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中国全集.net》第2/35页


  1993~1998年,作者利用工作接触社会各阶层群体之机,对于这些问题进行定向调查,从中归纳出几个关键概念:关系、人情、死党、面子、混。这五个关键词勾勒了一个特殊的话语空间,代表了“书本学不到”、“老实人吃亏”、“坏人发达”等规则的内涵。调查显示,这些概念与社会陋规有关,也与一些隐形习俗有关。

  2000年,作者做了一个古代文献电子资料库,涵盖公开出版和互联网登载的大部分古代电子文库,主要包括《二十四史》以及历代重要文学作品。将这以上关键词放进文献库检索,结果发现:第一,这些关键词的起源时间相对集中,基本处于明中叶后至清代(相对于五千年文明史);第二,这些关键词的话语主体是移民和游民,俗称“闯荡江湖的”。

  明中叶以后的游民迁徙与上述隐形体制有何关联?

  明代是中国文化古典性的终结,是近代性的开始。社会变迁千头万绪,究竟哪些历史变化与上述隐形制度有因果关系或者相关关系?

  原来“江湖”是祸首

  明中叶以后,针对中国农业生产关系承载力而言,人口规模在总量上接近饱和,而在局部地区基本达到饱和,人满为患以晋、徽、闽三地为最。在这些人口饱和地区,过剩人口溢出宗族乡村流落他乡,神州大地迁徙人流泛滥,产生一个稳定的移民无产阶级――游民。游民晃来晃去不消逝,是五千年来未有的大事。我们熟悉的古代经典生活方式,实际上是定居农耕模式。定耕和定居,既是儒教既定国策,也是实施儒教统治的必然要求。简言之,儒教是基于定居组织的文化,定居是这文化的前提。一旦游民四起,政府在家族制度内无法解决人口流动问题。移民群体在古典农耕制度中不能被整合,因而具有极大的破坏性。除了商人以外,大部分游民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难以为继,行为不可避免流氓成性。游民,即所谓流氓无产者。此光景在明下半叶愈演愈烈,终未见好转,明末战乱演成一个小高潮,生成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

  清初,康雍乾三世历经百年,史称盛世,民生康宁,人口繁衍,骤增三倍。忽然间“康乾盛世”急转直下,世道直接毁于人口膨胀。盛极而衰以后,嘉道咸三朝人地矛盾更加严峻,灾难在加深,人口仍在增长,全国人口饱和的临界点终于全面来临,神州各处人满为患,食不果腹的饥民纷纷离开家乡四处逃难。一个经典时代终于崩溃了。

  清代游民在远离家乡的逃难生涯中,二百年饿殍死鬼不计其数,不幸成为儒教訇然倒塌殉葬人。清光绪二年“丁丑奇旱”,粮食连续三年歉收,仅山西一省饿死数百万人,演成人肉相食的惨烈悲剧。

  大难后有少数幸存者艰难存活,形成一个漂泊群体――江湖的星星之火,日后得逞燎原。这些人组织了一个社会“江湖”。这个怪物,深刻地影响了19世纪后中国社会的面貌,悄然建立自己的领地:一个秘密社会,一个关系网络。上世纪初,江湖势力进入政坛,黑白两道渐行融会,秘密会党和关系网两种江湖从流民“道上”扩散至主流社会――商界、官场和文化圈,从而产生无以数计奸商、军阀、政棍、文痞和混混,导致中国社会结构和文化的“江湖化”。江湖化,即合法体制被江湖渗透了,成了江湖地盘。

  前后历时五百年的“江湖化”,正是解读上述五个困惑的钥匙。江湖观点是思考的钥匙。离开江湖,仅以“儒教吃人论”便无从考量真实的近代中国。

  近五百年来中国“江湖化”,是造成近代中国社会逐渐腐败的重要原因,是形成“老实人吃亏”、“坏人发达”等制度悖论的原因,是近代中国落后于西方文明的原因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礼教落后日、韩的主要原因。若将这个新观点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观点合并,那就是:礼教崩溃和社会江湖化,是近代中国衰落的二重旋律。单旋律、单思路解释近代中国的路径,不能解决问题。如果简单地认为礼教制度面对西方文明入侵的劣势,是近代中国灾难的全部原因(正如眼下教科书所述),就忽略了古代制度内部的一个深层问题。实际上,早在明朝,表现为人地矛盾的儒教制度的生产关系承载力已经突破人口极限,古典性开始终结,现代性诉求已经发端。江湖化,只不过是寻求现代性的一个歧路,走错了方向。

  那么,什么是“江湖化”,什么是江湖中国?

  本书所说“江湖化”不限于狭义江湖――帮会或秘密社会,更涵盖认同和实践江湖规则的一般百姓,即被江湖同化的整个社会。这是一个可被观察但不可回避的事实。若回避,便是讳疾忌医。

  整个社会被江湖颠覆,意味着正式规则被非正式规则颠覆,这是人类社会史的奇迹,是儒教文明后期特有的大事。江湖化之所以是奇迹,因为它在数学上创造了一个悖论:

  体制内=体制外;

  或者:正的=反的。

  理解这个悖论是一种思想挑战,也是一个民族勇敢面对命运、自我反省的挑战。   


中国的江湖化

  明以前中国社会

  江湖并非无源之水,它产生于古典儒教制度内部的固有矛盾和技术性障碍之中。

  五千年来,古代中国一直是定耕农业国家,其重要制度譬如商礼周礼、周公制宗法、秦汉立郡县制、隋唐行均田制、明清改行混合财税制……均围绕着定耕农业而制订,一切皆以有利农耕为最高原则。

