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烟云作者酒徒》第107/263页


  “打仗么,谁敢保证每次都稳操胜券!”提起战事来,周啸风的脸上的神情立刻又变得很放松,“咱大唐甲兵天下无双,但大食人在西边,也是赫赫有名的霸主。只能说,尽力往最好了打就是了。总之咱们这回是以逸待劳,想打输了也不容易!”
  这话等于什么也没说,薛景仙的心一下子又被揪了起来,“我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周将军能否给我这门外汉说说,大食人的具体实力如何。比起,比起当年的突厥来,是差不多,还是更再其上。”
  “没法比!”周啸风摇摇头,笑着解释。“说实话,当年的突厥国不过是黄昏的太阳,再亮也亮不到哪去了。而眼下大食国,却是初生的旭日!”
  这个比方,令薛景仙的心脏顿感沉重。他几乎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刚才要答应对方在战事结束前不做扰乱军心的举动了。如果能亲自参与到一场空前绝后的大胜仗当中,封常清随便从功劳中分点儿出来给他,也够他在太子面前将自己办事不利的形象挽回一二。而若是既没及时完成太子殿下交托的使命,又跟着安西军一道打输了,或者没完没了地在这里僵持下去,他的前程可就彻底看不到光亮了。
  “甲兵,甲仗兵刃,大食人那边如何?”带着一点点不甘心和难以置信,薛景仙低声问道。
  “大人请看!”周啸风笑着从腰间解下一把柄上装饰着古怪花纹和宝石的弯刀,双手递给薛景仙,“这是周某上次恒罗斯大战时,从一名大食将军手里夺来的。给大人看个稀罕。”
  薛景仙小心翼翼地将兵器接过,缓缓拔出半寸。刀刃刚一出鞘,一股子冷森森的寒气就直扑他的面孔。周啸风的话恰恰又从对面传来,令人的头皮阵阵发紧,“像这样的弯刀,周某手中还有好几把。都是从大食将领手中夺来的。对于他们那边来说,好像不是什么稀罕物件!”
  “哦!”反复回想书中描述的当年在淝水之战时谢安的形象,薛景仙强作镇定,“看起来好像挺锋利的,不知比咱们的横刀如何?”
  “大人拿你腰间的宝剑试试就知道了!”周啸风想了想,给出了一个馊主意。
  大唐男儿,无论文武,腰间都喜欢佩戴一把兵器。薛景仙也不能免俗。听周啸风说的轻松,心里便有了一争短长之意。将弯刀交到左手,右手抽出自己平素佩戴的宝剑,高高举起来,向左手的刀刃砍去。
  耳畔只听“噗”的一声,宝剑居然如同豆腐一般断为了两截。薛景仙这下彻底沉不住气了,将丝毫无损的弯刀举到眼前,一边反复打量,一边气急败坏地质问道:“你刚才还跟我说,此战万万输不得。兵器不如人家,兵力也不如人家,这仗还怎么打?”
  “大人莫急!”周啸风还是那副波澜不惊模样,笑着从薛景仙手里夺过弯刀,将其装回刀鞘,“周某只是想让大人对大食那边的实力,有个更直接的印象而已。至于这把弯刀,就送给大人防身吧。此乃天竺那边所产精钢打造,刀身上的花纹很精美,带回长安去也算个稀罕物件!”
  “你还没说怎么才能打赢呢!”此刻薛景仙哪还有闲心再欣赏什么刀身上的花纹,一把将刀身刀鞘从周啸风手上夺回,气急败坏地追问。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薛大人虽为文官,看起来也深得其中三味!”周啸风又笑嘻嘻地打趣了对方一句,才收起满不在乎的神色,郑重解释,“方才周某跟大人说起,大食人的三大长处。一是其士卒多为教众,相信死后可以进入天堂,享受无穷无尽的美酒美食和天国处女,所以作战时往往不顾生死。即便处于劣势,也会顽抗到底。第二,就是大食国如今国力正盛,比起我大唐毫不逊色。第三,则是其国新并了天竺、河西一带,把两地所产的良马、精钢都得了去。甲杖之坚利,可谓天下无双。我大唐在此三方面,根本不占……”
  “这我都记住了!不会忘了回长安替你等宣扬!”没等周啸风总结完,薛景仙气哼哼地打断。“说重点,咱们怎么才能赢。否则,甭想让薛某替你等张目!”
