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角落里全集》第41/139页


我身单力薄,身边又没有武器,对付四个人已经很勉强了,你又安排这么多人出场。只要他们靠近了,我肯定会死很惨!

天!我明天会不会上报纸的头版头条?标题会不会是“冰城青年见义勇为惨遭不幸,被救女孩痛哭流涕?”会是“泪洒雪夜,少女惨成植物人?”么?难道是“傻冒女不自量力,逞能打架反被群殴致死”天!我还不想死~不想死啊!

姜向东,你哪儿去了!不帮忙也不能跑吧。还有蹲墙角哭的那姑娘,生死关头,你就先别哭了!我可是你救命恩人,虽然我抢了你女主角的位置,可这不都是为了你么。

你现在能帮你救命恩人报个警不?我告诉你,你拿出手机直接拨打“110”就可以了,那个不收费的!救人一命胜造七极浮屠,老天会保佑你找到个好老公的!求你啊!快啊快啊!在晚就来不及了!

不行,我不能做以待毙!现在除了我自己没人能救我。眼下当务之急是先从地上起来。只有起来了,我才能想办法逃身,就算逃不了也可以托延一下时间,看会不会有好心人报警什么的,恩!就这么办!

一秒钟的时间里我的思绪千回百转,转来转去反而冷静了下来。我一边在地上翻滚着躲着他的破酒瓶,一边暗暗留了力气,寻找机会反击。

他必竟是个醉汉,动作在迅猛也有呆滞的时候,在连追打我几下未得手后,他的酒气上涌,身体本能的僵了一下。

哈…机会来了!躺在地上照准他手腕就狠狠上踢出一脚。

他跟本想不到我会反击,豪无防备之下手腕被踢中,那截破碎瓶子跟着脱手而飞,摔在了旁边的墙上,彻底成了碎片。

太好了!没了凶器,我还怕你什么!我暗暗一喜。马上又快速的滚了几圈站起身来。这个时候,从酒吧出来的那伙人也到了眼前和他汇合在了一起。

“老大,你没事吧?”先前的哈巴狗上前两步献媚的问歪嘴。

“没事!哥儿几个!这小娘们儿不识抬举,竟然还出手打人!给我拿住她,我今天非让她知道知道我的历害不可!看我一会儿不拔了她的皮抽了她的筋卖到国外当婊子!”为首的歪嘴恶狠狠的瞪着我一挥手,几人马上打成圈把我围在了中间。

我全身沾满了浮泥和落雪,衣服被划开了好几道口子,两片单布被风吹的哗哗直响。我的呼吸很不整,头发也应为翻滚而凌乱的像鸟窝。此时次刻,可以说是狼狈至极!可这都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我面前这十几个彪悍大汉,个个高马大面目狰狞,因为喝了酒,他们的眼中充斥着红色的光茫,冷风一吹,酒气四散,更显的杀气腾腾。他们就像是一群凶猛的恶狼般在看一个待宰的小羔羊。而我,就是那只可怜的小羊。

“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见我露出怯色,歪嘴马上恢复了淫荡的笑容:“一个是你乖乖就犯,陪哥哥我高兴高兴,我可以当做刚才的事没发生。另一个么…”他摸了摸下巴,露出一丝狠辣“另一个就是你不肯就犯,我们帮你就犯!我这人一向怜香惜玉,对女人也是很温柔的,可我兄弟们就不一样了!你要是反抗到底,到时候我保证你哭都没力气!你别那么瞪着我!我承认,你很历害!刚才我们都吃了你的亏。可你觉得现在就凭你一个人,能斗的过我们一群人么?”他不谑的一笑。围住我的人同时向前迈了一步。有几个还抱起了肩膀,一副猫抓老鼠的样子。

是阿,我一个人能斗得过他们一群人么?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梦承涵会碰到一个人单挑一群彪悍的大汉的情况。可是现实总是喜欢开玩笑,就在不经意间,你就被他玩了。

我也有过仗剑江湖的梦想。我希望可以策马江湖,快意恩仇。希望可以拥有绝世的轻功。娇花丛中游,松柏枝上飞。希望可以拥有绝世武功,谈笑间敌捋灰飞烟灭,我自衣阙飘飘,随风轻舞。那要多梦幻、多美丽啊!可我也知道那仅仅是我的梦,是存在每个人心底最美的江湖梦而矣。

现实中的我是自私的,慵懒的、怕疼的。而且我跟本没有武侠小说里那种盖世神功。我虽然练了这么多年的抬拳道,对付三四个人没问题,可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要我拿什么应付?

我是一个女人,我的体力必竟不如男人。当我的体力耗光时,这群人会对我做什么?会不会真像他们说的那样被拨皮抽筋卖去国外做小姐?

夜风吹来,凉意透过我袖子打到皮肤上,我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是的。我承认,我害怕了。这一瞬间我终于意识到,我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强捍。可我更明白的是,面前这些人是不会因为我害怕而可怜我的,相反,我的懦弱会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我反抗,后果会很惨,我不反抗,后果会比很惨还要惨。

即然横竖都是惨,那我为什么不拼一次试试?自古不都说邪不胜正么?不都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么?不都说奇迹总在绝望时诞生么?好,那个叫做奇迹的东西,请你给我勇气,我现在要信仰你!

我脸上的怯色不变,却暗暗的打量周围的情况来。想要自保,首先要先逃跑!

这是一条横街,左面和右面各有一道路口。他们虽然围着我,每个之间却都有一段空隙,只要想办法击倒一个人,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冲出包围圈往亮的地方跑,我就能得救了。他们就算追也不可能追出这条街。法质社会,大路朝天!见不得光的硕鼠也只敢在黑暗里生存。

不过,前提是我的速度必须够快,可以给他们个措手不及。一但我慢了一分,被我击倒的旁边两人又够机灵的话,我肯定又会被抓住。我必须得选个可以一击得中的。选谁呢?我拿的光扫向他们,突然暗暗一喜,恩!好,就他了!

这是个光头,身高在这些人中算是矮的,许是酒精的做用,他的上眼皮和下眼皮一直在打架。有风吹来,似乎还有摇摇欲坠的趋势。现在给他张床,我想他会在三秒钟内去见周公!相对与其他人,把他击倒的把握要大很多吧?

就在我暗自打量他的一秒钟,上天保佑,他的眼睛完全闭上了,身体也跟着向一侧倾斜。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我飞快的往前一跨,腾跳、悬转、出腿!一个完美的回旋踢就招待在了他脸上。

如我所想,他像一只破风筝一样往旁边栽去。我出手太快,旁边人都没反应过来,本能的出手去扶他。借着他们失神的一瞬间,我飞快的冲出包围圈狂奔出了两三米远。

“抓住她!别让她跑了!给我站住!”一瞬间的功夫必竟短暂,人群中不知谁大喝一声,紧接着那帮人呼拉一下追了过来。

哼!站住?站住的是傻子!哪管后面追的多疯狂,我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往前奔跑着。

哈,看来,看来真的要相信奇迹了,我飞快的跑着,心里竟生出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那滋味如同久旱的禾苗迎来了甘露,如同快要溺死的人抓到了救命草。就一个字~爽!快跑,在快点!在有五十米就安全了!到时候我一定把警察领来把你们连窝端!看你们这些社会的败类还能嚣张几时!快点,在快点!

我喜滋滋的跑着,满心都是劫后余生的喜悦。可是我好像忘了一点,那就是“福兮祸所兮,祸兮福所依”太高兴或太悲伤都不是什么好事。人永远不能把眼前的结局看成结局,更不能把眼前的喜悦当成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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