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神话》第77/313页


  李隆基拿到手里,看了一下插着羽毛的封皮还有后面火漆印,迫不及待地打开,没看几眼就兴奋地大喊:“盖世奇功,盖世奇功!只用了不到三日就攻破了呼罗珊首府木鹿城,杀敌并俘虏六万多,伤亡不到一千,这还是攻取坚城啊!”
  四名大唐最高官员还有高力士这个大宦官都愣住了,李林甫洋洋得意,杨国忠脸色极为尴尬。
  不久之后,一道圣旨就由兴庆宫发出,快马赶往安西方向。



第一百二十三章 以古讽今

  费利克斯这几天一直活在眩晕当中。
  当他知道萧去病队伍里八百匹骆驼里有六百匹驮载的都是银锭,整个人就有一些震惊。等他跟随这这支唐军队伍,从怛罗斯一路向东,经过俱兰城到碎叶,然后出碎叶川向东行进上千里到达伊犁河畔的弓月城附近追上前面大部队的时候,他整个人就彻底惊呆了。
  上万匹骆驼连绵不绝,据安西军讲,其中有三千多匹的驮载的都是大食人铸造的第纳尔金币和迪拉姆银币,还有一千多匹驮载的是各种宝石,珍珠,美玉,瑟瑟等。其余如香料,地毯等不计其数,这些都是唐军这次出征河中和呼罗珊的战利品。
  财富使人疯狂,费利克斯觉得自己就快要疯了。因为在知道这五千匹骆驼驮着的都是金银币和珠宝的时候,他的内心潜意识里竟然产生了两次将这些唐人全部杀死,将这些金银珠宝全部抢走的疯狂念头。
  但他的理智又很清楚地告诉他,这不可能,别说现在他手下只有三十多人的使团,就算他现在有十万大军,也同样做不到。
  因为护送这批宝物的是一万唐军,每名士兵都是散发着一股百战精锐的彪悍之气。别看这些人大多数时候看上去都是懒洋洋的不停地嬉笑怒骂,但费利克斯知道,一旦有警,这些百战虎贲就会将来敌撕得粉碎。
  前不久他们就以两万多兵力,击败了十几万近二十万的大食军队。队伍里这些被冻得直哆嗦的大食战俘就是明证。
  除了这些百战老兵,还有一个人更加让他忌惮。就是那个曾被他看做是学生文人的萧去病,这位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也不知道什么来历,竟然像是无所不知一样。
  他知道罗马的起源,被母狼养大的孪生兄弟,知道凯撒、安东尼和埃及艳后,知道罗马开国皇帝奥古斯都屋大维。他还知道拜占庭帝国的很多内情,知道君士坦丁大帝,知道拜占庭名将贝利萨留,还知道拜占庭和萨珊波斯打了几百年仗,现在又在跟黑衣大食和北方蛮族死磕。
  这些还不算什么,他竟然还知道许多著名的战役,如汉尼拔的新月阵,如贝利萨留对骑兵的运用,对各种阵法战术讲解得头头是道。就是这样一个人,今年才二十岁,已经是大唐的高级贵族,这次回长安肯定还会受皇帝宠幸。费利克斯认为,只要有他在大唐一天,拜占庭就永远不能与大唐为敌,即使这次击败了黑衣大食,收复了大量领土。
  这位名叫萧去病的大唐侯爷在士兵和其他将领中拥有无与伦比的威信,所有士兵都对他敬若神明。每次扎营吃饭的时候,就有一大堆将士围着他,听他讲故事,说历史。
  现在他正在讲西罗马帝国是怎么灭亡的:“……自从马可・奥勒留为减轻日耳曼人对帝国的压力,允许他们定居帝国边境,这就为以后的蛮族入侵埋下了隐患……因为塞维鲁是依靠武力造反当上皇帝的,所以他的统治特别依赖军队。他大肆扩军,将罗马军队扩充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其中大多是蛮族人,并施尽一切手段笼络军队,给军队发高饷,奖赏军队毫不吝啬……
  就这样罗马帝国慢慢为边境军队所控制,这些藩镇不断杀死皇帝又拥立新帝。加上罗马贵族后期极度**奢侈,肆意挥霍,想方设法搜刮老百姓,政|治十分黑暗。另一方面,在他们的北方,越来越多的蛮族兴起。十分可笑的是,边境上用来守卫帝国的军队,绝大多数士兵都是这些蛮族雇佣兵。
  大家想一想,好比一个富裕的庄园,被一伙贪得无厌嗜血残暴的强盗觊觎,不停骚扰攻打。庄主换了几个护卫统领都不能解决问题,这时候有人想出一个办法,就招安那些强盗做护卫。一方面分化这伙强盗,一方面用招安的强盗打不接受招安的强盗,结果效果还真的非常好。
  于是这个人被任命为庄园的护卫统领,并且非常受庄主的宠信和信任。另一方面这些被招安的强盗的兄弟朋友还在外面做强盗。而他们又是劫掠惯了的,当他们有一天突然发现只要他们想,就可以带着外面的强盗兄弟冲进庄子里,杀死庄主,抢光庄子里的钱和女人。你们说这些强盗出身的护卫会怎么做?”