  “很简单啊。”周啸风微微一笑,故意让薛景仙着急,“咱们不是不能输么?”
  “狗屁!”薛景仙气得直哆嗦,顾不上斯文,脏话脱口而出,“不能输就不会输了。自古以来,谁打仗想输过?”
  “那可不一样!”周啸风摇了摇头,语气虽然还是带着一点点玩笑意味,眼神却很是凝重,“大人可知道,整个西域的百姓,无论栗特,突厥,还是突其施人,走到西边去做买卖,都以唐人自居?而西边的波斯人,天竺人、甚至极西之地,信奉十字教的色目人,到了我大唐境内,也无不倾倒于我大唐的优容与繁华!我大唐之文章,我大唐之秩序,我大唐之物产,即便走到万里之外,也令无数蛮夷之国仰慕不止。他们来我大唐之后便不愿意离开,只恨自己今生投错了胎,没有生为唐人。”
  是这样么?久在中原,薛景仙对此还真没什么特别感觉。记忆中,自己治下的确有个开点心铺子的胡商,总是到衙门中上下打点,希望能花钱买个唐人良家子的身份。只可惜他那双汪蓝汪蓝的眼睛无法像头发一样用墨汁染黑,所以无论怎么装扮,正常人一瞥之间就能看出破绽。故而衙门口也不好收他的贿赂,直到薛景仙离任,此事还没有任何着落。
  “那些天方教众,寄希望的不过是一个死后的天国。而我大唐,建立的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太平盛世。”周啸风的话继续传来,配合着过去的回忆,让薛景仙的心中刹那间豪情万丈,“兵书上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人和这一块,敌我双方还用得着比么?”


第二章 天河 (七 下)
  回到自己的寝帐,躺在铺着软绵绵羊毛毯子的大床上,薛景仙辗转反侧。这是他在军中渡过的第二个晚上,然而,他却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迷恋上了此地。不仅是因为借着传旨钦差这个差事的光,平白得了许多以往得不到的尊敬。而且是因为安西军中那种轻松、惬意、雄壮威武又充满阳光的氛围,让他浑身上下倍感舒畅。
  人天生就是直立行走的物种,即便是乞丐,也不愿接受嗟来之食。在官场摸爬滚打这么久,薛景仙本以为自己早已经忘了尊严是什么模样。而今晚,他却发现自己的尊严还在,并且隐隐有了复苏的迹象。
  长远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好事!然而今天,他宁愿冲动一回,以后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为了不让西域大地像周啸风描述的那样,成为一伙宗教疯子的猎物。更为了写在自己灵魂深处的那个称谓,唐人!
  他薛景仙是唐人。无论做县令时的薛景仙,还是读书时的薛景仙,都是唐人。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在治下那些腰缠万贯的胡商面前,始终能高高地仰着头。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他的晚辈,还有成千上万和他一样的人,无论走到哪里,心中都充满了骄傲。
  我是一个唐人。我大唐的国力,文章,物产以及平头百姓的吃穿用度,都是全天下最好的,世间无其他国度可比。我大唐平定西域这片无主之土,带给地方的是繁容与安宁。而远道杀来的天方人,带来的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实在被自己突然崇高的举动烧得有些兴奋,薛景仙忍不住披上衣服爬起来,借着灯火观赏周啸风赠给自己的弯刀。刀柄上装饰的是几块拇指大的红色宝石,看起来非常剔透。被灯光一晃,就好像有一股流动着的血迹,顺着刀柄淌向刀鞘。而把刀刃抽出来之后,血迹又突然化作一朵朵金色的云彩。卷卷舒舒地布满了整个刀身。看起来神秘而又华贵。
  “这个周老虎,还真的如他所说,不让朋友吃亏!”信手抛起一块面巾,薛景仙挥刀将其凌空斩为两段。到现在,他已经不相信,随便一个大食将领,都会配备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了。很显然,周啸风刚才故意夸大了敌人的实力。而至于此人为什么这样做,薛景仙已经懒得去寻找答案了。这把刀带回长安去,至少能卖到一千吊钱以上。但薛景仙绝对不会卖掉它。这将作为人生的一段令人骄傲的回忆,陪伴他过下半辈子。直到厌倦了仕途沉浮告老还乡之后,还能一手拿着宝刀,一手抚摸着孙子或者曾孙的脑袋对他们炫耀,“你祖父我当年,可是在西域打过天方人的。一刀挥下去,就是……”
  正对着刀身上的花纹呆呆地傻笑,寝帐外又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紧跟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将其从幻想拉回现实,“薛大人已经安歇了么?周将军这里有一份礼物让岑某带给大人。不知道大人可愿意今晚就收下!”
