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神话》第14/313页


  一首新曲正演奏到最精彩处,两人你侬我侬的时候,一声长长的急报声从外面传来。顿时将这和谐旖旎的气氛破坏,一时间,整个皇宫声光大作。李隆基停止了吹奏,放下玉笛,微有不悦:“力士,去看看何事?”
  高力士闻声急趋出殿,不多时便急急返回,远远就大喊道:“陛下,是鸿翎急使,内供养王承恩急报,天降大喜!”


第十六章 大力神转世

  看着御案上的三样宝贝,李隆基感觉自己就要快要疯了。仙果很好吃,仙酒很醇很醉人,仙灯巧夺天工。但让李隆基疯狂的却不是这三样宝贝,而是那个从天而降,名叫萧去病的仙家弟子。
  王承恩和段秀实的奏折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犹自不满意,又把五名安西军卫士叫到御前问了又问,生怕错过任何细节。
  可怜五位安西卫士,起早贪黑换马不换人地跑了五天的路,现在饭也没吃。却要跪在这里将说过的话不断又再说一遍。大殿之内,香风阵阵,莺声燕语,众多貌若天仙的宫女环绕在身旁。直闻得,听得心里痒痒的,却只能把头垂的低低的,不敢多看一眼。
  好在一旁的杨玉环甚是善解人意,看到了皇帝的心急失态,也看到了五位安西卫士的拘谨尴尬。瞅着空子小声的提了一个醒,李隆基这才注意到这个情况,大手一挥就给这五名安西卫士每人都连升三级,赐钱三千贯,并赐宴一席,夜宿皇宫。一时间把五人感动得涕泪横流,恨不得立刻粉身以报。
  待得五人下去以后,李隆基仍旧兴奋异常,嘴里更是喃喃自语,直骂王承恩好不晓事。如何不知道将那萧去病立刻带来见朕,却任由他跑去安西助高仙芝立功。安西的事情有朕重要么!只要朕能够长生,安西军立不立功又有什么打紧。这个王承恩也是常陪在朕身边的,怎地如此不知道朕的心意!
  哼,等他回来,一定要好好责罚于他。不过看在他为朕发现这个仙家弟子,又足够忠心的份上,就打他二十下屁股好了。
  不知道是喝了酒,还是吃了巧克力的原因,或者根本就是这个消息给他刺激太大。李隆基不停地在大殿里踱来踱去,想到一出是一出,大声地下令:“来人,传翰林待诏,宗玄先生吴筠并道门威仪肖玄裕即刻入宫见驾。”
  几名黄门手持敕书飞快跑出殿门,刚刚落锁的各道宫门又重新打开。这几名小黄门还未走出皇宫,新的敕令又下来了:“封萧去病为寿昌县侯,实封五百户,见圣旨即刻随天使进京。”
  (ps:此寿昌县非现在浙江省的寿昌县,乃是敦煌以西古寿昌城,武德年间置寿昌县,因为萧去病出场大约在那个地方所以封寿昌县侯。县侯,侯爵中最高一级。)
  远在几千里之外的萧去病并不知道他现在已经是堂堂侯爷了,更不知道李隆基的圣旨会完全打乱自己的计划。他此刻正在给一众安西卫士,并高仙芝,段秀实,王承恩等普及东方神话的基本常识――这个火山之所以这么热,并不是因为什么鸟火龙的鲜血,而仅仅是因为一只叫做孙悟空的猴子。
  “……却说那猴王被推入八卦炉里煅烧了整整七七四十九天,不但一点事情没有,还炼出一双火眼金睛。这一日,见到炉头被打开,看见亮光,他就忍不住将身一纵,跳出丹炉,唿喇一声,蹬倒八卦炉,往外就走。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有几块八卦炉的火砖并一些文武火一起掉落凡间,刚好就落在此地,变成了这火焰山(火山)。所以这火山并不是因为什么鸟火龙的鲜血,而是因为这只猴子。”
