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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必麻烦。在这里给大师见礼了,改日再随同家师登门拜访。”

说着,转身就要走。刚转过身,身前下起了一道金色的闪电雨,吓得青剑道人蹬蹬蹬往后退了几步。转过身,怒目圆睁,看着欧阳方丈。

欧阳方丈收回发招的左手,笑呵呵的看着他,“道爷,既然来都来了,跟我的不肖弟子也打过招呼了,哪能说走就走呢?让贫僧尽到地主之谊才是。”

青剑道人死死盯着欧阳方丈,心里盘算着,“看来这个老秃驴是不能让我就这么轻易走了,非要过招不可的话,你是厉害,但是咱们没交过手,你也不一定就能在我面前占到便宜。”

想到这儿,对着欧阳方丈冷笑道,“老和尚,咱们都是老江湖了,我的两个师弟已经死于非命,还非要把我留下吗?他日夜魔门全门出动,我师父他老人家如果过来,你这个轩什么破寺,还能如此稳当当的立在这儿吗?”

“哈哈……道爷真会开玩笑,难道要帮贫僧把这破寺庙挪到你们昆山不成?那贫僧倒是先行谢过了。”

方丈刚说完,只见青剑道人一抬手,从手心闪出一道银光,直奔欧阳方丈的前心,方丈笑呵呵地站在原地等着,待到那道银光快到胸前时,提起左手,在手心形成一尊巴掌大的佛像,佛像是大肚弥勒佛的样子,快到胸前时发现,那道银光是一枚银针,而且带有剧毒,银针马上就要打到方丈师父手中的佛像的时候,刚粘到佛像上,马上又弹了回去,直奔青剑道人的前心。

青剑道人吓了一跳,没想到会有这么一手,自己打出去的暗器,反回来又打自己,也没有时间犹豫了,使劲儿往空中一纵,原地跳起一丈多高,躲过了自己的银针。

方丈使用的招式是轩辕门的第一佛功――万佛无相中的一招,叫“以恶除恶”,是将敌人的非法武全部弹回,以相同的力道和方式施加给攻击者。这套武功欧阳方丈很少用,今天的情况特殊,眼前遇强敌,不能有半点马虎,所以把自己压箱底的功夫拿出来了。

青剑道人此刻也不用掩饰了,自己这么卑劣的招式都使出了,还有什么好装的。

“老秃驴,受死吧,今天就拿你的秃头为我的两个师弟祭奠,看你还怎么护着那个小杂种!”

说着,提剑直奔欧阳方丈,使出了昆山夜魔派的创派剑法――鬼魅夜魔剑。

整个身体飘忽在空中,配上青剑道人的黑衣,真像一个鬼魅一样在空中飘荡着。手中的剑幻象还生,像一条条青色的毒蛇一样,直奔欧阳方丈。

欧阳方丈将手中的九环锡杖提起,使出轩辕门第一体武――佛光杖,提神系和凡系双向混元气,整个身体闪着金光,脑后显出一圈佛光晕,挥舞锡杖和青剑道人打在一处。

青剑道人确实非常厉害,尽管不能压制欧阳方丈,但方丈应对起来也是小心翼翼,前前后后都要顾到了,而且青剑道人的武器非常厉害,极细极软,硬扛到锡杖上,它就打弯,很容易被剑梢伤到。

在青剑道人魔系和凡系双向混元气的催生下,这把剑还能自由伸缩,在攻击的时候变化多端,极不容易防御。欧阳方丈加了百分之二百的小心,还是被剑梢捎了肩膀一下,索性是轻微刮伤,并无太大影响。

越打方丈师父越气愤,紧锁双眉,圆睁二目。嘴里喊着,“青剑道人,你作恶多端,今天,贫僧要替天行道了。”

说罢,接连使出“观音洒水”、“如来问天”两个极具杀伤的招数,青剑道人虽然有些慌乱,但都躲过去了,转身刚欲反剑攻击,突然被耀眼的金光晃得睁不开眼睛,抬手遮住眼睛,仔细一看,一面墙似的金光直奔青剑道人。

青剑道人一下慌了神儿,想往后跑又想往天上跳,但都来不及了,青剑道人一时激劲儿,也是被逼的,将浑身的两向混元气全部激发出来,在身体前形成一颗挨着一颗的流星弹,组成了一面流星弹的墙。

而败也就败在此招,他不清楚欧阳方丈发出的是什么招术,就慌乱地抵挡,正中此招!

第三十四章 云月的身世

欧阳方丈连续使出两个佛光杖的招式后,将九环锡杖往地上一蹴,行气运招,使出万佛无相中的一个绝招――佛光普照,招式的功效为‘祛除魔气,荡涤魔性’,一瞬间吸收掉敌人的部分或全部魔系元气,让对方元气大伤,是一种降低敌人攻击能力的招式。

青剑道人这一着急,把体内的魔系元气全部放在了体外,而佛光普照的范围又非常大,没做好充分的准备根本躲不开,所以青剑道人这一招中的非常实,所有流星弹内的魔系元气被化个精光,体内仅存的支撑身体气力的魔系元气也被吸得差不多了。

双向混元气平衡之后,如果有一种元气损耗过大甚至完全用尽的话,那另一种元气也随之受影响,需要重新运功平衡。

青剑道人中招之后,体力不支,单腿跪在地上。

欧阳方丈拔起九环锡杖,一个移形幻影直接来到青剑道人跟前,提起左掌,掌心现出流星弹,“佛祖开恩,我要开杀戒了!”

“等等!”青剑道人大声喊道。

狠狠地咬了咬牙,干脆两条腿都跪到了地上,跪在欧阳方丈的脚下,抬右手亮出佛掌姿势,左手背到身后,单手向欧阳方丈行礼。

调整一下呼吸,语气平和地对方丈说,“欧阳方丈,请容在下说两句。在下有多事不明,请方丈赐教,否则,死不瞑目。”

“好,我佛慈悲,就让你死得明白。”

方丈收回掌,扬起头,威严地立在青剑道人面前。

“方丈可知此娃娃的来历?”

“当然。”

“既然知晓,为何还要偏护。”

“朋友之子,临终所托,既有约定,怎有不守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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