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美利坚全集》第50/341页


林云河的弟弟,林云海率领的弓箭兵召到二十人,总算形成了编制。射箭是印第安人拿手绝活,即使是孩子和妇女都有一手好箭法。

最初这些弓箭兵并不将训练当回事,直到他们的队长林云海和火枪队来了一次对抗演习,他们才真正认识到弓箭手的重要性,也在他们的头脑中形成了“战术”的概念。

在对抗演习中,首先是树上埋伏的几个神箭手将火枪队的指挥官“射杀”,然后弓箭手们呈扇形散开,利用火枪发射的间隙进行速射,对抗下来,双方的伤亡程度居然相当!

当时的火枪有效射程是三百米,而有些强力的弓箭甚至能射到三百米,强弓手的出现极大鼓舞了其他弓箭兵的士气,火枪在他们眼中逐渐退去神秘的色彩,古老的弓箭重新在他们手上回复杀伤力。

长枪队在小刺的率领下也开始进行训练。这位腼腆的小队长一如既往不善于言辞,面对二十个印第安人他只是比划手中的长枪,对着稻草人做示范。印第安人惊奇地看着他,对这种枯燥的训练方法不屑一顾。

后来雷天给他出了个主意,举办一个武技大赛,只要有人能胜过他手中的长枪,就能得到一大杯林云河的自酿酒。

林云河的自酿酒比之朗姆酒更加够劲,而且酒中有一股玉米的香味,更符合印第安人的口味。因为粮食和设备有限,林云河的自酿酒只有有限的一些人喝过,喝过的人纷纷赞不绝口,更让自酿酒显得神秘。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印第安人沸腾了,纷纷举起手中的长矛长枪上前挑战。小刺抖擞精神,一改往日的腼腆,眼神锐利而充满杀气,面对来人,时而抖动枪花,时而将枪如同风车般旋转,就在举手投足之间,放翻了四五个前来挑战的印第安武士。

最后他索性让七八个人一起上,印第安武士被激怒了,纷纷叫喊着向他冲来。这种既没有相互策应,又没有其他兵种配合的队伍最容易击溃。

小刺好像一只蛟龙般在人群的破绽中左突右闯,枪枪直取致命的地方,一会杨家枪,一会罗家枪,到最后也不管什么枪,几乎每次出手都不会落空。

很快,那七八个武士发现围攻的人越来越少,而他们的小队长却越战越勇。附近的士兵和居民看着热闹,也不禁围上来,为众人打气,更加刺激了小刺的表现欲。

最后一个站着的士兵忽然眼前一花,当他定神的时候,才发现小刺包裹着麻布的枪尖已经顶在他的喉咙上,不禁又惊又佩,跟随众人拜倒在这位“腼腆的勇士”脚下。

程骏的骑兵队招收了八名印第安人,当这些骑兵听说能够配备火枪的时候,兴奋地好像捡到宝。尽管只有四匹战马,八人还是轮流驾乘,掌握最基本的骑射技巧。为了减少弹药的消耗,他们只是扣动扳机。燧石撞击出的火星足以让八位印第安人兴奋无比。

枪骑兵,在欧洲被称为龙骑兵,极具冲击力的兵种,骑兵不但要具有娴熟的马技,还要具备瞄准射击的快速反应技能。八个印第安人都骑过马,也曾经参加过追捕鹿群的狩猎活动,所以身体的协调性很好,只是稍加训练,就完全掌握了程骏交代的技术要领,这让程骏不由大喜,虽然人少了点,马匹也少了点,但他们都是火种,存在发展的可能性,天知道哪天他们的首领大人能牵回多少匹战马,补充他们的实力。

众人忙碌,熊天赐也没闲着,除了继续他的“疯狂英语”、“疯狂印第安语”外,他将更多时间花在未来的发展上。另外,整理出一套战术思想,并对每个军官进行培训。

相较于幅员辽阔的中华大地,欧洲大都是一些割裂的小国,因而欧洲人沿袭的战术大都是阵地战和正面的冲锋战,即使他们在美洲的环境里也残留了这样的军事思想。

熊天赐敏感的发现,在他们现在到处都是森林、丘陵、沼泽的地形中,反倒是毛主席曾经倡导的游击战更加适合。短小精干的部队比之大规模的阵营更能发挥出威力来。

当熊天赐将自己的战术思想灌输给天赐军的军官,并提出一些来自超前的训练方法和战术编排时,可以想象他们心中的惊讶。尤其是那些水手副官,他们真正认识到,这个来自东方的首领并非凭借着一时侥幸才带领大家生存下来,而是有着超卓的远见和胆略!自此,他们再无反心。

另外,受到小刺比武征兵的启发,熊天赐开始策划一次盛大的比武大会,一来选拔人才,二来增强天赐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文化的感染力,或者说征服力远比武力更隽永含蓄,这在二十一世纪政客的口中,称之为“软实力”,熊天赐正是要借助软实力来扩大影响,比武大会只是第一步。

第十二章 比武大会

二月中旬,天赐镇第一届比武大会开始了.由于事先派人广为宣传,比武大会不但在天赐镇掀起热潮,安西部落的众多武士甚至是友好的莫甘特武士也赶来参加。

奖品很诱人,前三名都能得到“天赐勇士”的称号和一把精致的手枪,凭借着手枪能够自由品尝华夏部落的美酒和美食,还能得到美丽的女首领,蒙安娜首领的香吻。

比赛场地就在天赐镇外,分为射击、射箭、武技三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是十分,最终分数领先的三人为优胜者。另外还设置了单项最高分的奖品:林云河自酿的白酒。

或许是酒的诱惑力太大,参加人数太多,突破二百人,组委会主席秦长空将武技项目放在最前面,分设十个会场,四人一组,连胜两场就能进入复赛。

比赛开始的这一天,天赐镇张灯结彩,小镇的中央搭建了一个高台,熊天赐、秦长空、雷天、古力特以及邀请来的蒙安娜首领和几个长老列席,向会场中的二百个勇士发表了讲话,并为每个勇士端上一碗白酒。

勇士们脸上涂着鲜艳的油彩,穿着统一准备的,鹿皮制成的无袖马甲,身上肌肤涂满熊油,显得肌肉轮廓充满张力,他们将碗中酒一干而尽,随着密集的鼓声,纷纷走进赛场。

“放开我,我也要参加比赛!”忽然从人群中发出一声怒吼,一个奴隶被治安队的人按在地上,正在奋力挣扎。

“放开他!”熊天赐看着有趣,吩咐下去,同时命令治安队带领其他人继续前方场地比赛。

片刻,那个奴隶整整破烂的衣服,昂着头走到高台的下面,环视了一眼,最后将目光集中在熊天赐的身上,缓缓跪下,大声说道:“尊敬的首领,我也想参加比赛!”

“你叫什么名字?”熊天赐看着奴隶一米八几的身材,眼前依稀闪过雷天的面容。

“我叫切诺基!”奴隶大声说道。

“告诉我,切诺基,你为什么要参加比赛?”熊天赐有点奇怪,切诺基部落的人,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在成为奴隶之前,我也是名勇士,我要用比赛证明自己的价值,一个勇士的价值!”切诺基昂着头,一道刀疤从他的左耳一直延伸到嘴角,好像爬着一条大蜈蚣。

“为了保证比赛的公正性,我拒绝你参加比赛的请求。不过你可以和我的手下较量,如果打赢了,我不但赦免你奴隶的身份,你同时将获得土地和定居的权利,并能成为一名英勇的战士,你接受条件吗?”熊天赐站起来,看着切诺基大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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