  作为千锤百炼的四大名著,西游记的故事性可比一般说书人讲的故事有意思多了。更何况萧去病从小听各种故事,讲故事的本领自是不凡。一番故事讲下来,直听得众安西卫士如痴如醉,仍不过瘾,强烈要求萧去病再继续讲下去。萧去病指了指天色,表示太晚了,以后每次休息的时候可以再讲。
  萧去病想不到的是,因为自己心里的一次恶趣味,他就成了安西军的说书先生。每天一段故事,西游讲完了是三国,然后是说岳,最后实在没得讲了就讲金庸,古龙。这也让他无意间发现了练兵,带兵的一个好办法,在后来的日子里让他受益无穷。
  西州到龟兹这段路,相对来说极为好走。一路上驿站处处,烽铺相望,商旅不绝。不到六天,龟兹已经遥遥在望。
  每天行军的路上,萧去病依然跟着高仙芝练习骑术,进步飞快。如果单纯比赛直线速度,高仙芝现在已经比不过萧去病了,这让他不由得惊叹萧去病的悟性,天赋惊人。其实他不知道的,身体进化后的萧去病,就像练成九阳神功的张无忌。学什么都特别快,就好像已经大学毕业的人重新学习小学课程,自然事半功倍。与悟性和天赋其实没多大关系。
  到焉耆之后,萧去病的伤就已经完全好了,又引得大家一阵啧啧称奇。从这时起,高仙芝开始传授萧去病射箭。
  他马上发现萧去病练箭的两个绝佳天赋,其一是力量特别大,自己那张三石弓在他手里竟然软绵绵地像汤饼(唐朝称面条为汤饼);其二是手臂非常稳,拉满弓以后,能长久地保持姿势,手臂纹丝不动。这样的天赋异禀,真让他是既羡慕又嫉妒,不过欣慰的是,这个各方面都超越常人的奇男子现在是自己的义弟。
  嗖的一箭射出,就看见一支羽箭像一道闪电般疾飞出去,气势极为惊人。羽箭直直飞向一百多步远的一棵胡杨林,就在大家以为会中,准备鼓掌的时候。就看见这支羽箭擦着胡杨林的树桩射飞出去,直插进树后十多步远的土里,箭头入土三寸有余,箭尾颤抖不已。
  哈哈哈哈,全场哄然。
  这家伙处处表现的与众不同,超然卓然,这下总算找到一处比不过大家的地方了。高仙芝骑马立在萧去病旁边,心里也是很满意,如果这小子射箭的准确性也像他的力气那样离谱的惨绝人寰,那自己就不要活了,得被他活活羞愧死。
  他笑着说道:“二弟啊,不要灰心,这射箭本是要从软弓练起,练出了架子和手感再换硬弓。哪有像你这样,一开始就拉三石弓的。要知道,弓越硬,就越不容易掌握,要不你还是从一石的弓开始练起吧?”
  萧去病才没有灰心呢,自己射出的箭两只手就能数的过来,如果这时候就有准头,那也太逆天了,现在能贴着树干就很不错了。他用拇指扣着弓弦快速地拉了四五个满,笑着说道:“大哥,对我来说,这三石弓就是软弓啊,完全没有力量嘛。”
  高仙芝顿时有些哭笑不得,军中能拉开三石弓寥寥无几,就是自己用这三石弓一次也只能射三十箭而已,没想到在他眼里竟然变成了软弓!要知道三石可就是三百六十斤,拉开三石弓就相当于只用三根手指提起三百六十斤的东西,这需要何等的力量!
  高仙芝突然心血来潮,吩咐道:“再给他两张三石弓,辅臣,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的力气。”
  很快就有人又送来两张三石的弓,萧去病将三张弓握在一起,四个指头握住三根弓弦。双膀一叫劲,力从腰起,一下就把三张弓拉了一个满。感觉不是很吃力,松开又快速拉了五个满,嬉笑道:“没问题。”
  周围一阵吞咽吐沫的声音,所有安西卫士全部都看得目瞪口呆。这得多大的力气,要知道,三把三石弓加一起可就是九石了,这家伙一下拉了六个满,似乎还并没有多吃力。而且还是在骑在马上,双腿没根,吃不上力的情况下。这家伙还是人?
