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第163/205页


沈之默淡淡说道:“这个世界的猪狗之辈太多了,就叫‘屠狗剑’吧,杀尽天下猪狗。”暗想:“即使摄政王,在我手下也要变成牲口一般的东西。”

“屠狗剑?”卡拉波感觉自己快要晕过去了,哪有这么给神器起名字的?你干脆叫做“劈柴”、“剔牙”、“切菜”或者是开酒瓶软木塞的“改锥”算了!

“就是这个名字,我很喜欢。”沈之默地语气不容别人质疑。事实上就是这个看

平淡的名字,反而能显出剑主人傲视天下的雄心气概受过中国文化熏陶,自然体味不出。

“好吧,屠狗剑就屠狗剑,虽然我预感这会成为笑柄……”

留下在天井欢庆地矮人们,与宗师走进安静的内室,倒了一杯酒,沈之默这才发现胸口的伤疼得厉害,尤其是在低温的冬天,只要受一点点小伤就非常刺激神经,不过这已被获得屠狗剑的巨大喜悦给淹没了。简单包扎一下,说:“虽然我更希望得到火枪,但这把剑同样非常好,超乎我地意料之外,卡拉波大师,您亲手铸就了一段神话。”

卡拉波成就感十足,与他举杯相碰,途中又说了铸剑时遇到的诸多难题,然后凭借自己聪明过人的头脑和举世无双地天赋一一化解,再次证明了自己在铁匠界无可动摇的地位。

“我想你在剑刃上刻一道符文。金属很坚硬是不是?有办法么?”

“当然,铁匠们有自己的办法,在剑刃周围糊上蜡,雕琢好符文图案,形成沟槽,然后灌入强酸进行腐蚀。等出效果以后把蜡刮去,图案自然就有了,这叫做蚀刻。不过这把剑不见得那么容易,以目前强酸的腐蚀程度,没个十年八年不行。依我看还是刻在剑柄的好,那里用了少部分瑟银和水晶金,水晶金对强酸的抵抗力不是太高,如果加大剂量,我再调配一种专门针对水晶金的强酸,应该有三天就足够,唉,我觉得我快要成了炼金术士。”

沈之默笑道:“天下不同的道路,然而终点却是一样的,音乐与绘画有共通之处,锻造与炼金也一样殊途同归,恭喜大师,我相信只要假以时日,您一定会成为炼金术士们的崇拜的对象。”

马屁拍得卡拉波满心舒坦,说:“其实炼金术可没那么简单,要有很长的路走,唔,我们先不谈论这个,您打算蚀刻什么符文?刻上寒冰符文,在刺入敌人的身体瞬间将其冻成冰块,或是加入‘狂暴’效果,每一次挥动都能带来无穷无尽的力量,还是附上光明的祝福,随时随地净化自己的心灵?”

这些东西在沈之默看来只是歪门邪道而已,拒绝了他的好意,说:“我只要刻几个字激励自己的决心,就这么简单。”

“什么字?勇气、信仰、精神还是圣光永在我心?或是您妻子、情人的昵称?当年相爱时许下的誓言?”

沈之默暗道这该死的老铁匠联想能力实在太丰富了,不得不佩服,叫来一名矮人,对他吩咐几句。那矮人得了命令,立即出门乘车赶去春水街街尾的钻石蔷薇堡要来土制毛笔和墨水。行动迅速,两人才对饮了几杯。

取来白纸,在矮人大师诧异的目光中运笔写下“蛮夷皆我奴”五个汉字,墨汁淋漓,铁勾银划,刚劲有力,龙飞凤舞,一气呵成,经他一介江湖武夫之手,深有杀伐气息,令人一看之下,触目生寒。

卡拉波不认识什么意思,知道他是魔法部研究院副院长,说不定其中藏有一个禁咒呢,不敢多问,说道:“就照着这个图形蚀刻?”

“没错,三天后我来拿,另外再帮我准备剑鞘。还有火枪,您什么时候才会动工?”这才是沈之默最关心的重点。

“火枪?我是做了几件秘银的样品,还是不够完善,火枪的工艺比普通兵器复杂,怎么才能发挥最大威力,我还需要好好斟酌。”

“那几件秘银样品,能不能给我玩玩?”

卡拉波当即找出一把长枪管的火枪扔给他:“为了这个,我不得不研究物体运行的学问,只怕没过几天也要成物理学者了,枪管里刻着膛线,精准度比火绳枪高出不止一个档次,它内部的膛线能给发射的弹药一股旋转的力量,无论射程还是威力都要大得多,一百米之内,百发百中,重型铠甲照样可以击穿,唯一的缺点是装弹速度有点慢,而且制作工艺复杂,一般铁匠难以仿造,军队也无法大批量装备,再说他们都不喜欢用火枪,认为只是猎人的破玩意。”

沈之默端平秘银膛线枪进行瞄准:“太好了,那把屠狗剑比起来就像垃圾一样,可以当做通火棍用了。”边说着,装进一颗铜弹头的子弹。卡拉波兀自嘀咕道:“一把破秘银火枪也配与神器屠狗剑比较?本末倒置了吧?”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56章 欧内斯特

出门外,依旧是那棵倒霉的山楂树,对准树干勾动扳“砰!”,后坐力震得虎口发麻,枪口散出硝烟。卡拉波在旁边心不在焉地鼓掌:“好枪法,好枪法。”

上前检视,子弹已经击穿粗壮的树干,直接嵌进对面石墙内,能达到这个地步,岂是原来的猎枪可以想像?威力确实不容小觑。

“天,我是否该把你叫做屠龙枪?持屠龙枪傲视天下英雄,不亦乐乎?”

众人都想:“***真是神经病,好端端的圣剑叫做屠狗剑,这把破剑倒成了屠龙枪,眼光还真是有问题。”

沈之默满不在乎地把屠狗剑留在铁匠铺里,提着秘银火枪兴高采烈地走了,还叫矮人帮忙扛着一箱子弹回去。

当天晚上睡觉睡得特别舒坦,拳在被子里耳听窗外雪落的声音,来到这个时候将近一年,终于有了安稳的感觉。

早上,冬日的阳光透进窗户,雪已经停了,织萝缇琳披着一件裘皮外套坐在床边看书,阳光洒在她的脸庞,少女纤细的绒毛细微可见,睫毛低垂,表情恬静,宛若老油画里被时间分割了的人物。

沈之默揉揉眼睛道:“织萝,我说过多少次了,不准在没有我允许的情况下进来。”

织萝缇琳有点委屈,强自分辨道:“你这里光线比较好,在你身边还很安全,奥布里他们说这栋楼以前很多死人,还闹过鬼。我不敢一个人呆着。”

沈之默掀开被子跳下床说:“荒谬,世界上哪来的鬼?是你自己心虚罢了,再说,奥布里那小子一定成心吓你,才故意编造谎言,哪有什么好怕地。”

“哥!你怎么受伤了!”织萝缇琳见到他胸口染满血迹的绷带,惊慌失措地问道:“昨晚上又去打架了吗?怎么都不小心点。”上前帮他解开绑得不怎么规范的绷带,现出一道长近一尺,深可见骨。皮肉翻开的伤口,触目惊心,不由倒抽一口凉气。

沈之默这才觉得痛,伤在胸口,果然是痛彻心扉了,暗暗后悔头天情绪激动,下手下得太狠,但他性格坚忍。皱着眉头偏是不哼一声,说:“织萝,你去把仙都瑞拉叫来,她手脚比较伶俐。”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的话,织萝缇琳急得团团转,说:“哥,是不是我弄疼你啦?我没帮人处理过伤口。不知道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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