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芥末酱》第1/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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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芥末酱 作者:[美]莎拉・邓恩
  《爱情芥末酱》书评 文/王淼(书评人)
  一对情侣在家中招待朋友吃晚餐,女主人让男友到杂货店去买芥末酱,一个小时之后,却接到了男友从公共电话亭打回来的电话,说是:“不必等他,他没买到芥末酱;还有,顺带一提,他不回来了,他爱上别人了。”出门买一次芥末酱就爱上了别人,而且一去不返,听起来有点像天方夜谭,但这的确就是美国畅销小说《爱情芥末酱》的开始。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开始,意味着接下来会有一个不同寻常的故事。果然,32岁的女主人公开始津津有味地讲述起男友出走之后,她的生活经历和她的思想变化。
  《爱情芥末酱》无疑是一本让人不忍释手的精彩小说,说它精彩,不仅是指书中讲述的故事,同时,也包括作者流露在字里行间的个人智慧与幽默天性。莎拉・邓恩在书中塑造的是一位知性的女人――所谓“知性”,其实是指她的大脑胜于她的美貌,这样的女人固然有着足够的聪明,像一本内容丰富的大书一样耐人品读,但在快餐时代,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在追求立竿见影的东西,并没有谁真正愿意耐心品读这本丰厚的大书。所以,知性的女人也就往往注定了她的不合时宜与情场失意,正像女主人公所独创的“约会市场价值”说到的那样:“女性年纪越小,外貌越美,市场价值越高;男性越有钱有势,市场价值越高。”这话虽然说得一针见血,但听起来还是有点愤世嫉俗。
  女主人公原是在道德宗教的氛围中长大成人的,说道德是一种宗教,并不是我的个人意见,而是她本人的意思。她说:“宗教就是,你放弃俗世一些好玩的乐趣,换取‘不再害怕死亡’这项恩赐。”但很遗憾,她在种种规矩与限制、期待与教条中逐渐长大,循规蹈矩、一丝不苟地遵照父母与教会的教导做事情,结果却完全得不偿失。抱着怀疑的心态,她开始重新寻找自己的生活坐标。不过,知性的女人追求世俗的快乐,却总是显得困难重重,倒是那些思想简单的女人,才更容易获得轻松的乐趣。女主人公虽然从25岁决定重新选择自己的生活,但直到32岁,她一直在生活中摸索,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努力修正着那些不利于身心健康的精神和意识,而《爱情芥末酱》所展现的,正是这个自我蜕变的过程。
  如果让我找出几个名词,来形容来莎拉・邓恩的这本小说,我首先想到的即是“聪明”、“俏皮”、还有“幽默”。美国人似乎天生具有一种乐观向上的精神,他们即使身处逆境,也依然能够坦然面对,而且,他们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丑事与尴尬事亦从不避讳,让人忍俊不禁的打趣之余,推己及人地反思与自省,则尤其具备一种达观的态度和自嘲的勇气。当然,他们有时也难免会玩一玩小聪明、耍一耍小心计,但对于他们的人生却终归无伤大雅――他们知道“期待事事完美是不公平的,人总会犯错。”因为懂得,所以宽容;因为懂得,所以悲悯。
  《爱情芥末酱》1(1)
  凭良心说,不管汤姆用什么方式离开我,我都不会高兴;但是话说回来,我干吗把良心浪费在他身上?不过我会尽量据实以告就是了。
  那是九月最后一个周末,我们在家招待朋友吃晚餐。客人快要到了,可调配鸡肉酱汁必须用到的法国芥末酱却用完了,于是我让被我妈称为我的“同居男友”的汤姆到杂货店去买。我清楚记得,他出门前我还特别叮咛:“别买辣味的。”因为我也邀请了好友邦妮,她当时正怀着七个月的身孕,一吃辣就会流很多汗,让餐会上出现一个挥汗如雨的航空母舰,实在大可不必。
  结果,更大可不必的事倒真的发生了:一个小时之后,汤姆在公共电话亭打了个电话回来跟我说,不必等他,他没买到芥末酱;还有,顺带一提,他不回来了,他爱上别人了。
  而我们有一屋子客人!我自小受到的教养是当有旁人在场时,绝对不可以作怪或失礼,这是我采取以下做法的原因。我镇定地把头伸进
  客厅,说:“邦妮,你到厨房来一下好不好?”
