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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是什么意思》
作者:冬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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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之星”发言稿

刻板而理性如我,人生的一切都在计划中,只有两件事属于意外,一是结婚,二是成为萌友。

与萌芽的缘分在于《永远是什么意思》,而《永远》说来话长。中学时得知歌德的《浮士德》写了60年,简直要五体投地,如今才知道,“十年磨一剑”一点都不难,散漫和懒惰一点就可以了。本来我应该保守这个秘密,庄严神圣地昭告天下,《永远》潜心创作了十多年!:-P

真相是这样的:刚进大学时听了个爱情故事,把超级禁欲的我感动惨了,我一口气写了上万个煽情的汉字,才算发泄完。这就是《永远》中回忆的部分。然后我就像最负心的花花公子一样,爱得疯狂又轰烈,转眼抛弃得义无反顾。毕竟,相对于文字或者感情,我更喜欢思想。

转眼十年过去了。中间发生了很多事。除了性别,我几乎什么都换过:发型、身份、职业、城市、心情。博三那年是痛苦的,做论文做到大脑抽筋,尤其糟糕的是我还跟导师闹矛盾,眼看毕不了业。我这么病态的人,应付痛苦的办法当然也很病态,就是帮别人排除痛苦。有个同学纯洁到低情商,都奔三的熟女了,对爱情的认识还停留在高三到大一之间。那时候她正在网恋,一波三折、多愁善感,把我当排毒胶囊,常常整晚待在我宿舍,汹涌澎湃的爱情感言如滔滔江水,绵绵不断将我淹没。她不在的时候,我就模拟哲学家思考、抓紧时间做论文,她一来,我就玩情绪冲浪,反正不让自己有时间痛苦。

有一天,她聊到凌晨1点多,排除体内情绪的毒素,一身轻松地走了。我却中毒了,为了避免毒发身亡,我开始用文字逼毒,这就是《永远》中的大学部分。等到自救成功,正好赶上吃早饭,还不耽误第一拨上图书馆抢座。

又是几年,毕业工作了。一次家庭考古中,居然挖掘出大学远古时期写的那些文字。跟博三那年的缝补在一起,再起了个名字,就打印了交给萌芽,留了个信号不好的小灵通号码。几个月之后,电话铃响了,佩红兄在电话那边发愣:你是女的?我沉痛地点头,感到万分愧疚,并代表父母表示歉意。

我可以给自己不务正业的写作一个最充分的理由。如果一个人是女教师(我现在的身份),就意味着她不能成为:任何类型的男人、宇航员、三陪、模特、叫花子、监狱看守、驯兽师……,不能卖盗版碟、骂大街、裸奔、剃光头……,而这些可能都是她想尝试的。

文字可以让她如愿。有了文字,你等于可以同时活很多辈子,这样很爽,大大地赚。

可惜我并不擅长写作,只会写完全虚构或完全真实的故事,《永远》属于后者,其他的都属于前者。

《永远》想说的是:内心的选择比什么都重要。

《玫瑰花仙》说的是同一个意思,不过加上了背叛和救赎的主题。

《致命胜利》想说的是,女人最重要的是作人,然后是女人。所以仅仅被爱是不够的,小狗被主人爱,也会被杀了吃肉。

《完美落幕》想说的是,有的人自己活得难受,别人看得顺眼;有的人别人看得别扭,自己活得痛快。但说到底,为自己活和为别人活一样重要。

第一章、老婆们及其老公

1、花花草草各相宜

当我的老婆们一个个都有了自己的老公,开始幸福甜蜜的准婚姻生活时,我开始感觉到——没什么感觉。

正室阿草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简单而快乐的单细胞动物,最小的生活琐事也能给她带来纯粹的快乐和满足,除了一点:她常因我三妻四妾、左拥右抱的风流做派感到委屈,认为自己除了好吃以外,实在没什么缺点,想不明白我为什么还不能全心全意对她。她把《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歌词改成“做大老婆的女人是根草,老公投进别人的怀抱,我幸福哪里找”,唱得哀怨凄美无比,胜过“长门赋”。可我觉得她除了好吃以外,实在没什么优点,想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全心全意对她。

阿花喜欢自称“花姑娘”,而且很乐意做我的小老婆,常常恬不知耻的宣称:女人就应该做小老婆,因为只有小老婆才得宠,才有真正的爱情,而大老婆有的只是名分和家庭。真的女人应该是爱的动物,不是家庭动物。她的前提和逻辑推理好像都没什么问题,可是得出的结论总是大出人意料之外,大概学法律、做律师的,就应该有这种颠三倒四、让人晕菜的专业能力。除了长得有点抱歉,不那么惊艳外,她的气质也确实像做小老婆的,会撒娇、能来事,又受得委屈、能吃苦,最擅长的是脏话和国骂。

