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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
作者:[英]简・奥斯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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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奥斯汀于1775年出生在英国汉普郡一个名叫斯蒂文森的村子里,父亲是一位乡村教师。她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却在父亲主持的家学中大量涉猎各种书籍,获益匪浅。 15岁时,她便开始写短剧、小品试笔,娱乐家人,21岁完成的小说已济身英国文坛最佳作品行列。

奥斯汀的小说均为爱情故事,但她本人却终身未婚。她于1817年辞世,时年不足42岁。

奥斯汀在22岁前已完成两部小说,后经修订,于1811年出版《理智与感伤》,1813年出版《傲慢与偏见》。她在27―28岁时写出第三部小说《诺桑决寺》,胆直至她去世后1818年才发表。30岁后,她写了另外三部作品,1814年出版《曼斯费尔花园》,1816年出版 《爱玛》,1818年出版《劝导》。

奥斯汀所写均为自己熟知的生活,大都是苏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她描写的生活圈子很小,但她的观察细致入微,构思睿智合理,任务刻画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她的写作风格朴素无华;情节巧妙跌宕,耐人寻味。一百多年来各国读者对她的作品爱不释手。

《爱玛》像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情节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而展开,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 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中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作人权力的丑陋世尚。《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力,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在当时的英国,这几乎无异于反抗的呐喊。

或许没有那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像形见拙。这是一部匠心西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是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勒假、恶,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爱玛》也像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但是他为什么能创造出令读者如醉如痴不忍释卷的效果呢?回答应该说是多方面的.

在一个方面,它通过了主人公爱玛营造了读者阅读时的自我陶醉的心理氛围,一百多年来,《爱玛》的读者往往都是一口气读完它,然后对阅读感受津津乐道。读者仿佛置身于主人公的地位,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进主人公的角色,亲自参与作品的情节发展。读者随着故事的展开,与主人公保持着比较紧密的心理联系,遇到还击和荒诞的情节变化,便有与共鸣而忍俊不禁和捧腹大笑,读到尴尬场面,读者也颇感难为情。

在另一个方面,《爱玛》的情节又是一个谜,读者在作者的引导下,试图去解这个谜。从这个意义上讲,《爱玛》有类似一部神秘的的侦探小说。 作者谨慎的将一些重要的线索掩盖起来,知道需要时才揭示出真相。读者从爱玛的角度去观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希望通过种种线索去探求真相。虽然读者不能精确地预测到结果如何,但是, 一种预先已经朦胧有所了解的感觉却贯穿阅读过程的始终,等到“秘密”揭示出来,读者的感觉是早就有所预料。作者的这一手法,或许可以称作对读者虚荣心里的满足。作者仿佛在对读者说:你我都知道爱玛的观念又多荒诞。这种感情强化了阅读时的戏剧效果。

《爱玛》是奥斯汀的第五部小说,当时她的写作技巧相对来说已经炉火纯青。

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经作者的巧妙构思,表面的因果关系与隐藏在幕后的本质缘故军自然合理。女主人公根据表面现象,产生合情合理的推测和判断,细心的读者虽然不时产生种种疑惑,但思绪不有底随着爱玛的观察而发展,等到最后结果出现时,与表面现象截然不同,造成了出乎意料的喜剧效果。如果读者重读一遍,会发现导致不可避免结果的因素早已存在于字里行间。

奥斯汀在为妇女争取平等权力的努力中,更加侧重于这种平等权力的社会性,而不仅仅将目标局限于个体婚姻的男女双方之间。 在《爱玛》中,作者将逃避现实私定终身的佛兰克和简至于可笑的地位,他们是一对屈服于社会舆论压力,心里藏着难言之隐得可怜恋人,因而显得受人厌恶;而注重社会公开承认其真、善、美另外两对恋人,却受到褒扬。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是以此明确呼吁社会对男女平等权力得承认。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到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象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翻译《爱玛》的过程中,译者不但对奥斯汀描写事务、刻画人物性格和传达思想感情时独出心裁的幽默方式钦佩倍至,而且对它运用英语语言的精湛水平赞叹不已。译文在准确传达原文,思想内容的同时尽量传神地再现原文的语言形式,是译者努力的目标。

 译者

第一章

爱玛・伍德豪斯小姐端庄儒雅、才思敏捷、生性欢乐、家境宽裕,仿佛上苍将最美好的恩赐集中施与她一身了。她在这世界已经生活了将近二十一年,极少遭遇到苦恼或伤心的事情。

她是两姊妹中年幼的一个,父亲是一位极富慈爱心人,对女儿无比娇惯溺爱。姐姐出嫁后,她早早便担当起家庭女主人的角色。她母亲很久以前就去世了,母亲的爱抚仅仅给她留下一点儿十分模糊的记忆。一位杰出的家庭女教师填补了母亲的空缺,它给与的母爱绝不亚于一位母亲。

泰勒小姐在伍德豪斯家生活已经有十六年,她不仅是个家庭女教师,更是这个家庭的朋友。她非常喜爱两位姑娘,尤其喜欢爱玛。在她们两人之间,姐妹亲情胜于师生关系。泰勒小姐脾气温和,即使在原来执教时期,也难得强加什么限制,现在,教师的权威早已烟消云散,他们就像相依为命的朋友一样生活在一起,挨骂喜欢做什么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虽然她高度尊重泰勒小姐的判断,但是决定主要由自己作主。……(此处有45字不通顺)