  邦妮像
  航空母舰般开进来。
  “汤姆在哪里?”她问我。
  “他不回来了。”我说。
  “为什么?”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他说他不回来了,我想他跟我分手了。”
  “用电话告诉你他要分手?不可能。他是怎么说的?”邦妮问。
  我一字不漏地告诉她。
  “我的天,他真是这样说的?你没听错?”她问我。
  我哭了起来。
  “实在太过分了,简直不可原谅。”邦妮用力抱住我。
  这的确不可原谅。我认为,在我们宴客时,汤姆用电话突然结束这段四年的关系,固然不可原谅;但更过分的是,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挂断了。我觉得这也粗鲁到不可思议。
  邦妮却认为这是汤姆不想向我求婚所用的策略。她甚至在抱住我的时候,一再强调这个理论来安慰我。“男人总是逃避婚姻,他们觉得那一点也不好玩。”她抚摸着我的头发,“可能因为他们已婚的朋友每个都一副累到不行的样子。”
  话刚说完,邦妮的丈夫赖瑞像听到提示句的演员,准确地进入厨房。他的裤腰塞着红白条纹的抹布,手上端了两盘马萨拉
  葡萄酒鸡,表情非常得意。既然汤姆没把芥末酱买回来,赖瑞便提议把沙拉里的蘑菇拿出来,改做马萨拉葡萄酒鸡。
  关于赖瑞这家伙,我能告诉你的是,他跟邦妮约会的时候曾经劈腿,而且左劈右劈、无所不劈,然而他现在是两个孩子的好老爸、亲手调制马萨拉葡萄酒鸡的大厨,外加心如止水的居家男人。他或许累到不行;然而是忠诚的累到不行。
  “汤姆不回来了,他说他爱上了别人。”邦妮对赖瑞说。
  “他爱上了谁?”赖瑞问她。
  不必问我也知道他爱上了谁――凯特?皮尔斯。我就知道!而且早就知道!看着邦妮的表情,我相信她也知道。自从邦妮买了一个把通话器戴在头上的免持听筒电话,讲电话就成了她的最爱,而凯特则成为我们最常讲的话题。她是汤姆大学时代的女友,最近才恢复联络,她邀汤姆叙旧,之后两人就经常在一起吃“朋友跟朋友的”午餐。
  有一次跟邦妮用电话聊天,我告诉她:“汤姆昨天晚上看‘夜线’节目时,突然开始做仰卧起坐。依你看,这有没有什么意思?”
  “可能没有吧。”邦妮回答我。
  “我总觉得,人不会无缘无故开始做仰卧起坐。”我说。
  “几个星期前,电视台重播‘洛基’,第二天赖瑞就开始躺在车库的举重椅上练肌肉,所以,那可能没有什么,你别胡思乱想。”
  赖瑞把葡萄酒鸡放在流理台上。“他有说谁吗?他有说他爱上了谁吗?”
  “他爱上了凯特?皮尔斯。”必须说出这句话实在很让人心痛,我在厨房的椅子上坐下来,自己先把话修正一下:“他以为他爱上了她,至少,这是他的想法。”
  “那可能只是一时的放纵。”邦妮仍想安慰我。
  “我也可以去一时的放纵吗?”赖瑞问道。
  “当然不可以。我的意思是,那也许会过去。”邦妮说。
  “你没有见过她,她好漂亮。”我说。
  “你也很漂亮啊。”邦妮倾前拍拍我的手,那反而让我觉得我一点也不漂亮。告诉美女她很漂亮的时候,根本不必拍她的手。
  我的朋友考狄利娅跑进厨房来,想知道出了什么事;看见她,我的眼泪又夺眶而出。考狄利娅也哭起来。我起身走过去抱住她,两人像某个亲戚突然死掉那般抱头痛哭。后来我才知道,考狄利娅真的以为我的某个亲戚死了,如果只是因为恋情生变,她说她才不会哭成那样。
  对于感情的事,考狄利娅有一套哲学,她是那种有过婚姻,然后很确定自己绝对不会再结婚的人。考狄利娅跟理查的婚姻维持了大约两年,当该有的问题逐渐出现,他们也采取该有的解决方式,那就是一起接受婚姻顾问的治疗。理查对婚姻顾问承认,他很喜欢看非职业演员所拍的色情片;考狄利娅心想,可以啊,虽然不是很理想,但是可以接受,毕竟人类的性行为实在是一门很复杂的学问,丈夫如果有小小的怪癖,她愿意保持开放的心态。但是,事情越来越大,理查说出了重点:他也参加演出。这下子,考狄利娅发现她并没有那么开放。
  邦妮把汤姆的事情告诉她后,考狄利娅说:“他不能用电话跟你分手,你们住在一起,连沙发都是一起买的。”
  “我一直没告诉你,我不喜欢那张沙发。”邦妮说。
  “那是汤姆挑的。”我又哭起来,“我不希望他认为住在一起后,连挑选沙发的自由都没有。”
  “我就是看到那张沙发,才不让你挑沙发。”邦妮对赖瑞说。
  不久,邦妮离开厨房到
  客厅,让其他的客人回家去。为了不让我一醒来就看到成堆的脏碗盘,她和赖瑞还帮我清理了厨房;考狄利娅陪我喝完一整瓶葡萄酒,并送我上床。我告诉他们,我想自己一个人静一静,他们三个人才各自回家。
  你或许应该知道,挂上汤姆那通电话,我的第一个想法是:戒指的事情我做错了。事情是这样的,几个月前,我刚好在杂志上看到我很喜欢的戒指,我竟然把那张图片剪下来;更不好意思的是,我竟然趁汤姆上班前冲澡时,把剪下的图片塞进他的公事包。
  我当然不是要他第二天就跑去买戒指!我只是想收集有用的资讯,让他未来需要的时候手边就有资料可以参考。当年,赖瑞问邦妮想要怎么样的戒指时,邦妮只说她不要单颗的宝石,想要跟别人不一样的戒指。可是话刚说完,她突然想起,赖瑞曾把两条咖啡色大浴巾用大型订书机钉在卧室的窗口,充当窗帘长达四年,她赶紧在鸡尾酒的餐巾纸上画了一个镶着一排
  钻石的戒指,并在旁边写下“白金”、“六号”几个小字,以及“尽量大”、“尽量快”几个大字。赖瑞乖乖拿着纸巾去找珠宝商,那个金光灿灿的大螺丝圈到现在还套在邦妮的手指上。
  当然,戒指这回事,很可能是我小题大做;我的个性就是这样,喜欢盯着某个小细节研究半天,对大局反而常常视而不见。这个毛病一直改不掉。大学的时候,我修过一门写生课,第一堂课两个小时下来,我的素描本上只精细描绘了模特儿那根巨大的、没有割过包皮的阴茎。好吧,我承认:显然我不应该把戒指的图片放进汤姆的公事包,显然我一开始就应该把凯特的事跟他说清楚。我这个后知后觉的人,现在看这些都很清楚,可我就是怎么也没想到,汤姆真的会移情别恋!
