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美色极品马贼校对版作者墨武》第3/999页


  “这个方法果然简单明了,一学就会。”莫风笑了起来,“少当家真的英明神武,聪明绝顶,在下自愧不如。”
  众人都是笑,萧布衣又是呼啸了两声,不但是马,就算是胖槐都从山腰奔了下来,不由分说的抢了一匹马,肚大腰圆,看到众人都是望着他在笑,自鸣得意,“怎么样,我有眼光吧?”
  众人又是大笑,胖槐一头雾水,不明所以。萧布衣却已经翻身上马,让众人处理善后工作。莫风负责收拾尸体,拖到的一处山谷丢下去,胖槐和两个手下负责带着投石机,众人有条不紊的运作。
  其实他们并非生性凶残,像今日这样出手不留情面也是并不多见。
  以前通常在遇到客商的时候,都是胖槐投石示威,两路包抄堵截,萧布衣做事并不赶尽杀绝,很多的时候,只会抽取货物的几成。
  大伙被皇帝逼的逃到了边境,打劫是迫不得已,但对突厥兵的凶残却是有种深深的厌恨,众人唯萧布衣马首是瞻,这次一鼓作气杀了十数人,实在是难得的痛快。
  “让这些人死在这里不是更好?”莫风收拾尸体的时候,忍不住的埋怨。
  萧布衣笑道:“他们死在这里倒无所谓,但只会断了我们的生路,我们要营造这里太平无事的环境,这才能有肥羊源源不绝的送上门来。”
  “少当家英明。”胖槐这次抢了莫风的马屁,让莫风直翻白眼。
  众人也是叹服,阿谀奉承之声不绝于耳,带着马匹和马屁一路向西的向山寨疾驰而去。
  山寨距离伏击地点颇有些距离,大约疾驰了半个时辰的功夫,远山已经到了近前。
  群山巍峨,山脉连绵,重峦叠嶂,逶迤蛇一般的向天际行去。
  数点山峰平地拔起,剑刃般的插向天空。
  众人拍马进了山区,地势渐转陡峭,沿着一条山中小径向山里行去。经过一条险恶的峡谷,前方豁然开朗。
  首先入目的一个方圆几里的大湖,水面凝碧,微风一吹,粼粼荡漾。
  一条小河蜿蜒流淌,环山漫漫,小河的上游左近拔出一座高山,和附近的山脉而言,算不上什么高大巍峨,不过却是山寨的所在。
  萧大鹏选的这个地点不错,官兵和突厥人都无暇理会,其实就算有兵攻打,他们也很容易退到深山躲避。
  山寨处炊烟渺渺,鸡鸣狗吠,见到二十来人骑马奔过来的时候,年老年少的都迎了出来,欢呼一片。
  萧布衣接受着英雄般的欢呼,热情的和这些人打着招呼。
  相处几个月下来,他从内心里觉得这些人对他的爱护,俯身抱起个孩子抛到空中,伸手接住,孩子夸张的哇哇大叫,众人笑声一片。萧布衣微笑的放下孩子,向众人点头示意,虽然这里是个土匪窝,可是从欢声笑语看来,世外桃源也是不过如此。
  这些人本来不是贼,却是被皇上三征高丽逼的只能去做贼。
  听山寨人说,寨主萧大鹏本来是个部将,他当年打仗,也很勇猛彪悍。第一次征讨高丽的时候,也有参与,可是第二次讨伐的时候,终于忍不住手下的唆使和劝说,带着萧布衣和数十死忠做了逃兵。
  他们当初逃走的无奈,后来却很庆幸,因为第二次征讨高丽也是失败,而且还很快有了第三次,他们不做逃兵,只能去阎王那里应个差事。
  众人一路西行来到了这里,选中了这个三不管的地带,西接黄河,北近长城,东南处就是大隋要塞之地马邑。
  这里穷也荒凉,所以突厥兵也看不上眼。朝廷只是顾着中原的烽烟四起,到处平乱,也无暇顾及这个地带,萧大鹏带着众人没事出去做一票,经营数年,也开始在地里种点什么,养点家畜,倒也悠然自得。
  “布衣,寨主在等你。”一个方面大耳的人迎了上来。
  来的人是这里的二当家,叫做薛布仁,和萧大鹏是患难的兄弟,事无巨细,萧大鹏都会和他协商。
  萧布衣点点头,和他向山上行去。
  山腰处有个颇为宽广的平地,上面用竹子,大木,枯藤,茅草搭了几间大屋子,木栅连在一起,就算是山寨的聚义厅。
  住所虽然简陋不堪,可让人觉得自然亲切。
  一件大屋子上方挂着一块大匾,上书聚义两字,倒也巧整兼力,不离规矩。
  萧布衣知道那是他父亲所写,萧大鹏人长的虽粗,却是文武双全。根据薛布仁的描述,寨主的书法深得南朝书法疏放妍妙中,又带有北方书法的方正遒劲。
  萧布衣虽然有些发明家的潜质,自己写的字却很不名家,甚至可以说是狗爬,不过以他不名家的眼光来看,萧大鹏的字的确不错。
  这个时代的文字很繁,但他可以认得七七八八,不过写起来却十分吃力。
  出乎意料的是,除了萧大鹏,聚义厅竟然还有几人,望着萧布衣都是含笑点头。
  萧布衣来到这里数月,除了适应陌生的环境外,就是和山寨的人打交道,以前大家都是看在寨主的面子上给他的面子,如今却是因为他做事果敢,勇往直前给他面子。
  山寨的人都是行伍出身,没有文绉绉的穷酸,只知道谁能打谁才是真正的老大!


