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媚儿——戏子》第1/52页


戏子――水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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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月冷风轻,这荒废的后院长满过膝的杂草,林立的几座孤零零的假山,在夜色下化成一团模糊的黑影,就象久不见光日的坟茔。一阵微风吹过,就可以听到萧瑟的呜咽之声,让人毛骨悚然。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估计无人会跑到这里来受罪!
我弓身躲在假山后面,尽量缩紧身子,将身上的汗衫裹紧,还是冷的瑟瑟发抖,象是全身被浇了一桶凉水,然后被捆手绑脚丢进了千年冰窖,永无天日。
好冷啊!
悄悄跺着几乎麻木的双脚,不耐烦的从夹缝中窥视十几米开外的亮光处。
终于,那盏摇曳的烛光熄灭。
我猫下身子,只听的一串拖拉的脚步声越走越远,直到没了一丝声响。
头顶一声不知名的鸟叫,哭丧一般,甚是难听,我抬眼,从怀里摸出自制弹弓,单眼瞄准,只一下,便将那冤家打了下来.
又可以让九歌吃到一顿肉汤,我暗喜。
此时没了远处那点烛光,四周更是黑暗,我蹑手蹑脚冲到那座临湖的房前,顺手折断一根纤细的萱草,望锁眼里一拧,黑漆漆的大锁啪嗒一下应声而开。
开锁,对我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不,是连小菜半碟都算不上!
三两步窜进去,借着月光,终于看清了周围物品的摆放,谢天谢地,还有些残羹剩汤――
不用怀疑,我进的这间屋子,就是一间厨房。
而我,是来“窃”东西的――“梁上君子”。
靠墙的篦子上码着一叠一叠的蒸笼,里面估计是这家戏班子近一个月的伙食,我从几个明显已经动过的蒸笼里各拿一个,然后在闷肉坛子里捞块猪肝,竟然还是热的!我吹吹被烫红的手,小心的用油纸抱好,一起放在准备好的袋子里,封口扎好,往后背一搭,掠出房去。
不着痕迹的锁好门,闪身冲进杂草。直跑向厨房对面的灰色小阁楼。
说它是阁楼那是对它客气,其实就是一堆棱角分明的石头搭建而成的乱石堆.不过从外形看,想必数百年前曾有过一段光辉历史,因为从小段残垣断壁还可以看出一丝华而不实的桃红颜色。但经过风雨洗刷之后的现在,也仅剩下骨瘦嶙峋的框架而已,不能挡风不能遮雨,几处石头缝隙挣扎出一两颗枸杞,红灿灿的倒是惹人恋爱。我曾摘了几颗给九歌熬药,新鲜的绿色产品,天生地养,绝对没有一点化学原料污染,这是在二十一世纪所不可想象的。
哎!
说来不可思议,我本是二十一世纪风华绝代前程似锦聪明绝顶可爱伶俐的一代神偷――候选,结果在一次合伙行动中,我误认了地图,和同伙失散,一个人端枪闯进了银行附近的警察局,好不容易突围出来,却一头栽在了一辆卡车下面,从头到脚,就这样被碾压了过去(我可怜啊!!)。
等我醒来,已经身处某个古代,变成了一家名不见经传戏班子的一员小伙计,而且是被丢弃在后院,和一个名叫九歌的人一起等死的,没人疼没人爱的小伙计。
原因据说是九歌得了一种可怕的传染病,班主一声令下采取了“隔离措施”。
而“我”,这个叫小宝的人,自愿要求跟来照顾九歌。
就这样,两个人被扔在了这鸟不生蛋,没粮没水的地方。
平日里连个胆敢靠近这阁楼百米的人都没有,更勿论吃的喝的穿的用的。
无奈之下,可以下床的我,现在的小宝我只好重操旧业,施展我那现代的手艺――窃!俗称为偷,不偷别的,只偷吃的!
古时候的戏子本就命贱,地位低廉,而我们这种尚未经过打磨的,上不了台面的所谓小小下手,更是半文不值,与那班主竟没一丝情分可讲,没有可利用的价值就没有可生存的权利,活着就逼死的练功,死了麻袋一系,郊外护城河一扔,坑都省下挖一个,比那阿猫阿狗还可怜!
真真活活气死人!
你说好不容易还个魂,找个什么皮囊不好?到个什么地方不成?偏偏要死不死,找个戏子来做?!