  古典中国文化是定耕农业文化,农户家族是社会组织的细胞,农业是基础产业,定居是基本生活模式。围绕这一文明轴心,培育并形成价值信念、社会组织、制度体系、农业技术、宗教信仰、习俗约定、政治组织设置和行为伦理。

  明朝以前的古典社会服务于建设一个封闭的、简单均一的社会,其显著特征是定居和定耕,自给自足,无为而治。在理想情形下,农民无意四处走动,对外界兴趣索然,这对于维护制度稳定有好处。此制度框架允许少量旅行者、挑贩、走亲戚,然而不允许数量大到动摇“定居”方式的根基。假如农民大批离开村庄居所开始移民,尤其非家族性的个人漂泊,必导致家族作为社会细胞的解体,古典文化制度就彻底失效。  

  说流动人口,必先说商人。商人天职是交换各业劳动剩余产品,重新配置生产生活资料,职业特征是走街串巷,跋山涉水。明以前商人数量不多,一方面对国民经济贡献很小,不足以补充国库税收,另一方面商人四处游走,增加不稳定因素,很难被整合进定居结构。

  史料显示,从秦汉至明清两千年,尤其隋唐后一千年,社会面貌和农业生产力几乎没有明显改变。刀耕火种的农业技术,聚族而居的村社组织,以“儒、道、佛”为核心的信仰体系,中央集权的朝廷政治,基于人口和耕地的二元税制,千年以来一如既往,时间仿佛凝固,社会纹丝不动。譬如朝廷的政治中央集权、儒法典章、儒道佛信仰、人头税加土地税的两型财政、宗族社会组织、科举选仕、道德文章、人畜混力耕作、农业靠天吃饭、二十四节气,天干地支历法……长此以往,延绵不绝。

  生育子嗣,是古典社会的价值核心

  在现象凝固的背后,不能忽略一种视而不见却富有活力的变动因素。几千年来,它仿佛一股火山熔岩,从来没有平息,在慢慢地积聚压力,寻觅豁口。这股汹涌的熔岩,就是子嗣繁殖,是我们民族无限生育的

  梦想!

  灿烂的儒教文明最终衰落,其原因之一是无限激励人口繁殖,农业生产上却无法供给相当的粮食,于是过剩人口犹如漫过大堤的洪水,冲垮了儒教自身的统治。儒教乃是自掘坟茔。这个过剩的人口,是近代江湖的先驱。

  从古至今,人口繁衍都是中国最具活力的文化因素。历代中国天灾人祸乃是家常便饭,二十四史记载天灾年年不乏。每逢天灾人祸,兵荒马乱,必有大批平民死于屠戮或饥饿。然而,令人称奇的是,一俟太平人口数量总是迅速复原,甚至比灾难前更多。

  中国人口的增长活力向来以两种因素决定,一是自然繁殖,二是儒教制度激励。在儒教制度内部,又有两重因素激励生育:第一是生育价值观,第二是家族组织细胞。生育价值观,有如“多子多福”、“香火绵延”、“人丁兴旺”、“子孙绕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修家谱、辨血脉、兴太庙、举宗祠……举凡皆奉为人生大事。家族组织细胞便是社会组织的家族化,一切以家族为根基,譬如土地权属制度、宗法制度、社区里甲制、税赋、征兵、田间生产、民间械斗,都以家庭或家族为细胞单元,这意味着家族不止是血缘组织,也是经济和社会合作组织。经济合作意味着利益,比血缘还重要,家族人口多,自然势力大,容易取得生存优势。而家族组织的增长,唯有靠生育繁殖。所以,这两个因素都刺激家族人口增长。

  反向调节人口的因素

  从反面来看,古代社会也有人口制约因素,但是限制人口增长的因素非常少。实际主要消极因素有三:(1)医疗条件限制,婴儿存活率低,死亡率高;(2)税赋负担沉重,尤其以人头为征税对象,多一人多一税,人口生产成本增加,时常导致溺女婴事件;(3)人口密度高,耕地稀缺。三者在历代制约人口数量的作用很大,可以说是三个主要的负调节。

  税赋抑制人口的机制,来自古代独特的税赋形式。古代中国政府以人口为征税对象,称为“丁”,开征丁税。“丁”实际上不指人头,而是符合一定性别年龄条件的纳税单位。有此一税,多一人即多一负担,税赋成为人口再生产的成本,呈线性递增之势,制约人口增长。若一家一户承担不起大量生育的代价,只好选择少生,或者即便生下来,也无力抚养而饿死、病死。在旧中国,婴儿高死亡率是普遍情形,一对夫妇一生通常生育十几胎,最后存活往往只有几胎。朝廷既鼓励人口滋生,又以人头税限制滋生,客观上属于一种动力平衡。

  人头税制一旦确立,客观上成为人口控制的一个负面参数,对人口控制平衡未尝不是好事。人头税对人口增长的抑制作用有多大?历史有一明证。清朝初年,朝廷为安抚异族国民实施一系列减税政策,康熙于1791年宣布“固定丁口,永不加税”的养民政策,加上雍正推行“摊丁入亩”,二者等于逐步取消人头税,并将其并入土地税。始料未及,人头税一减,百年间全国人口数量激增二倍以上,由一亿增至三亿,这也从反面说明人头税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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