  这下高仙芝和一众安西卫士可是彻底服气了,这家伙简直是大力神转世,力气大的没边。萧去病也不理会他们目瞪口呆的表情,只是笑着道:“大哥,军中最硬的弓就只有三石吗?”
  高仙芝点点头:“弓最硬只有三石,个别射雕手有特制的五石弓,最硬的伏远弩则有六石,能射三百步,两百步内能破甲。”
  萧去病想了想道:“到了龟兹,能不能帮我弄一把六石弓?”
  高仙芝想了一下,“六石弓没有,不过,我倒是有一把九石宝弓,叫做震天弓,乃是我朝名将薛仁贵所配宝弓。某也是机缘巧合所得,只是没有合适的弓弦。如果你要用,必须先猎一只大虫,两年后才行。”
  萧去病的眼睛开始放光,九石宝弓,这能射多远?只怕比后世的狙击步枪也不差多少吧。哈哈,萧去病马上**出一幅弯弓搭箭,五百步之外取人首级,杀人如屠狗的画面。只是不懂这弓弦跟老虎有什么关系,还要等两年。萧去病疑惑道:“为何?”
  高仙芝笑道:“辅臣你有所不知,这一石弓,三石弓的弓弦一般都是用牛筋绞成的或者用的熟牛皮。而五石以上的弓弦则必须要用大虫的筋绞弦,要不射出的箭会偏。”
  萧去病完全不明白其中道理,但意思还是懂了。他偏着头想了想,然后在马鞍后面驮着的背包翻了几下,拿出一条银白色的的细绳出来:“我这条细绳能够承受三百多石的力量,可以做弓弦吗?”
  众人绝倒。
  如果换了别人,大家肯定不信。但通过这几天的接触,大家发现了他身上越来越多的宝物。千里镜就不用说了,有可以凭空吐出火焰来的金属匣子;有可以查看时间,会转会走的一个小圆盘;还有一面清晰无比,能把人照得纤毫毕现的小镜子。现在有多了一条比弓弦粗不了多少,却能承重三百多石的细绳子。
  这家伙到底有多少宝贝,又到底能给大家带来多少惊喜!


第十七章 吐蕃来使

  天宝十年三月下旬,龟兹终于到了。
  作为安西大都护府的治所所在地,龟兹不但是安西最大的城市,同时也是西域政治,经济,宗教的中心。城内居民大半是汉民,同时也是九国胡在安西最大的一个聚集地,城内胡商云集,商贾遍地。除此以外,还有突厥,突骑施,回纥,葛逻禄等各族人员来往,居住。其繁华程度丝毫不输于中原大城,而富裕则远甚之。
  从离城十里遇到第一波传骑开始,高仙芝所在安西卫队就发出了一阵又一阵的欢呼。所有骑士纷纷撒开了缰绳,双手挥舞,呼啸往前冲,一别三月有余,总算回来了。
  高仙芝,萧去病骑着两匹枣红色的汗血宝马跑在队伍的最前面,一路上传骑往来不断,待行到城门口时,更是围了一大拨迎接的人。萧去病作为一个新来之人,外貌又极为突出,自然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他们在向高仙芝大声问好之后,无不私下小声议论。
  “这小子是谁,竟敢和中丞并驾齐驱?”
  “看中丞和他还很亲密的样子,难道是朝中贵人?”
  “好英俊的少年郎,把中丞都比下去了!”
  “嘘,噤声,小心让中丞听到赏你十下板子。”
  这些说话声音小的很,但自然逃不过萧去病的耳朵,他也只当做没听到,只是好奇地东看西看。他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面,从心里来说是既有点小享受,又有点不适应。前者万众瞩目,备受关注,虚荣心自然得到满足;后者却是因为自小清净惯了。相比来说,萧去病还是更喜欢在战场上策马奔腾的感觉。
  相比萧去病的复略显矛盾的心境,旁边的高仙芝则简单得多,他是完全的享受,他喜欢并且追求这样的排场。他正春风得意熏熏然的时候,有一骑悄悄来到他的身边,在他耳边说了两句话。高仙芝微不可见的皱了皱眉,吩咐段秀实顾小俊带萧去病和王承恩到都护府去休息,说罢打马跟着那人就走了。
  “没义气啊!见色忘友啊!”