  好吧,我说这话根本是自欺欺人。他另有女朋友的想法,其实经常在我的心里出现,但是,只要我一说出来,汤姆立刻向我保证,那是我胡思乱想。他会说:“你老是这样,要我怎么过日子?如果你不能信任我,或许我们应该现在就分手。”他那一本正经的态度,既冷静如常又合情合理,使得我只好回过头来自我检讨:他是对的,都是我有问题,都是我有夸大妄想症,而我会这样是因为我父亲在我五岁的时候遗弃我和我母亲,我有恋母情结,我毫无理性地害怕被人遗弃,所以我必须自行克服这一切的偏见。
  我总是用这个想法提醒自己:“手里有只小鸟的时候,要松松地握着,才不会把它捏死;张开你的手吧,它若回来,就是你的;它若不回来,你又何曾拥有过。”心里这样想,感觉就好了很多,好像到达禅的境界。然后,我又想,这个理论又是哪里来的?它应该是青少年时期我们常看的、那些似是而非的名言隽语,也或许来自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然后我就想到汤姆最宝贝的一件“小王子”T恤,那上面的手绘图案就是凯特在大学时期画了送给他的,当然也就是他忙着跟她吃午饭的那个凯特,于是所有的事情又从头开始。
  有一次我跟汤姆讨论凯特的事,我说:“我不喜欢你经常跟以前的女朋友吃午饭。”
  “我有能力跟已经分手的人维持朋友的关系,你跟吉尔也还是朋友,不是吗?”汤姆说。
  “首先,我跟吉尔已经不是朋友,”我说,“第二,吉尔是个男同志,即使我跟他仍然是朋友,他也不会想跟我上床。当年,他跟我上床时,对我的兴趣就不在性这方面。”
  “凯特已经有男朋友了。”汤姆这样说,但我翻了个白眼。“她和安德瑞住在一起。”他特别强调那个字,我好不容易才没有大大地哼一声。“我不要再谈这件事。”他说完就径自出去打壁球了。
  这次的争吵对我毫无帮助。他还是跟她一起吃午餐,他甚至要我跟她一起吃午餐!并把我的办公室电话和所有的事情都告诉她。“凯特说她下个星期要打电话给你,她想找个时间跟你一起吃午餐。”汤姆说。
  我整个周末都在思考我的计划,最后的决定是不要回电。我的打算是不接电话,并在接到她来电的留言之后,不回她的电话。结果怎样,你知道吗?她根本没有打电话。我早该知道,我的对手是个小人。然而,知道又有什么用?当凯特?皮尔斯那种女人看上你的男朋友的时候,天塌下来都挡不住。
  我倒不是说汤姆完全没有错,我也警告过他。我说:“她不只是想要跟你做朋友。”我说:“那种女人的做事方式绝对不是这样。”我说:“除非把你弄上床,她是不会罢手的。”汤姆本来要邀她来参加那天晚上的聚会!“她没什么朋友。”汤姆这样说。
  什么跟什么啊,我那时想。首先,我邀她参加晚餐聚会,然后她打入我的朋友圈,接下来你就会发现她盯上了我的男朋友。我知道这种事通常是怎么进行的,我不要它开始。不幸的是,凯特干脆跳过前菜,直接盯上我的男朋友,而且明目张胆地进行了五个月。
  “椅子不够,没位子给凯特和安德瑞坐。”针对汤姆要邀凯特参加晚餐聚会的建议,我这样对他说。
  “只有凯特会来。我可以坐折叠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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