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宠闲妻全集Zei8.com》第138/336页


“明后天就应该能回来,他去旗里参加大会了。”格斯如实相告。

“那达慕?”长孙凝只想到这么一个草原上的盛会,选最美丽的时节,每年都会举行,但时间是不早了点?现在虽是七月上旬,但农历才刚刚五月,一般那达慕都在六月初举行。

格斯很快解除了长孙凝的疑惑,“也不算是,就是一个聚会,会有赛马射箭等一些活动。我们莫珠穆达盟盛产牛羊全国闻名,每年差不多这个时候旗里都会邀请客户来做客,场主是全盟最大牧场的主人自然也在邀请之列。”

长孙凝明白格斯的意思了,这就好像一次商业性质的聚会似的,谈谈生意,拉拉关系,交流交流感情。“对了,他叫什么?”现在网络什么的都不发达,她能通过正常渠道查到的资料实在有限,换在以前,不过就是动动手指的事。

“场主叫狄龙。”

“怎么去?我去找他。”不早点找到人,谁知道他一高兴又会溜达到哪儿去,她的牧场建好,里头没有东西怎么成?她的计划都是一环扣一环的,若在这个环节上延误,就是耽误她捞金,只出不进的日子在今年秋天必须结束。

格斯看出长孙凝很急,善解人意的说道:“今天太晚了,不如明天我陪你去吧,也刚好去凑个热闹。”

“这……。”长孙凝犹豫。

“你放心,我们家有单独给客人住的地方,以前来谈生意的客人,不忙的话都会住几天再走。”

“好吧。”长孙凝点头犹豫,她方才迟疑不为别的,只是怕太打扰人家。虽然他们家都是念月场主的雇员,安排住宿算公事,但毕竟是在私人的地方,总得多想想。既然格斯都那么说了,她太推却反有些不识抬举了。

“嗯,我现在就带你过去。估计这会儿我阿妈已经在做晚饭了,得让她准备丰富点儿。”

“不用麻烦。”长孙凝向来不喜欢麻烦别人,不然方才也不会犹豫。

“要的,一定要的。”

长孙凝跟着格斯一边闲聊,一边往毡帐走去。老早就知道草原人好客,当真实感受到他们的朴实热情,连淡漠的长孙凝也渐渐被感染。

格斯的母亲见儿子领客人回来,赶忙献上香气沁人的奶茶,端出一盘盘洁白的奶皮、奶酪,热情招呼。格斯帮着母亲一起做了烤全羊,同时配了合页饼、葱段、黄酱、醋、蒜末等辅料,另有牛羊肉做的热菜、冷盘和奶食品,非常丰富,连小金都给准备了一大碗香醇的鲜牛奶。

晚饭时,格斯的父亲和哥哥嫂子们都回来了,做为男主人,格斯的父亲向长孙凝敬酒。牛角杯中佳酿满溢,动人的敬酒歌句句真诚,向来不沾酒的长孙凝也轻轻抿了一口。如果,她能喝酒,一定会痛快干尽,不因酒美,实因心诚。

097、烈马

格斯家人都起得很早,长孙凝一夜浅眠,被惊动了,也早早起身。走出毡帐,竟然看到了草原上的日出美景。她还没看过草原日出,虽然已经在来草原七八天,但每天不是睡过头就是睡过头,缕缕错过。

与海上日出不同,草原上的日出线条清晰,色彩分明,给人净爽的感觉。起初,金芒几缕划破天边薄云,拉开光明序幕。渐渐的,满身金光的小太阳探出头来,十分调皮的偷看清晨忙碌的人们。趁着大家伙不注意,眨眼儿的功夫迸出地平线,推开碍事的云朵,一点一点往上爬。三下五除二爬到半空,直到金霞满天,光芒万丈,山河大地都染上它的色彩,臭美的挥挥手,哈喽!孩儿们早上好,爷准时到岗。

格斯家的早餐也准备得十分丰盛,长孙凝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心里也打定主意跟狄龙谈完买卖立刻就走,不再麻烦人家。前一晚,格斯就跟他母亲说了今天要带长孙凝旗里找场主,所以她早早都给打点好了。

“小凝,该出发了,晚了的话就赶不上看比赛了。”格斯换了身衣服出来,招呼道。

“来了。”长孙凝应道,回毡帐里把还在熟睡的小金抱上。

格斯看到,笑了笑,好心建议道:“还要带着它吗?不如留下让阿妈照看吧。”到哪都抱着走路还不太稳的小狗崽,真的不太方便,而且这一路并不平坦。

“谢谢,不用麻烦了。”虽是拒绝的话,但听着一点不让人反感,好像一道自然的风,能被任何人接受。

“呃,我知道它很贵重,不过阿妈很会照顾小动物,肯定能照顾好的,你不用担心。”格斯以为长孙凝是不放心,方才又说道。

“不,它是我老公送我的,我要时刻带着。”如果不是华子昂送的,再名贵的狗,她也舍得交给别人照看。

“哦,那好吧。”格斯挠挠头,笑了笑,不再坚持,但是很诧异。长孙凝看起来实在不像已经结婚的人,不过没追问,他们没熟到那种程度,却是忍不住问了另外一个问题。“那他怎么没陪你来?”这里离最近的城市T市将近三百公里,后半程的路还不好走,草原气候又瞬息万变,居然让她自己长途跋涉,也太不知道体贴人了。

“他是军人。”不想让人对华子昂有任何一丝一毫的误解,长孙凝解释道。如果华子昂不知道她有几把刷子,怎敢放她独自出来?更何况,她也不是做没把握事情的人。再者,区区入草原谈点生意罢了,没风险又没难度,顶多就是生意谈不成换下家。“我们怎么去?”问格斯。

“哦。”格斯有点不好意思,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搔搔头说道:“去旗里的路不好走,骑马比开车好点。”

“骑马?”

长孙凝只是想确定一下,语调稍有些上扬,格斯以为她不会骑马,忙着说道:“那个,我可以带着你骑,要是你不愿意的话开车也行,就是比骑马去慢点。”

妈呀!比骑马还慢,那路得难路成什么样?慢是小事,关键她舍不得车,于是果断决定,“那就骑马吧。”

“嗯,阿妈都已经准备好了,在那边,走吧!”说着,格斯在前边带路。“看见前面山坡那匹黑色的马了吗,就是它。它叫黑风,是我十八岁的时候场主送的生日礼物。”

“就一匹?”还是匹老马,长孙凝疑惑看向格斯,朝阳下,清澈眸子灼灼闪耀。

格斯惊讶不已,张着嘴,眼睛瞪挺大。若说草原上男女老少都会骑马,没什么稀罕,不会骑才奇怪,一看长孙凝细皮嫩肉就像没吃过苦的,会骑马实在太令他感到意外。“你会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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