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烟云作者酒徒》第67/263页


  “啊!”云姨登时吓得止住了眼泪,可怜巴巴地望着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作为长辈,谁不希望自家的孩子在仕途上能一帆风顺?自己前一段时间跟对方赌气,的确为了对方的前程着想。本以为能逼着王洵就范,万万没想到,最后竟然逼了这样一个结果出来。
  “你别担心,如今大唐四海升平,谁还敢打朝廷军械的主意?到了封四叔地头上,更没有人敢招惹我。从带兵的别将到底下的校尉、旅率,去年我结交下一大堆!”怕云姨一时接受不了,王洵没敢直说自己准备留在西域一段时间的打算。反正封常清早就跟云姨说过想带自己倒安西军中历练。届时往老家伙身上一推,就说他不放自己走。想必云姨更容易理解。
  见王洵脸上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期待,云姨知道自己此刻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孩子已经长大了,已经开始选择他自己的路。这一刻根本无法逃避,即便自己再努力拖延,也是早一天,晚一天的差别而已。
  想到这儿,她轻轻揉了揉发红的眼睛,低声问道:“你没其他事情瞒着我吧?除了答应娶那个女人进门之外?你最近,最近得罪什么人没有?”
  “没有,看您,一下子又想到哪里去了!”王洵的头立刻摇成了拨浪鼓。“自从宇文小子滚蛋之后,我每天除了军营,就是在家,哪有功夫再去惹是生非?”
  “倒也是!”云姨轻轻点头,心中登时又放松不少。自家孩子肯定都是好孩子,坏事全是别人家小王八蛋教唆的。此乃家长心中的不二定律。一转念,她立刻又忐忑不安地问道:“宇文家那惹祸精不也在安西么?他有没有又闹出什么麻烦来!”
  “没!他很得封四叔的赏识,最近也升了校尉。跟我平级了!”王洵笑了笑,言语中约略带上了几分羡慕。
  “那种拿命换来的功名,咱宁愿不要!”云姨立刻板起脸,忧心忡忡地告诫。“到了那边,你少跟他一道掺和!我会专门给封常清去信,让他早点把你给打发回来!”
  “好的,好的。一切随您!”王洵登时头大三尺,信口敷衍。“我得赶紧去做准备了。上头催得急。”
  没等他逃到门口,背后又传来云姨的召唤声。“洵儿!”这是云姨第一次如此郑重地招呼他,以前都是明允、小家伙、你这孩子之类。不由自主停住脚步,他回头与云姨的目光相对,从后者眼中,看到了深深的不舍。“你明天把白行首接到家中来吧!你不在长安时,她一个人守着个空院子,挺难挨的!”
  “姨娘……”过了很久之后,王洵都无法相信当时自己听清楚了云姨的话。突然间的转变令他无所适从,可对方眼里流露出来的爱怜却不容置疑,就像小时候,他调了皮,对方在数落了他一顿之后,总会将他抱在怀里,温言抚慰时一模一样。
  “你这孩子!”带着一点点不甘,云姨低声补充,“就是个急性子。几个月都等不得!未成亲先娶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妾,谁家还会放心把女儿嫁给你为妻?算了,你甭管了,我来想办法应付此事。等你从安西回来,保管让你得偿所愿就是了!”
  “姨娘!”顷刻间,王洵感觉到自己眼中有一股温热的东西慢慢滚动。他不想因为白荇芷而失去云姨的关爱,一点儿都不想。自己的生身母亲是什么模样,在他记忆当中早已模糊。但从小到大云姨为他做出的一切,此刻却历历在目。
  云姨笑着上前,踮起脚,轻轻摸了摸王洵的脑袋。“去吧!先她接回家住下。我跟下人们知会一声,不准慢待了她就是。等你从安西返回,我再给你们补个酒席。成亲哪有悄声不响的,那样不但委屈了她,也委屈了你!”