第三节 富甲天下
  “布衣,收获如何?”旁座一个红面的汉子见到萧布衣走进来,大声问道。
  “这还用问,”另外一个青皮的人大笑起来,“这几个月布衣出马,从来没有失手的时候。”
  “杀了十五个突厥兵,抢回一个女人,十四匹马,还有些弓箭装备。”萧布衣简单明了说,多少有些惋惜。
  他不是惋惜杀的人多,女人抢的少,而是惋惜死了两匹马。
  可这个他却无法控制,毕竟不死马的话,死的就可能是他们。
  他们尽力收集回自己需要的东西,弓箭,战马,装备当然都不会浪费。
  红面的汉子叫做焦作,青脸的叫做石敢当,都是跟随萧大鹏出生入死的兄弟。
  众人眼中都是闪过一丝诧异,面面相觑,显然没有想到萧布衣这次抢到突厥兵的头上。
  “布衣,其实我找你来是想商量个事情。”萧大鹏胡子茬茬,脸上横肉壁垒,看起来凶悍异常。他虽然长相凶恶,说话却是沉稳,看着儿子的眼神也很和蔼。
  他感觉前段时间请的道士很管用,萧布衣如今看起来正常了很多,比起大病时候的胡言乱语,简直有了天壤之别。
  “爹,你说。”叫这声爹,萧布衣倒是发自内心。自从他大病清醒后,萧大鹏又请道士又作法,虽然不得其法,萧布衣却知道,这个爹为了儿子,绝对没有话说。
  “大家都坐。”萧大鹏挥挥手,转头望向薛布仁,“布仁,你说说吧。”
  “其实是这样,”薛布仁显然已经想好了措辞,“布衣,我们当初也吃过皇粮,做贼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萧布衣静静倾听,只是点头。
  “布衣,其实我们都明白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的道理,你就算强煞,迟早也有意外的时候,寨主为了大伙着想……”
  萧布衣径直道:“你们不想当土匪了?”
  薛布仁愕然,没有想到萧布衣竟然聪明如斯,石敢当却是大声道:“不当土匪,难道去当状元?”
  萧大鹏含笑道:“如果真的去当状元,倒是好事情。不过我想这里恐怕没有哪个有这个本事,赖三才从马邑回来,让他说说情况。”
  旁座站起一人,三角眼,羚羊胡子,看起来活脱脱的一个羚羊。萧布衣知道赖三是个油条,半个山寨人,有交易都会让他去做。
  “马邑太守王仁恭的表亲是我的同乡,”赖三挺直了腰板,如同也有了一官半职,“如果可以打通他的关系,我想我们山寨以后不愁吃喝。”
  萧布衣听到这八杆子打不到的亲戚有些好笑,偏偏赖三煞有其事的兴高采烈。
  来到这里几个月,他虽然没有发花痴的想去当皇帝,可是也从来没有想到为吃喝犯愁。
  毕竟他就算不当土匪抢劫,在这里打猎也不会饿死,赖三看起来踌躇满志,萧布衣却觉得他的志向实在不算太高。
  其实他一直都在疑惑一个问题,自己来到这个朝代能做什么?
  做土匪不过是个权宜之计,他觉得做人还要有更高的追求。
  王仁恭他也知道,那是马邑郡的太守。他听萧大鹏说,此人当年勇猛善战,不过人老了,开始好财贪色。
  他对这个时代所有浅薄的知识都是来自话本演艺,可他还没有笨到不可救药,他明白一点的是,自己如果把演艺话本当作历史来看,他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当然,他最初的时候,因为好奇,还是尝试问问隋唐好汉李元霸和宇文成都,在他的知识体系中,这两位都是隋唐的大英雄,十八条好汉排名前两位,一个拿着几百斤的大锤子,另外一个拿着什么凤翅镏金镗,却是宇文阀宇文化及的儿子。
  不过不知道他们是没有成名,还是没有出生,反正这里的人一无所知,在别人没有疑心之前,他已经小心翼翼的移开这个话题。
  可无论有没有李元霸和宇文成都,萧布衣却再清楚不过一点,隋朝是个短命的王朝,李唐很快会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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