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皇》第14/284页


力克正努力思索的时候,那人却突然把凯瑟琳挟了起来,又飞快地跃到他身边,一手提了起来。带着两人,那人依旧速度极快地穿梭在森林中。

片刻后,他们已经远离了战场,落在一片空地上。“这是生命泉水,喝下去。”放下两人之后,他把那个淡蓝色瓶子递向力克。

力克接过那瓶子,一阵失神。因为是半精灵的血脉,生命泉水对他而言,效果比起普通人类更要显著。他此刻对这人的身份充满了好奇,难道是精灵族打算走出遗忘森林了?转头看了一下躺着的凯瑟琳,她的气色已经好了很多。

一口喝下了一半生命泉水之后,力克小心翼翼地把软木塞盖了上去,递了回去:“阁下,这些足够了。生命泉水太珍贵了,您收好。”

“不用了,你拿着吧。”那人轻笑了一声:“你可以叫我阿贝尔......少爷。”

“阿贝尔少爷......”力克轻声念着,脸色却突然一变。他浑身都冒起柔和的绿光,显然是生命泉水开始起效了。作为半精灵,他的血脉比起人类更适合生命泉水。他立刻安静地坐着,聚集起如同游丝般的斗气帮助生命泉水治疗身体。

阿贝尔转身跃上了旁边的一棵大树。两个伤号在这里,他也只能暂时充当警卫的职责。披风下,阿贝尔忍不住叹了口气,救人,无疑是给自己惹麻烦。不过力克这个魔剑士的品行确实不错,自己将来或许还有机会用到他。反正这次溜出来至少能逍遥好多年。

几个小时后,力克身上的绿色光芒终于尽数收敛。他睁开眼睛,脸上尽是喜色。半瓶生命泉水,不仅让他的身体状况完全复原,甚至比之过去还要好。修炼了几个小时,借着生命泉水的神效,他的斗气也完全恢复。

转头看了一眼凯瑟琳,这个小丫头此刻居然是在熟睡中,脸上居然还带着淡淡的笑容。她原本不过是失血过多,用生命泉水补充生命力,实在有些浪费了。

“阿贝尔少爷?”力克轻声叫道。

阿贝尔的身形如同一片树叶一般轻盈地飘了下来,落在力克前方:“你应该宣誓效忠我了吧?”

力克心里微微有些震惊,这么近的距离他居然感应不到阿贝尔在树上。从这个神秘的主人身上,他甚至感觉不到一丝斗气和魔法的波动。难道真是精灵?但他的作风却跟高傲的精灵完全不同。不过奇怪归奇怪,他还是单膝跪了下来:“以自然女神之名,半精灵力克*费兰多成为阿贝尔少爷的仆人,少爷的荣光高于一切!”

“起来吧。”阿贝尔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带上了那副金光闪烁的手套,他拿出几件东西递给力克。

“这是......”力克有些愕然地看着手上的东西。那是一张精巧的面具和两块白色的扁型石头以及几张魔法传讯卷轴。他并不是震惊于那种面具的巧夺天工,而是那两块石头他从未见过,上面却有着一股奇怪的波动。这种能量绝对不是他所知道的任何一种元素能量。

“你把这个累赘送走之后就随便你去哪里。但是以后,你必须换一个身份生活着。有事可以用魔法传讯给我,如果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可以直接捏碎这两块玉符。有需要的时候我会找你。”阿贝尔一边思索一边说着。说实话他自己都没想过收了这个仆人之后打算让他做什么。他也不想身边有人一直跟着。

力克也诧异了,但还是坚定地说道:“是,少爷。我把凯瑟琳送到斯麦达之后就会离开。”

“那就这样吧。记住我说的,保密!这女人也快醒了,你准备上路吧。希望下次看到你的时候你能够是九级的魔剑士。”阿贝尔说完,闪电般纵入森林中。自始自终他都没有露出自己的真面目来。

力克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已经再也感觉不到阿贝尔的存在,只能叹息着抄起凯瑟琳抗在肩上,迅速地离开原地。虽然他心里对阿贝尔的身份做出了好几种猜测,但却始终无法肯定。这样一个行事奇怪却偏偏拥有着雄厚背景的人到底会是什么身份?先抛开生命泉水不说,单单是那张面具的价值就已经相当高。别小看了一张面具,要达到乱真的效果,不管是材料还是技术,这种东西都是要宗师级的炼金术士才能做出来。如果面具品质拙劣到被人一眼看出是带着面具,那还不如蒙面来得干净。

而阿贝尔离开前的最后一句话更是让他有些惭愧,心想是自己实力太低少爷才不愿意让他跟着。不过有了剩下的生命泉水,他要突破目前的瓶颈有把握了。他血脉中精灵的血统有了生命泉水的滋润,足以让他在短时间各方面都提高。