  “还会怎么做,冲进去杀人,抢钱抢女人啊!这不明摆的吗?”李二狗同学第一个回答。他实在想不出这个问题还有第二个答案。萧校尉这是傻了吗?怎么会问这么白痴的问题!
  李二狗的想法得到了所有人的同意,大家都纷纷点头。李晟却很讶然,他不认为萧去病会无缘无故问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联想起一路上以来,萧去病经常来找他说话,他不下三次表达自己的志向是――摧敌锋于正锐,挽狂澜于既倒。而且李晟隐隐感觉他言外之意不是前者,而是后者,挽狂澜于既倒。
  如今天下太平,河清海晏,正值盛世,他为何却总将挽狂澜于既倒挂在嘴边。大家都说他是仙家弟子,难道他或者是他的师父有所预示?不过现在大唐一片繁荣,虽然朝堂上奸臣当道(李林甫害死了王忠嗣,李晟是王忠嗣带出来的),有些地方老百姓生活开始变得困难,但离大厦将倒还差得远吧?
  李晟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不由暗暗激动起来。萧侯这暗预言的不会是卢龙、河东、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吧。他觉得这个庄园,强盗,护卫统领的比喻,简直就和安禄山一模一样。
  安禄山不是也靠分化,拉拢,招安北方的奚和契丹安定了东北边境吗?而且他也正是因为这个得到皇帝陛下的宠信和倚重。想到这里李晟的心突然突的一下,感觉冷汗都要冒出来了。
  那边萧去病继续说道:“可是庄主不这样想,庄主认为,这些被招安的强盗以前过着衣食无着风餐露宿的生活,现在他给了安定富足的生活,这位护卫统领对他们有恩,所以不会背叛他;而自己将那统领从一位小兵提拔到这么高的位置,这么宠信他,这位护卫统领肯定也不会背叛自己,所以庄子是安全的。”
  李晟心里又是一个突,这说得不就是皇帝陛下吗?
  斥候旅帅张小苟笑了:“萧将军你自己也说了,那是一伙贪得无厌嗜血残暴的强盗,他们劫掠惯了的。当他们发现只要他们想,就可以杀光庄子里的男人,抢光庄子里的钱和女人,他们怎么会不动心。就算他们一开始感恩,到后面也会忍不住。因为这太难了,好比把一条鱼放在猫面前,它怎么会忍住不吃!”
  “说的就是,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是我我也杀进去抢啊。”
  “没错,这伙强盗出身的护卫一定会杀进庄园的,大家说对不对?”
  “对,当然对了……萧将军你快讲后面怎样了?”
  “后面就没了啊,正如你们说的样,西罗马帝国一方面由于贵族奢侈腐化,一方面被自己的边境将领领着他们的蛮族兄弟不停入侵,很快就支持不下去了,在两百多年前被北方蛮族消灭了。”萧去病笑着对费利克斯道:“我说的没错吧,东罗马使者?”
  费利克斯点点头道:“大致如此,不过有几点不是很准确。那些蛮族有一半原因是自己想入侵罗马,另一半原因却是他们自己也被来自东方的匈奴人压迫,不得不入侵罗马。”
  萧去病叹惜道:“我就是感慨,曾经如此辉煌伟大的西罗马会被蛮族征服毁灭。其实你们不知道,在西罗马鼎盛的事情,很多方面都远远超过了我们。嗯,当时我们还是汉朝。但是,你们知道现在那块地方的人们有多黑暗愚昧吗?”
  顾小俊道:“你快说嘛。”
  萧去病绘声绘色道:“总的来说,就是完全蛮族化,愚昧化,国王贵族都不识字,不读书。他们的平民跟猪羊鸡狗生活在同一间屋子里,他们没有厕所,所有的人都随地如厕,也没有地下水管,屎尿就随意排在街道上。
  他们没有餐具,像野人一样用手抓食物吃,吃完了也不洗手。他们还不洗澡,认为水会让人得病,认为越脏越光荣,有一位国王的母亲一辈子不洗澡,还被封为圣女阿涅丝。”
  王承恩笑起来:“不可能吧,萧侯你乱说的吧?”
  萧去病一脸认真道:“绝对没有!不信你问费利克斯,他们拜占庭跟那伙西欧蛮族建立的国家是邻居。”
  所有的人都不可思议地望向费利克斯,费利克斯有些为难地点了点头:“萧侯说得大体不错,不过,我们拜占庭可不是这样。还有那位被封为圣女阿涅丝的国王母亲,我还真没听说过!”
  萧去病想了下也许是以后的事,他眉毛一扬道:“可能刚发生不久,你还不知道。”
  “那你怎么知道?”
  ps:等下还有一章,明天进入第二卷《长安洛阳》


