出来了。
不同深度的蓝布被悬挂在竹架上,经过日晒颜色鲜明漂亮,由深到浅像一副美丽的图画。
“这颜色可真漂亮啊!”
路过之人看到那些深浅不一的蓝色布匹都由衷感叹道。
“那浅蓝色可真好看,要是做成衣服,不知道有多美。”
“搭配起来更好看,要我说……”
三娘和蓝婶见到如此漂亮的颜色都欢喜不已,她们从前也曾用这蓝草做过蓝靛染过布,可是却无法像常喜乐指导她们的这样能够弄出这么多深浅不一的蓝色来。而且颜色饱和鲜明,一看就知道与自己染的有多不同。
“要是洗了不易褪色,拿出去卖肯定能卖到好价钱!”三娘摸着那布匹兴奋道。
蓝婶则感动得眼泪水都要出来了,“就是这颜色,就是这颜色!和我祖上传下来的一模一样,不,是更好了!”
蓝婶从前家里就是以染出的蓝布最为有名。
常喜乐见第一次就能弄出如此成果也非常高兴,其实过程中因为缺乏经验,有不少失误,可依然能染出如此漂亮的布匹,实在太为难得,给他很大的信心。
里正他们也得了消息,纷纷赶过来瞧,都对这些蓝布竖起了大拇指。
“要都能染成这模样,必是有很多人愿意买。”
现在纺织坊已经建起来了,有了大纺车,纺棉速度更快了。常喜乐又对织布机进行了改造,虽然依然需要大量人工,可效率却变得高了许多。常喜乐在决定要染布的时候,就已经暂时停止对沈家的供货。
沈家知道他们要染布,所以倒也没有意见。随着棉花的推广,普通的棉布利润越来越小,他们也很希望能看到经过加工的货物。这么多次的合作,沈家对常喜乐非常放心,觉得他肯定能弄出好东西来。
经过洗涤,虽然还是有些褪色,但是并不严重可以在接受的范围内,而第二道之后就基本不怎么褪色了。
这样的情况,常喜乐觉得已经符合他心中的标准了。这种状况在这世界已经属于中段水平,更高段的就是达官贵族才能使用。常喜乐并不打算攻略这部分市场,所以打算保持如此状态亦可。
若想要达到更好,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目前暂时不需要这般做。再加上他们的颜色好,应是能占一席之地。
第三次之后,三娘和蓝婶已经很好的掌握了染布技巧,且一次比一次更好。在第十次的时候,基本上就定型了,没办法再有什么明显的进步。
常喜乐知道这是她们目前的极限,便是将这一批布样交给沈家,让他们先给个价位,再决定染布坊该如何建造。
他初步打算是染布坊起初染的都是比较简单的纯色,且先以蓝布为主,后面再丰富其他色彩。等一定时期以后再开始利用蜡染开始染一些有花样的。循序渐进,不可急躁。
染布并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得先培养一批人出来,才能精细化。况且这里的纯色布匹也十分有市场,反而带花样的因为有各自的审美影响,对裁剪要求高,一些人家怕弄不好会避开,所以更具有风险。
沈家对这匹布非常满意,当即就跟送布的常喜盛订下合约,比常喜乐猜测的价格还要高上一层!大家听到这结果都欢喜急了,这么一来可比直接卖织好的布盈利大得多!
常家孩子更是兴奋不已,第二天也不管之前常喜乐的叮嘱,每个人都采了满满一箩筐的蓝布回来。
“二哥,我刚看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这生意没那么简单?”
常喜盛到常喜乐屋里寻他说话,常喜乐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问道。
常喜盛摇了摇头,“和生意没关系,是沈百里和裴清云。”
常喜乐愣了愣,这两个人已经出海近一年了,现在还没有消息。不过这也是正常事,他们要去很远的地方,本就是做好要在外头漂泊两年的打算。所以他为他们安危担忧,但也不会因为没有消息而觉得有何不妥。
“他们怎么了?不是说还没有回来吗?”
常喜盛深深叹了一口气,“沈裴两家有一部分的船已经回来了,就在我去那天的头几天。可沈公子和裴公子都没有跟着回来,听说他们到一处遇到了大风,当时就把十几艘船给吹散了,等风停了只寻回了回来的这五艘船,其他船只都不见了,包括两位公子所乘坐的船只。后来他们在海上寻了很久,什么都未寻到,只偶尔看到漂浮的残骸。听说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常喜乐耳边好像炸了一道雷,这两个都是他的好友,因为他们让整个桃源村都变得不同,而且彼此相言甚欢,之前临走的时候还在自家高高兴兴的喝着酒,还拿了他不少私活,怎么就这么没了!
“这也不代表人没了,兴许是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回来的人说,之前大风的时候,看到他们两人乘坐的大船被龙卷风给卷走了……而且那些残骸就有那艘大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