第九章 阿贝尔

庞克城,斯麦达帝国西南第一城,也是斯麦达帝国最靠近黑暗森林的一个城市。可惜,在黑暗森林和庞克城之间,还隔了大片的丘陵地带。这让斯麦达帝国始终无法拥有一个如同越克城那般的一个黄金城市。那片丘陵地带非常宽阔,路也十分难走。斯麦达帝国雄心勃勃,却一直困于地形而无法发展。

阿贝尔穿回了魔法师的装束,行走在庞克城的大街上。他是尾随着力克到达这里。在确定了力克把凯瑟琳交到那个让他骂草包的公主手上随后离开了之后,他也算是放下心来。他并没有太在意力克半精灵的身份,毕竟那条神谕也不过降下一百多年,大陆上原有的半精灵跟人类生的孩子,也可以说是半精灵。再退一步说,万一人家精灵是跟人类相爱生的孩子,那也不是没有可能。

他的魔法师阶位考核是在约克城进行的。不过对于这个职业,他并没有太多的归属感,只是随便弄个身份而已。甚至,他可以轻松地取得三级魔法师的资格,但他只考到两级就已经嫌烦放弃了。

在黑暗森林中所作的一切,他给自己的理由,仅仅是看力克等人顺眼。这个理由,在他看来,超过任何堂而皇之的理由。活着,就应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是他的父亲所说的。于是,他就照着父亲所说的,趁着父亲带着母亲旅行的时候逃了出来,因为他想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大陆上,他能瞬发三级以下任何魔法。但是,也只能是三级以下。四级开始的所有魔法,他都无法使用。对于这一点,他也没有办法,那是元素神则对他的限制。不过就算如此,他也从来没有为自己的安全担心过。因为,魔法对他而言,只是辅助的能力。他能在那种情况下解决两个高级盗贼,虽然有些取巧,但本身修炼的功诀也占了很大的因素。

参天诀,这是从小父亲就要他修炼的,也是最适合他的修炼方式。不过,目前的参天诀只有五重,每重三个层次。而他如今,也只是第一重的第二层。

第一层引气,第二层凝气。当然,这不是斗气。在他看来,这是类似于真气的一种,如今正游走在他的四肢百骸之中。修炼参天诀,也是突破神则限制的一个方式。他每突破一个层次,能使用的魔法等级也可以提升。对此,他一度认为是自己的无良父亲在他身上做了什么手脚。但这是无可奈何的,他必须修炼下去。而且,没有任何参照对象。这套修炼功诀,完全是以他的身体为基础被创造出来,也只有他能修炼。

他无从判断自己的整体实力应该和大陆上什么级别的强者划等号,除非真正碰上势均力敌的高手生死搏斗才能明白。当然,这样的机会,或许不会有。因为,他不会单纯地凭着修为跟人交手,那是莽夫所为。能打就打,打不过就跑,这才是王道。

在他看来,魔剑士力克八级的实力,或许跟人正式的交手中比他自己要厉害一点,但是带着这么一个人在身边,实在有些太多的不便。他身上有些太多的秘密,并不想让别人知道,哪怕是一个真正忠心的仆人。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

对于这块大陆的认识,他还是几乎停留在母亲从小讲的故事上。事实上,出现在越克城的酒吧里,只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天。至于第一天,他先是做了一回在家里经常做的事情,偷窃。然后就是去城内的魔法工会取得了二级魔法师的资格。

在家里,所有的长辈对他的偷窃行为行为,都是一笑置之。甚至,好多次都是假装不知道而任由他偷去目标。对此,他也清楚,但依旧乐此不彼。母亲的这个天份似乎完全遗传到了他的身上。

对这个别人看来十分不好的嗜好,他的父亲却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反感。若非他的母亲曾经是个一流的小偷,父亲也不会多出两房娇妻来,更不会有他......

至于他在家里偷的东西,都放在自己左手上戴的一枚护腕中。空间戒指,太扎眼,一枚看上去像精钢打造的护腕,反而不会让人注意。当然,这块大陆上的人都不会知道这枚护腕里的空间有多大。

庞克城远不如越克城热闹,但城墙的坚固程度却不见得差多少。阿贝尔走向了佣兵工会。因为,他觉得身上的金币不够多。

在约克城,被他偷去钱袋的,是一个倒霉的贵族管家。之所以要选择这么个下手对象,理由只有一个,看不顺眼。那个管家明显是出来采购物资的,钱袋里倒也有几十枚金币。但是这些金币只让他花了一天就没了。他此刻还不知道,几十个金币,足以让一个平民家庭过上好几年富足的生活。但这些金币在一些贵族家里,或许只是一顿晚餐的花费。任何一个世界都有着贫富差距,而在这样的大陆上,贵族和贫民之间的差距,更是大到难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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