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帝国校对版作者骁骑校》第1/2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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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武林帝国》
作者:骁骑校
  内容简介:元末周初,西北边陲的偏远小镇上,黑瘦矮小的孤儿元封被马肉铺子老板收留,过着平淡孤寂备受欺凌的生活,一切从他以精湛的刀法杀死马贼头目的那一刻开始改变……
  古道边城、金戈铁马、碧血黄沙,古老银币上的浮雕人头,雪山之巅的蓝莲花,神秘的武帝遗书,那个推翻了蒙元,曾经辉煌一时却又顷刻间覆灭的神秘王朝究竟和元封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年轻的西凉王如何一步步揭开自己的身世之谜,继而揭开一个旷世大秘密……
  敬请欣赏《武林帝国》,穿越者后代的故事。


【第一卷 边城孤儿】


第1章 十八里堡
  苍茫天地之间,荒凉原野之上,坐落着一个孤零零的小镇,小镇是在古代戍边城堡的遗址上建起来的,围墙房屋全用黄土夯成,和大地混成一色,要不是高高飘扬在空中的一面残破红旗,距离远了还真不大醒目。
  小镇名为十八里堡,意思是距离黑风峡口十八里远,从中原过来的商队出了黑风峡再走十八里就能到达此地打尖歇马,因此镇子上多是些酒馆铁匠铺之类的买卖行,酒馆能为疲惫的旅人提供一碗解乏的烈酒,铁匠铺能为经历了长途跋涉的骡马更换蹄铁,当然也出售土造的长刀短匕,在这个纷乱的年代,马贼横行、盗匪四起,能保命的唯有自己腰间的家伙而已。
  镇子中心有一根三丈高旗杆,旗杆上挂着一面红旗,据说还是前朝后汉武帝时期留下的,十年过去了,元朝鞑子被赶到了漠北,辉煌一时的大汉朝也灰飞烟灭了,如今却是大周朝的天下,这面红旗也早已看不出颜色,但依然高高飘扬在十八里堡的上空,为西域和中原往来的商队指引着方向。
  镇民是历代戍边士兵和流放囚徒的子孙,在西北住得久了,语言也从五花八门的燕赵湖广江南口音变成了统一的西北汉话,中原在他们心中成了一个遥远的回忆,在土生土长的新一代年轻人的心中,中原更加是一个抽象的符号,他们的心中的家园,唯有十八里堡。
  西部干旱少雨,遍地黄沙,十八里堡位于峡谷口不远,一年倒有三百天是刮大风的日子,百十户人家靠着牧马放羊,种几亩耐旱的高粱为生,日子过的贫瘠困苦,但总还能过得下去,比起那些随时处于马贼威胁之下的其他堡子来说,已经算是很幸福了。
  镇民一共不过百十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大伙彼此都很熟悉,唯有镇外一户人家独来独往,除了大人隔三差五到酒馆打一葫芦烧酒,和掌柜的闲扯几句之外,基本上和其他人没什么来往。
  这家人只有叔侄二人,住在堡北外的土坯房子里,以牧马为生,大人四十多岁,黑瘦的男人,沉默寡言,为人和气,从不拖欠酒钱,孩子大约十四五岁,干枯瘦小倒像是十一二岁的娃娃,从来不和镇上的小孩一起玩耍,叔侄俩是十年前从中原流落至此的,来历不是很清楚,但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寻仇的、躲债的多了去了,谁也没有闲心去管这个。
  有一天,镇上张驼子放羊回来,操着手抱着鞭子正晃晃悠悠走着,忽然看见那户牧马人家的院子里躺着一个人,小孩在旁边跪着,张驼子赶紧过去一看,原来当叔叔的已经死了,尸身上看不到伤口,兴许是得了什么暴病而亡的。
  镇上的人听说以后都来围观,这年月死个把人实在太平凡了,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可是这孩子的反应却有些让人吃惊,死了叔叔居然一滴眼泪都没流。
  “这孩子兴许是傻子。”镇上人这样说。
  但是酒馆掌柜胡瘸子却不这么认为,作为十八里堡有头脸有身份的人,他慷慨地伸出了援手,收养了这个又瘦又矮又有些傻子嫌疑的小孩,又号召镇民凑钱买了口薄皮棺材帮着把大人发送了,当然这孩子家仅有的几匹马也归了胡瘸子所有,“他叔欠了我五两银子的酒钱呢。”胡瘸子逢人便说,以此显示自己这外财来的光明正大,当然镇民也不稀戳穿他的谎言。
  胡瘸子的酒馆里面,掌柜的正趴在柜台上拨拉着算盘,耳朵上夹着一支秃笔,他一边算账,一边问话:“叫啥?”
