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农家日常》第86/171页


  这里十分安静,而且不像平民区一楼都是面朝大街的店铺,繁华却很吵闹。这里都是用围墙高高围起,看不到里面的景色,来往的人也不多。
  “应是这里吧?”常喜盛看到一户人家门口牌匾上写着高家。
  常喜乐到门口看了一下书写居住人名字的牌子,上面书写着高元和仆从安兴两个名字。
  “应是这里没错,只是……高叔好像是一个人住,似乎没有儿女?”
  常喜盛道:“若这人就是高叔,那打听消息的人说,高叔没有婚娶过,膝下也没有儿女,只有这个仆从一直在身边伺候。”
  这种情况在这里很少见,不孝为三,无后为大。尤其高元小有资产,若没个后人,百年之后继承他产业的人都没有。这里的人哪怕一生孤寡,可大部分都会领养一个孩子送自己终老。
  按照这里的观点,高元如此,晚景可谓十分凄凉,哪怕有钱也依然让人觉得十分可怜。
  常喜盛向前敲门,没一会就有一个三十来岁的人打开门,看到他们有些疑惑,“你们找谁?”
  常喜盛拱手行礼,“请问这里可是当年被称作是蟋蟀大王的高元家吗?”
  开门人皱紧眉头,口气不佳道:“你们找错了!”
  说着就要关门,常昱先一步将门抵住,让那开门人没法关上。
  开门人明显愣了愣,没有想到自己的力气还比不上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
  常喜乐上前,“我们无意冒犯,只是想为家中老父打听从前友人罢了。家父叫常荣,来自稻香县桃源村,不知这位大叔可以询问一下你们家主人是否认识?”
  “桃源村常荣?”
  “对对,正是家父。”
  开门人的神情这才缓和了下来,上下打量他们一眼,“你们进来吧。”
  常喜盛和常喜乐眼睛一亮,怕是八九不离十了!
  这开门人正是仆从安兴,他领着常喜乐三人一同进门,一进门就是一个屏风,绕过之后就是个越有四五十平米的小院子。小院子布置得十分雅致,在角落还种了几棵翠竹,还有摆着不少盆景。
  常喜乐本不过是这么一扫,竟是看到一处盆景里种植着西红柿!他刚开始还不敢确定,走近一瞧才发现他并未看错。
  常喜乐按捺下心中的激动,他一直很喜欢吃西红柿,不管生的还是熟的,只可惜这里没有。未曾想竟然在这里遇见,看到的那一瞬间,脑子里立马闪过西红柿炒鸡蛋、酸汤鱼……
  直到有人从屋子里出来,这才回了神。
  来人看着约莫四十岁上下,虽已中年,面容依然秀美,脸上泛着不太健康的白。而且非常瘦,弱不禁风的模样,瞧着身子骨不是很好。
  “你们是荣哥的儿子?”
  这与之前常老爹所说对上了,高元从前确实这么称呼常老爹的。
  三人连忙上前行礼,常喜盛道:“是,我在家中排行老二,这是我五弟和六弟,家父知我们要来府里,特意交代让我们过来探望您。”
  高元看着眼前高大的常喜盛,从眉眼间还能寻找到当初常荣的模样,忍不住感叹,“没有想到一晃三十年过去,当初你爹离开这里也就是差不多你这个年纪,如今他的儿子都这么大了。”
  “我们临走前,我爹还说起从前的事,只是不便到府里来,否则必是会过来与你叙叙旧。”常喜盛道。
  高元神色淡淡,“当年他说过不会再到府里来,我本以为总会有机会,没有想到他是铁了心。”
  “如今在大修运河,等通船的时候,来往就极为方便了。到时候高叔若是想与我爹叙旧,可以坐船前往。”
  高元摇了摇头,“我这身子骨去不成了,咳,咳。”
  一直关注这里情况的安兴连忙上前给他递了一颗药丸,一脸关切,高元却推掉了。
  “没事,只是见到故人之子有些激动罢了。”
  常喜乐和常喜盛对视一眼,他们方才虽瞧得出高元身子骨不好,可这状况怕是比想象中的还差。
  常喜盛道:“高叔,你的身体怎么了?”
