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情少》第146/283页


傅足踏上擂台的时候,仙铭闪来,对着他耳朵再次叮嘱他不知已嘱了多少遍的内容:出手时能有多狠就要多狠,否则你必败无疑。天琴王与人对决时,从不考虑与对方认识多久,友好多少,不折不扣的一个多重性格的人。

已站在擂台上的天琴王看着仙铭笑。这个时候仙铭对傅足会耳语什么,翘下大脚趾就知道。呵呵,这个小家伙前后真是判若两人,从沉默不语变滔滔不绝,从冷若冰霜变热情如火,从闭关自守变四处留影。仙铭,你过得开心,比什么都好。

仙铭交待完毕,正欲转身离去时,不想撞到一堵软墙。老天,可恨的天琴王不知何时就等在他身后,将他抱个满怀,并在他脸上印下重重的一吻。仙铭一瞬间惊得脑子晕糊了,这个可恶的天琴王怎么能污染自己冰清玉洁的脸庞呢!可恶的天琴王还将怔愣的他抱到看台上,命令小色照顾好主人。那边王宫高层们的笑声清晰地钻进仙铭的耳膜。他只觉脸热耳烫,全是气的,正要发作,响亮的发号枪响起。是以,目前仙铭只能忍气吞声,忍辱负重。可恶,防他很多很多很多年,还是不幸被他袭击了。

八点正!

夕夕多朝空中射响对决开始的一枪。

顿时,擂台上,两个人影以电光石火的速度缠斗在一起。

擂台上,劲风旋舞,爆炸声声,大团的白雾似的气流一波波蓬起,其间类似闪电状的强光闪烁不休。

看台上,受到强烈波及。众人头发狂舞,侧着头,眯起眼睛,一只胳膊挡在脸前。唯有如此,他们才能见证最后的战况。他们都可用保护罩,但未用,感爱两大高手带来的震荡人心的战场效应也是非凡的经历。

呵呵,一群傻子。

最渺楼及时地用了透明无色的保护罩。是以,他最舒服。他可没心情感受什么英雄气概的震荡。

小色被仙铭紧紧固在怀中,以免他被劲风吹跑了。他有仙铭作屏障,又戴着大眼镜,是以他大叫:“哇,小色的耳朵快聋了,小色的眼睛快盲了,小色的心快蹦出来了,小色的血液快开了……”咳咳,看他没完没了的架势,省略下文。

好样的傅足!看来我对你心慈手软的担心纯属多余。出手再狠辣一点,再猛烈一点!

仙铭眼睛发亮,欣喜溢满碧蓝的眸子,激动洋溢全身每寸每分。他将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傅足身上,对于天琴王的一举一动安危与否他视若无睹。呵呵,他对兄长的恨可谓是登峰造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古灵静静地面含微笑观注着。她对傅足有信心,故而心平气和。

舒啸却是目瞪口呆,这种绝对震撼,绝对激烈的格斗境界对于他来说,是遥远的梦,永远不会企及。他没有妒意,有的只是对高手的一种深深的敬佩,仅限于纯能力。他知道玄功的修炼者能够成功并非轻而易举,背后修炼时的那种精神高度集中的艰苦实是难以形容,没有超卓的意志力根本休想深进一层再深进一层。呵,这都是我的亲身体验,也有可能层次至一定程度的修炼者反而突破了艰苦的束缚,达至随心所欲的境界。若是划分一下等级,我想我只能是中等偏下,与这两个家伙相比是这样的,呵呵,不好意思。

两分钟下来,擂台上的两位强手均是额头冒汗,胸膛起伏明显加速。他们彼此挥拳飞脚数百下,各被对方扫中了数处。彼此的实力平分秋色,有得一拼。

没想到,天琴冒出一句:“热身运动结束,正式格斗两分钟后进行。”然后,他飞下擂台,在靠近看台下的一排休息的某张椅上坐下,拿了一瓶白水仰脖灌着。

什么,真正的对决还未开始?刚才拼命地搏击白搭!

傅足怔愣。

喔――一哈哈哈――

一阵长音怪叫,再一阵怪笑。

看台上的王宫高层们一阵怪笑。他们皆是年轻人,情感丰富,夸张起来很要命。

仙铭气极,大喝一声:“闭嘴!”

他递上一瓶白水给傅足。

他问:“你要不要休息一下?”

傅足喝过水,微笑说:“不。我正打得起劲,突然,停了。我竟有些不适应。他们是笑话我这个吗?”那些家伙们还在笑。

他的右嘴角瘀青一块,身上不用说也有不同程度的碰伤了。这些小伤他都可自疗,但是目前不需要。他要节约每一分能量对付天琴王。

仙铭用手指摩挲过他的嘴角,关切地问:“疼吗?”

傅足点点头,瞪他说:“废话!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仙铭凑上脑袋欲要医吻他嘴角的伤。

这个该死的家伙,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下,也有这样的行为!天琴啊天琴,你这片土地培育的好公民啊。

傅足急忙闪过,顺手一带将他送上看台乖乖坐着去。再顺便凝视一下古灵,呃,她的目光意味深长,闪来一个炸弹式的眼神批评:“大胆傅足,背地里你都干了什么,可以想见!”接着她眼神一变而为脉脉柔情的命令:“我要回家,快快送我回去。”她笑。

“啊,好美。呵,古灵你怎能这样豁达,温柔,让人陶醉?能够理解我和仙铭之间的这种友谊,除了你,不会有很多女孩子吧?”傅足看牢她,眼睛脸上溢满男性的温柔与赤情。

古灵抿着嘴唇笑,幸福满满。

呵呵,我不是大方,我是看到他与仙铭在一起那么高兴,所以我也只好忍辱负重了呀,嘻嘻。哎,谁叫我这么喜欢他呢。只要没什么出格的事,就随他去吧。他有他的自由,我喜欢他并不想束缚他。男子如他,被哪一个独占,都是没有天理的。哎,喜欢上这样的男子,是不幸的,自私会痛苦的。看到他,与他眼神对照一下,说上几句话,不考虑太多的问题,获得一份简单的纯情的快乐,挺好。我游历江湖多年,见过的有型的男子很多,只有他让我一见钟情,他没有俗世的风霜拷打的痕迹,疲于奔命的怨怼,从内到外都没有,再过一百年他也不会有,呵呵,当然被他外貌吸引也是一方面,我可以确定这对我来说其外表的魅力吸引占很小的比例。我喜欢他的真,淡泊,无求,三天没饭吃也会开心地笑出来的少了七根筋似的绝对乐天派的性格。只要我们彼此还有一天的神交意会的境界,我就会厚着脸皮赖在他身边。呵呵,我是这样没出息,他这样的胸无大志,还是满心地喜欢。咳咳,可能我也是胸无大志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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