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其实很疯狂全集.com》第2/95页


刘邦找来一根竹竿,轻捅蜂窝两下,交给卢绾:我捅不动,你来,使劲。

卢绾当了真,接过兵器,重重一桶,无数马蜂蜂拥而出,路人避之不及,皆被蛰伤。卢绾回头再看刘邦,刘邦早没了影儿。

见刘邦跑了,卢绾才想到跑,脸上已被蛰了几块又红又肿的包。

惹祸捅马蜂窝之事不胜枚举,卢绾始终跟在刘邦屁股后面打转,刘邦使坏,他也使坏,刘邦躲他也躲。二人形影不离,可谓手足情深。

情深归情深,学业自然是荒废掉了,刘太公望子成龙的梦想不幸破灭。

纵观世间,所有望子成龙的人,都因为他们自己不是龙。刘邦心中非但没有愧疚,反倒有些看不起父亲。

那些慵倦的黄昏或者午后,刘邦在家躺着,在外晃着,在田边蹲着,心里自有一番想法。身边人干的正经事,他是瞧不上的。那种一眼即能望到头的人生,没有激情,没有悬念,是纯粹的昏昏噩噩。那些人温饱之余,脑中空空,刘邦却有自己的偶像,这偶像便是战国后期名扬天下的信陵君。

信陵君乃魏国国君魏昭王之子,堂下门客三千,来自社会各阶层,三教九流应有尽有。

其中有些人颇讲义气,关键时刻,为信陵君抛头颅洒热血,成就了信陵君的名声。

心中无偶像,人生便无榜样。

一个时代没有偶像,说明这个时代激情匮乏;一个人没有偶像,证明此人心灵麻木。粉丝其实挺有福分,平淡日子里有牛逼之人助你提神,生活兴奋点也比没偶像的人多一些。

信陵君便是刘邦心中的榜样、兴奋点、靓丽之星。有此榜样在,对于广大俗物的奚落、鄙夷和指责,刘邦根本就不在乎。一言以蔽之:鸡爬到墙头始终是鸡,凤凰落地依旧是凤凰,鸿鹄已知燕雀弱智,又何必计较。

一切都无所谓,刘邦自顾自地混。

混是一个极高雅的词,时至今日,不管干大事做小事的人,口头上总挂着它,或是谦逊或是自嘲。白领混职位,教师混职称,学生混文凭,政客混官位,简简单单一个“混”字,饱含了无数艰辛与庞杂的社会人际关系。

话说榜样的力量无穷,刘邦如偶像信陵君一般,结交各类朋友。他虽无偶像实力,却有偶像气度。有钱请客,没钱也请客,绝不会在买单之际跑茅厕。

跟他一起混,你感到畅快、愉悦;听他侃天说地,甚至让人生出几分莫名的豪迈。于是乎,与他一起厮混的人,愈发多起来,市井小徒、江湖人士、公务官员,五花八门。

公务官员中,有一人名叫萧何,生于沛县,长于沛县,根基深底子厚,年长刘邦几岁,打小沉迷读书,却没读傻,挑的专业也合适宜――律法。

在秦朝,要谋个一官半职,就得通律法,好比如今做股票炒房产要懂政策。此乃商鞅变法打下的烙印。

到秦始皇执政,推出一项治国新理念:“以吏为师”。意思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人员,还得肩负为人师表的职责。

为人师,自然有学问要授,这学问便是律法。自商鞅变法始,秦国就重视法制,法令苛刻且严厉。由此,普法教育必不可少。

熟通律法者,往往性情沉稳,逻辑思维强悍,萧何亦是如此。他当上沛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是情理之中的事,此官职当时叫吏掾。

然而,一个熟通律法的吏掾怎么和一个市井混混搅到了一起?二者俨然不登对。

刘邦不爱读书,也极厌烦儒生。那些儒生,说话巨爱绕弯子,把耳屎叫做耵聍,把喷嚏称为因鼻粘膜受损而引起的一种强烈带声的喷气现象。

在刘邦看来,那些儒生皆是满身书呆气,说话不得要领,惯会纸上谈兵。并且他们统一都姓庄,名字叫高雅。

伊索寓言里有个《两个壶》的故事,故事中,一只陶壶对铜壶说:请你离我远一点,不要靠近我。只要你轻轻碰到我,我就会被碰碎,我怎么也不敢靠近你。

这个故事是说,彼此相当,方可为友。可刘邦就是一只铜壶,铜豌豆做的壶,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烂,一敲响当当;而萧何是一只陶壶,外在朴拙,内秀深藏。如此迥异俩壶亲密接触,却未破碎,甚至连裂缝也未见一丝,是何道理?

刨根究底,皆因二人性情所致。刘邦豪爽,萧何也豪爽。这与读书多少,学问深浅并无关系,属于上天赋予,胎中带来,学也学不会,抹也抹不去。

性情相投之人,亦是前世缘分注定,不成夫妻,即成良友。无论成亲成友,彼此总有闪光点被相互捕捉。

交往之中,刘邦对萧何十分赞赏。其赞赏之情,可以诗表述――官不在高,懂法则行;学不在深,有韬略则灵,无竖儒之酸气,无装逼之恶习,谈笑皆畅快,往来无障碍,可以喝大酒,悦心情。刘邦云:萧何何陋之有?

而萧何看刘邦,也与常人截然不同。刘邦闲散慵懒,在萧何眼中,是不屑与一般小民为伍;刘邦大言不惭,在萧何看来,是胸中怀激情,心里藏江河。心有江河之人,绝非池中鱼。他莫名地生出一种预感:刘邦这只小飞蝗,迟早会腾达。这感觉一经萌生,就再没打消过。

结识萧何之初,刘邦的生活一如往常,该吃吃该喝喝,依然是一副吊儿郎当谁都不尿的样儿,行径于沛县街市,卓然不群。

有街市的地方必有人流,人流未必就痛,但一定很繁杂。人流中有富豪有穷鬼,有壮汉有妇人,有老朽亦有顽童。顽童在扭曲蜿蜒、青苔滋生的石板路上嬉戏打闹,一不小心摔了跤,被赶集的外乡人搀起;那些外乡人通常挑担背筐,见了亲友,连声招呼寒暄,笑烂了一张脸。拉拉扯扯去往狗肉摊,称上两斤狗肉,用荷叶包了,一同进到酒铺中,买些散酒,把狗肉铺在桌上,纷纷落座,吱溜一口酒,吧嗒一口肉,边吃边说些心里话,慢腾腾的,直到散了集才分手。

中国有句老话:狗肉不能入席。沛县恰恰相反:无狗肉不能成席。在沛县的酒铺桌上,总摆着一盘狗肉,一壶老酒,友人对座而饮,这景象仿佛纪录片中的画面定格。

那时候,狗肉比猪肉昂贵,乃上等肉食。利益驱使,便有人以屠狗为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屠狗也能屠出名气来,刘邦有一好友叫樊哙,便是沛县鼎鼎有名的狗屠。

刘邦常去樊哙那里买狗肉下酒,以飨口感。一时拮据,便去赊账,樊哙是个痛快人,断无小农意识,绝不锱铢必较,他从不记账,哪笔账清了,哪笔账没还,心头没数,倒让刘邦有些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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