  常老爹跟他们说起高元,当年高元明明身体不错,而且比常老爹还要年轻,如今也不过四十来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而且看他日子过得也不错,怎么现在就变得如此虚弱。
  “老毛病罢了,没什么大碍,只是想要出远门就不大方便了。”
  常喜乐和常喜盛见他不愿多提,也就没有再追问。
  “高叔,您现在已经不养蟋蟀了?”常喜乐问道。
  安兴方才那态度明显不像提起,可常老爹说过,高元养蟋蟀不仅仅是为了挣钱,也是因为十分喜欢,所以才能养得非常好。因为他把这些蟋蟀当儿子一样养,照顾得比谁都周到。
  可这话一落……
  高元的身体明显一僵,安兴的脸色也不大好,让人觉得十分古怪。
  “早就不养了。”
  高元明显不想提起,常喜乐和常喜盛也就不好再打探。毕竟他与常老爹虽是好友,可与他们却是全然陌生的。
  可自从提了蟋蟀一事之后,高元态度更加冷淡了,不咸不淡闲扯了几句,高元就明显体力不支。常喜乐和常喜盛见此也就不好再打扰,放下之前备好的礼物就离开了。
  高元也并未多挽留,只让他们离开府里的时候过来一趟,便没有再说其他。
  常喜乐三人刚出了门,安兴就将门牢牢的关上,将两边隔离开来,不愿意其他人进入。
  就连常昱都感受到高元主仆的冷淡,大门被关上,他忍不住朝着门呲了一下。
  高元现在的态度与之前常老爹描绘的完全不同,常老爹口中的高元是个很温柔很热情的人,两人关系极好,可以说同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有想到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莫要说跟高元打听消息,连多说两句话都很难。刚才说的基本都是客套话,高元对常老爹的近况也不是很想知道。
  “这真的是爹说的高叔吗?是不是爹年纪大了,事情记不清楚了?”
  常喜盛看着紧闭的门,一脸不解,这和他们想的差别也太大了。虽说对方也没有说什么难听的话,只是平常的问候,可语气里的疏离是藏也藏不住的。那奴仆对他们的态度更是冷淡到了极点,一出门就立马将门关上,生怕他们又回去似的。
  常喜乐也摸不着头脑,“几十年过去了,人总是会变的。而且高叔还病了,人一生病性子也容易变。”
  常喜盛点了点头,“还好咱们已经找到了沈家这条门路,否则咱们来到府里啥情况都不知道,又遇到这冷遇,只怕很受打击。”
  “只是回去不知道怎么跟爹提,之前他提起高叔那言语的想念藏都藏不住。可高叔却并不是这般,只怕对爹的情分也早就淡去了,爹要知道,不知道得多伤心。”
  常喜盛听这话也蹙起眉头,“这种事也瞒不住,咱们离开之前再来一趟吧,到时候看高叔有什么事,然后再想想怎么跟爹说。”
  “也只能如此了。”常喜乐想到什么,道:“哥,你说高叔性情大变是不是跟养蟋蟀有关系?否则为何一提起,他们的态度就变了。”
  “等我回头去查一查吧,爹肯定很想知道高叔最近过得怎么样。要是跟爹只说今天之事,爹怕是要难过了,而且肯定觉得有隐情。爹那脾气,要是一冲动跑来府里也不一定。”
  “恩,查一下也好,我也觉得这背后藏着什么事。只是若实在查不出就算了,以后你要做买卖,来往的机会也多,时常去看他就是。他兴许只是与我们不熟才如此,来往多了,可能就会好些。”
  常喜盛当日就去之前打听消息的地方去打听高元之事,依然不费什么功夫,就大概知晓了怎么回事。
  这事在当时也算挺有名,大约就在常老爹回乡后的三四年左右,高元养蟋蟀的名气越来越大,不少富贵人家都找他要蟋蟀。
  可这名气大了,事也就来了,找他的人多,所以难免就有不着调的。有一个富家子弟,从高元这里买了蟋蟀结果斗输了,一怒之下去找高元的茬,结果高元被狠狠折磨了一番,因此得大病了一场。虽说那富家子弟家中用钱摆平,富家子弟也亲自登门道歉,可高元的身子骨却是大不好了。
  他也无心再养这些小玩意,这些年一直深居浅出,极少与外界联系。也曾有人想请他出山,可他不管对方出多少钱,或者是言语要挟,都不为所动。
  而且高元的身子骨确实很不好,自个都照顾不好,更别说照顾这小东西。所以也渐渐的没有人打他的主意,不少人都已经忘了这么一个人。
  可高元毕竟从前也出过名,也算是江湖有他的传说,后来的蛐蛐儿都说没有他养得好养得生猛,大家每到这个时候就会想起这么一个人。如今府里依然十分流行斗蛐蛐儿,所以混这一行的,都知道他。
  这查探消息的,自然也很容易查出从前之事。
  常喜盛叹道:“没有靠山,就跟无根飘萍一样,一切不由己啊。”
  高元在常老爹口中是个厉害人物,结果真遇到事,毫无还手之力。
  常喜乐也十分唏嘘,怪不得高元和那奴仆一听到养蟋蟀之事表情会如此古怪,想来这件事带来的阴影直到现在还没有消失。至于为何对他们冷淡,兴许遇过大难之后,而且宅了这么长时间,就很难与人亲近了吧。
  “若爹听了必是会难过。”
  常老爹把高元当做弟弟疼,之前因为自个受罪就一直想要劝高元一同回村,结果高元不愿意,他也就不再坚持。两地又实在太远,通信极为困难,也就彼此失去了联络。
  虽然常老爹一直不放心,可心底一直觉得高元能耐,必是过得顺风顺水,否则也不会让他们到府里的时候去找高元打探消息,哪里晓得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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