  “嗯!”王洵低声答应,悄悄把身体俯低了一点儿,让对方摸得更方便些。
  云姨的手掌,已经不像他记忆中那么柔软。但掌心处传来的温热,却始终暖和着他,从长安一直到西域。


第三章 阳关 (二 上)
  西域之大,令人几乎难以想象。
  从京师出发走了整整一个月,行程两千余里,方才到达传说中春风吹不到的玉门关。而玉门关到疏勒,还有两个两千余里。
  这条路,漫长而又寂寞。唯一的好处是,不用再呼吸京师中那股令人窒息的暮气。这一点对王洵来说至关重要。内心深处,他烦透了长安城里那种醉生梦死的生活。不想再遭受一次神仙们打架时的池鱼之殃,也不想再被老女人们当做潜在的面首品头论足,更不想跟再跟任何人比谁的背景深,谁阿爷的官位大。他还年青,眼睛里对人世间还充满了幻想。他需要过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而不是在天宝年的暮色中慢慢地糜烂。
  长安人只有三种选择。融入,忍耐,和逃离。王洵不清楚这话最早出于何人之口,心中却深以此话为然。融入长安达官显贵们的圈子,对他来说显然有些强人所难。忍耐心中的种种不适,以图今后的回报,亦非此时的他所能接受。所以,留给他的只剩下逃离一途。逃,逃得远远的,眼不见心不烦。逃,找一个全新的地方,寻回全新的自我。
  此番远行,恰恰是个开始。
  一路走来,麻烦多得出乎预料。一百名飞龙禁卫,三百余名服劳役的民壮。再加上四十几辆满载辎重的大车,五百多匹驮马,想要沿途中不出任何纰漏,对年仅十八岁的王洵来说,绝对是个前所未有的挑战。好在他去年被封常清、周啸风等人赶鸭子上架带了几个月的兵,倒也不至于无所适从。本着公平处事,恩威并施的原则,先下重手收拾了几个不听话的刺头儿。然后毫不吝啬地将大把的钱撒出去,奖励那些任劳任怨的属下和民壮。再接着根据自己的观察,将几个做事积极且在队伍中享有一定威望的民壮提拔为临时队正,与原来的几个心腹共同处理遇到的麻烦。慢慢地,这支队伍就有了秩序井然的模样。待得队伍走到凉州、甘州,所有人已经习惯了唯校尉大人马首是瞻,再不敢欺王洵的年青,而试图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
  凭着身上的天子禁军行头和头顶上的昭武校尉官帽。王洵在沿途中也唬倒了一大批地方官员。年纪轻轻就官居六品,在长安城里也许还不算扎眼,到了地方上,却绝对堪称少年得志。很多不明就里的地方官吏,本能地把长长的运输队伍,跟“挂职历练”四个字联系起来。为了给日后的显贵王大人留个好印象,不吝大开方便之门。而王洵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给钱就拿,给好处就收,转身再分给麾下众弟兄和肯出力的民壮,自己一点儿不留。豪爽的举动,博得了弟兄们的一片赞赏。
  出了玉门关后,沿途人烟愈发稀少,景色也愈发显得荒凉。有时走上好几天都看不到半点绿色,入目的只有无边无际的黄沙。偶尔在沙窝深处能发现几点白光,那不是雪,而是被风从沙土中翻出来的枯骨。
  这种情况下,如果跟大队人马走散了,等在前面的肯定是死路一条。禁卫和民壮们为了各自的性命,愈发对校尉大人唯命是从。在方子陵、老郑、老周等几个“有心人”的暗中推波助澜下,这种敬畏渐渐演化成了崇拜。即便是哥舒翰派来护送大伙的河西军将士偶尔对王洵开个出格的玩笑,也会引起大伙的同仇敌忾。仿佛只要王洵一声令下,众人便会一拥而上,将冒犯者剁成碎片。害得护送者与被护送者之间几度剑拔弩张,亏得王洵处理得当,才没闹出什么大乱子来。
  好在哥舒翰的治地不算太广袤,出过了玉门关,经行大雪山脚,再涉冥水、甘泉水也就到尽头。“再有半天的路程,我们就可以看到阳关了。”向导老岳也敏锐地感觉出了队伍中的紧张气氛,指了指天地交接处的冒出来的一个青灰色的小点儿,如释重负般说道。“过了阳关,就是焉耆都督府的地界,距离疏勒也就没多远了!”
  “没多远是多远?”方子陵咧了下沾满沙土的嘴唇,有气无力地追问。西域人眼里的距离,跟中原人眼里的距离大不一样。老岳眼里的很近,也许骑着马也要跑上一整天。经过了几场教训,大伙已经不敢再轻信此人任何有关路程的说法。
  果然,事实正如方子陵所预料。向导老岳缩了缩脖子,低声回应,“大概,大概是一千五百多里地吧。如果不绕路的话,也就走一个来月!”
  “我呸!”众飞龙禁卫一起涌上前,冲着老岳大啐特啐。“一千五百里还不算远,干脆你把咱们都领到天竺国去得了!”