  “是岑判官么?薛某还没睡呢。”薛景仙愣了愣,赶紧收好宝刀,快步走到寝帐门口,“真是的,又让周将军破费,薛某怎好意思!”
  “薛大人不必客气。大人肯替我安西军着想,就是我安西军所有将士的朋友!”判官岑参已经知道薛景仙的承诺,因此话语间透着股子亲近,“这份礼物,大人肯定会喜欢。赶紧抬进来吧,别耽搁太久!”
  “是!”随着一声回应,几个虎背熊腰的兵士,将一个巨大的描金箱子抬进了寝帐。薛景仙在路上高薪聘请的私人护卫们也被惊动了,纷纷走出临近的帐篷,试图过来帮忙。判官岑参却笑着踏上一步,挡在了他们面前,“周将军叮嘱过,这份礼物,需要我们走后,由薛大人亲自打开。不劳烦诸位帮忙了,大伙还是回去继续休息吧!”
  “你等先退下吧!”见岑参举动神秘,薛景仙只好客随主便,点头吩咐护卫们回避一二。待一干护卫回了各自的寝帐,刚想出言询问究竟,岑参已经拱手告辞,“大人慢慢看。喜欢就收下。不喜欢也没问题。岑某还有事情要忙,就先走一步了!”
  说着话,竟不跟薛景仙继续客套,一转身,含笑而别。
  什么东西遮遮掩掩的?莫非他们还能送我金子不成?想想岑参脸上的诡异笑容,薛景仙心里就有些发痒。反正是睡不着了,不如现在就打开看看。随手将寝帐门关严,薛景仙带着几分期待,扭开了箱子上的铜锁。
  还没等他将箱子盖完全揭开,里边已经传出了一声柔媚的呻吟,“哎呀,可闷死奴家了。这个姓周的家伙,不得好死!”
  “啊!”薛景仙吓了一跳,赶紧将手从箱子上缩了回来。
  红色的箱子盖被人从里边完全推开,朦胧的灯光下,一个足足有七尺高的女子缓缓地伸展腰肢,抬腿迈出。
  皮肤如牛奶般洁白莹润,下巴微尖,头发竟然呈烈火般的颜色!以唐人的目光看来,此女绝对够不上角色美人标准。但胜在异域风情浓烈。踮着完全赤裸的双足轻轻走了几步,就来到了薛景仙面前,轻轻跪倒,“奴婢荷叶,奉命前来伺候相公。”
  “你,你叫什么。你叫我什么?”直到现在,薛景仙才从震惊中回转过心神,手握刀柄,低声追问。
  “奴婢叫荷叶,前来伺候大人啊!”女子身上只穿了薄薄一层轻纱,跪在地上,红唇和发梢上的火光涌动,愈发烧得人心神荡漾,“难道我的唐言说得不够好么?嬷嬷就是这么教导的啊?!”
  原来是个大户人家养在家里,请人教导了唐言的舞姬。薛景仙心里猛然涌起一丝暖融融的滋味,一瞬间,防备之意尽数消散,“不要叫我相公。还有,谁给你取的名字,叫什么荷叶,可真偷懒!”
