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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风华》全集

作者: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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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穿越

江晓宛今天很开心,八年的医科大终于熬出头了,从明天起,她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欢的事了。

江晓宛出身中医世家,又是一个乖孩子,所以当初高考报志愿的时候,她在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苦口婆心的劝说下选择了这个最好的医科大学。八年制的本硕博连读医科大让不少学子羡慕,但小宛第一喜欢美食,第二喜欢文学,而医学只能算是不讨厌。她天分极高,学习也认真刻苦,所以当时父亲对她说,只要她拿下医学博士学位,其它都随她。就为她爹这句话,八年里她遍读医书不算,还遍走祖国大好河山,打着寻访药草医方的旗号,遍学四方美食,为将来的美食之路打好基础。

此时此刻小宛心中感慨万千,无论如何,从明天起她就自由了。她心情很好沿着校园里的人工湖闲逛。正是夏天,湖中已绽开朵朵的荷花,小宛驻足观看,不防身后有人猛推了她一把,小宛跌入水中。

落入水中的小宛感觉水从四面八方向她涌来,她本是会游泳的,但不知为何涌来的水如漩涡一般将她卷入,她竟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人们的呼声越来越远,小宛的心也沉了下去,她不甘,她想做的一切都还没开始,就这么结束了吗?

许久,那种水流的压迫感渐渐消失,浑身有种重汗散去后的轻松和浑身的酸涩疲惫。小宛没力气多想便沉沉睡去了。

不知睡了多久,小宛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中是一名长相美丽的女子,只是来历不明,身份不清。没人知道她叫什么,从哪里来,而她自己大概是受了伤,不仅失了记忆,更成了傻子。救他的人是一个村夫,名沈雁翎,虽是村夫但长相俊美,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男子,又从小得父亲教导文才,也有些才名。只可惜家境不好,又是父亲带来的继子,继母待他十分苛刻,当他救了那陌生女子回家时,便以他坏了女子名节为由,要他娶了她为妻,只为省下那一笔彩礼,为她幼子娶一房好亲。他怜惜那孤身女子,没钱没势还神志不清,若无人照顾只怕被恶人残害,便当真将她娶了回去,给她取名宁儿。

成亲之后,继母便借故分家。沈雁翎不知性情好还是不在意,他们家只分了很少的差等的水田,粮食自给是不可能的,全靠他闲时上山打猎,才能维持生活,就这样继母还时时来要钱要物,沈雁翎又不好拒绝,以致他家至今一贫如洗。但小宛奇怪的是,照沈雁翎的性格和他家的情况,应该早过不下去了才是,但似乎自始至终,沈家都从未真正断过粮。

宁儿痴傻,沈雁翎却待她极好,她虽头脑不太清楚,但每日在家中倒也不曾给他惹事,两人成亲六年,如今已有一子,名叫阿筝,乖巧可爱,父亲上山打猎便是他在家中照顾母亲。

小宛正为那一家人叹息,却感觉有一只小手轻轻挨着她的额头,好像在试她的体温,她微微皱眉,缓缓睁开了眼睛。

只是眼前的景象差点让小宛再次晕过去了。

在她面前坐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正担忧焦虑的看着她。虽然小男孩的小脸瘦瘦的,还有些污渍,但仍可以看得出他长得很漂亮,若稍稍打理,定是一个小美男。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和梦中宁儿那个5岁的儿子阿筝长得一模一样,打量周围地环境也与宁儿的家一样,也就是说小宛很时髦的穿越了。老天,她不爱看穿越小说,有时还有些厌烦,这,算惩罚吗?

见到母亲醒来,一直安静懂事的阿筝不淡定了,高兴得几乎跳起来。小宛看着面前兴奋的男孩,心里涩涩的,不知自己不在了,现代的父母会怎样的伤心,又在想,那个宁儿又会怎样,会到现代去吗?

阿筝很懂事,看母亲嘴唇干裂便体贴的给小宛到了一碗温水,喂她喝下。这下,宁儿下定决心了,这个孩子她护定了,无论如何要让他幸福快乐的长大。

放下碗,小宛将阿筝抱在怀里,用袖子擦阿筝脸上的污渍,轻声道:“娘亲睡了那么久,阿筝辛苦了?”

阿筝窝在小宛的怀里,抿着嘴不说话,他年纪小,但很敏感,似乎已经感觉到母亲的不同了。

春日的阳光暖暖的,照在相拥的母子身上,这幅画面很是温馨,当然是在忽略小宛肚饿的咕咕声的情况下。阿筝看小宛,哦,现在该叫宁儿了,脸色微红的低下头,抿着唇拉着母亲走进厨房,熟练地拿碗盛了一碗米粥,递给宁儿,自己也盛了一碗,大口的喝着。宁儿怔怔的看着接近米汤的米粥,不知该如何下口。阿筝抬头看母亲,轻轻地说:“家里没米了,我们得省着吃,等阿爹回来。”

宁儿这才想起自家夫君已在五天前上山打猎去了,三天前宁儿开始生病,高烧不退,阿筝无法,找了祖母伯母请医生替她看病,家里没钱便拿了米粮抵债。宁儿心酸不已,对阿筝道:“吃了饭,我们上山去挖些野菜回来吃可好?”此时还是早春,未下春雨,但化雪后也会有些早生的野菜,总比喝米汤强些,这时她倒庆幸自己是学医的了。