悲哀降临了――仅仅是个轻微的悲哀而已――而且还不是以痛苦的方式降临的――泰勒小姐出嫁了,首先感到的是失去泰勒小姐的悲伤,在这位亲爱的朋友结婚的日子里,爱玛才第一次坐下悲哀的想象着未来,婚礼过后新人离去,饭桌上只剩下父亲和她,不可能指望有第三个人在漫长的夜晚来活跃气氛,她父亲饭后编造早上床安息,她只有自己在炉前痛惜自己的损失。

她的朋友在这桩婚姻中面临着种种幸福的前景,维斯顿先生的品格无懈可击,财产富足,年纪适中,态度谦和,爱玛想到自己向来希望本着自我牺牲精神和慷慨的友谊促成这桩婚姻,就感到些许满足,但是那天早上的活动对她来说却是阴郁的,每天的每个时辰都感到需要泰勒小姐,她回忆其她慈祥的音容笑貌――十六年来一直地那样和蔼慈祥――及其自己五岁其她便开始教授知识,陪自己做游戏――回忆起她在自己健康时不惜贡献出全部能力,为了使她高兴而时时相伴――在自己幼年生各种疾病时更是百般照料,无微不至,为此她心中时常洋溢感激之情;在伊莎贝拉出嫁后的七年间,家里只剩下她们两人,两人平等相待,毫无保留,那更是亲切美好的回忆。那是个非常难得的朋友加伴侣,富有才华,知识丰富。乐于主人,态度谦和,对家庭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对家里关心的所有事务全都十分不感兴趣――爱玛尽可以将自己的各种念头统统倾诉给她,而绝对不会发现她的慈爱会产生任何瑕疵。

她该如何忍受这种改变呢?不错,她的朋友离开他们仅仅不足半英里远,但是爱玛意识到,半英里之外的维斯顿太太一定与这所房子中那位泰勒小姐有着天壤之别。尽管她天生便具有优越感,后来更加强了优越意识,然而她却面临精神孤独的极大危险,她热爱自己的父亲,但是他并不是她的伴侣,无论进行理智的还是逗乐的交谈都无法跟上她的思路。

由于伍德豪斯先生娶亲时已不年轻,父女之间年龄的鸿沟被他的老态和习惯衬托的更加显著,她终生病魔缠身,既不能锻炼身体,也无暇培养心智。于是未老便已先衰,虽然他的友善心灵和们和的脾气,处处文明礼貌赢得人们热爱,但他的天资在任何时候都无法受到恭维。于其他人比较起来,她姐姐并不算嫁得很远,仅仅是住在离家十六英里外的伦敦,然而并不能每日随意来访;他不得不在哈特费尔德宅子熬过十月许多漫长的夜晚,最后才能在圣诞节前夕盼来伊莎贝拉夫妇和他们的孩子,享受与人交往的喜悦。

海伯里是个规模接近城镇的大村子。尽管哈特费尔德宅子有自己的草坪、灌木丛和自己的名称,但是它其实属于海伯里。然而,在这全村里也找不到能与她的指挥相配的伴侣。伍德豪斯家是当地的望族,为重目所瞩。由于她父亲是一位公认的谦谦君子,她在村里便有许多熟人。然而这些熟人中没有哪一位能代替泰勒小姐,哪怕仅仅是半天也不行。面对这令人忧郁的变化,爱玛除了胡思乱想之外,没有任何办法好想,直到父亲醒来,她才不得不强装出欢乐的模样,他的精神需要有人支持。她适合神经质的男人。有精神忧郁的倾向,喜爱跟自己熟悉的任何人交往,在分手的时候总是感到很难过;他讨厌任何变化,由于婚姻是变化之源,所以他从来就不赞成;他自己亲女儿的婚姻至今也不能得到他的认可;若不是出于同情,他决不会提起他,尽管那是爱的结合。现在,他又不得不与泰勒小姐分手。他是个稍有些自私自利习惯的人,根本不可能想象别人可能跟自己有不同想法,他倾向于认为泰勒小姐作了一件令人伤心的事。他认为她的余生整个在哈特费尔得度过要幸福的多。爱玛微笑着,尽量与他进行快乐的交谈,以便将他的思绪从这问题上转移开,但是,茶点端上来时,却根本无法阻止他一字不差地重复午餐时讲过的话。

“可怜的泰勒小姐!--我真希望她能重返这里,维斯顿先生怎么会打她的念头,这多可惜呀!”

“我可不能同意你的看法,爸爸,实在不能同意,维斯顿先生是个杰出的男人,那么诙谐可爱,绝对配得一位贤惠的妻子,她现在有了自己的家,难道还可能跟我们生活在一起,容忍我的种种乖僻?”

“她自己的家!她自己的家有什么好?这个家比她大三倍。再说,我的亲宝贝,你绝对没有任何乖僻啊。”

“我们应当经常去拜访他们,他们应当常常来看我们,我们应当常来常往,我们必须开始这样做,经快造访这队形婚的伴侣。”

“啊,我的老天,我哪能走那么远啊?朗道斯宅子距离这儿那么远,我连一半距离也走不完。”

“怎么啦,爸爸,谁也不想要你亲自步行。我们当然要乘马车去。”

“乘马车,可是为了走这么点路,詹姆士不会喜欢套车。我们拜访的时候,可怜的马儿该待在什么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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