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全集.com》第548/603页
站在一边的四个非主流早吓得目瞪口呆,也忘记了要逃跑。
“李哥,视频应该在他身手,搜搜看就知道了。”我说。
李哥没说话,我忙对青峰使了使眼色,我二人慌忙在面具男身上一阵摸索,最后只在他的裤兜了搜出个手机,一阵翻阅之后,果真有段视频,和昨天我们在网上看到的差不多,视频的最后是李哥将钟队扶着进了一间屋子。
整段视频足足有九分多钟,从小区门口跟到家门口,这么长的一段时间,李哥竟然都没发现有人跟踪他。
李哥估计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拽着面具男的左手突然一松,再迅速用右手抓着他的上衣往桥上一甩,面具男重重摔在地面上。
李哥说:“这是给你的小小教训,要是还敢有下次,我李晟绝对不会放过你!”说完往车的方向走了回去。
我说:“我提醒你,要是你有备份,赶紧回去删除掉。李哥说话算话,如果你还有什么其他的想法,还是先掂量掂量你脖子上的脑袋够不够瓷实再说。”说完也朝车的方向而去。
在我转身后,青峰走了上来,将木头棍子用力往面具男肚子上一扔,说道:“我们李哥和顾哥的话你听清楚没有,没听清楚我再转述一遍给你听,你要是还敢威胁我们,我tm立马宰了你!哼……”话说完有走到几个非主流身边,继续道:“还有你们几个,毛都还没长齐就干学古惑仔,明天给老子整干净,脸洗干净了去皇金酒吧找我,我给你们好好上几堂课。”
几个人连连点头,其中一人问:“不知道大哥您贵姓啊?”
“哦,我的名字啊……”青峰一脸贱贱的笑,说:“青峰,叫我峰哥就可以了!”说完向我和李哥走来,身后几个非主流点头哈到齐声喊道:“多谢峰哥,明天我们一定去找您!”
第三百三十八章 离奇死亡
我以为这起事件会因为李哥的威胁而告终,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在对付面具男的时候,远处一颗大槐树底下有个人偷偷地注视着我们,在我们离开之后,一场阴谋向我们逼来。
第二天龚薇给我打了电话,说翔太和泽的事情已经处理好。我不知道龚薇用了什么办法去说服,或者说恐吓翔太和泽,但总之他撤了诉,我、刘鑫,和陈铮打人的罪名自然不成立。
这虽然是在意料之中,不过也是值得高兴的事,青峰因此准备了一大箱的啤酒,说庆祝我们‘劫后重生’,将来一定有后福。
我不管将来有没有什么福,我一心想的只有宰了翔太和泽那个畜生,这次没能如愿,他一定会有所防范,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再有机会杀掉他,为猴哥报仇。
正当我们喝得开心时,钟素突然造访,我以为她是在找李哥的,青峰他们更是一脸坏笑地上去大招呼,但钟素黑着一张脸,从包里拿出张巴掌大的本儿,冷冷说:“我是警察!”
我们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刘鑫推着轮椅上前问道:“钟队,你不是说不会找我们李哥的麻烦吗?”
钟队横刘鑫一眼,道:“谁说我是来找李晟的?我是奉命请顾冉熙、谢青峰,以及李晟,三位去警局问话。”
“翔太和泽先生不是说撤诉了吗,为什么还要找他们去问话?”刘鑫诧异地问。
旁边有兄弟附和:“对啊,而且翔太和泽的事跟李哥没关系吧?为什么要带李哥去问话?”
“谁说是翔太和泽的事?”钟素没好气地说,“今天一早有人在彩虹桥附近捞到一具尸体,警方已经证实死者的身份。而据有人回忆说,死者临死前和顾冉熙、谢青峰、李晟三人发生过争执,现在有理由怀疑你们三人有杀人的动机,跟我去警察局走一趟吧!”
在场所有人都惊了一跳,彩虹桥发现尸体,根据钟队话里的意思,我第一反应就是昨天见过的那个面具男?是他死了吗?可是昨天我们离开的时候他还好好的活着,什么时候死的?又是谁杀了他?
“等一下,你说谁死了?”青峰急着上前问。
钟队拿出一张照片,说:“这个人,你们见过吧?”
照片里是一个闭着双眼,皮肤有些白的男人,正是昨天我们见到的面具男,尤其他身上穿着的红色羽绒服,和面具男一模一样。
“这……他怎么会死了?”青峰指着照片吞吞吐吐地问。
钟队道:“这恐怕就要问你们了!”
说话间从钟队背后走出两名警察,拿着手铐想铐我们,被钟素拦住:“他们只是嫌疑人,用不着这个。”我们三人被带上了警车。
我们现在进警察局就像进自家别院一样,不过今天进去的时候和以前不太一样,所有的警察神色都很凝重,而且里面还坐着几个打扮夸张的非主流,其中一个人在看到我们之后突然从位置上站了起来,指着我们说:“就是他们三个,走在最后面那个叫青峰,他说让我们都叫他峰哥,还让我们今天晚上去黄金酒吧找他。”
坐在不远处的另一个带这鼻环的非主流继续道:“对对对,就是他们三个人,尤其是那个穿西装的,特别凶残,差点从桥上把那个死了的男人仍到河里。”
青峰一听有点恼火,向前大垮两步低骂道:“你tm的说什么?”
鼻环男吓一跳,不由自主地缩了缩,但并不服输,和青峰对骂道:“我说错了吗?他本来就把死了的那个男人仍出桥墩外,还拿手掐他的脖子……”说话间又指了指李哥。
“草!”青峰捏着拳头便要向鼻环男冲过去,李哥忙拉住他,低声道:“冷静点,别冲动!”
钟队看在眼里,沉声道:“这里是警察局,不是小混混打架斗殴的公共厕所。”
青峰不解气地将双手紧紧捏成拳头,狠狠瞪了鼻环男一眼,没再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