吃了早饭,宁儿背了一个背篓,拿了一把小锄便带着阿筝上山去了。宁儿家住在一座山丘下,这时宁儿和阿筝爬的就是这座山,山很平缓,化了雪,有微微的潮气,空气极好。宁儿认真的搜索路旁的土地,到午后已寻到小半篓的野菜,还有一些常见的药草。

寻到一片林中的平地,放下背篓坐下休息,阿筝年纪还小,并不觉得累,还在林中玩耍,宁儿也不担心他,只叫他不要走远。坐在一棵树下,宁儿抬头望天,不知在想什么。许久,阳光刺得眼睛难受,她才低下头,看着周围的泥土,缓解眼睛的不适。

百无聊奈的抓着地上的枯草茎,看着阿筝在不远处的草丛中玩的开心,宁儿微嘟着嘴把手里的草茎丢出去。嗯?等等,宁儿极快的捡起那根草茎,仔细的翻看,然后拿起锄头轻轻地挖草茎底下的土地,如果她没记错的话,那是一颗土豆茎,虽已干枯,但她自信她的水平。

不大会儿工夫,土地中果然出现了5颗拳头大的土豆,宁儿丢下锄头,捡起土豆,弄掉了上面的泥土,刮开皮看了看,虽然有点老,但还未发芽,宁儿很满意,都捡起来,丢进背篓里。抬眼向阿筝看了一眼,小孩正弯着腰在草丛中寻找什么,宁儿一笑,没有打扰儿子的雅兴,她继续寻找土豆茎,心想再寻到几棵,他们母子俩这几日的口粮就有着落了。

“娘亲――娘亲――”宁儿正努力的挖着土豆,只见阿筝捧着一个小小的毛球向宁儿跑来。宁儿停下手中的活,从阿筝手中接过小毛球,才发现那个小小的毛球竟是一只还是一身绒毛的小野鸡,在宁儿手中轻轻的叫唤着,轻啄着宁儿的手心。

宁儿顿时童心大起,那手指逗着小鸡玩,忽想起这么小的小野鸡不会单独出现在这里,应当有一群才对,若能捉回去养着,长大了吃肉也是好的。便问阿筝在哪里捉到的小鸡,阿筝便领着宁儿到了他刚才玩耍的那片草丛,果然有一只母野鸡带着一群小鸡在觅食。

宁儿将手中的小鸡递给阿筝,自己蹑手蹑脚地向母鸡走去。宁儿这才发现这个身体原本是会武功的,虽不大记得招式,但当她想放轻脚步的时候便当真轻如无物,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宁儿兴奋了,谁知气息一乱踩断了一棵枯草,竟惊动了正在觅食的母鸡。母鸡极警觉,立即召唤小鸡回到身边,瞪大眼睛死死盯着靠近来的宁儿。

过了不大会儿,母鸡仍炯炯有神的盯着宁儿,宁儿却不耐烦了。她弯腰捡了一粒石子,自然而然地弹向母鸡,只是会武功的是以前的宁儿,她哪懂得控制力道,母鸡立时倒地气绝了。宁儿咧咧嘴,不知该说什么好,回头看阿筝正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

不再说什么,将死掉的母鸡放在一边,挽起衣兜,将小野鸡一只一只地捉进衣兜里,一数竟有12只,捡起死鸡,招呼阿筝回到她挖土豆的地方。看了一下,已有小半篓的药材野菜,和半篓的土豆,便将死鸡丢在背篓里,拎着小锄,带着阿筝下山回家了。

回到家中,天已不早了,宁儿将小鸡放在院子里,丢了几株野菜给它们,便带着阿筝进厨房去了。

宁儿家很富裕,虽说不上千金小姐,娇生惯养,但宁儿真不会生火,便叫阿筝生火烧水,自己打水将土豆洗好。看着五岁大的儿子熟练的生火烧水,宁儿一阵心酸,捡了一个土豆丢进火里烧着,对阿筝说,烧软了就可以吃了,看着阿筝望着自己一时变得晶亮的眼睛,宁儿忽然很有成就感。

不久水就烧开了,宁儿把洗好的土豆煮上,让阿筝看着火,便提着开水到院子里处理野鸡了。宁儿不曾杀过鸡,但解剖过不少动物,做起来也算得心应手。

不大会儿,阿筝拿着烤熟的土豆出来,剥好了递了一块给宁儿,宁儿张嘴吃了,阿筝也拿着另一块,小口的咬着,一边问宁儿,这是什么。宁儿正努力的给鸡拔毛,边咬着土豆,边回答道:“这是土豆,很适合用来填肚子的。”宁儿想起在前世土豆并不是中国本土的植物,而是从外传来的,才会有洋芋的名字,而在这里,似乎仅仅是未被人发现它可以食用。而这里的语言文字都和中国一般,但关于历史地理政治,一来宁儿失了忆,其后几年过的也是浑浑噩噩的,二来身处消息闭塞的穷乡僻壤,实在毫无头绪。不过宁儿也没有穿越女的远大理想,对于什么赚大钱,当大官,甚至改变历史都没什么兴趣,倒是蛮喜欢现在的农家生活的,反正她也辛苦好几年了,这样也挺好的。

阿筝很快啃光了不大的土豆,可怜巴巴的问宁儿能不能再烤一个吃。宁儿想了想吃饭还得好一会儿,便同意了。阿筝高兴得立刻在背篓里挑了一个最大的土豆丢进火里烧。宁儿帮阿筝把土豆埋在灰里,不用在旁边一直看着,让阿筝在院里玩耍,自己继续收拾野鸡。正在带小鸡的母鸡很瘦,但宁儿并不嫌弃,正想着拿些草药一起炖了给自家儿子补补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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