第一百二十四章 白龙马

  “……”萧去病心里暗道,我可不能告诉你我是从来自后世从欧洲人自己写的书上看到的。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声长长的马嘶,紧接着四周大家的战马都开始长嘶不已。萧去病站起身来,远远看到东北方向一匹浑身雪白的马极速向这边奔跑过来。在它的后面,好像有一队骑士在紧追不舍,自己放出去的斥候游骑迎了过去。
  萧去病立即吩咐其他休息的斥候游骑上马严阵以待,自己也骑到了小红马身上,从马镫上站了起来。
  那匹马全身雪练也似的白,没有一根杂毛,隐隐发出银白色的光,在黑暗中显得极为显眼。最为奇特的是它的马鬃不像其他的马那样在脖子上马竖着长一排,而是像雄狮一般,只在脖子根部长了一圈。嘴巴也和大多数马不一样,比一般的马宽,竟然有点像虎豹头。
  单是长相怪异也就罢了,这马还异常高大,看上去似乎比小红马还要高一些,但是骨骼特别粗大。小红马的四肢是修长纤细,它却是又长又长又粗。马蹄更是跟海碗一样大。用自行车打个比方,小红马就像顶级公路自行车,而这匹白马就像山地自行车。
  身后那一百多骑萧去病也看清楚了,竟然是阿米尔江。他不是带着麾下三千葛逻禄骑兵押送着一万多黑衣大食战俘,和一万阿拉伯妇孺先要回金山脚下的聚集地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此次河中呼罗珊之战一共俘虏了大约五万的阿拉伯战俘,和两万坚定信奉胡大或者做了很多恶事的呼罗珊俘虏。高仙芝将他们一分为四,葛逻禄分四分之一,宁远国分四分之一,还四分之一被押往东曹国首府苏对沙那以南五十里的波悉山银矿挖矿去了,剩下的一大半押往安西做苦力,一半押往长安献俘。
  在萧去病北上怛罗斯之前,安西军就一直驻扎在苏对沙那附近,当时就知道南边波悉山附近有一个银矿,但产量一直比较低。
  因为工艺的原因,大食人只能开采提炼那些纯度比较高的银矿石。后来阿里依来了之后,两人闲聊说到这个银矿。萧去病忽然想到曾经看过一个纪录片,讲十六世纪的大航海时代,欧洲人在南美找到一个蕴藏量丰富的银矿。但最开始的时只能开采那些纯度极高的银矿石,这样的矿石数量极少。后来一名化学家药剂师研究了几年,发明了用水银溶解的办法提炼那些纯度不是很高的银矿石。于是白银的产量爆发式增长了,于是大量的白银开始运往欧洲。
  萧去病其实并不知道,这个波悉山银矿就是后世的大卡尼曼苏尔银矿,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银矿之一。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带着阿里依去实地考察了一下,并将加汞溶解法告诉了阿里依,让他在那里做实验。
  没想到果然成功了,而且据阿里依讲这个银矿蕴藏量非常丰富,几万人开采一两百年都不见得能开采完。因为原来纯度较低的“废矿石”已经开采出来,当做废石堆在一边。这两个多月,阿里依带人加工加点不停提炼,竟然一下提炼了十二万斤银子,加上之前的存货,于是就有了费利克斯看到的那六百匹骆驼共计十五万斤(唐朝一斤十六两680克)的银锭。
  看来阿米尔江是想捕捉这匹白马,萧去病命令上百名斥候和游骑打着火把从两翼将它围住,自己也策马迎了上去。
  最开始迎上去的斥候游骑已经靠近到五十步之内,但明显他们的坐骑对这匹长相怪异,叫声如雷的巨马有畏惧,长嘶不已,不敢离得太近。但那白马也明显对这些骑士手中的火把和明晃晃的刀枪有些畏惧,双方僵持着。
  萧去病对着阿米尔江大声喊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什么马?”
  阿米尔江大声道:“这是天山脚下的草原马王,几百年也难得出一匹的,被我在路上撞见了,追了它两天一夜。”
  这时候两百多骑兵已经将他从四面八方围住了,白马试着从几个方向突围都被人挥舞着刀枪和手中的火把逼退。几名葛逻禄骑手手里拿着套马索费了好大的劲才勉强控制着胯下战马靠近这匹白马。手中的套马索扬了起来,挥舞着转圈子,然后一起抛了过去。
  却不想那白马灵巧得很,轻轻松松就闪避开了,那些绳索连它的毛都没有碰到。那白马发起性子来,突然而起,长嘶一声,声若虎豹雷音,吓得周围三百多匹战马骚乱不止,连小红马都忍不住后退几步。
  那白马前蹄重重落地,神采飞扬,有如帝王般地睥睨围着他的三百多战马,众马眼中纷纷露出了畏惧的神色。白马越发得意,瞅着一个空隙就准备冲出去。
  萧去病看着白马高大粗壮的身躯,浑身雪白发光的毛发,真是越看越喜欢。看到连脾气暴躁的小红马都这么惧怕它,更是坚定了一定要得到它的想法。
  萧去病跳下小红马,憋着一口气,运足全身的力气,像一道闪电般朝着那个空隙方向冲了过去,速度竟与那白马不差多少。

当前:第77/313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