我懊恼加委屈,蹲在炉子旁煽火熬药,破旧的芭蕉扇子被我挥的啪啦啪啦直响.
黑色的药坛子顶着一块被我洗干净的瓦片,冒出大片大片的白烟,药味浓重却并不难闻,却呛的我“啊请!啊请!”的请个不停。
索性把破扇子一丢,青布衫子一扬,我半靠在窗下,临窗高唱: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蘼外烟丝醉软。春香呵,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成对儿燕莺呵!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呖呖莺歌溜的圆……”
“观之不足由他缱,便赏遍了十二亭台是枉然,倒不如兴尽回家闲过遣……”
“阿――阿嚏――”
这些戏曲是九歌教的,在几日之内我被告知了很多小宝的事,顺便学了几只曲子。
其实九歌就是我们通俗说的重感冒,头疼发热咳嗽加轻微的呕吐,吃不下东西,手脚冰凉。如果在现代,一片白加黑就可以了事。放古代反而这么大费周折,早知道我就先不去抢银行,先到药店抢些感冒药了!不过还好我曾为了活命而多少认得一点草药,而这杂草丛生的荒原子竟可以采到一些清热解毒的东西,万幸!
“九歌,能坐起来吗?喝药了。”我把熬好的药水倒在瓷碗里,习惯性的吹一吹,把床上苍白的人抚起来,靠在枕头上。坐在床边,小媳妇一样奉上汤药。
九歌真是美啊,天仙一般。
我活了十六年,还真没见过这种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
电视电影上经过包装抹了几十斤粉的人不算,这样清水芙蓉一般的男子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到。近看更是精雕细刻一般的细腻如玉,总之,就是美!用美来形容一个男人可能不妥,但九歌简直太适合这个词了!
我暗自想这小宝不怕死的要跟来照顾他,想必就是因为这副让人心动的美貌吧?
不知这小宝――现在的我长什么模样,这里一没有镜子,我只在打水的时候临水瞧见过一张绿油油的脸,随着水波一起摇晃,扭曲的厉害。
我问过九歌,为什么单单我要跟来?他只是笑,怎么看都有些复杂有些暧昧有些不厚道,然后伸出他一只白皙修长得手拍我的肩膀,可怜的孩子,什么都忘了......不是把那个人也忘了吧?
那个人?哪个人?z
他笑,竟显得有些邪气。
看来这小宝的背景还有些复杂,但九歌不说,我也不便再问。船到桥头自然直,慢慢来吧!
“你看人就象吃人的习惯什么时候能改?”九歌开口,薄唇轻挑“口水要滴到药碗里了。”
我慌忙擦擦嘴角,哪里有什么口水......
九歌哪里都好,就是嘴巴毒辣,把戏弄人当饭吃!
“说起来,小宝睡了一觉竟象是变了一个人呢。”
听九歌说,小宝“我”昏迷,在床上躺了三天,然后突然醒过来,但却把什么事情都忘记了,包括“小宝”这个名字。
“哪里变了?”我慌,呼的站起来。y
“不是被我传染了,然后脑子烧傻了吧?”
“你才是傻了呢!”b
“呵呵。。。。”他笑,风一般。“看,现在你这象咬人的模样就是证明!”
不再理会他,我端出尚热乎乎的包子和猪肝“生病的人给我少说话,吃!”
“一起吃吧。”他挪娜身子,拍拍床板让我坐下。g
我摇头“我早吃过了,四个包子我吃两个,一块猪肝我分成了两份,没你的也不可能少我的啊,哼!”
“这些东西到底是从哪来的啊?”他边吃边问。
最近九歌的病开始有些好转,精神头也大了些,欺负人的时候底气明显也见长,我――无比欣慰!
因为这说明我还是有做土医的潜质的,偷是我的主业的话,闲来无事我还可以搞个副业赚取外快!嘿嘿......
“别人给的,没毒,你放心吃吧。”
好饿啊,我转身去洗药碗,尽量让自己忽略枣泥包子和油脂的香味。
奶奶的,早知道就冒险在厨房多拿些了!
两个包子对我这十六岁的大好青年来说,还是太勉强了些。
不过还要给九歌准备下顿下下顿,他是病人,本就没的什么营养来补,让他早康复了也好反过来照顾我。哼!
我将炉子通了通,准备把那死鸟用泥巴包了焐炉子下面。顺便焐了只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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