阿草准备嫁的是个大黑眼镜框,外号博士。博士块头巨大,除了几绺少白头外,他包括牙齿在内的全身都发黑,能吃能睡能干活,据说睡着了不但打呼噜而且流口水,粗看是那种特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糟贱鬼。矮个子的白嫩草儿把大黑块博士带到众人面前,正式宣布亮相时,那叫一个对比强烈、反差巨大。一刹那屋里倒了两个,没倒的那个吐了。如果套用柳如是和钱谦益打情骂俏的话,博士爱草是“白者面,黑者发”,草爱博士的是“白者发,黑者面”。

当然以貌取人是不对的,博士绝不是那种上不得台面的腌臜下作东西,而是文科基地班的头号种子选手,可供天下所有学文科的学子盲目崇拜,简称文盲。

比方说,他认得很多正常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字,像“丌”、“亓”、“芈”、“屴”什么的。还有的字,要是我们写,那叫没写完,博士写了,就是字,比如“彳”、“疋”、“衤”、“虍”之类。中学学古文还记得不?古人——当然是有名的古人——文章写错了字,那不是错别字,叫通假字。古人写错字不要扣分,今人不认得这个错字倒要扣分。这就是大人物和我侪平凡人等的区别,也是博士和阿草们的区别。

我们入校时,关于博士的这一类传说典故就如雷贯耳,都说神了。据说他《康熙字典》能从头读到尾;他的绝密日记和情书写好了就大摊在桌子上,一准没事——他是用甲骨文写的;老师上课每讲一句就看看他,他点头,老师就放心的往下讲,他要是没反应,老师就胆战心惊不敢出声了。有一次老师解释一个古字,他似听非听地摇头,老师就换一个训诂,他又摇头,再换一个,还是摇头。换来换去,他一个劲地摇头,老师冷汗潺潺化做怒火熊熊,心虚过分转为气急败坏,忍无可忍大喝一声“你有完没完?”博士诚惶诚恐站起来,毕恭毕敬道:“刚才理发了,脖子好痒”,气得老师当场吐血。

诸如此类。

也难怪,这位仁兄入校头两年不分专业,文史哲通学,后来进了国学班,选的古籍专业,专门学认字。我们都说这是个国宝,要好生留着,以后中国强大了,洋鬼子来我国留学,中国的托福考试,听力部分全用周杰伦的歌曲,其他命题就由博士一人搞定,一定要让他们对我们博大精深的泱泱文明望而生畏、顶礼膜拜、瞠目结舌、头大如斗。

博士是爱国人士,听我们这一说高兴了,当场出了俩题,还说是小儿科的。

其一,“蚋聚于醯”的意思是A,蚂蚁聚于糖;B,蚊子聚于醋;C,虫子聚于尸体;D苍蝇聚于垃圾。

其二,请用古雅的文字翻译下面的句子:“小张发懒,老师骂他,他老实听着,面不改色。”标准答案是:小张儢儢然,其师謑訽之,小张(竖心+多)然,其容悫。

我们都忘了这是用来考老外的,立马觉得自己都没资格当中国人了,大惊失色,五体投地,齐声叫他牛人,阿花还借题发挥,说博士是“新蜜蜂”(newbee当然就是牛B咯)。阿草激动不已,从此对她的夫君“牛博”、“新蜂”、“小蜜”的乱叫。

阿草遵从父命,学的是万金油的中文,等于没专业,所以特别崇拜知识分子,她说一看博士那身段和那幅重量级的眼镜,就能联想到有分量的东西,比如人类文明、中华上下五千年什么的。果然越是脑满肠肥的家伙越有知识崇拜情结。

而且这妮子天生是倒贴的命,厚重的牛博喝着白开水时想到了冰淇淋,阿草立马就冲出去买了。气得阿花直骂:“我靠,不至于吧?这么夸张!象在养小白脸。”我看看窗外,心里也哀叹,要知道,这可是大冬天耶,寒不能语,舌卷入喉的。

阿花一说脏话,阿哨就皱眉。

“阿哨”这个称呼的发明权属我。这个花花太岁、纨绔子弟,头发不会不抹油,指甲不会不修剪,出门不会不照镜子,进屋不会不换鞋子。气度潇洒,谈吐温文,初看谦谦君子,再看浪荡公子,其实花花肠子,配个阿花妹子。如此花哨,所以我叫他“阿哨”,也充分表示阿花阿哨确实是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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