  “是父亲重金礼聘来的粟特嬷嬷,怎么,她取的不好么?这个骗子,还说她在长安呆过好几年呢!”歌姬一歪头,有些惊诧地抱怨。
  “即便大户人家干粗活的婢女,都很少用荷叶做名字!”薛景仙心情大悦,笑了笑,耐着性子解释,“还有,你不要叫我相公。相公是特指某些男人。”
  “那奴,奴家叫你什么啊。还有,你说我的名字不好,你帮忙再想一个!”女子见薛景仙面色和蔼,说话时的胆子立刻大了起来。
  “你叫我大人,老爷,都行!”从对方的后续话语中,薛景仙又推翻了自己刚才的判断。眼前的这个女子不是歌姬,而是西域某个大户人家的女儿。真想不明白那些西域人的心思,居然不知道从哪找了个半吊子粟特人,给女儿取了个如此不伦不类的名字,“至于你。既然原来头发这么红,原来又叫做荷叶。不如就改为红莲吧。听着清爽,叫着也上口!”
  “谢谢老爷!”西域女子倒是不笨,很快就学会了新的称谓,“请问老爷,红莲可以起来了么?”
  “嗯!”薛景仙轻声咳嗽,想吓唬新得的婢女一次,又有些于心不忍,“今天可以起来了。以后记得,回到长安后,我不让你起来,你不能主动要求起来!”
  “以后你会带着我?”红莲腾地一下从地上蹦起,胸前波涛涌动,“真的,老爷说话算话!”
  “周将军让你过来伺候我时,没跟你说么?”薛景仙有些发傻,笑了笑,勉强将目光从波涛起伏处移开半寸,皱着眉头反问。
  “他根本不跟我说话!”红莲撅起嘴,对周啸风好像十分不满,“我父亲将我送给了他。结果他从来就没搭理过我。今天是唯独一次,把我从别的营地叫过来,说让我来伺候你。还说只有把你伺候高兴了,才会带着我去长安!否则,就把我送回家里去,随父亲安排!”
  “如果我不要你,你父亲还会把你送给别人么?”薛景仙很是好奇,顺口询问。
  “你真的不要我?”红莲一听大急,扑上前,双手死死拉住薛景仙的胳膊,“求求你。千万别赶我走。我会跳舞,我会唱歌,我还会弹你们大唐的琴。我弹得可好了,连教习都夸我有悟性!我还会给你暖床,给你做任何事情!”
  说着话,她就俯下身去,慌乱地解薛景仙的腰带。薛景仙见此,赶紧用双手将其抱住,低声安慰,“你不要怕。既然周将军把你送给了我。我就勉强收下好了……”
  话说到一半儿,他忽然觉得自己实在是有些太过虚伪,忍不住大笑了几声,继续补充:“我是说,我会带你回长安去。但是,你们这里女子不值钱么?怎么随随便便就送人!”
  “也不是随便送人!”红莲挣扎了几下,脸色突然变得通红,“我父亲是勃律国的大相,家中有很多女儿。长大之后便要送出去和亲,能送给唐人还好,要是送到,送到大食那边,那,那……”
  说到这儿,她不仅有些伤感,眼角处珠泪涌动。
  原来如此,周啸风可真够朋友!薛景仙心中叹了口气,同时又有几分得意。找个宰相的女儿做奴婢,想想心里就觉得有面子。可对于大勃律这种夹在大唐与大食两大势力之间的弹丸小国来说,甭说是宰相的女儿,即便是金枝玉叶,自从生下来的那天起,恐怕命运就已经注定了吧!
  想到这儿,他不仅对怀中玉人心生几分怜惜。伸手摸了摸对方的头发,笑着安慰,“你放心好了,老爷我不会将你随便送人!等咱们到了长安,想必你就不会再终日提心吊胆。”
  “谢谢老爷!”红莲伸出莲藕般的手臂,轻轻擦泪。抹到一半儿,忽然看到薛景仙那火辣辣的目光,笑了笑,低声说道:“我刚刚说的都是实话。我,我的确会给大人暖床。但是,但是不知道以前学得对不对。大人,大人能教教我么?”
  转眼间,声音已经细不可闻。
  “敢不从命!”薛景仙低声轻笑,手一挥,蜡烛应声而灭。
  今晚,他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第二章 天河 (八 上)
  第二天早上,却起得迟了。
  待在红莲的伺候下用罢早饭,外边已经日上三竿。薛景仙本来还打算出去拜访几个安西军将领,转念一想自己昨天刚刚做出了承诺,心里也就迟疑了起来。然而坐在寝帐中无所事事又确实无聊得很,便点手将红莲叫到身边,一边教她真正的中原礼仪,一边跟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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