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愿石校对版作者扎姆卡特》第1095/1158页


  “你爸爸?”安杰有些惊讶,他原以为是妈妈。这年头人魔混血不稀奇,能抵挡魅魔诱惑的男人太少了,但其他种族的恶魔鲜少对人类有“性”趣。小莎垂着小脑袋:“嗯,他是恶魔。”安杰安慰地拍拍:“恶魔也没关系啊,难道你会吃我?”
  “才不会咧!”小莎生气地跺脚,提高嗓门强调,“我们都不吃人的!”安杰笑意扩大:“那就行了。”小莎也笑了,牵起他的手蹦蹦跳:“安杰,我们是朋友,对不对?”
  “当然。”少年奇怪她多此一举的问题。小莎绽开前所未有的璀璨笑靥,拉着他冲向不远处的城门:“走!我们出发!”
  雪岩城,八座陪都里最大的一座,也是最鱼龙混杂的一座。领主欧斯佩尼奥在八王中实力排第一,是前代混乱神的影子,性格也如出一辙的懒散,平常都在睡觉,压根不管事。以前紫焰之王萨菲艾尔还是他部下时,帮他治理得井井有条,现在忙着宠老婆,顾不过来,只有任这座城一天天从内到外腐烂。
  会在这里出没的人类,只有存心找死的厌世者、艺高人胆大的冒险家、仗着人多势众的佣兵、喜欢投机钻营的不法份子和要钱不要命的疯子。然而,即使这些刀口上舔血的亡命之徒,在一座全是中高阶恶魔的城市也没有优势可言,只得拉帮结派,以地下活动为主。
  恶魔多是能量体,对力量极其敏感,因此看到远远跑来的小莎,两个站岗的守卫并没有被她的外表唬骗过去,殷勤地招呼:“哟,刚打完野食?这小鬼细皮嫩肉,可以玩几天。”
  安杰听不懂他们带着粗糙嘎嘎声的深渊语,不然少不了要打几个冷战。
  小莎媚然一笑,径自穿过他们走进城。这招是从几位女领主那儿学来,虽然她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一进门,杂乱无序的气息扑面而来,举目所见尽是千奇百怪的异形,五花八门的建筑像扭曲的风景画般挤在一起,有倒悬的金字塔;枝桠挂满小房子的树妖;歪斜的钟楼被喷水池的水浇得一颤一颤,正好代替敲钟;还有托着房屋飘浮的妖魔,不时伸出茎藤似的触须抓一只倒霉蛋扔进门打牙祭;公共墓地建在城中央;开门就是厕所……连一条笔直的公路也没有,小巷像揉乱的毛线团一样分布,乍看有走进迷宫的错觉。但奇怪的是:没有赤裸裸上演的血腥惨剧,没有灰尘满天飞,地下水道建设得很完善,街面干净无积水。
  看出他的意外,小莎笑道:“这里的领主毕竟是神影,天性爱洁,他又会梦游,对环境整治抓得很严,也不允许争斗明的进行。”而玩暗的,恶魔就未必是人的对手了,这是佣兵业能在这儿立足的一个侧面原因。
  “哦。”安杰悬着的心放下大半,问起民生问题,“那这里有吃饭的店吗?”他是有带干粮,可带的不多,船上的食物都是公家。
  “这个……”小莎也开始犯愁,人类聚集的地方一定有酒馆,但那里适合小孩子吃吗?想了想,她有了主意:“不怕,到了森林我采野果和菌菇给你吃,我都认得出,我也会打猎烧烤。”安杰自惭形秽:“你好能干,我只会料理现成的食材。”
  “嘿嘿,因为我外公是个要求很高的人。”
  “你这么小,他就教你那些东西?”安杰觉得不太妥当。他是因为有个残暴不仁的姐姐,才不得不早早独立。小莎拉着他避开一只巴特魔,道:“舅舅说,外公六岁起就独个打拼了。”
  “哇――好小!”
