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战士全集.com》第63/565页


一堆不起眼的杂草从中,两只脚突然伸了出来,使劲的在地上蹬踹。有人用沉闷的声音发出呃呃的声音,每出一声,双脚就会瞪一下。两只脚非常用力,脚上的军靴已经将地面踩了好深的一个坑。

刘文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趴在草丛里静静的盯着那双脚。美式军靴,一直套到小腿的一半,厚实的靴底是用橡胶做的,无论在什么地形都可以游刃有余。露出的半截小腿,穿着草绿色的裤子,上面还有星星点点的黄色和黑色斑点,与周围一切完美的融合。如果不是那双腿在剧烈的运动,即便是这样的距离,不仔细看也未必发现的了。

刘文辉突然想起了那张死鱼一样的脸,那脸上涂抹着一道道的油彩,和这条裤子的颜色非常的相似,难道说……

刘文辉没有继续猜测,看情况应该是被什么东西制服了,正在做垂死的挣扎。如果真是那个敌人就太好了。一直等到那双脚再也不动了,刘文辉才示意大牛去另外一边,两个人准备包抄。

猛然间从隐身处出来,黑洞洞的枪口对准那堆草丛,一点点的靠近。刘文辉知道那人的厉害,就算现在这个样子,如果是个陷阱,稍有不慎死的很可能就是他。

大牛也在另一边出现了,两人格外谨慎。当看清草丛里的情况之后,全都长出一口气。不错,正是那张死鱼脸,现在的样子更像了,眼睛努力的向外鼓着,白眼仁已经占据了整个眼睛,嘴巴张的老大,全身的骨头如同碎了一般,整个身子软趴趴的铺在地上。这家伙隐蔽的很好,衣服,鞋子,帽子就连脸和手臂都和周围的颜色统一协调。

大牛用枪管捅了两下,那人一动不动的仰面躺着。身旁扔着一支缠着和他衣服一样颜色布条的m16。一只手里攥着一柄短刀,刀刃对着自己,似乎要自杀。可惜他没有这个机会。

“沙沙……”

沙沙声在十几米外响起。刘文辉打了一个机灵,立刻举枪瞄准。当看清是梅松的时候,连忙出声让大牛别开枪。梅松微微一笑,三两步来到他们身旁,看了那具尸体一眼:“就是他,这家伙一直跟着我们!”

“是他?”大牛看看梅松,又看看那具尸体:“你确定!”

梅松淡淡一笑:“自从你们出了山洞开始,他就一直跟着。我好不容易找到这样一个机会。”

刘文辉认真的看着那具尸体,没有刀伤,也没有抢上,是窒息死亡。他们一直就在附近,并没有发现梅松的人影:“你是怎么干掉他的?”

梅松神秘的一笑:“秘密!”

跟着自己的尾巴终于没了,这让几个人很高兴。这小子几天来把他们害苦了,现在好了,没了他就有更大的机会回家。

“呱呱……”一阵鸭子叫从那人的身上传来。几个人被吓了一跳,连忙举枪瞄准,生怕这尸体突然复活。

第49章谁是神枪手

阮伟武一脸阴沉,看着那具已经被扒的精光,全身骨头都碎了的尸体。

这是他手下最好的尖兵,执行过多次任务。曾经与美军的一次作战中,这名尖兵一个人就端掉了美军的一个连部,迫使整个连的美军缴械投降。自从那次之后,所有人看见他就如同看见鬼一样,不敢和他多说一句话。

如今竟然死了,没有刀伤,也没有枪伤,全身的骨头都被打断了。阮伟武不明白,就那几个对手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还不用刀也不用枪就把人给杀了。这个仇不能不报,自从丛林猎手小队成立以来,没有出现过死伤,这是第一次。

阮伟武一招手,身后一个背着狙击枪的战士,一脸阴冷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阮伟武恶狠狠的道:“找到他们,全部射杀!”

那人也是一声不吭,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从肩膀上摘下狙击枪,一拉枪栓,将子弹上膛,弯腰钻进了密不透风的丛林。

身后没有了尾巴,刘文辉等人走起来也精神了很多。一个小时的路程,四十分钟就走完了。重新回到住过的那个山洞,扔下那人的装备,的确都是好东西。丛林匕首,手枪,水壶,就连鞋袜都是最好的。防水,防潮,还防刺。

大牛最关心那背包中的吃的,每一个都要尝上一口,还不断的点头,自顾自的说着好吃。刘文辉拿起一张不大的地图开始研究。比他们先前缴获的那张地图好的太多了。很多不知名的小山丘都精准无误的标示出来。看着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离他们最近的一个敌军哨所还有一天的路程,这让刘文辉很高兴。

梅松在研究哪管油彩。张志恒的两只眼睛紧盯着那把枪。只有阿榜一人静静的坐在一旁,用一块破布将自己的狙击枪擦的干干净净,几乎都能照出人来。

刘文辉道:“行了行了,都别研究了,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明天只要到达这里,就能找到吃的!”一指地图上的敌人哨所,冲着几人微微一笑。

大牛连忙转过身,探头看过来:“那敢情好,这一阵子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

梅松道:“我们不能太着急,那人身上的无线电不是还有声音吗?说不定还会有尾巴跟上,再来这么一个,咱们可就得吃不了兜着走。”

大牛有些诧异的看着梅松:“你还会说吃不了兜着走,普通话水平有长进呀,这一趟跟着我们没有白来。”

刘文辉的脸色立刻平静下来,梅松说的对,自己的确有点太乐观了,只要还在敌国,他们永远都是敌人的猎物。就这么一个尾巴,他们都是九死一生,再来一个谁也不知道会是啥样。敌人这一次是铁了心要灭他们,越是觉得安全的时候越不能大意。这句话是胡麻子说的。

刘文辉一股脑的将那人的东西,包括衣服鞋袜全都扔到梅松面前:“这些都给你,探路的时候可能有用。”

梅松摇摇头,拿起一只靴子,和自己的脚比划了一下,那双鞋明显比梅松的脚大了一圈:“这个我穿上可不舒服,非但走不了路,还有可能带来麻烦。”

大牛对刘文辉的决定非常不满:“为啥都给他呀!干掉那个猴子,俺们可是提着脑袋做诱饵的!”

刘文辉瞪了大牛一眼:“你他娘的少废话,有本事你穿上我看看,就你那人高马大的样子,要是能装进去就给你!”

大牛没敢回嘴,只能吐了吐舌头,继续去他的背包旁翻找吃的。张志恒更加瘦小,刘文辉太过健壮。看来看去,只有阿榜或许合适。然而阿榜不愿意。他的那身衣服可是他娘出发前亲自给她做的,他娘说有这身衣服,祖先就能保证阿榜平安回来。阿榜深信不疑。

阿榜的衣服是芭莎族特有的民族服装,纯黑的手工粗布,衣服边绣着一道道金黄的线条,每一根线条都有不同的含义。领口处优美的图案是他们部落的标志,自从阿榜记事起,就没有一件没有那图案的衣服。现在让他脱了,还要换上死人的衣服,这绝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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