  “真的不算远。”老岳抱住脑袋,满脸委屈,“关键是从蒲昌海开始,有一条大河直通疏勒。眼下虽然河面已经开始结冰,但用石头敲几下,肯定能从冰窟窿里舀出淡水来。”
  这的确是个好消息,众人的精神头立刻大振。沙漠中赶路,最怕的不是缺乏食物,而是找不到足够的淡水。有一条大河相伴始终,便意味着永远不再有缺水之忧。如果条件允许,还能架上篝火,烧壶浓茶,涤荡一下已经装满了沙土的肠胃。
  很快,整个队伍就活跃了起来。有人开始设想横亘沙漠的大河究竟是什么模样;有人开始憧憬每天晚上都能用热水泡脚;更有甚者,干脆开始探讨在正午时分的阳光下,点着篝火能不能洗个热水澡。至于先前几天的草木皆兵,转眼就被大伙抛在的九霄云外。
  唯独方子陵还忧心忡忡,趁人不注意,拉过向导老岳,继续追问,“蒲昌海,你上次不是说那里有鬼么?到底有没有?”
  “也许有吧,我也是听说!”向导老岳没料到方子陵如此较真儿,犹豫了一下,喃喃回应。“但我们这边有句话,说是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军爷,您说这话对不对?”
  “呸,你这该死的老家伙!”方子陵气急败坏,挥舞着马鞭作势欲抽。向导老岳立刻将身子缩成了一个团,大声叫嚷道:“军爷,你不是不怕么?不是不怕么?救命啊,军爷杀人了!”
  正笑闹间,前方的队伍突然一滞。凄厉的铜哨瞬间传遍的所有人的耳朵。闻听警报声,方子陵迅速抬头,只见一道暗黄色的烟尘从西向东,径直朝大伙扑将过来。
  “整队,整队,把马车围做方城,民壮到里边躲避,飞龙禁卫把伏波弩上弦!安西军的弟兄,暂且退向两翼!”没等方子陵来得及害怕,王洵那略带稚嫩的声音,已经从队伍前头传向了队尾。
  “诺!”老周、老郑等人齐声答应。一边组织民壮将货车从驮马的背上卸下来,搭建临时城墙,一边抽出骑兵专用的伏波弩。有意无意间,十几把弩弓齐齐地指向了前来护送大伙的河西军将士背后。
  此刻,唯一可以依仗的便是手里的弩弓了。前来护送大伙的河西军人数不比飞龙禁卫少,远处的来客又敌我未辩。如果双方勾结起来,准备杀人灭口。大伙在临死之前,总得拉上一两个凶手垫背。
  正惶急间,又听王洵在队伍前方大声命令,“警报解除,警报解除!是自己人!小方,带几个弟兄跟我一道上前迎接。老周,老郑,把队伍重新组织起来!”
  “自己人?”伙长老郑惊诧地睁大眼睛。只见远处的烟尘中冲出几个全副武装的将士,当中一人,身披一件猩红色锦袍,冲着王洵哈哈大笑。
  “高,高书记,你怎么会在这里?”催促着坐骑快速迎上,王洵远远地冲着身披锦袍的武将抱拳施礼。
  “我,你小子可真是够糊涂的。你刚才叫我什么来着?”一身戎装打扮的高适笑着抱拳,声音中透着一股子冲天豪情。
  “高,高书记啊!”王洵愣了愣,顺口答道。旋即想起来,这是大伙对高适的习惯称谓。而此称呼的来由,便是因为高适曾经做过哥舒翰麾下的掌书记一职。
  “既然是河西军的掌书记,自然不能老赖在京师里逍遥了!”高适点点头,大笑着回应。“只是你小子,怎么不好好在飞龙禁军里边混,非要跑到西域这边来跟我一样吃沙子?”
  “我,我是奉命护送一批军械来的!”王洵笑着摸自己的后脑勺。难得在距离京师数千里外的地方遇到一个熟人,他心中的高兴根本无法掩饰。
  难得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遇到一个故旧,高适心里也非常愉悦,上上下下打量了王洵一眼,笑着奚落:“莫非陈玄礼麾下再也找不到可用之人了么?非要派你一个从没出过远门的小娃娃来!算了,老子管不到他,你既然到了我的地头上,便进关跟我喝杯水酒吧!”
  “进关?”诗人高适和兵痞高适之间的差别太悬殊,王洵一时难以适应。愣了愣,犹豫着反问。
  “当然了。阳关,老子现在就于此地坐镇。你小子没听人说过么?西出阳关无故人,说得就是这儿!”


第三章 阳关 (二 下)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虽然对诗词一道涉猎甚少,这曲脍炙人口的《阳关三叠》,却在王洵心里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不止一次在不同的场合听到过此诗,仿佛只要有送行宴,不请歌姬们唱上一曲阳关三叠,就显不出惜别之意。只是王洵心中,从没把诗中的阳关,和远处黄沙中那个淡灰色的小点儿联系起来,更没想诗歌中的阳关城,居然坐落于一个如此荒凉的所在。
  “走吧!想要往安西去,我那里是必经之路!”见王洵还是满眼茫然,高适拍了他一巴掌,大笑拨转马头。
  “唉!唉!”王洵终于确信自己没有做梦,转过头,冲着身后同样满脸惊诧的弟兄们大声命令,“再加把劲儿,咱们今天进阳关城休息。吃饱喝足,明天再继续赶路!”