  仿佛认识路,小莎弯弯曲曲绕过大半个城,两边的建筑物逐渐趋向正常,虽然都很低矮破旧。安杰拉住她,小声道:“小莎,现在也许迟了,你老实回答我,以你的实力,有把握应付那些佣兵吗?”他有一张保命的卷轴,是十岁时叔父花大钱买给他的生日礼物,但是小莎身上连个卷轴匣和法杖也没有,先前是看她会浮空术,才忽略了这一节。
  事实上,他这会儿再问已经轻率了,哪怕是高阶法师,来这种随时会被人从背后捅刀子的地方也会事先做好周全的防范措施。
  “嗯!”小莎比了个信心满满的手势。安杰放下心,不知为何,这个朋友给他一种非常靠得住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她那与年龄不符的早熟表现和丰富的阅历。
  然而行走在暗巷里,他还是禁不住寒毛直竖,好像有无数双眼睛暗中盯着他。小莎却似一无所觉,咕哝“这里的气比较强大”,推开一家酒店的门。
  出乎安杰预料,店里并不乌烟瘴气,明亮整洁的环境比他常去的水手酒吧好得多,只有角落坐着几个看来不是善类的鬼祟家伙。其他职业者的形貌都很普通,粗野有,却不猥琐下流。两个穿制服的女侍不受阻碍地穿梭,记账送餐。左手边放着两排告示板,有人围着指指点点,还有个标着出售的物品柜。
  他们踏进门的刹那,喧闹的人声安静下来,一只只眼睛瞪得滚圆,像瞧见什么不可思议的事物。不理他们,小莎牵着安杰的手来到柜台,那里坐着两个冒险家打扮的男子,都很年轻,面目精悍,一派老手的风范,可惜被张口结舌的蠢相破坏了。
  “牛奶?”专注擦盘子的老板头也不抬地问道。小莎也不强充大人,跳坐到椅子上,规规矩矩地把手放好:“嗯,安杰呢?”
  “我嘛……再加份脆薄饼好了。”感染了她的镇定,少年也坐下,隔开她与那两个男人。
  “嘿,是个小魔物!”其中一个男子吹了声口哨,用希罕的眼光打量两人,“小子,你是人类吧?”安杰点点头,另一个红发男子奇道:“人类怎么和魔物混在一起?”
  “安杰是我的朋友。”小莎从友人背后探出头,绿眸不悦地眯起,“我外公也是人类。”安杰有点惊讶,他原以为友人的母亲是人类,这么听来,她的血统只有四分之一。
  “你外公是人?”周围很快围了一群人,存心逗弄她,“说来听听,这儿我们没人不认得。”
  “他又不住这儿!”
  “那住哪儿?别说你们偷渡。”
  “他们不从港口来。”老板插口,将两杯牛奶和一盘肉沫脆饼放到两人面前,“还有,港口封锁了。”
  “见鬼!发生了什么事?”众人立刻把“小魔物”和她的同伴抛之脑后,哇啦哇啦吵成一团。难怪他们紧张,封港就意味着不能运送物资,到时他们要学苦行僧了。
  小莎脸色一变,匆匆喝完牛奶,附耳道:“安杰,我们要赶快。”
  “可是你只喝一杯牛奶够吗?”安杰担心地问,一边利索地打包。没有忽视他俩的小动作,先前发话的男子冷不防抓住安杰的后领:“慢……哇啊!”
  指尖迸出蓝色的电芒,将他向后弹飞,他的同伴火速抽出长剑,用脚踢了他一脚:“没事吧,狄烈多?”
  “死不了。”名叫狄烈多的冒险者笑着舔了舔红肿的手背,他身材高大,一头罕见的松绿色半长发,苍绿的眸子又细又长,令人联想起某种兽类,长相不算英俊,却充满野性与狡黠,别有一股吸引人的魅力。
  “对不起,安杰是人类,我不能让他出任何危险。”小莎手中不知何时多了根绿水晶法杖,顶端镶嵌着一颗硕大纯净的圆形翡翠,两枚秘银环交错旋转,发出朦胧的微光。
  “我们想雇人。”安杰跟着调解气氛,友好地伸出手,“请原谅,我想请你和你的朋友一杯,忘记这件不愉快的事。”
  “小子,你挺上道,但还不够老练。”狄烈多拍掉他的手,咧嘴笑道,“幸好碰上我这种宽宏大量的人,不请你吃愣子。”听不懂他的行话,安杰手足无措地僵在当地。那红发男子还剑入鞘,目光始终没离开小莎:“你用法杖,恶魔也需要这东西吗?”
  “我外公是法师。”
  “哦。”众人齐退一步,对他们这样无法无天的人而言,法师也是个值得畏惧的名词。狄烈多玩味地挑眉:“看这杖子不是凡品,魔物小姐的外公是什么大人物?以示诚意,报个名字听听吧。”不太通人情世故的小莎看向友人,见他不反对,道:“席恩。”
  “哇哈哈哈,魔皇?”哄堂大笑,没人相信,“原来是公主大驾光临了,有失远迎!”
  “不不不,说不定是同名,这名字又不少见。”有厚道的苦苦忍笑。
  被人嘲笑的滋味不好受,从小被严格教育的小莎还能保持冷静。安杰就抑不住气恼之情:“欺负小女孩,也不害臊。”狄烈多指着他,笑得叫一个放肆:“哈哈哈,小子,凭你这句话,我就知道你还嫩得很。”
  “我叫安杰,不是什么小子。”少年的脸更红了。
  “你好,安杰。”红发男子接过话头,语气明显沉稳得多,“我叫费艾,他是我的搭档狄烈多,我们是赏金猎人。”小莎吃惊地瞪大眼:“赏金猎人!你们不是佣兵?”