  “元封。”
  “多大了?”
  “十五。”
  “会干活不?”
  小孩没说话,只是轻轻摇头。
  “这么大孩子不会干活,真不知道你那个死鬼叔叔怎么教的,到了我这里就得学着干活了,砍柴烧火切肉,要学的多着呢,等杂活干的让我满意了,就让你升级学跑堂,这里面的道行可深了,一般人我不教他,今天就说这么多,那里有碗剩饭你先吃了,晚上就在牲口棚子里睡,记得半夜给马加草。”
  剩饭是半碗高粱糊糊,不知道哪个客人吃剩下的,早已凝固成一团,凉的没法下咽了,元封刚要过去端碗,一直在旁边收拾桌椅的女孩却抢先把碗端了起来向灶台走去。
  “回来!你作甚?”胡瘸子呵斥道。
  女孩指着灶台咿咿呀呀比划了一番,原来这么漂亮的女娃娃竟然是个哑巴。
  胡瘸子会意,把算盘往柜台上一顿,道:“灶已经封了,热碗剩饭就要浪费几根硬柴,划不来,就让他吃凉的,不碍事。”
  女孩无奈,只好把碗端回来,元封接了碗开始吃饭,少年显然是饿极了,三下两下就把剩饭吃了个干干净净,可是这点剩饭实在太少,吃完以后少年的肚子依旧咕咕直叫,不过这就不是胡瘸子所关心的了。
  “那是你的被卧,抱着去外边睡吧,夜里别忘了给马加夜草。”胡瘸子说完,打了个哈欠,示意他可以滚蛋了,元封抱起自己从家带来的被卧,默不作声向门外走去,在门口正好和哑巴女孩打了个照面,不知道她啥时候出去的,看见元封抿嘴一笑,两人便擦肩而过了。
  胡瘸子骂道:“这么晚出去作甚!不怕狼把你叼了去,赶紧进屋睡觉。”把女儿赶进里间屋,在关门的那一刻,望着元封瘦小的背影胡瘸子又忍不住抱怨道:“又瘦又呆,三棍打不出个屁来,这小子莫非真是傻子?”
  屋门吱吱扭扭的关上了,将温暖和亮光也隔绝了,牲口棚里清冷清冷的,月朗星稀,夜风如刀,元封刚躺到干草堆上,就觉得身下有个热乎乎的东西,扒出来一看,原来是个烤的焦黄的红薯,撕开皮里面热气直冒,想必是那哑巴女孩刚才出门偷偷放的,元封呆了呆,慢慢吃了起来,风呜呜的吹着,远处传来凄厉的狼嚎,牲口棚中的草堆上,短短一天之内经历了人生剧变的少年终于止不住心中的哀痛,大滴的眼泪落在干草上,但是他并没有哭出声来,而是用坚强的语气低声说道:“叔叔,我没有忘记你的话,没有在人前流泪。”
  一条温暖的舌头舔过来,帮元封舔去脸上的泪水,原来是胡瘸子家养的一条小狗,几个月大的小狗用天真的眼睛望着元封,似乎在安慰他,元封止住泪水,把半个红薯省出来给小狗吃,小狗开心的直摇尾巴,一人一狗分吃一个红薯,吃完之后互相依偎着睡着了。
  元封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天光大亮,胡瘸子气得拿拐棍狠打他,一边打一边骂:“狗日的你什么记性,说了两遍让你给马加夜草你还能忘,你是不是真傻啊!”