  “唉,好勒。王校尉尽管先走一步,这儿交给我们几个!”方子陵长长地舒了口气,兴高采烈的答应。终于不用再疑神疑鬼了。阳关城的守将居然是王校尉的熟人。出了此城,便彻底离开了哥舒翰的地盘。即便他跟杨国忠好得恨不能同榻相拥,也无法将大伙如何了!
  “走啊,大伙加把劲儿,今晚有热水洗脚了!”老周、老郑还有一干在沿途提心吊胆的飞龙禁卫们互相看了看,脸上都露出了轻松的笑容。到底是王小侯爷,根子就是深,这么远的地方,也能碰到熟人。
  所谓阳关城,前身其实只是一个稍大些的屯兵堡垒。因为堡外恰有一条雪水融化而成的大河经过,故而慢慢演化成了穿越大漠与戈壁滩的一处关键所在。开元年间,大唐将士与后突厥狼骑在此地拉锯大战,热血曾经一度将城外的甘泉河染成烈焰颜色。为了给前线将士储备足够的补给,此关多次被扩大、修葺,终于使其成为丝绸之路上与玉门关并立的一座要塞。
  天宝三年,朔方节度使王忠嗣灭后突厥,犁庭扫穴。将居延海到小海之间的数万里草场重新收归大唐版图。阳关城的军事使命也同时宣告结束,渐渐转变为一个商旅和行人补充粮食和淡水的落脚点。后又因为这条商道过于靠近雪山脚下的绿洲,沿途沙漠强盗和吐蕃惯匪袭扰不断,商旅们宁愿在北方绕一个大弯子,也轻易不敢再走,阳关城便一日比一日荒芜下去。(注1)
  数月之前,奉了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将令,高适来此坐镇。凭着一身过人的本事和多年经营的人脉,想方设法重新修葺了城墙、仓库、兵营和供往来行人租住的馆舍、客栈,使得整个阳关城的面貌焕然一新。
  隐藏于附近的沙盗和吐蕃惯匪听闻新来的阳关城守将是个诗人,以为有便宜可占,纠结在一起到城外打草谷。却不料一脚踢到了铁板上,被高适亲自带领五百河西精锐在野战中杀了个大败,从阳关城一直被追至大漠深处,若不是秋雪突降,几乎全军覆没。
  自此,沙盗和吐蕃惯匪再也不敢捋高适虎须。从肃州至阳关城的商道重新畅通。往来行人发现此城的士卒待人远比玉门关那边和气,城门税收得也更公道,一传十,十传百,短短几个月,竟然将玉门关那边的人流分了一小半过来,令阳关城重新恢复了勃勃生机。
  初来乍到,王洵当然不清楚这其中曲折。与高适并辔而行,只觉得所看到的一切都十分新鲜。整齐干净的街道,错落有致的房舍,狭窄却繁华的街市。虽然不像长安城那般大气,却也没长安城中那般压抑沉闷。仿佛一个刚刚从乡村里走出来的少年,身上的衣衫打满了补丁,面孔和额角却充满了阳光。
  沿途不断有人跑过来向高适躬身施礼,或者为全身披挂的巡城士卒,或者为头顶毡帽的铁勒牧人,或者为从头到脚包裹着布料的大食商贩。几个不知道来自何方的化外蛮夷居然跪在路边,伸手去抚摸高适靴子尖。而周围的侍卫也不驱赶,任由他们满足了心愿之后,默默让开道路。
  “高大哥真是好手段,短短几个月,居然能让此间百姓对你如此崇拜!”王洵看得好奇,赞叹的话忍不住脱口而出。
  能让王洵这个外行当面称颂,高适听在耳朵里比收到同僚的们的一车赞许还要舒服,也不故作谦虚,大笑着回应道,“哪里需要什么手段!走在丝绸古道上,保命乃第一要务。我能守护一方安宁,他们自然就真心感谢我。要是哪天我被沙漠里的强盗给打败了,第一个向我丢吐吐沫扔石头的,保准也是他们。”
  “啊!那他们可就太没良心了!”王洵被高适坦率的话语逗得哈哈大笑。从前跟后者一道喝酒谈诗,佩服归佩服,却从没觉得对方如此容易亲近。但在今天,他接触到的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奇男子,而不是那个略带一点点高傲且又老于世故的大诗人。

当前:第67/263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