  “这里是冒险家公会分部,不接待那些吵闹的家伙。”
  “赏金猎人就不能接任务吗?”狄烈多一改嬉皮笑脸,摸着下巴询问。小莎摇头:“不,最好了,我要去杀普克虫,你们愿意接吗?”
  “普克虫?”不止一个声音响起,这不是很困难的任务,问题是没有赏金猎人会干这种活。他们通常只缉捕逃犯,杀死通缉的魔兽。可雪岩城还没悬赏除虫呢。
  “我还以为你是要到哪个古迹寻宝,或者偷偷干掉某个垃圾法师。”狄烈多非常失望,杀普克虫一点好处也没有,还又脏又累,实在不是个好差事。费艾直截了当地拒绝:“我们不干没酬劳的事。”
  “酬劳有。”小莎掏出一颗紫色的魔晶石,“这个你们一定能脱手吧?这是前款,事后还有。”不少人认出那是成色极纯的暗系魔晶石,倒抽一口凉气,眼放异光。
  一直默默旁听的老板开口道:“别在我店里动歪脑筋。小女孩,石头收回去,我推荐你三个人选:费艾、狄烈多和那边穿蓝衣服的,不过要她答应你。”
  蓝衣服的?安杰转过头,纳闷地蹙眉:费艾和狄烈多不奇怪,但是带个服务生?
  “那个姐姐不强啊。”小莎也不解。狄烈多咋舌:“她是药剂师,要是接了,非靠她帮忙不可――喂,大小姐,你到底为什么要杀普克虫?”
  “我要母虫的精神控制水晶。”好做证明。
  “原来如此。”
  “小小年纪,就想精进媚术吗?”那个服务生走过来,笑吟吟地收走空杯。小莎生气地瞪她:“我不是魅魔!”
  “哦,抱歉。”服务生诚挚地道,“我以为你是植物科系的花魔,也是魅魔的一种,成年后会散发出勾引人的体香。”小莎顿时闷掉,不安地捂住两朵小花苞。
  “真是花魔啊?”一目了然的态度引来笑声,狄烈多坏心地戳了戳。
  “罗、罗嗦!”
  “好了好了,还没请教小姐的芳名,这个任务我们接了。”费艾打圆场。小莎环视三个未来的同伴,真名在嘴里兜了两圈,冲口而出:“我就叫莎娜!”安杰大吃一惊。余人再次笑成一团:“哈哈哈,你还真逗!”
  “哼。”就知道他们不信。
  ……
  费艾和狄烈多都是经验丰富的冒险家,很快制订出计划:“先找到虫穴,叫依芬妮调配普克虫讨厌的药膏每个人抹上,干掉母虫,一切就搞定了。”
  包括好学的安杰在内,在场的人都知道普克虫的生态习性。这种生物和蜜蜂很像,只有一条雌虫皇后,其他除了极少数雄虫,全是负责觅食和作战的工虫。由于母虫对虫群的绝对控制力,一旦它死亡,全部的虫子会陷入混乱而自相残杀。
  “有个问题。”小莎因为身高太矮而站到椅子上,神情认真地质疑,“药效是否足够?虫穴口有守卫,他们一般不会轻易离开。母虫的警觉性非常强,若是她察觉不对呼唤部下,我们就会被包围了。”
  狄烈多目露赞赏:“大小姐思虑挺周详嘛,放心,我们只要引开大部分普克虫,剩下的小杂鱼好解决。”费艾点头附和:“只要动作利落,这不是问题。母虫是很强,但我和狄烈多联手,短时间内也能收拾她。”
  “不过我们还需要一个法师,对我们用防护酸能量伤害。”自称药剂师的依芬妮补充说明。
  其他领域吹新风的同时,魔法却是流行复古。一方面是古魔法确实比较实用;另一方面是因为魔域的压力。以精灵魔法为主的现代魔法几乎对恶魔这种负能量凝结体毫无作用,而诸如催眠、逐退之类非常浅显的古魔法却万试万灵,各种辅助法术更是威力强大。一个由法师协会统一颁发,只卖两铜币的小护符,就能保一家十年太平――前提是高阶恶魔没找上门。
  “我就是法师。”
  “你?大小姐,你还是乖乖待在这儿吧,请个三级法师要不了多少钱。”狄烈多大笑。啪!一枚徽章重重放在他面前。费艾拿起来一看,挑高眉毛:“七级!?还是最高评议会认证的全能魔法使徽章!这是真货吗?”
  “你不会自己鉴定?”小莎轻哼。依芬妮拿出工具检验了一番,颌首证实。两个男人脸如土色,再次慨叹异族的先天优势。不过想想这个看上去年幼的小女孩内在也许很老了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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