  元封就这样不躲也不求饶,站的笔直任由胡瘸子劈头盖脸的乱打,看到一线鲜血从元封头上留下,胡瘸子这才悻悻地住了手:“操,这小子属驴的,这回就算了,下次再犯把你胳膊打断。”
  胡瘸子一瘸一拐的走了,哑巴女孩这才偷偷跑过来帮元封擦去脸上的血,打着手势问他为什么不求饶,元封道:“叔叔教过,做错了事就要认罚,求饶是懦夫的行为。”
  女孩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打着手势还想表达些什么,前院响起胡瘸子的喊声:“哑姑,烧水煮肉了。”原来她的名字叫做哑姑。
  哑姑忙不迭的去了,过了一会,胡瘸子又扯着嗓子喊元封去干活,虽然他认为这个小子有点傻,但是好歹是个劳力,不用白不用。
  事实证明元封确实不是干活的料,干什么都笨手笨脚的,让他切肉吧,不会顺着骨头缝切,就会抡着大刀猛剁,让他打扫院子吧,扫完和没扫一样,让他烧火吧,费的柴火比别人多,火还烧得慢,简直就是一个废物。
  胡瘸子很生气,但是当着全镇人许过的话不能反悔,元封再笨也只有留着他,所幸哑姑能时常教他干活,如此锻炼了一段时间之后,倒也能帮些忙了。
  可是镇上人说的话让胡瘸子很恼火,铁匠铺的大老赵说元封是胡瘸子找来的上门女婿,其他人也跟着附和,每当元封和哑姑出去放马的时候,那些蹲在门口晒太阳的小孩就起哄说傻子和哑巴是小两口,把哑姑臊的不敢出门。
  别看胡瘸子对女儿很凶,其实心里可疼闺女了,别人如此造谣中伤他岂能答应,每次都凶巴巴地骂上门去,可是他越凶人家就越喜欢拿这个说事,也难怪,在这个偏僻荒凉的小镇上,又有什么比调侃一个傻子更有乐趣的事情呢。
  为了证明自己的确没想招赘元封,胡瘸子对他打骂的更厉害了,尤其喜欢当着酒客的面骂他,加之元封从来不辩驳,不还嘴,久而久之,来往的客商和镇上的人都以为酒馆里这个又黑又瘦的小帮工真的是个傻子。每个人都喜欢在喝酒的之后戏弄元封几句,再没有人喊他的真名,而是一律以傻子代之。


第2章 刀客
  在十八里堡,元封只有两个朋友,一个是掌柜的女儿哑姑,一个是小狗赛虎,赛虎是哑姑在荒原上捡来的野狗,捡来的时候只有巴掌大,眼睛都没睁开,是哑姑用羊奶将它喂大的,这只小狗也有残疾,半夜里别人家的狗汪汪乱叫的时候它从来不叫,好像哑巴一样,或许是同病相怜吧,哑姑特别疼爱它。
  每天哑姑都教元封干活,酒馆里一项重要的工作便是剁肉,从外面收来的死马,吊在架子上砍成大块,然后把骨头和肉分离开,这既是体力活,又是技术活,刚开始元封不会干,拿着切骨刀硬劈,虽然劈开了,但是碎肉飞溅,浪费了不少,这要让胡瘸子看见非得狠揍他一顿不可,哑姑却只是一笑,拿过切骨刀做示范,沿着骨头缝剔肉,不一会就剔出一盆马肉来,哑姑放下刀拖过一段肋排让元封照着做,然后就去干别的了。
  过了一会,哑姑抱着一捆柴火路过切肉的案子,顺便一看,顿时惊得把柴火都扔了,整整半扇马被元封剔的干干净净,每一节骨头都白森森的一点肉丝没有,整架马骨如同被荒原上饿了三个月的野狼啃过那样溜光,旁边的大木盆里放满了鲜红的马肉,只有赛虎蹲在一边显得有些不快,把骨头剔的那么干净,它还吃啥。
  哑姑冲过来看看骨架,又看看元封,笑得酒窝绽放,两个可爱的小虎牙露出来,拉着元封就往要前院跑,元封却站着不动,哑姑不解,比划了一阵子手势,大意是说让爹知道你会干活不好么,可是元封却摇了摇头说:“哑姑,帮我保密好么?”
