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道士校对版作者走板》第416/781页
秦行之讪讪停步,笑道:“还是怜儿了解贫道,确实不敢,呵呵……怜儿,数月不见,贫道连梦中都是你的影子,略有些失态,也是可以理解的嘛。对了,梅姐也很想念你,非要跟来见你不可,拉都拉不住呐。”
熊六梅翻了个白眼。
沈怜儿走到熊六梅面前,行了个礼:“姐姐来了,妾十分开心。”
熊六梅脸上略有不自然,勉强笑道:“小道士哭着喊着要来见你,老娘怕他路上有危险,你也是知道的,以前都是靠我保护他,所以我就跟着来了。”
沈怜儿微笑点头。
熊六梅不承认想念她,沈怜儿能理解,大当家的天生不善表达感情,当初拿她当夫人也没什么甜言蜜语。话说回来了,如果她真的会撩妹,又何至于不懂男女之别。
沈怜儿瞟了秦行之一眼,拉过懵懵懂懂的熊六梅,两人直接离开客厅,去了沈怜儿的闺房。
这就是感情的奇妙了。沈怜儿想念秦行之到了夜夜梦见他的程度,可一旦见到他,却不需要和他说什么话,所有的相思消失无踪,只剩下满满的安心喜乐。
秦行之差不多也是同样的感觉。
沈半城热情邀请秦行之坐下,仆人送上茶水。
“闻道,给老夫说句实话,熊六梅到底是什么人?”沈半城仍然理解不了女儿如何和熊六梅相识。
秦行之摸摸鼻子:“我说了您可别发火。其实吧,梅姐是贫道没过门的小妾……岳父大人,我知道这挺让人生气的,你如果气不过,尽管骂我,只是注意别气坏了身体。”
沈半城明显松了口气:“原来是小妾啊,还以为你不学好,认识了个女强盗呢。”
秦行之心说您挺会猜,熊六梅还真就是女强盗。
“岳父大人,您不生气?”
“老夫为何要生气?”沈半城乐了,“区区一个小妾,多大点事儿嘛。老夫这辈子混得不咋地,还纳了那么多妾呢。”
“呃……其实不止一个。”
“好了贤婿,身为伯爵,纳几个妾太正常了。再说了,你是契丹王爷,按道理讲,娶几个妃子也是稀松平常的事。当然了,你我都是大齐人,婚姻大事还是要按大齐的规矩办。”
秦行之的两种记忆经常产生冲突,才误以为自己纳妾,沈半城这个岳父会生气。其实,大齐的成功人士,不纳妾才是另类,就算表面不说,恐怕也会被人笑话家有妒妇,这都是时代特色。
退一步讲,沈半城根本就没立场谴责他。
总之,别说小道士根本没有从一而终的节操,就算他有,大齐朝的风气也会分分钟教他做人,最终也只能从善如流,乐呵呵纳妾,换取外人把他当正常人看待。
沈半城在意的,是女儿的正妻身份。
其他一切,都无所谓。
第337章 意思意思几个意思
沈怜儿情绪有些失落。
熊六梅不是个能藏住心事的人,随便几句话,就把要给小道士做妾的事说了出来。当然,也没落下白牡丹。
沈怜儿也不是没想过,以秦行之时常撩拨熊六梅的姿态,恐怕最终熊大当家的逃脱不了他的魔爪。以前和秦行之没有婚约,沈怜儿可以不在乎。
后来皇帝下了赐婚圣旨,沈怜儿只能寄希望于熊六梅不甘心给人做妾――毕竟正妻只有一名,沈怜儿有充分信心,这个名额只能是自己的。
至于白牡丹,沈怜儿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没错,沈怜儿并不能完全接受小道士纳妾的事实。
尽管接受的是传统礼法教育,大齐朝环境又是如此,可感情的事永远都是自私的,沈怜儿不可能因为深爱小道士,就能欣然接受他三妻四妾。
她是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游戏里的NPC。
但回想一下,其实秦行之认识熊六梅,还在沈怜儿之前。他确实没见到沈怜儿就已经爱上她了,可那个沈怜儿,却是狐狸精胡一菲啊。
如果没有熊六梅,沈怜儿早就被卖去外地,要么屈辱地活着,要么早就自尽身亡,根本不可能认识小道士,更不可能辗转来到京城,最后顺利回家。
从这个意义上说,熊六梅是沈怜儿的恩人。
沈怜儿也明白,小道士离不开熊六梅。
别说小道士了,沈怜儿自己甚至都无法想象,生活中没有熊六梅这位大当家的是个什么情景。不夸张的说,秦行之、秦寿、熊六梅、甚至包括二柱子,在沈怜儿心中都已经仿佛是家人的存在。
既然大齐朝风气如此,纳熊六梅为妾,总比随便找些女人回家惹人烦恼强吧?再说了,梅姐一贯强势,以后也能管住小道士,省得他到处拈花惹草。
沈怜儿只能如此安慰自己。
这些内心独白,是沈怜儿在沈府家宴上想的。
这次沈半城也不讲什么礼法了,不仅沈怜儿和熊六梅上了桌,连沈学习也没落下。
秦行之忍不住笑话沈半城:“您不是说女人不能上桌么?岳父大人,您比杨旭那老头儿可差远了,不能坚持原则呀。”
沈半城不以为然:“你记错了,当时老夫是说,请客吃饭女子才不能上桌。这是家宴,自然不讲究那些,在座的都是一家人,还讲什么规矩?”
