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龙威凤全集》第42/269页


霸剑天罡不在场。神手周杰也不在场。

主将不在场,对方可以长驱直入。

大厅灯光明亮,所有的灯笼皆悬挂在四周,都是防风的大型照明灯笼,不放置灯台与菜汕灯,即使狂风入厅,也不可能把灯火全部吹熄。

宽敞的厅堂,门窗大开,即使在门窗对面的屋顶,也可以清晰地看清,厅内只有五个人。

李大人穿的是便服,青衫佩剑,身材修伟,脸上皱纹不多、神色和蔼,年近花甲的人由于心胸宽洪、健康状况甚佳。

看样子,他这顶知州兼县令的乌纱帽,还得多戴几年,清河县民不肯放他走,二十年,似乎这顶乌纱压他不垮。

只有五个人,暴客应该无所畏惧的长驱直入。

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县太爷固然在兵荒马乱时,必须带兵守城或上阵,但读书人哪能真正舞刀弄枪?

一个三流武林混混,也可以冲进去一刀把他摆平。

久久,毫无动静。

暴客居然不敢狂野兴奋地冲入,变得极为反常。

但敏感的人,已经可以感觉出,紧张的气氛却越来越浓烈,即将升至爆炸边缘。

也许,外围警戒已有效地将两路暴客阻绝在外围了,没人能潜入官台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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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从府城至清河县城,全程六十余里。水路略近些,因为漕河这一段几乎很少有曲折的河道。陆路有些弯曲。略远十余里,但水路船速缓慢,缓不济急。

他必须在凶魔们发动攻击之前赶到,而离开时,天已经入黑了。

一阵好赶,他浑身的汗已经把衣裤湿透了,想用轻功那是妄想。

轻功只能应急,必要时才能使用,那是一种极耗体力的技巧,一盛二衰三竭,能支持片刻已经不错了,哪能用来赶长途?

他必须赶,有点不自量力。

赶了二十里,他已经感到口干舌燥受不了啦!

能用轻功赶二十里,他已经超出人力所及的超人境界了。

不能再逞强啦!乖乖放弃用轻功的愚蠢念头,开始用长距奔跑职代,速度馒了三倍,但也脚下生风,仍然比平常人的奔跑快两三倍。

长程奔跑,他自信可以一个时辰狂奔四十里以上。

他是体质异常,所谓天生运动体型的人,狂奔时血液不会沸嚼,更可用内家呼吸技巧助力。这种体质的人,一万个中可能有一两个而已。

三十里,四十里……夜黑如墨,星月隐在浓厚的云层里,夜凉如水,正是赶路的好时光。

但他却有如处身在水深火热中,感觉不出夜色的可爱,浑身汗水蒸腾,筋骨正大量消耗体能。但他有十成信心,在半个时辰内赶到县城。

半个时辰赶六十里不是神话,人的体能甚至还没发挥于极限呢!

可是,沿途不能有意外发生。任何意外的耽搁,都会影响他的脚程。

大官道佼间很少有人行走,旅客通常乘船往来。

他放腿飞奔。即使看到三五个结伴而行的旅人,他也不愿放慢脚步,不顾一切飞赶;

前面是尚贤村,村在路右,村口建了歇脚亭,亭旁有一座水质甚佳的水井,水位高,不需用打水工具,并旁有供旅客舀水解渴的小桶小构。

他对沿途的地理熟悉,心中一宽,距县城已不足二十里,得找水解渴缓口气。人毕竟不是铁打的,如不及时补允水份,很可能浑身虚脱啦!最好能获得一些肉汤,一些盐,或者一些糖。

远在三十步外,便看到亭内亭外都有影移动。

他不管有些什么人,飞奔而至,旅客与他无关,歇脚亭有旅客歇脚平常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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