  虽然不理解,哑姑还是点了点头,这件事从此便成为元封、哑姑和赛虎两人一狗之间的秘密。
  其实元封不光剔肉快,干别的活计也很利索,只要哑姑给他示范过一遍,他就能一丝不差的学着做出来,尤其是用刀的活儿更是出神入化。
  酒馆主要经营马肉,胡瘸子做的卤马肉是一绝,方圆五百里闻名,不光味道正,刀功也好,往日里都是胡瘸子亲自操刀,可是近年来瘸子眼神和手劲都不行了,切肉的活儿便交给女儿了,哑姑虽然得了父亲的真传,又兼心灵手巧,但毕竟是个十四岁的女娃娃,切得再好也赶不上父亲当年的水准,于是往来的客人们就抱怨,卤肉咋切得那么厚?胡瘸子只好拖着腿各个桌子上去圆场。
  小酒馆生意还算兴隆,胡瘸子吝啬不愿意雇工,自己年龄大了,傻子又不顶事,重担全压在哑姑身上,烧锅煮肉切肉外带端盘子全是她,胡瘸子只在店堂上招呼客人,兼着掌柜和跑堂。
  元封见哑姑干的辛苦,便主动接了切肉的活,他这一出手可了不得,每一片马肉都薄如蝉翼,透过肉片都能看见盘子上的花纹,这样的肉端出去立刻博得大家一致赞赏,都夸哑姑的手艺进步了,胡瘸子不知道是傻子的功劳,只是窃喜不已。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虽然还是被镇上的顽童们耻笑,虽然还是被胡瘸子打骂,虽然还是被酒客们调侃,但是元封觉得日子比以前明媚了许多,或许是哑姑甜甜的笑容,或许是赛虎的亲热,或许是每天忙不完的工作,都让他体验到了家的温暖。
  时间长了,连胡瘸子都感觉到家中的异样,自打媳妇死了以后,哑姑就不会说话也不会笑了,可是现在却整天乐呵呵的露着两个小虎牙,女儿开心,当爹的也开心,顺带着看傻子也顺眼了许多,这傻小子,也不是很傻么,干活马马虎虎,要不是生得太瘦小,或许真的能招赘当个上门女婿呢。
  每当想到这里,胡瘸子就赶紧打住,往地上呸了几口,自己怎么能这样想呢,那不是毁了女儿一辈子么,别看哑姑是残疾,可是模样却俊秀的很,这才十四岁就掩不住曼妙的身段了,那张小脸,简直比画上的仙女还好看,难怪最近生意好了许多呢,镇上的小伙子们有事没事就来喝两杯,看见哑姑出来就拿眼睛直勾勾的死盯着不放,唉,没办法,闺女长得俊也是个麻烦啊,就象哑姑她娘,死的那叫一个惨,想到这里胡瘸子就不往下想了,这是一段悲伤的回忆,他不愿意,也不敢去触及。
  如果没有这样一件事的发生,十八里堡的故事或许就这样平凡的继续下去了,在一个大风天的日子,镇里来了几个客人,当堡门口出现他们的身影后,连最嚣张的狗都不敢狂吠了,夹着尾巴躲到了角落里。
  据说狗能闻出杀气,那些经年的马贼身上就弥漫着这种味道,连狗都怕,人就更不用说了,来人不多,一共四个,都骑着健马,穿着翻毛的羊皮袄,过膝的靴子,腰间插着长刀,这是标准的刀客打扮。
  刀客是纵横于西域的江湖豪客,他们来去无踪、杀人不眨眼,和马贼不同之处在于马贼总是明火执仗的抢劫杀戮,刀客们来的更文雅一些,他们向村落和商队收取保护费,保护一方平安,当然这两者之间的区分也不是总那么分明,当商队和村镇拒绝缴纳保护费之时,刀客自然就变成了马贼。
  今天来的这四个人是方圆五百里之内最大的刀客头子独一刀的部下,说起独一刀来那是个传奇人物,据说他杀人从来不出第二刀,一刀就解决问题,纵横西北十余年未遇到过敌手,十八里堡地势重要,是商队的必经之路,所以独一刀很看重,决不许其他马贼染指此处,这也是十八里堡长期以来能保持安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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