  安西都护府一间大书房里,百无聊赖的萧去病左看看,右看看,嘴里碎碎念骂个不停。刚来的时候还有四个人,没多久,段秀实就出去安排各种事项去了,找九国胡商打听消息啊,派遣斥候打探附近有木有马匪啊……
  顾小俊呆了一会也起身告辞,说是要回家看爷爷。一时间就剩下两个萧去病和王承恩两个闲人大眼瞪小眼。王承恩直勾勾地看着他,看得萧去病一身的鸡皮疙瘩。不等他说话,萧去病也赶紧找个借口溜了出来。至于其他人,早在路上就没影了。
  这群没义气的家伙,从河苍烽外相遇到现在也有十多天了吧,也算朝夕相处,患难与共了吧。怎么到了安西,一下就跑了个精光。有家回家的也就算了,那些还未成家,孤身一人来安西戍边的算是怎么回事?一个个眼睛放绿光,扬言要到女肆里找几个胡姬大战一天一夜。哼!还大战一天一夜,老子祝你们爽到没边,三秒真男人!
  “阿嚏!”龟兹女肆里,李二狗搂着一个身材曼妙,肤白似雪的胡姬正欲上下其手,突然就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妈的,谁在咒我!”
  “真没创新,都有了纸了,怎么还跟竹简一样,搞得老子还以为这高仙芝是个画家,一屋子画卷!难道就没人想过将纸裁成一张一张,用线装订起来吗?非要像竹简一样卷起来?”骂完了没义气的李二狗等人,萧去病又开始评价起书架上一卷一卷的藏书了。
  吐槽完唐朝的书卷,萧去病拿起一卷书,饶有兴趣地看起来。嗯,不错,西域地理志,各种风俗介绍。闲着也是闲着,嗯,看看书也不错。
  当萧去病闲着无聊看书解闷的时候,在龟兹外郭一处隐秘的别院内,高仙芝却是紧锁双眉,拿不定主意。
  事情其实没什么复杂的,吐蕃的苏毗部秘密派遣使者于几日前来到安西,口口声声有重要机密一定要面见自己,并且还要求替他们保密。封常清于是把他们秘密安排在此处等待,刚才去见了一下他们,听口气竟是想密谋叛乱自立,希望得到安西军的外援的意思。
  要说这当然是好事,如果对方的密谋事有所成,无疑对吐蕃的实力是很大的打击。吐蕃从此四分五裂或者干脆直接亡国也不一定。要知道吐蕃可不比小勃律和竭师,那可是大唐现在唯一的劲敌,如果能在自己手里被灭国,这得多大的功劳!封开国国公也就指日可待了,甚至封王也有可能,这个诱惑不是一般地大啊!
  但是现在问题有三:其一就是事赶事,安西军毕竟力量有限,不可能同时经营两件事。自己正在谋划攻取河中,现在又来这么一档子事,怎么取舍?其二就是,对方这个密谋成功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值不值得自己**思去经营呢?其三是,对方的真假,可信度到底有多少,自己是一点底也没有,万一是个陷阱呢?
  总之就是两眼一抹黑,高仙芝越来越发现自己情报工作缺失的严重。
  其实高仙芝本是一个果断自信的人,若在以前,他的决断肯定是先稳住苏毗部,等打完河中,再专心经营吐蕃,以尽全功。因为毕竟大食的威胁就在眼前(诸胡皆怒,潜引大食欲共攻四镇),吐蕃这件事诱惑再大也得先放下解决眼前。但是现在,他已经有九分相信这是个假消息。于是这个可能灭亡吐蕃的诱惑变得格外吸引人起来。
  高仙芝看着封常清问道:“封二,这件事情,你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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