熊六梅大乐:“沈员外这话,老娘……呃,我爱听,大家都是一家人,哇哈哈哈。”
沈半城神情古怪地看了眼小道士,心说贤婿啊,你这品味实在有够独特。
所谓“娶妻娶德,纳妾纳色”,想老夫纳了个如花似玉的美人,这才能生出怜儿这等姿色的女儿。你家这位小妾姿色倒是勉强还行,可这脾气性格,实在是不适合做妾。
沈学习好奇地问:“方才下人去侧院送饭,我跟着看热闹,那些侍卫大哥果然威武,里面真的有契丹人?”
秦行之笑眯眯点头:“大部分都是契丹人,你没注意到,他们走路的时候有点罗圈腿么?那都是骑马骑多了的缘故。”
“可是,我听说契丹人非常野蛮,那些人看起来一点都不凶恶呀。”
熊六梅撇嘴:“那得分对谁?你是小道士的小舅子,他们除非活腻歪了,才敢炸刺。”
“小舅子”愣了愣,满脸崇拜:“秦大哥果然是人中之龙,怪不得我姐总是对你念念不忘哩。”
沈怜儿顿时脸红,嗔道:“小弟别乱讲。”
“我才没乱讲,你经常坐在院里发呆,有时还念叨小道士什么的,以为我没听到……我觉得秦大哥十分威武,若是我能跟他一样,这辈子才算没白活。”
沈半城趁机教育儿子:“只要你以闻道为榜样,刻苦读书,将来金榜题名,自然能入仕做官,替朝廷放牧百姓,到时候有你威风的。”
沈学习重重点头:“我一定会加倍努力!”
秦行之没说话,心中却偷笑不已。以我为榜样?得了吧岳父大人,贫道这辈子就没读过圣贤书。上辈子倒是读过不少,可惜那时已经不靠圣贤书取才了。
贫道能混出现在的成就,主要靠两个字:闹腾。
然而这是天赋,一般人他根本学不来。勉强学,恐怕闹个身败名裂被人唾弃的可能性更大。为什么我就这么牛呢?因为我上面有人呀。
这顿饭吃得宾主尽欢。
沈半城曲意奉承恨天伯,小道士姿态又放得很低,你好我好,气氛当然不会差。
别看沈怜儿面子上抹不开,其实能和秦行之一起吃饭,每时每刻都能让她感到满足欢喜。这种感觉,自从回到沈家,已经好久没有尝过了。
甚至连熊六梅咋咋呼呼劝酒,都让沈怜儿觉得亲切。
吃完饭又继续聊天,直到接近傍晚,秦行之才恋恋不舍起身告辞。沈怜儿不想见小道士的护卫,留在客厅没出去,沈半城把沈学习赶去读书,独自送两人。
走了一段路,沈半城咳嗽一声,缓缓道:“贤婿如果不嫌寒舍简陋,今晚也可住在沈家。”
秦行之摆手:“哪能一直叨饶岳父大人。”
“那个,怜儿……嗯,怜儿闺房的床,其实,挺……挺那个……挺宽敞的。”沈半城吞吞吐吐,老半天才说完一句话。毕竟脸皮没修炼到极致,他能完整说出自己的意思,已经达到极限了。
秦行之猛地停下,瞪大眼看向沈半城:“您是说……不,我肯定理解错了您的意思。”
“老夫就是那个意思。”为了能坐实女儿伯爵夫人的名分,沈半城豁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